论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交稿

合集下载

银行金消保会议发言稿

银行金消保会议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银行金消保会议,旨在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银行服务质量,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

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发言,与大家共同探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金融服务的公平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以下是我认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1. 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可能会导致金融市场的波动,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

2. 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下,金融企业将更加注重合规经营,提升服务水平。

3. 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助于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增强金融消费信心。

在公平、公正、透明的金融消费环境中,消费者将更加放心地使用金融服务。

二、银行金消保工作的现状与挑战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面临一些挑战:1. 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部分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了解不足,维权意识较弱,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

2. 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不充分。

部分金融产品和服务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误导宣传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3. 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

部分银行在处理消费者投诉时存在拖延、推诿等现象,影响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4. 金融科技创新带来的新问题。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但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风险和挑战,如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

三、加强银行金消保工作的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银行金消保工作:1. 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在当今日益发展的金融市场中,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面对太多的投诉和纠纷,政府和金融机构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本文将探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有效的解决方案。

首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复杂,这给金融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如果没有合理的保护机制,金融消费者很容易受到欺诈和不合理的销售压力。

这样的情况会导致个人的财务损失,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然而,尽管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采取相应措施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中国仍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

目前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主要是由一些法律和监管机构来执行,包括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和央行等。

但是存在一些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实施难度大的问题,因此,目前的保护机制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问题在于,很多金融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缺乏足够的知识和了解。

很多金融机构推销产品和服务的方式也没有充分保障客户的利益,有时甚至会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同时,消费者在投诉时也会面临一些困难,因为他们自身知识面较窄,无法完全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和金融机构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首先,应该加强金融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

其次,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应该更加透明和公开,消费者应该有权了解产品、服务和费用的详细信息。

此外,需要建立一个更加完善和有效的投诉机制,确保消费者可以方便地寻求救济和解决纠纷。

最后,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应该更加尊重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并采取积极措施来保护他们的权益。

一些诸如〃道德风险〃和〃市场链〃等问题也应该被解决。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政府和金融机构可以共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保障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

论我国银行业金融消费者保护——必要性、问题与制度设计

论我国银行业金融消费者保护——必要性、问题与制度设计

和推 销风 险过 高 的产 品 , 消 费者 可 能购 买 自己不 理解 的产 品 , 金融 消费 中存在 着 大 量欺 诈 和非 理 性行 为 。原 因是 金 融 机 构 和 消 费 者 之 间存 在 严 重 的信息 不对 称 。
人具有支付结算 、 信用和金融资产运用这三类金 融需求出发 , 认为接受此三类需求所对应服务的
个 人 即为金融 消费者 。传 统上按 金融 业不 同领 域
将之分为“ 存款人” 、 “ 保 险相对人” 和“ 投资人 ” 。 但金融业者的业务交叉与业务创新使其提供的金 融服务并非都能归类到存款、 保险、 证券这样简单 清晰的种类之下, 金融服务的商品化使得存款人、
信息优 势获取利益 ; 在我国, 银 行业 的高度 垄断 又 进一步剥 夺 了消费者的议 价权 和选 择权 , 因此 , 将 金融消 费者划分 出来 单独保护 很有必要 。 上述 消 费者 与 经 营者 的划 分 其 实 已经 蕴 含 了对 金融 消 费 者倾 斜保 护 的原 因 , 但是 , 金 融 行 业 的特殊 性更 增加 了金 融 消费 者保 护 的必要 性 。 于春 敏 ( 2 0 1 0 ) 提出, 金 融 是 现代 经 济 的核 心 , 而
保险相 对人 或 投 资人 的身 份 区别 越 来 越 失 去 意 义 。例如个人 去银行 除成为存 ( 贷) 款人 之外 还可 购买银行 的各类理财 产品 , 从而成 为投资人 。 … 于春敏 ( 2 0 1 0 ) 认为“ 弱势地位” 是 消 费 者 的 根本屙 l 生, 而 由于 经 营者 具有 相 对垄 断性 以及 自
益、 具有市场准入门槛的投资产品的购买者 ( 一般 是专业机构) 不应纳入金融消费者范畴的观点。
笔者认为, 如果仅考虑传统 民法对起点公平 的保护 , 或仅从古典经济学中亚 当 ・ 斯密“ 看不见

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1. 引言1.1 背景介绍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当前金融领域亟待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愈发显得突出和紧迫。

随着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日益丰富多样化,消费者在金融领域的权益保护面临着种种挑战和困境。

而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主体,其权益保护不仅关乎个人利益,也事关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当前,金融消费者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相对较弱,信息不对称严重,导致消费者在金融产品选择、合同签订、投诉维权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

面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和机构亦不得不积极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工作。

因此,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已成为当前金融领域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引发了学者、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研究。

1.2 研究意义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当前金融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课题,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首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保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基础。

金融消费者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起着关键影响。

因此,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可以提升金融市场的信誉和声誉,增强金融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其次,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关乎国民经济和民生福祉,直接影响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能够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社会公正,营造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环境。

最后,研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是推动金融监管改革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可以促进金融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完善,推动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优化和规范发展。

综上所述,研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重大,具有深远的社会和经济影响。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探讨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研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并通过相关案例分析,进一步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操作情况。

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金融行业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备受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将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和建议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金融是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而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和使用者,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是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需要有秩序的竞争环境,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维护金融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必要条件。

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可以促进消费者的信心,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国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监管不到位。

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部门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监管力度不够大,导致一些金融机构在销售金融产品时存在不当行为。

其次是金融消费者缺乏保护意识。

部分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了解不够,容易陷入一些金融陷阱,导致自身的权益受损。

再次是金融产品信息不对称。

一些金融机构在销售金融产品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导致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缺乏有效的信息参考,容易受到误导。

最后是维权渠道不畅。

金融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存在维权渠道不畅的问题,导致一些维权难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为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采取措施。

首先是加强监管力度。

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金融乱象,确保金融机构合法经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

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应该加大对金融知识教育的力度,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保护意识,让金融消费者学会自我保护。

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发展和普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是金融机构和相关监管机构的责任,也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本文将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要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以及未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方向进行探讨。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要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于保障消费者在金融市场中的利益和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必然会产生一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安全和风险问题,如果没有足够的保护,很容易导致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侵害,如违规收费、虚假宣传、欺诈行为等。

这些行为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会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健康发展。

因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维护公平、公正和诚信的金融市场的必要保障。

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目前,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部分金融机构在营销推广过程中存在过度营销、误导宣传、违规收费等问题,这些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权益,让消费者的投诉无处申诉。

另一方面,一些消费者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制度不够了解,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欺诈和侵害。

三、未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方向未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1.加强监管机制。

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强化信息公开。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对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的了解,扩大公众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权益的认识和了解。

3.完善投诉机制。

建立健全的金融消费者投诉机制,使消费者能够方便快捷地投诉,及时得到解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增强消费者保护意识。

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认知、选择和识别能力,使消费者更加理性地进行金融消费。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和法律措施,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金融领域的不公平交易以及金融服务行业的不良行为。

本文将探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当前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措施。

一、意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助于建立公平透明的金融市场秩序,提高市场信任度,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金融活动。

其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可以帮助消费者避免金融风险,降低金融交易的不确定性,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最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能够促进金融机构的诚信经营,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降低金融风险对整个经济的冲击。

二、挑战尽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重大,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金融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复杂,消费者往往难以理解其风险和利益,容易陷入不利处境。

其次,金融市场监管存在滞后性,监管机构在监管金融机构行为时存在困难,难以有效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再次,金融消费者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缺乏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全面了解,容易受到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的影响。

此外,一些金融机构为了谋取私利,往往忽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采取不合理的收费方式或者违规操作。

三、应对措施为了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首先,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理解金融产品和服务,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其次,强化金融市场监管,健全监管机制,增加监管部门的从业人员数量,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和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再次,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反馈,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内部风控制度,加强自律,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

虽然在实践中面临一些挑战,但通过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强化监管、建立投诉渠道以及促进金融机构自律等措施,可以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论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

论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

论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作者:宋二猛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07期摘要金融消费者的概念现在越来越的的被人们提起,因而,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势在必行。

本文总结、分析了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在立法及机构设置领域的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几项措施。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金融产品个人投资者作者简介:宋二猛,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3-117-01一、金融消费者的概念目前,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在我国逐渐被广泛地使用,但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我国仅仅将其作为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领域购买其商品、接受其服务的自然人、个人的统称。

笔者以为,应当将“金融消费者”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正式提出,并加以专门规定,以便于今后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立法层面的保护。

一般认为消费者是为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构成消费者需具备以下特征:(1)主体是自然人;(2)行为是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3)目的是为了生活需要。

而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对“金融消费者”的定义是“为个人、家庭成员或家务目的而从金融机构得到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个人”。

笔者以为,金融消费者是消费者的范畴,是消费者概念在金融领域的一种延伸,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对于消费者的定义,可将金融消费者界定为为了满足家庭或者个人的生活需要而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或使用、购买金融机构提供的商品的个人投资者。

二、目前我国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在立法及机构设置层面上的缺失(一)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少有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规定目前,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无明文规定对金融消费的任何保护。

另外,我国银行、证券、保险领域的法律都原则性地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问题进行了规定。

但其规定要么过于笼统,要么不够明确,甚至是漏洞百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护金融消费者,势在必行——论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引言金融消费,是从传统消费中衍生出的一项概念,主要是指当事人用其可支配收入中的部分进行投资理财,从中获得收益的一项民事活动。

一般而言,金融消费主要包括银行借贷、银行发布的各种理财产品、债券、股票、保险等各类与金融机构发生合同关系,并从中获取相应利息的活动。

显然,金融消费与普通消费相比,是一种较高层次和较高水平的消费形态,既包括享受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也包括购买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商品。

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现代化进程演进,金融消费逐渐走进寻常百姓家。

目前,我国消费者所享有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有存取汇款、各种消费贷款(如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大额消费品贷款)、银行卡、资产抵押、网上银行、个人理财等;所购买金融机构提供的商品有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权证、各种保险产品等。

二、发展现状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步晚、速度快,也未经历大的考验。

从国外经验来看,建立一套完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机制,有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减轻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

2008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而加拿大拥有完善的保护制度和监管机制,受其影响较小。

我国的金融市场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可支配收入也在不断增加,金融消费也成了居民的一大选择。

各国对金融市场的开放管理,也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经验。

中国金融市场要取得更大的发展,就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别国的最佳做法,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和机构到中国来。

金融发展促进了经济增长,金融发展是经济增长的原因,两者之间是“供给导向型”。

“供给导向型”的金融发展先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并能对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它能够动员在传统部门中冻结了的资源,将它们转向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现代部门,并使这些资源能够被应用到最好的项目中去。

众多的研究表明,解除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进行金融系统的革新,银行领城的进一步发展,金融中介提高物质资本积累率,及区域的金融发展,都对一国的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国目前致力于发展经济,因此必须将这一因素考虑到经济发展的计划中,鼓励、引导、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

反过来经济的发展也可带动金融市场的进一步繁荣,二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产阶层的数量也随着大量增加,他们的收益为金融机构创造了巨大的商机。

由于中国具有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因此被世界银行界视为具有极大作为的市场。

特别是随着逐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升,消费者对大件商品如汽车、住宅等的购买力逐渐提高。

一些国际评论员把现阶段中国对大件商品为主要购买对象的现象比喻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当时美国国民对汽车、住宅的大量需求,导致经济爆发性地增长。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中国金融市场更加开阔,外资可以直接发放中国货币,进而使这种贷款形式更接近中国的消费者。

由于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这就使外资银行在中国进入到一个更大的市场当中。

面对不断前行的金融市场,当我们在感叹金融创新飞速发展的同时,金融制度的健全,尤其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已经成为时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的必然要求。

因此,从经济发展需要来看,我国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来对金融市场的相关问题进行规定。

而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不可缺少的主体,从各国在2008年以来的经济危机中的表现来看,缺乏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或者保护机制不完善会引发更大的经济问题,所以我国必须制定出专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构建完善的制度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三、面临问题我国的法律和监管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了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理念,但是仍存在不少缺陷。

法律体系的薄弱和立法空白未形成有序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并没有优于其他金融业界的诉求如对金融业者行为的规范或者促进市场效率等;金融消费者实现其权利往往依赖于监管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缺少适用的司法救济性规定。

(一)尚未形成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我国的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本身比较薄弱,存在诸多立法上的空白,例如消费合同法、消费信贷法等专门立法尚未出台;另一方面,消费者保护专门立法与行业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立法之间缺乏协调与联系,尚未形成一个有序的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

在现代生活消费中,金融机构已广泛进入公众家庭,金融消费已进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但是目前,金融消费领域仍存在着一些问题: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向消费者提供不公平的交易条件等。

缺失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给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混乱,不利于对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二)监管制度不完善,缺乏监管效率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机构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实行的分业监管,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三家机构对各自领域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缺乏统一的调度。

而在现代金融领域,各行业的金融产品服务不断地融合,综合性的金融产品也在市场上逐渐出现,在监管中容易出现监管缺失或监管重合,必然会使监管的效率降低。

综合性金融产品的出现,要求我国需要有统一的机构对其进行监管。

另外,分业监管的成本较高,这也为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带来了不便与隐患。

(三)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机制不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维权机构不健全:首先,我国的监管机构中,并没有明确承担和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能够受理并解决消费者投诉的就更为少见了。

其次,由于金融交易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消费者协会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往往有心无力,再加上其本身侧重于普通消费者的保护,所以消协的作用在金融消费纠纷的解决中体现的并不明显。

其实我国各金融行业协会自律机构都已成立多年,但是在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上的作为有限,这不仅是受制于制度、机制的不健全,更多是其注意力更多的集中在行业利益上,而非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经济发展是我国当前的第一要务,金融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也不言而喻,因此我国需要加大对金融市场的支持力度。

只有对金融消费者这一金融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机制进行完善,才能更好的调动金融消费者的积极性,提升金融市场的发展动力,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的高速发展。

四、应对措施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是消费者主权、消费者至上,消费者的权益应该得到尊重保护。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普遍认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没有得到良好保护。

为什么特别强调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这是因为,金融消费者与一般消费者相比,有其特殊性。

金融消费者所消费的金融产品是无形的,未来式的,看不见、摸不着。

这就存在信息不透明、不对称。

提供金融产品的一方在“卖者有责”这方面做得不够。

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不仅没有尽责,而且是有意设计一些条款蒙蔽消费者。

故意把吸引消费者的条款放在显著位置,而对消费者进行约束的条款则放在不起眼的位置。

由于金融产品的特殊性,必须给予金融消费者特殊的保护。

这次金融危机给我们的一个很重要的教训,就在于提醒我们关注金融消费者的特殊性,需要给予特别的保护。

在我们国家,过去老百姓接触到的金融产品很少,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推进,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也日益显得重要。

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笔者认为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大宣传由于金融产品具有高专业性,高风险性的特点。

某些金融机构为推销其金融产品,又以高收益率、低风险性来诱导消费者。

其免责条款或专业术语就连金融专家都难以一眼看懂。

而普通群众又对金融产品知之甚少,这就在无形之中增加了消费者的投资风险。

所以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金融法律相关常识这既是增加消费者在投资时的安全性,同时也在无形之中对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起到了一个监督作用。

(二)加强监管监管具有外在的强制约束力。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商业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监管,保险公司由保监会负责监管,股票、基金等证券行业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而在法律层面,则有《商业银行法》、《信托法》、《证券法》等各种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各监管部门与法律法规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与共性,但是这些规定并不都一样,不同机构监管的规则也不尽相同。

但随着金融消费的综合性、复合性越来越强,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复合经营成为了一种趋势。

从这点来看,我们需要一个部门来制定一个统一的消费者保护规则,从而填补各部门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疏漏,统一各部门监管过程中的差异,更好的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三)加快立法目前我国法律层面对消费者保护的专门性法律仅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部,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对象是一般商品与服务消费中的消费者权利,该法由于多年未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适时修订,很多规范在金融消费领域都难以适用。

金融消费者的具体权利形态、维权的具体途径都未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得到明确的规定和体现,金融消费领域的大量问题无法在该法上得到回应和解决。

另外与金融业相关的如《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等金融法律虽然都原则性的提到要保护存款人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上述法律规范主要是针对银行业、证券业的金融机构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对金融消费者及其权益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不能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适当的法律保护。

而目前唯一一部涉及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金融法律则是《保险法》,但其适用范围仅局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保险业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无法完全覆盖所有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因此,我们认为,我国应当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或尽快修改、增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金融消费者的定义、权益、保护方式、保护措施等进行明确的规范,使广大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四)设立金融消费者专职保护机构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以后,美国政府方面深刻地认识到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仍然不足,从而在美联储下设立了消费者金融权益保护局,集中行使金融消费者保护职权。

而鉴于我国目前金融监管机构“一行三会”的局面,笔者认为可以由立法授权或国务院明确建立类似于美国消费者金融权益保护局的保护机构,统一行使金融消费监管权,对金融交易的规则设置、行为合规性审查、侵权性认定、消费者救济等方面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专业化的保护。

五、结语总体来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我国尚处在初级阶段,保护机构、各种保护措施、保护规范都尚待建立。

而随着我国金融消费的不断扩张和发展,建立专职的金融消费保护机构、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措施已经刻不容缓。

我们应当加紧法制建设、建立专业的保护部门,更好的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