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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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是指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已经成为金融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建立的必要性首先,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中最薄弱的群体。

他们普遍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了解不足,缺乏金融知识和信息获取渠道有限。

因此,他们往往成为金融诈骗的主要目标,而且在金融纠纷中处于劣势地位。

其次,金融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部门。

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是保障国家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如果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将导致消费者信心降低,金融市场的信誉受到损害,金融风险加大,可能引发金融危机甚至社会不稳定。

因此,建立和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建立的现状和问题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建立起步较晚,目前处于初步建设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备,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虽然已经出台了不少法规,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引》等,但是这些法规还存在缺陷和差距,在实践中的适用也存在问题。

第二,监管能力还需要提高。

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尚未完全明确,与其他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改进。

同时,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金融市场的快速变化和创新。

第三,金融消费者权益意识需要增强。

大部分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在购买金融产品时缺少审核和考察能力,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建立和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措施第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需要加强立法和法规制定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完善消费者保护标准和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同时,还需要明确金融监管机构职责和权力,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第二,加强监管能力。

提升监管机构的能力和素质,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手段的创新。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是指国家和相关部门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法规。

其目的是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消费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和安全。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和法规,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卡管理条例》等,明确了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

2. 机构设立:国家设立了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例如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负责指导、监管和协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3. 投诉渠道:建立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渠道,金融机构设立了客户服务部门和热线电话,方便消费者反映问题和投诉,并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4. 信息披露:金融机构需要向金融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产品信息和服务条款,确保消费者了解产品的风险和收益,避免误导和欺诈行为。

5. 教育培训: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质和风险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增强金融消费者的信心和消费意愿,维护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

同时,它也提醒金融机构要合规经营,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金融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望。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应当建立。

一、建立完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应当加强,并且应当根据金融领域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具体的细则。

2. 可以依据金融市场的发展及监管需要,制定金融产品销售、金融服务、金融投诉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3. 不断完善各项金融流程和金融产品的审批流程,明确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时的责任和义务。

4. 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教育、培训、指导等多种形式的支持,加强金融消费者的知识普及和权益意识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1. 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投诉和咨询服务,协助解决消费纠纷。

2. 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3. 设置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部门,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处理和回应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4. 加强金融产品的审批和监管,严格控制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公正合理。

三、建立有效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制度1. 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列入金融机构的年度考核和评估体系中,建立强制性的制度性评估机制。

2. 每半年或者每年对金融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评估,分析金融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3. 对于评估不合格的金融机构采取行政处罚、公开通报、降低信用等措施,提高金融机构的自律性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1.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促进金融消费者追求安全、合法、价值性的金融消费。

2. 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普及到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中,提高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服务质量的重视程度。

3. 组织金融消费者座谈会、研讨会等,搭建沟通平台,加强各方交流合作,共同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规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规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保障金融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相关法规,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围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规进行探讨。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金融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市场经济中,金融机构与消费者形成一种供需关系。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可以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和稳定性。

同时,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可以增强金融服务的可信度和透明度,促进金融服务业的发展。

二、国际国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规主要以国际组织和跨国合作机制为基础。

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等国际金融机构制定的规则,以及各国间签署的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中的相关条款等。

这些法规主要涉及金融服务的透明度、信息披露、诚信经营等方面。

通过建立国际间的合作机制,各国可以共同应对金融市场中的不当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三、我国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于2013年实施,是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

法规明确了金融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内容。

同时,法规规定了消费者在金融服务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加强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施力度。

2.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一系列针对银行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

如《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等。

这些规定主要从金融产品的设计、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3. 保险监管机构的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如《保险公司保险销售行为规范》、《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办法》等。

这些规定主要从保险产品的销售、理赔、信息披露等方面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四、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体系为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国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监管体系。

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我国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关键环节。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产品种类的不断增多,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促进金融市场秩序良好运行。

2.原则:依法规范金融市场行为,坚持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中心,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跨部门协调,强化监管机制。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1.强化法律法规建设(1)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金融不良行为的打击力度。

(2)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教育制度,提高金融知识普及率,增强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金融产品监管(1)严格审批金融产品上市,加强对金融产品的风险评估,确保金融产品的合法合规。

(2)建立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产品信息公示和告知机制,提高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知情能力。

(3)加强对金融产品销售行为的监管,规范销售行为,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3.加强金融机构监管(1)强化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金融机构自律机制。

(2)加强对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的监管,完善机构治理制度,提高机构运营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建立金融机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投诉处理结果的监督,及时解决金融消费者的问题。

4.加强协同监管(1)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共同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5.加大宣传力度(1)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宣传,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2)举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班和讲座,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水平。

(3)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增强金融消费者对保护工作的信心和满意度。

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篇)

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篇)

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____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完善,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进一步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制定并实施____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1.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2.提升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增加金融消费者的满意度;3.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4.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快纠纷解决速度,提高解决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1.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建设(1)修订完善金融服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障。

(2)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金融产品的设计、销售和交易。

(3)强化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工作,加强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的监管。

2.提升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1)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2)重视和强化金融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金融从业人员考核和激励制度。

(3)建立健全金融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3.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1)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宣传力度,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2)扩大金融消费者教育的覆盖面,注重提高农村和城乡居民的金融素养。

(3)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融合,培养青少年金融素养。

4.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1)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效率。

(2)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平台,提供便捷的投诉渠道和有效的解决机制。

(3)加强金融消费者投诉案件的跟踪和反馈工作,确保投诉的及时解决和满意度。

建立全面健全的消费保障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

建立全面健全的消费保障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

建立全面健全的消费保障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全面健全的消费保障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面临各种挑战,如品质不合格、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问题层出不穷。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全面健全的消费保障体系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立法、监管、宣传和诉讼保障等方面展开,探讨如何建立全面健全的消费保障体系。

首先,建立全面健全的消费保障体系需要强化立法保护。

国家应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明确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建立完善的维权机制。

同时,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打击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行为,提高市场信任度。

在立法过程中,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和先进理念,从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确保消费者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其次,建立全面健全的消费保障体系需要加强监管措施。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加强消费者要求的监管和管理力度。

这些部门应设立投诉热线和网上投诉平台,便于消费者及时反映问题,接受投诉。

同时,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检验监管,确保市场的合法合规运行。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强风险预警和监督管理,减少欺诈行为的发生。

第三,建立全面健全的消费保障体系需要加强宣传教育。

消费者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政府可以通过宣传广告、媒体报道等渠道,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知识水平。

同时,还可以通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组织消费者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最后,建立全面健全的消费保障体系需要提供有效的诉讼保障。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程序,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维权渠道。

加强对有关条款的审查和解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用于资助消费者的维权活动,提高消费者对权益保护的信心。

此外,也应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合作,建立网络消费索赔机制,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维权途径。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在服务消费者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规范行为,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为了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总体目标1.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使消费者在金融活动中更加自信、理性。

2.规范金融机构服务行为,降低消费者权益受损风险。

3.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为消费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途径。

三、具体措施1.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1)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普及金融知识,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2)加强与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合作,扩大宣传覆盖面。

2.规范金融机构服务行为(1)完善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2)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机制,提高服务透明度。

(3)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提升员工服务水平。

3.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1)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

(2)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提高投诉处理效率。

(3)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库,分析消费者投诉情况,指导金融机构改进服务。

4.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建设(1)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地位。

(2)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法律法规的实施。

5.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1)加大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2)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体系,对金融机构进行定期评估。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2023年1-3月)(1)收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和问题。

(2)分析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需求。

2.方案制定阶段(2023年4-6月)(1)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方案。

(2)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完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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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纪崴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1专题关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从经济学视角看,金融消费者权益之所以需要建立制度予以特别保护,根本原因在于金融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和垄断经营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融危机以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组织协调下,一些地区在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

但总体上看,这项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建立完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理论基础从经济学的视角看,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之所以需要建立制度安排予以特别保护,是因为金融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比一般消费者更为不利的弱势地位,而这种弱势地位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金融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和垄断经营。

信息不对称是经济领域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但在金融消费中比在一般商品消费中表现得更加突出。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金融消费者的金融专业知识有限,很难对专业知识壁垒高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全面了解;另一方面,金融创新的速度远远高于一般金融消费者的知识更新速度,进一步加大了金融消费者获取相关金融信息的难度。

因此,在金融消费日益普及、逐渐成为大众消费的情况下,必须要建立一定的制度安排,以矫正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维持两者在信息的收集、辨别等方面的力量均衡。

外部性是金融的突出特性,其表现既有正常经营时期的正外部性,也有危机时期的负外部性。

由于金融机构具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其正外金■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殷兴山部性表现在将储蓄和社会闲置资金转化为投资,直接促进社会生产;当金融机构经营出现危机时,其负外部性突出表现为资金风险会更多地向外部资金蔓延,直接影响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给国民经济带来远高于自身价值的损失。

而这种负外部性通过市场机制或者消费者的自身努力很难消除,需要由代表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进行干预,才能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垄断也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设计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一方面,金融业在经营成本、市场研究及产品设计等方面都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经过长期的竞争发展,金融机构的规模不断扩张,金融行业的垄断自然形成;另一方面,金融业严格的市场准入形成了天然的市场壁垒,造成了金融机构事实上的行业垄断。

由于垄断造成的卖方市场使金融消费者在与金融机构的交易过程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金融消费者的“天然”弱势地位和福利损失问题难以依靠市场机制解决,需要以法律形式或国家公权力的介入,通过对金融消费者施以特别保护,实现双方实质上的平等。

对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探索:以湖北为例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政策指导下,通过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的积极组织协调,自2010年开始,湖北省在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工作机制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

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探索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制度基础。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在总结过去处理征信、支付结算、人民币管理、外汇管理等金融消费者申诉经验的基础上,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了适用湖北辖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试行)》,明确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对象、申诉处理流程、责任追究方式等,从制度上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规范。

设计金融消费者申诉处理模式,探索完善申诉处理工作机制。

结合央行监管履职范围,推出“人民银行协商调处+转送相关部门”的申诉处理模式,将争议适用范围划分为人民银行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人民银行监管职责范围外的事项。

对人民银行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争议事项,采取协商调处模式;对人民银行监管职责范围外的争议事项,采取转送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协会办理的模式。

建立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评价制度,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和约束。

通过设计金融机构被申诉数量、申诉办结率和金融消费者满意度等量化评价指标,定期对金融机构配合人民银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并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通报评价结果。

一些地市还探索推出了金融消费者信得过金融网点评价办法,让金融消费者直接参与评价工作,力求评价工作更加全面、科学。

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增强工作合力。

成立由地方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人民银行分支行与工商、消费者协会、司法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在人民银行分支行内部,22 中国金融·2011年第11期专题关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法律部门具体实施、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在探索建立上述制度和机制的基础上,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思路,选择湖北省内经济处于中等发达水平、金融业发展平稳、金融争议比较突出的荆门、黄冈、咸宁等三个地市先行开展试点。

并通过举行试点启动仪式、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等方式积极做好对外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认知度。

到2011年5月中旬,试点地区共受理各类申诉100起,已办结85起,正在办理15起;通过人民银行解释、宣传而打消申诉意向的20起;对外提供相关法规、政策咨询67 起。

从这一个阶段的实践看,湖北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

加紧建立完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目前,我国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尚无专门立法,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

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业银行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法律并没有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作出明确和针对性的规定;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的一些部门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虽然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作了相对具体的规定,但存在法律层级较低、内容不系统、规定不一致、适用范围较窄的问题,导致金融消费者难以维权。

建议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尽快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修订,增加专门的章节,对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或着手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法规的形式对金融消费者权益加以保护;同时对《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进行完善,增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构建我国完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体系。

实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职能机构建设从现有规定看,我国还没有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机构,虽然消费者协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一定的职责,但鉴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专业性和特殊性,消费者协会很难有效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行业监管机构虽然对金融机构具有监管权和影响力,但在分业监管格局下只能囿于各自领域,对金融业综合经营过程中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受到一定制约。

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明确相对独立、具有系统管理能力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逐步建立以相对独立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体系。

从中央银行的地位和管理职能看,人民银行在机构、业务和综合协调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一方面,县域及县域以下金融消费群体在全国具有较大比重,人民银行拥有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及绝大部分县市的机构体系,具有在全国范围内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的基础;另一方面,人民银行作为金融宏观管理部门,其人民币、外汇管理等职责覆盖了整个金融市场,在协调解决金融运行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协调能力。

同时,近年来,部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已形成了一些较为成功的路径和办法,为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摸索出一些实践经验。

这些都为人民银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打下了较好基础。

但如何在现有基础上尽快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仍需要进一步探索。

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是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

如何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尽快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使金融机构主动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根据湖北的实践,当前,一方面是要尽快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存在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行为的金融机构,应制定专门的制度办法对侵权行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如可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通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理措施。

另一方面,可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评价制度,通过设计一系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对金融机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通过通报、向金融机构上级管理部门反馈等途径进行合理运用,充分发挥评价结果的激励约束和导向作用,切实增强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感。

■(责任编辑纪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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