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家庭养老情况的调查论文
浅谈农村家庭养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XX村为例

浅谈农村家庭养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XX村为例农村家庭养老是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政策的热门话题之一。
由于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破裂和社会需求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年迈人口需要长期照料和保护,这给农村家庭、社区和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本文将以XX村为例,分析农村家庭养老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问题1.养老观念的薄弱目前,XX村的很多老人都有传统的「儿女养老」观念,即依赖子女照料、赡养自己。
这种观念虽然深植于民间文化,但并不能满足当今社会的发展要求。
随着行业结构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子女难以在家中照顾长辈,不少老人因此感到孤独和无助。
对策: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引导和监督,推广知识、建立咨询热线,提高老年人对社区养老的认识和接受程度。
同时要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促进更多的养老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问题2.养老服务的不足在XX村,老人们往往无法获得充分的养老服务,这是因为缺乏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和设施,服务水平不高,且存在滋生虐待老年人的行为。
相应的报酬不能满足服务人员的需求,导致养老服务人员的流失,老年人也难以获得所需的常规服务。
对策:加强政府对养老服务行业的投入,成立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吸引和培养专业养老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老年人的养老福利,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实惠。
建议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志愿者,开展关爱老年人等社会公益活动。
问题3.养老保障政策的不完善目前,XX村的养老保障政策完全缺乏,不存在养老金、护理补助等福利措施。
一些困难的老年人缺乏物质上的支持,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担。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养老“黑木耳”机构售卖虚假的养老服务,导致老年人被骗,威胁到他们的养老生活。
对策: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政策,如增加养老金补贴等,让老年人心安享受养老。
加强对养老服务和相关机构的管理和审查,采取减轻草率开设养老机构的措施,遏制养老“黑木耳”机构的发展。
综上,农村家庭养老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面的合作,包括社会、政府、企业、家庭等。
农村养老问题调研与思考(共五则范文)

农村养老问题调研与思考(共五则范文)第一篇:农村养老问题调研与思考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报告——农村养老问题的分析和思考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养老隐性问题将显性化。
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问题将是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任务。
中国问题即是农民的问题。
养老,无论古今还是中外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从农民养老的现状出发,分析原因,并提出了一些参考意见,进一步解决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促进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实践参加者:沈洁实践主题:农村养老问题的调研时间:2013年1月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双凤镇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关键词:农民养老问题与建议一、农村养老问题的情况(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
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
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
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
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
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
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
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二、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
关于农村家庭养老情况的调查论文

论文关于农村家庭养老情况的调查学号: _______学生:______________指导老师:______________学科、专业:1春行政管理学(专+本)所在单位:________关于农村家庭养老情况的调查调查时间:20RR年10月调查地点:安徽省蒙城县楚村镇调查对象:安徽省蒙城县楚村镇居民调查方式:实地考察调查目的:调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状况发现其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我们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推广和宣扬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推行模式。
1.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
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
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主要还依赖家庭养老,家庭养老占92%,社会化养老的实行很有限。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这种养老保障格局将受到严峻挑战。
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
家庭养老实际上是以终身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
目前农村家庭养老有以下特点:(1)绝大多数老年人依托家庭养老;(2)老年人绝大部分与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3)分而不离的家庭居多。
就现阶段中国农村养老的实践结果来看,家庭养老已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养老方式。
它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老年人安享天伦之乐的宿愿,又能缓解并不富裕的中国社会所要承担的养老社会压力。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方面农村人口流动幅度加大,子女不在老人身边的空巢家庭日渐增多,家庭养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家庭的规模趋向小型化、核心化,这使家庭养老的负担加重,再加上农民收入水平较低,致使部分年轻人可能无力承担或不愿承担养老重任。
关于农村家庭养老情况的调查

关于农村家庭养老情况的调查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
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国农村人口7.84亿,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比重达7.51,。
这个庞大的老年群体与城市老年职工的重大差异是,他们无工薪,没有退休年龄的规定,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
因此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是一大难题。
这关系到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关系到农村的繁荣和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我国农村老年人养老的现状及问题分析在目前经济形态下,我国农村除了少数发达地区之外,绝大部分地区的基本养老模式还是“家庭养老,社会救助供养”。
这种状况基本反映了我国农村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但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家庭养老在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中的地位及面临的问题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我国无论是在社会制度的变迁,家庭结构的变化还是生活方式的改变中都始终保持着传统式家庭关系:父母有养育子女的责任,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代代相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明文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人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家庭成员有“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大量资料调查证明,在我国需要生活上照料的老人95,以上住在家庭,他们主要靠配偶和子女照料。
而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农村进行市场化改革以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严重挑战,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农村主要的家庭构成模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80年代后的独生子女,面临着承担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还有一至二个子女的负担。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优秀范文5篇)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我国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与对策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的普遍趋势,面对这种趋势,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成为各国关注的重要问题。
但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二元社会结构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在许多农村地区,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探讨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对策对构建友好型老龄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人口的老龄化问题据民政部发布的《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称,截至2009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6714亿,占总人口的12.5%。
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1309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5%。
根据联合国《人口学词典》对老龄化的定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其人口即称为“老年型”人口,这样的社会即称之为“老龄社会”。
根据这个定义则说明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并已超过老龄化国际标准7%的水平。
与其他国家人口老龄化不同的是,我国农村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高龄人口多,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
随着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青壮年人口大规模流向城市,农村的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强,农村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将更大。
但相对于城镇而言,农村生产力水平发展较低、经济基础较弱,在此背景下,农村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和紧迫。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
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实现农民的老有所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农村老人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
想方设法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和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1、“未富先老”,农村老年人贫困问题严重目前,我国城乡贫困老年人约有1010万人,其中城镇150万,农村860万,城镇老年人贫困发展率为2.5%,农村约为8.5%,农村老年人贫困发生率相当于城镇的3倍以上。
农村养老问题的调研报告

农村养老问题的调研报告农村养老问题的调研报告篇1一、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目前全区参加“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农牧民人数约有85万人,还不到全区农牧业人口的7%,而90%以上农村牧区人口的老年保障,几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
而随着城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牧区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与日俱增,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一是农村牧区人口的老龄化日趋严重。
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某某年底,农村牧区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为6、2%,预计到20某某年前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比现在高出2—6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牧区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牧区家庭结构出现了小型化的趋势。
据抽样调查统计20某某年农村牧区家庭户均人口下降为3、72人。
家庭小型化使农村牧区老年人“养儿防老”的压力增大。
这种压力一方面表现为经济供养,另一方面是与父母分开居住,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独自生活。
三是土地养老功能弱化。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牧民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
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权的置换为养老提供一定的保障。
由于土地比较收益不断降低,土地在农牧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农牧民难于完全依赖土地实现养老保障。
四是农村牧区劳动力流动的增强,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弱化了家庭的内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赡养父母的传统观念。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单一。
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缴费原则是:“坚持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根本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绝大多数普通农牧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和鼓励性储蓄。
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分析---以沧州地区为例-社会保障论文-社会学论文

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分析---以沧州地区为例-社会保障论文-社会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农村养老问题论文第五篇: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分析---以沧州地区为例摘要: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的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农民对生活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于晚年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升。
目前,农村养老机制不健全与农民对老年生活的期望不断提高形成鲜明对比,农村养老问题成为农村全面发展的一个短板。
在调研中发现,随着农村空巢增多,传统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在农村养老需求。
这就要求政府充分思考如何实现城市与农村养老资源协调与整合,建立全面系统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以便解决农村养老难题。
关键词:农村;养老;调查分析;1 我国农村养老的现状随着我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展开,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效果不断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日新月异。
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迅速发展,促使城乡之间经济生活与文化生活联系越来越密切,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速度越来越快,农村居民开始了解并向往城镇生活,期待在物质生活富足的前提下充实精神生活,拥有幸福的晚年生活。
目前,农村存在养老业发展速度赶不上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的问题,很多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但养老服务水平的提升速度相对落后。
农村养老保障机制不健全,很多农村沿用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
随着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了严重冲击。
农村人员流动较大,很多农村年轻人进入城市发展,留在农村的基本都是,导致农村普遍存在空巢。
由此可见,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已经失去了养老保障作用,无法满足农村的生活需要。
其他养老模式还没有在农村推广和建立,老无所依成为农村面临的一大难题。
老年人口丧失了劳动能力,但子女因现实生活的需要无法留在身边,甚至出现子女不愿意赡养的情况,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让农村的每一位都能够老有所养、安度晚年,是实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重点。
农村养老问题应该引起各地政府的重视[1]。
农村养老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调查研究论文(共6篇)

农村养老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调查研究论文(共6篇)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第1篇:浅析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老年化社会是必然的趋势,农村社会养老是中国社会养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寻找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有重大意义。
养老保险老龄化社会政府职责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制度关于社会保障的定义,最早出自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被译为“社会安全”。
到了20世纪70年代,欧美各发达国家普遍陷入经济膨胀,人们对“福利国家”有了较清醒的认识。
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际劳工组织组织有关专家经过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调查之后,提出“社会保障”的目标不只是防止和减轻贫困,应该更为广泛。
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保持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必备条件。
二、我国目前农村居民养老的现状1、老龄化加快。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
据统计,2000年中国农村亿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估计占%,到2030年亿农村人口中,65岁的老年人口将达到%为亿。
因此要解决中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关键,如同没有九亿农民的小康就没有中国的小康一样,没有九亿农民的养老保障,也就没有真正实现中国居民的养老保障。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覆盖对象有缺陷。
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农村。
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
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8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4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不到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0%.另外,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中国进城务工者已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不到200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亿人,所以很有必要考虑这个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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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于农村家庭养老情况的调查学号:学生:指导老师:学科、专业:11春行政管理学(专+本)所在单位:关于农村家庭养老情况的调查调查时间:2012年10月调查地点:安徽省蒙城县楚村镇调查对象:安徽省蒙城县楚村镇居民调查方式:实地考察调查目的:调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状况发现其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我们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推广和宣扬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推行模式。
1.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
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
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主要还依赖家庭养老,家庭养老占92% , 社会化养老的实行很有限。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这种养老保障格局将受到严峻挑战。
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
家庭养老实际上是以终身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
目前农村家庭养老有以下特点:(1)绝大多数老年人依托家庭养老;(2)老年人绝大部分与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3)分而不离的家庭居多。
就现阶段中国农村养老的实践结果来看,家庭养老已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养老方式。
它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老年人安享天伦之乐的宿愿,又能缓解并不富裕的中国社会所要承担的养老社会压力。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农村人口流动幅度加大,子女不在老人身边的空巢家庭日渐增多, 家庭养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家庭的规模趋向小型化、核心化, 这使家庭养老的负担加重,再加上农民收入水平较低, 致使部分年轻人可能无力承担或不愿承担养老重任。
总之, 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功能呈现日渐削弱的趋势, 这就要求社会化养老的普及和加强。
2.存在的问题(1)村民对于养老保险概念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然而调查情况却不那么令人高兴,当我们向村民们提及“您是否有办理养老保险?”时,他们大都面带疑色,并不了解究竟何谓养老保险。
有的以为农村医疗保险就是养老保险,有的以为是一般的商业保险,这几个月开始,镇政府才先为年过六十的老人办理了养老保险证,而其中大多数的老人对前来为他们照登记照的事情也是糊里糊涂,并不知其然,只知道政府是要给他们钱。
由此可见,当地居民对于养老保险的概念还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分析原因,主要还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宣传力度不够。
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农村,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8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一。
而现在农村的老人其文化水平也并不高,多数是小学都没有毕业,既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也无法阅读相关文献,电视上的新闻有时也是一知半解,没有专人的讲解,使得他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事知之甚少。
大大的减少他们应有的福利。
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村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工程不信任但当我们试图使村民了解何谓农村养老保险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则表示如果有养老保险,他们也不愿意购买。
有的人是认为自己无法负担参保的资金,有的人却说要儿子养或者自己劳动养活自己,而更多是的对这个政策实行的不信任。
村民担心自己交了钱到时候自己反而拿不到一分钱养老。
从中可以看出这样一项十分惠民的政策,村民并不十分给面子。
这也主要还是率先实现该政策的地方在资金筹集和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让村民感到害怕。
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但是如果考虑到城市化、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等诸多因素,今天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投保的人在二十、三十甚至四十多年后进入老年期时,现在交纳的数额很少的养老保险金,就会出现养不了老,保不了险的情况。
而有些地方筹集的养老保险金不能专款专用,少数地方以种种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风险,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基金的管理级别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
这也不禁让人要想,连那一笔钱都没有办法保住,又哪里有钱来养老呢?在查阅资料时还发现,关于此类问题,国家并没有具体的独立的法律规范,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1992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
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做出调整。
立法的力度不够,也给许多人有空子可钻,致使我们对此推行的困难又增加了。
而面对村民们的利益也得不到保证,保险并不保险。
(3)四十岁左右的村民对自己的养老并没有规划在调查过程中也对四十岁以下,比较年轻的村民的询问了他们有关养老的看法,但当提到对自己养老的看法时,他们基本都表示没有什么规划,或者直接说让子女养。
反观城市地区,各种商业保险相当活跃。
有些养老保险甚至专门针对十几岁的小孩子的。
虽然小孩购买养老保险不能够算得上很明智,但起码在养老方面村民还没有很强的意识,对自己的未来也不能做到眼光长远。
3.原因分析(1)资金来源不尽合理,未体现全社会责任资金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
民政部1992年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明文规定,在保险基金的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的规定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
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是世界最低的。
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我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的投入绝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
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投入过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实际是依靠传统农村的集体补助和投入。
但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使集体经济力量受到严重削弱,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财政能力和集体经济实力有限,已无力承担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
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由集体经济负担的农村军烈属优待、“五保户”供养变为农民直接负担,而国家干部、城市居民、工人不负担,这样一来既不利于增加统筹金额,也不利于标准统一。
此外,农民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集体补助也微乎其微,几乎完全由个人缴费。
这样的社会保障不仅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而且也影响了农民参加养老、医疗等保障项目的积极性,加大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难度。
(2)缺乏法制保障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有力的法律法规来支撑。
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状况来看,一个突出的表现是立法层次低、立法主体混乱、立法层级无序。
我国政府自1998年开始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但迄今还没有一部专门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法律,在国务院已经制定的条例中,也极少涉及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法规。
虽然我国过去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方面形成了一些法规、条例和规章,但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缺乏力度,没有形成有机的法规体系,而且地区不同,内容亦有所不同。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使得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境地。
(3)全社会老龄意识不太强,社会支持力度不够有些地方和单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老龄工作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措施不力,成效不大。
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普及率达不到要求。
由于缺乏老龄意识,致使不少人有岐视老年人的现象。
特别是有个别公汽上的乘务员和司机,由于受利益驱使,在路上见到老年人搭车,不愿意停靠让老年人乘坐并予以方便,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年人中卧床老人大量增多,无人护理、照料的问题越来越严峻。
特别是对于丧偶、子女都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无人照顾的问题也十分突出。
空巢老人突发疾病时抢救不及时,生命也时常受到威协。
因此,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老龄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将直接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4)老年服务业滞后,农村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相对较少一是乡镇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少。
目前蒙城县16个乡镇除了只能满足“五保户”需要的福利院外,面向其他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很少几乎没有,农村老年人能享受到的各种养老服务特别是生活照料服务几乎是空白。
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欠缺。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全、服务组织欠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稳定,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很少,不能适应老年人的需求,面向农村老人的社会服务更是严重缺乏。
(5)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弊端首先,农村养老保险统筹级别低。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这使得养老保险关系在省际甚至县际转移很困难甚至不可能,这实际上也就是限制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
如农民工群体,长年在外使得他们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
现有的这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忽视了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脱离了现实情况,这也是多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方式是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
实行减免农业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与从前相比变得薄弱,集体分担的那部分养老金很难兑现。
而政府那部分养老资金的投入有限,对大部分农民起不到太大的现实意义。
(6)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政策,致使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收入低下。
而农民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的费用。
因此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资金。
提出建议及对策(一)及时宣传新政策,让农民切实感受新农保的惠民之处在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后加强必要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了解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积极主动参保,自觉自愿缴费。
不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和实时动态,提高觉悟水平。
其次,加大农村教育力度,增强农户接受新知识、理解新政策的能力。
通过调查分析,家庭受教育程度越高,参加新农保的意愿越强烈。
(二)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养老支持力度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社会和政府要真正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并积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扩大农民就业面。
途径二是强化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养老中的作用。
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鼓励和引导农民适当增加土地种植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