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介服务中心章程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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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介活动管理制度

职业中介活动管理制度

职业中介活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职业中介活动,促进职业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与管理1.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并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2.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和从业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公开收费标准、服务流程等信息,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建立服务台账,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等信息,并妥善保存备查。

三、职业中介活动的内容与规范1.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2.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指导,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3.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劳动者的投诉和纠纷。

四、监督与处罚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中介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职业中介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2.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职业中介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吊销执业证书。

3.对于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业中介机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某职业中介机构负责解释。

2.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执行。

职业中介服务管理制度

职业中介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中介服务行为,保障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职业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职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才中介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条职业中介服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诚信、自愿、平等、互利原则;(三)保障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原则;(四)促进就业、服务社会原则。

第二章职业中介机构设立与管理第四条职业中介机构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服务项目。

第五条职业中介机构设立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立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设立申请书;(二)营业执照;(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从业人员资格证明;(五)经营场所证明;(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颁发职业中介许可证。

第七条职业中介机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职业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信息安全;(三)不得从事虚假宣传、欺诈等违法行为;(四)不得泄露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个人信息;(五)不得强制推荐或强制求职;(六)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三章职业中介服务内容与方式第八条职业中介机构可以提供以下服务:(一)求职者求职服务;(二)用人单位招聘服务;(三)职业培训服务;(四)职业介绍服务;(五)就业指导服务;(六)其他相关服务。

第九条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职业中介服务应当遵循以下方式:(一)公开服务内容,明示收费标准;(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信息;(三)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个性化服务;(四)积极宣传就业政策,提供就业信息;(五)协助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六)维护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中介规章制度和总章程

中介规章制度和总章程

中介规章制度和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介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介行为是指在经济交易或社会交往过程中,通过组织、宣传、调解等方式,促成交易的一种行为。

第三条中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依法合规的原则,维护客户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中介机构应当依法注册,明确业务范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中介服务质量。

第五条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六条中介机构应当确保中介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第七条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第八条中介机构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接受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依法程序后生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履行各项职责。

第十一条中介机构应当设立从业人员管理部门、市场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中介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机构,履行公司治理职责。

第十三条中介机构应当设立党组织、工会组织等群团组织,发挥组织作用,维护员工权益。

第十四条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检查组,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定期评估业绩,促进业务发展。

第十六条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中介人员第十七条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招聘程序,确保从业人员符合条件,有相关资质。

第十八条中介机构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九条中介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中介行为规范,不得违背职业操守,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二十条中介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保护客户隐私信息,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中介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客户权益,提供诚信服务,维护中介行业形象。

职业中介服务公司规章章程

职业中介服务公司规章章程

职业中介服务公司规章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旨在规范职业中介服务公司的运营行为,保障职业中介服务的质量和合法性,维护职业中介市场的秩序。

本章程适合于所有从事职业中介服务的公司。

二、公司名称和注册1. 公司名称应明确反映其为职业中介服务公司的性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注册手续,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注册地进行备案。

三、业务范围1. 公司的业务范围应包括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咨询、职业培训等职业中介服务。

2. 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资质,确定具体的业务范围,并在宣传材料和合同中明确告知客户。

四、员工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益,并确保员工具备从事职业中介服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职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3. 公司应建立员工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激励优秀员工,对不合格员工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五、信息保护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得到妥善保管,防止泄露和滥用。

2. 公司应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公司应明确告知客户其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并取得客户的允许。

六、费用收取1. 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并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明确告知客户相关费用。

2. 公司收取的费用应合理,不得存在任何附加费用或者隐性收费。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费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七、服务质量1. 公司应提供优质的职业中介服务,确保服务内容真实、准确、全面。

2. 公司应建立客户反馈渠道,及时接受客户的投诉和建议,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3. 公司应对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八、合作关系1. 公司与职业介绍所、职业培训机构等合作火伴应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责和合作方式。

职业中介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职业中介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客户及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部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拓展、客户关系维护及项目开发等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规划、预算、核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办公环境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八条公司提供以下服务:1. 职业咨询:为客户提供职业规划、职业测评、职业发展建议等。

2. 招聘服务:为招聘单位提供人才搜索、筛选、推荐等服务。

3. 人才派遣:为招聘单位提供短期或长期人才派遣服务。

4. 培训服务: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服务。

第九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规范:1. 尊重客户,诚信为本,为客户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

2. 严格保密客户及求职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 对客户需求进行充分了解,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

4. 做好客户回访,及时了解客户满意度,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5. 做好招聘单位与求职者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双方权益。

第四章内部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员工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保持工作场所整洁。

第十二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公司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晋升、奖金、荣誉证书等。

职业中介服务公司规章章程

职业中介服务公司规章章程

职业中介服务公司规章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规范职业中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作,保障员工权益,提高服务质量而制定的。

1.2 公司的宗旨是为求职者和雇主提供优质、高效的中介服务,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1.3 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职业中介服务行业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组织结构2.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2.2 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

2.3 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市场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职责。

2.4 公司设立职业中介服务团队,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与求职者和雇主的沟通和协调。

三、公司服务内容3.1 公司为求职者提供就业信息咨询、职业规划指导、简历制作、面试辅导等服务。

3.2 公司为雇主提供招聘需求分析、人才推荐、面试安排、薪酬福利咨询等服务。

3.3 公司为求职者和雇主提供中介协调服务,促成双方的就业和招聘需求的实现。

四、公司运作流程4.1 求职者注册流程:a) 求职者填写个人信息表格,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b) 求职者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c) 人力资源部对求职者进行初步筛选和资格审核。

d) 市场部根据求职者的需求和市场情况,匹配适合的职位进行推荐。

e) 职业中介服务团队与求职者联系,安排面试和其他相关事宜。

f) 求职者成功就业后,公司进行后续跟踪和服务,以确保工作稳定和满意度。

4.2 雇主招聘流程:a) 雇主提供招聘需求信息,包括职位描述、薪酬待遇、任职要求等。

b) 市场部根据招聘需求进行人才推荐和招聘渠道选择。

c) 人力资源部对推荐的求职者进行初步筛选和资格审核。

d) 职业中介服务团队与雇主联系,安排面试和其他相关事宜。

e) 雇主选定合适的求职者后,公司进行薪酬谈判和劳动合同签订。

f) 雇主与求职者达成就业协议后,公司进行后续跟踪和服务,以确保雇佣关系稳定和满意度。

职业中介服务公司规章章程

职业中介服务公司规章章程

职业中介服务公司规章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中介服务公司的运营行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从事职业中介服务的公司。

第三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职业中介服务。

第四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责,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注册与备案第五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第六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供真实、准确的公司信息。

第七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依法履行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三章组织架构与人员管理第八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配备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权益和义务。

第四章服务内容与流程第十二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可以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评估等服务。

第十三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根据劳动者的需求,提供合适的职业介绍和推荐服务。

第十四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对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进行准确了解,并为其提供优质的人才推荐服务。

第十五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高效、便捷。

第五章费用与收费第十六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公示在公司内部和网站上。

第十七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应当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明细的收费清单,并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第十八条职业中介服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未经服务的费用,不得强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购买其他附加服务。

职业中介公司管理制度

职业中介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中介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以及与公司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人为本,诚信服务,致力于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

第二章业务范围与规范第四条公司业务范围包括:1. 为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发布等服务;2. 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发布、人才推荐、人力资源咨询服务;3. 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4. 组织招聘活动、人才交流会议等。

第五条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范:1.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诚信经营;2. 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个人隐私;3.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职业供求信息;4. 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损害同行业竞争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2. 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3. 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4.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5. 客户服务部:负责客户关系管理、咨询解答等。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规划、重大决策、资源调配;2. 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业务拓展、市场调研;3.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4.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预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5. 客户服务部:负责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

第四章人员管理与培训第八条公司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九条公司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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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县xxx职业中介服务信息中心章程
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促进本县劳动力的职介工作,充实我县人才战略的功能,依法实行职业中介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为新疆XXX县xxx职业中介服务信息中心,法定住所为XXX县步行街前门左侧2号店。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为:在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个人经营的从事职业介绍的机构,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机构经配合国家的人才战略,建立地方人才库。

经营的理念是:以人为本、诚信务实。

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和田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是:
(1)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2)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
(3)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4)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6)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7)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管理委员会,由出资个人决定其成员,第一届管理委员会由阿布都热合曼、肉孜、啊同古丽组成,由阿布都热合曼任主任,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其职权是:
(一)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二)审定本单位工作计划;
(三)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四)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五)选聘本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阿布都热合曼。

其职权是:
(一)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二)执行管理委员会通过的有关决议;
(三)相关职能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九条本单位的经费来源:个人出资,收费资金。

第十条本单位经费由本单位法人管理,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第十二条本单位自行解散,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必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决议,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登记。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由本单位自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管理委员会。

修改后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同意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理委员会。

第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
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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