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项目报建报批办事指南呕心沥血整理
广州项目报批报建流程

专业报建-排水证
广州项目报批报建流程 报批报建的意义 报批报建的主要内容 报批报建的主干流程 报批报建子项 规划报建 专业报建 施工证申请 预售证申请 问题与交流
1、经办部门:广州市政园林局排水管理处
2、办理条件:修建性详规批复 分四步:1、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
2、排水设施设计审批
3、排水设施接驳核准 4、排水许可证核发
施工许 可证
工程形 象进度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
2、办理要点
2.1 前期准备
工程形象进度要求: 从2001年2月1日起,《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第六条预售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条件调整为:“七层以 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 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 工程”
问题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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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
2.2 预售面积计算
经办部门——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新规定:派出所出具《门牌呈批表》 测绘所计算预面积测量——根据规划局已审批的报建图进行 计算 蓝山预售面积测绘对后期销售的影响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
2.3 网上数据申报 填报楼盘房屋详细情况,包括面积、户型、功能用途、回迁 情况、公建配套、查封抵押情况。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 生成预受理号,并打印受理后。填报楼盘房屋面积表,需封 存不售两至三个单位。(原因:规划局报建面积与预测面积 略小,因此封存部份单位,以免超出报建面积)
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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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预约电话 无
受理条件 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 料。 当场受理或按规定补正材料之日受理,受理之后 0.5 个工作日内转交各审 批部门。
申请材料
共性材料
序 材料名称
号
形式和份数
规范化要求
材料来源
类型
-3-
(1)可在网上下载填
写;(2)申请表中的“项
名、身份证件号、联系 电话;(2)应由委托人 (即申请人)签名或盖
申请人
委托他人代办时应 提供本项(已办理备 案的无需提供)
章;(3)委托人为单位
的,授权委托书应注明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
-4-
码,个体工商户、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和军队
事业单位除外。
指身份证、军官证、
5 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彩色扫描文件 (PDF 格式)[1 份]
-1-
标法》第三、七、九、十一条;2.《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 项暂行规定》(2001 年国家计委令第 9 号,2013 年修改)第八条;3.《广东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十二、十五、十六条;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7 部委关于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 改投资规[2018]817 号)第一大点;5、《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广州 市政务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穗发改〔2018〕 782 号)第一大点;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 年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七条;7.《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6 号);8.《必须 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 号); (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修正)第 三十七、三十八条;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省人大公告第 90 号)第三十七条;3.《广 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市人大公告第 56 号)第三十条;4.《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59 号)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5.《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 用地规则》(穗府[2015]15 号)全文;6.《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 方案(政府投资类)》(穗府〔2018〕12 号)第七点; (七)初步设计(概算)批复: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62 号); 2.《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3.《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4 号);4.《广东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 步设计管理办法》(粤建设字〔2008〕24 号)5.《广州市绿化条例》(2012 年 3 月 30 日 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十四、二十五条;6.《转发省水利厅关于 水利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穗水建〔2006〕55 号); 7.《广 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穗府〔2018〕12 号) 第八点。 (一)项目已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经市政府审定的专项规划、近期建设实施计划、行 动计划,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明确,已完成策划生成并通过了设计方案联合评 审; (二)申请材料齐全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三)使用市本级财政(含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以及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且国有 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 用自有资金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除外)且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 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符合财政性资金的主要投向(包括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 境、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等领域); 4 办理条件 (五)项目符合我市政府投资的方向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建设方案合理,资 金来源落实,建设条件具备; (六)项目应当符合或有条件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 (七)项目类型应当符合国家公布的划拨用地目录; (八)选址应当符合或有条件符合城乡规划,并且符合国家用地政策; (九)项目用地符合或有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十一)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十二)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十三)符合国家、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十四) 办理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需完成技术评审和概 算审核;
广州市建设项目报建报批办事指南呕心沥血整理

6.已核准或立项的审批、核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复印件;未核准或立项的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家能源局的确认函;属于备案项目的需提供有关备案材料,复印件;
7.原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原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取水许可证、历年水资源费缴纳情况证明;
8.与水源工程管理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
承诺期
建项目用地范围和拟选址界点坐标(广州坐标、西安坐标及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③实测
限:
现状地形图需叠加周边历史用地情况、规划路、规划河涌、地铁、轻轨规划线路、髙压线路及名胜古迹等信息
7规划部门对项目选址的前期预审意见及附图1复印件
8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反映拟选址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等
储备用
书》
负责人身份证明
地类的,
4授权委托书1原件①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②申请人是
5个工
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作日;其
5代理人身份证明1复印件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
他4个
6实测广州坐标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①用地面积小于10公顷的,提供1/500现
工作日
状地形图,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提供1/2000现状地形图;②实测现状地形图标绘有拟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一式三份。
1•环境
影响登
环保局
告书报
审报批
3建设单位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的有关单位、专家或公众的意见。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俗称“环评台帐表”。
5•凡委托申请的应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一式2份)。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权限、委托事项(申报、领取批文等)及委托期限。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审批阶段办事指南

附件2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审批阶段办事指南一、案件类型适用于《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规定需由国土房管部门和规划部门实施的并联用地审批类业务。
二、办理依据(一)用地类业务: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1999年3月2日起施行;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2001年10月22日起施行;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2003年6月11日起施行;6.《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穗府办〔2010〕35号,2010年7月1日起施行;7.《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8号,2013年5月1日起实施.(二)规划类业务: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8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59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4.《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1号,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三、收件资料项目单位递件时,收件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并按用地、规划审批业务事项类别与申请资料一一对应的原则(即1项用地、规划审批业务对应1套资料),分类别整理、备齐资料后入件.四、办理部门市国土房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收件后,转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及规划分局具体办理,办理结果文件由市国土房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送达(南沙、萝岗区和从化、增城市的用地审批工作由属地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牵头会同同级规划部门办理)。
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

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第一步:前期准备在准备进行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前,首先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规划。
这包括确定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等相关要素。
同时,还需对工程性质和规模进行层级划分,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报建手续。
此外,还需了解当地建设项目管理法规和政策,了解报建手续需要的相关要求。
第二步:报建资料准备第三步:报建申请在准备完报建资料后,建设单位或工程管理人员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将报建资料提交给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并填写相应的报建申请表格。
报建申请表格中通常包括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工程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信息。
同时,还需附上报建资料的核准副本和其他相关证件。
第四步:审批一般情况下,报建申请提交后,主管部门将会进行预审。
预审后符合要求的申请将进入正式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的具体流程根据不同地区和项目的性质而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审批程序主要包括初审、复审和核准三个阶段。
初审时,主管部门将对报建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项目现场核查。
如果初审合格,将继续进行复审,进行外部环境和合规性审查。
最后,核准阶段是最后的审批环节,主管部门将对工程设计、环保、用地等方面进行全面核准,并对报建手续进行最终决定。
第五步:取得批复经过审批合格后,建设单位将会收到建设工程报批的批复文件。
批复文件是依据报建资料的审核结果而发放给建设单位的文书,批复文件中一般包括了工程建设许可证和工程建设规划批准文件等。
建设单位需妥善保管批复文件,作为工程开展以及后续验收和交接的重要凭证。
总结: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报建资料准备、报建申请、审批和取得批复五个步骤。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建设单位或工程管理人员合理规划、认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程序逐步进行审批。
只有获得批复文件,才能正式开展建筑工程的实施和施工。
广州市规划、建筑报批程序

目次目次1 一般规定 (1)1.1 规划建设业务分类规定 (1)1.2 其他规定 (6)2 立案标准 (7)2.1 建设用地类业务的立案标准 (7)2.2 城市规划类业务的立案标准 (13)2.3 建设工程类业务立案标准 (18)2.4 勘测信息类业务的立案标准 (29)2.5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类业务的立案标准 (29)2.6 违法建设查处类业务的立案标准 (30)3 图纸深度和要求 (32)3.1 规划建设业务送审图纸一览表 (32)3.2 建设用地类业务送审图纸的深度和要求 (34)3.3 城市规划类业务送审图纸的深度和要求 (35)3.4 建设工程类业务送审图纸的深度和要求 (50)3.5 勘测信息类业务送审图纸的深度和要求 (56)3.6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类业务送审图纸的深度和要求 (57)3.7 违法建设查处类业务送审图纸的深度和要求 (57)1一般规定1.1规划建设业务分类规定对外受理申请人的规划建设申请业务从立案类别上可分为建设用地类、城市规划类、建设工程类、勘测信息类、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类、违法建设查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类共七大类,具体见表1-1。
表1-1 规划建设业务分类总表注:①本表的批复期限是指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行政审批决定之日。
②重点工程、高校建设项目的批复期限见相关规定。
③如果受理处(科)室与本表不符,请以分局实际情况为准。
1.2其他规定1.2.1办理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外的规划建设业务应当提供IC卡号,首次来我局办理业务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先申请IC卡。
1.2.2办理各项规划建设业务除了根据业务分类要求提交相应当的特定资料外,均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2.2.1立案申请表,勘测信息类业务提交备案申请表;1.2.2.2申请函:说明申请办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办理原因、办理基本要求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验收类业务要求写明报批情况及现场状况,其中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规划编制和历次审查、修改过程的说明;整治规划申请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申请的原因、项目建设要求、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广州项目报批报建流程

广州项目报批报建流程在广州进行项目报批报建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本文将介绍该流程的主要步骤。
一、前期准备在开始项目报批报建流程之前,需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整理项目资料:包括项目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2.编制项目申报书:根据相关规定,编制项目申报书;3.完成必要的前期调研:前期调研包括对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与发展方向;4.提交相关申请: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获得相关审批申请表格和审批要求。
二、报批流程1.项目审批机构: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的不同,需要向不同的审批机构进行申请。
例如,高新技术项目需要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进行申请,而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向城市规划局进行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将前期准备完成的项目资料和申请表格提交至审批机构。
3.初审:审批机构进行初步审查,核验项目资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4.公示:根据规定,需要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
5.反馈意见:如果审批机构对项目有修改意见,需要向申请人发出修改通知,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6.评估: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进入评估阶段。
该阶段根据项目的性质及规模的不同,评估标准也不同,可能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经济评估等。
7.审定:最终审定通过的项目将获得相关批文和证明。
三、报建流程1.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在获得审批批文后,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报建申请。
2.提交意见:相关部门将对项目进行评估和论证,并向申请人提出相关意见。
3.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接收到相关意见后,申请人需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4.安排现场勘察:对申请通过的项目,需要进入现场勘察阶段,以核实项目走向和周边环境情况。
5.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建设许可证明文件,项目才能正式开工建设。
广州市建设项目报建报批办事指南呕心沥血整理

5.4.7办理余泥渣土排行证、余泥受纳证建设单位和个人需要排放余泥渣土的,应在排放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余泥渣土管理机构申领排放证。
但排放5立方米以下余泥渣土的,可告知区或街、镇余泥渣土管理机构组织有偿清运,不需办理排放证。
需受纳余泥渣土或建立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应在受纳前向所在地的区余泥渣土管理机构申领受纳证。
所需材料: 见附件《余泥渣土业务办证须知及管理规定》。
收费标准 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费:每立方米3元。
相关部门:办事程序: 1、申请资料的送审与受理。
材料齐全即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现场勘查核对用地红线与用地范围、地形地貌,确定现场标高、工程有否违章对外排放(受纳)余泥渣土和检查验收工地现场围蔽、洗车槽和洗车设备的落实情况。
3、 计算余泥排放(受纳)量。
4、初审和复审。
5、审批。
6、缴款和发证。
建设单位凭余泥渣土管理部门开出的缴款通知书,到市内工商银行缴交建筑垃圾处置费,交费后凭银行的发票和缴款通知书回单,领取《余泥渣土排放证》或“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复函”。
属于申办余泥渣土受纳手续的,不需缴纳费用,待审批后直接到余泥渣土管理部门领取《余泥渣土受纳证》或“临时余泥渣土受纳复函”。
办事时限: 一般的建设工程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符合《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试行)》的工程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通知建设单位前来领取缴款通知书。
办事依据: 《广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条例》、《余泥渣土业务办证须知及管理规定》。
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文件,不得对外排放(受纳)余泥渣土。
3、在排放余泥渣土之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余泥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上报余泥渣土排放计划。
4、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聘请办理了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的车辆运输余泥渣土,严禁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超环卫局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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