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项目报建报批办事指南呕心沥血整理
广州项目报批报建流程

专业报建-排水证
广州项目报批报建流程 报批报建的意义 报批报建的主要内容 报批报建的主干流程 报批报建子项 规划报建 专业报建 施工证申请 预售证申请 问题与交流
1、经办部门:广州市政园林局排水管理处
2、办理条件:修建性详规批复 分四步:1、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
2、排水设施设计审批
3、排水设施接驳核准 4、排水许可证核发
施工许 可证
工程形 象进度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
2、办理要点
2.1 前期准备
工程形象进度要求: 从2001年2月1日起,《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第六条预售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条件调整为:“七层以 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 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 工程”
问题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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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
2.2 预售面积计算
经办部门——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新规定:派出所出具《门牌呈批表》 测绘所计算预面积测量——根据规划局已审批的报建图进行 计算 蓝山预售面积测绘对后期销售的影响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
2.3 网上数据申报 填报楼盘房屋详细情况,包括面积、户型、功能用途、回迁 情况、公建配套、查封抵押情况。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 生成预受理号,并打印受理后。填报楼盘房屋面积表,需封 存不售两至三个单位。(原因:规划局报建面积与预测面积 略小,因此封存部份单位,以免超出报建面积)
广州市建设项目报建报批办事指南呕心沥血整理

6.已核准或立项的审批、核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复印件;未核准或立项的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家能源局的确认函;属于备案项目的需提供有关备案材料,复印件;
7.原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原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取水许可证、历年水资源费缴纳情况证明;
8.与水源工程管理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
承诺期
建项目用地范围和拟选址界点坐标(广州坐标、西安坐标及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③实测
限:
现状地形图需叠加周边历史用地情况、规划路、规划河涌、地铁、轻轨规划线路、髙压线路及名胜古迹等信息
7规划部门对项目选址的前期预审意见及附图1复印件
8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反映拟选址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等
储备用
书》
负责人身份证明
地类的,
4授权委托书1原件①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②申请人是
5个工
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作日;其
5代理人身份证明1复印件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
他4个
6实测广州坐标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①用地面积小于10公顷的,提供1/500现
工作日
状地形图,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提供1/2000现状地形图;②实测现状地形图标绘有拟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一式三份。
1•环境
影响登
环保局
告书报
审报批
3建设单位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的有关单位、专家或公众的意见。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俗称“环评台帐表”。
5•凡委托申请的应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一式2份)。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权限、委托事项(申报、领取批文等)及委托期限。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办事指引注释

注释①牵头部门在开展前期工作的过程中,应当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等事项的,组织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依法需其他主管部门审批的,进入审批流程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②立项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立条件评价等事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征求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其中依法确需审批的,列入本阶段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③在用地审批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等事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征求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其中依法确需审批的,列入本阶段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④在规划报建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等事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征求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其中依法确需审批的,列入本阶段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⑤在施工许可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等事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征求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其中依法确需审批的,列入本阶段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⑥在竣工验收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城市管理、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审查、危险化学品监管等事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实行并联验收。
⑦涉及房屋征收的建设工程项目,须在用地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将案件挂起,并进行房屋征拆等相关事宜。
待房屋征收完成后,再进入并联审批流程,并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⑧建设用地批准书附图,由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办理,需时5个工作日。
⑨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图(宗地图),由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需时7个工作日。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审批阶段办事指南

附件2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审批阶段办事指南一、案件类型适用于《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规定需由国土房管部门和规划部门实施的并联用地审批类业务。
二、办理依据(一)用地类业务: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1999年3月2日起施行;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2001年10月22日起施行;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2003年6月11日起施行;6.《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穗府办〔2010〕35号,2010年7月1日起施行;7.《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8号,2013年5月1日起实施.(二)规划类业务: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8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59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4.《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1号,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三、收件资料项目单位递件时,收件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并按用地、规划审批业务事项类别与申请资料一一对应的原则(即1项用地、规划审批业务对应1套资料),分类别整理、备齐资料后入件.四、办理部门市国土房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收件后,转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及规划分局具体办理,办理结果文件由市国土房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送达(南沙、萝岗区和从化、增城市的用地审批工作由属地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牵头会同同级规划部门办理)。
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

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第一步:前期准备在准备进行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前,首先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规划。
这包括确定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等相关要素。
同时,还需对工程性质和规模进行层级划分,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报建手续。
此外,还需了解当地建设项目管理法规和政策,了解报建手续需要的相关要求。
第二步:报建资料准备第三步:报建申请在准备完报建资料后,建设单位或工程管理人员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将报建资料提交给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并填写相应的报建申请表格。
报建申请表格中通常包括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工程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信息。
同时,还需附上报建资料的核准副本和其他相关证件。
第四步:审批一般情况下,报建申请提交后,主管部门将会进行预审。
预审后符合要求的申请将进入正式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的具体流程根据不同地区和项目的性质而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审批程序主要包括初审、复审和核准三个阶段。
初审时,主管部门将对报建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项目现场核查。
如果初审合格,将继续进行复审,进行外部环境和合规性审查。
最后,核准阶段是最后的审批环节,主管部门将对工程设计、环保、用地等方面进行全面核准,并对报建手续进行最终决定。
第五步:取得批复经过审批合格后,建设单位将会收到建设工程报批的批复文件。
批复文件是依据报建资料的审核结果而发放给建设单位的文书,批复文件中一般包括了工程建设许可证和工程建设规划批准文件等。
建设单位需妥善保管批复文件,作为工程开展以及后续验收和交接的重要凭证。
总结: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报建资料准备、报建申请、审批和取得批复五个步骤。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建设单位或工程管理人员合理规划、认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程序逐步进行审批。
只有获得批复文件,才能正式开展建筑工程的实施和施工。
广州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流程

广州建设工程项目筹建(报建)流程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广州市建设项目报建报批办事指南呕心沥血整理

5.4.7办理余泥渣土排行证、余泥受纳证建设单位和个人需要排放余泥渣土的,应在排放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余泥渣土管理机构申领排放证。
但排放5立方米以下余泥渣土的,可告知区或街、镇余泥渣土管理机构组织有偿清运,不需办理排放证。
需受纳余泥渣土或建立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应在受纳前向所在地的区余泥渣土管理机构申领受纳证。
所需材料: 见附件《余泥渣土业务办证须知及管理规定》。
收费标准 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费:每立方米3元。
相关部门:办事程序: 1、申请资料的送审与受理。
材料齐全即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现场勘查核对用地红线与用地范围、地形地貌,确定现场标高、工程有否违章对外排放(受纳)余泥渣土和检查验收工地现场围蔽、洗车槽和洗车设备的落实情况。
3、 计算余泥排放(受纳)量。
4、初审和复审。
5、审批。
6、缴款和发证。
建设单位凭余泥渣土管理部门开出的缴款通知书,到市内工商银行缴交建筑垃圾处置费,交费后凭银行的发票和缴款通知书回单,领取《余泥渣土排放证》或“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复函”。
属于申办余泥渣土受纳手续的,不需缴纳费用,待审批后直接到余泥渣土管理部门领取《余泥渣土受纳证》或“临时余泥渣土受纳复函”。
办事时限: 一般的建设工程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符合《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试行)》的工程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通知建设单位前来领取缴款通知书。
办事依据: 《广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条例》、《余泥渣土业务办证须知及管理规定》。
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文件,不得对外排放(受纳)余泥渣土。
3、在排放余泥渣土之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余泥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上报余泥渣土排放计划。
4、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聘请办理了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的车辆运输余泥渣土,严禁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超环卫局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
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标法》第三、七、九、十一条;2.《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 项暂行规定》(2001 年国家计委令第 9 号,2013 年修改)第八条;3.《广东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十二、十五、十六条;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7 部委关于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 改投资规[2018]817 号)第一大点;5、《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广州 市政务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穗发改〔2018〕 782 号)第一大点;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 年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七条;7.《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6 号);8.《必须 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 号); (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修正)第 三十七、三十八条;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省人大公告第 90 号)第三十七条;3.《广 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市人大公告第 56 号)第三十条;4.《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59 号)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5.《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 用地规则》(穗府[2015]15 号)全文;6.《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 方案(政府投资类)》(穗府〔2018〕12 号)第七点; (七)初步设计(概算)批复: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62 号); 2.《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3.《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4 号);4.《广东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 步设计管理办法》(粤建设字〔2008〕24 号)5.《广州市绿化条例》(2012 年 3 月 30 日 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十四、二十五条;6.《转发省水利厅关于 水利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穗水建〔2006〕55 号); 7.《广 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穗府〔2018〕12 号) 第八点。 (一)项目已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经市政府审定的专项规划、近期建设实施计划、行 动计划,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明确,已完成策划生成并通过了设计方案联合评 审; (二)申请材料齐全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三)使用市本级财政(含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以及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且国有 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 用自有资金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除外)且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 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符合财政性资金的主要投向(包括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 境、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等领域); 4 办理条件 (五)项目符合我市政府投资的方向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建设方案合理,资 金来源落实,建设条件具备; (六)项目应当符合或有条件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 (七)项目类型应当符合国家公布的划拨用地目录; (八)选址应当符合或有条件符合城乡规划,并且符合国家用地政策; (九)项目用地符合或有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十一)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十二)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十三)符合国家、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十四) 办理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需完成技术评审和概 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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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审查阶段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原件8份)。
2、行政审批阶段
(1)报批申请函(原件1份);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原件8份);
(3)技术审查意见(原件1份)。
二、征占地面积1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量在0.5万~1.0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1、评审时间不列入许可时间内;2、首次评审需要申请单位整改的,评审时间以原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整改情况实际所需时间计算。)
卫生局
5.1.8 安全预评价报告报审报批
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评价告知书》1份
6.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建设地点在市政集水范围内,必须提供水务部门排水方案咨询答复。
1.环境影响登记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3.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环保局
5.1.4 地质灾害及矿产压覆文件报审报批
1、建设项目用地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项目用地可行性报告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一式三份。
3.建设单位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的有关单位、专家或公众的意见。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俗称“环评台帐表”)。
5.凡委托申请的应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一式2份)。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权限、委托事项(申报、领取批文等)及委托期限。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5.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6.节能评估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评估意见(不需进行节能专项评估的项目除外)。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1.3环评报告书报审报批
1.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申请书。
(五)按要求必须具备的其他内容。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与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同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1.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报批
1.立项申请文件;
2.由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项目建设预期达到的目标、可行性研究工作范围及编制过程简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建设条件与选址;设计方案;公用工程(水、电、气、通信、道路等);节能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消防和劳动安全;机构设置、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招标组织方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估算总投资与资金筹措;经济影响分析及社会影响分析;结论和建议。)
报建报批资料办事指南
相关证件
需要提交资料
需要时间
受理单位
5.1项目立项及核准阶段
5.1.1项目建议书报审报批
项目建议书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二)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建设方案;
(三)估算总投资、资金来源及依据;
(四)选址建议及建设用地规模;
3、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1:5万或1:1万);
4、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床评价报告;
5、填写申请登记表:压覆矿床说明登记表和建设项目地质5交通影响评估报告报审报批
(注:甲方指项目单位、乙方指项目编制单位)
1、报告编制完成
2、甲方开具介绍信;
3、项目编制方递送报告至规划委(每周一、三收件),规划委转交通委;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审查专家名单;
6、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意见;
7、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
B.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资料(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
1、申请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的公函;
2、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申请书;
3、《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或大型应用设备配置批文复印件(仅限大型医用设备提供);
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审查专家名单;
5、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6、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意见(仅限企业提供);
7、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
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γ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建设项目还应提交卫生部指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出具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4、交通委收到件后转预审(同时视项目情况会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如遇手续不全或硬伤会退件处理,在提出修改意见后乙方进行修改完善);
5、交通委组织安排评审会议(如遇项目情况特殊则会组织上市交通专家会);
6、评审会议结束;
7、开始进入交通委的内部审批程序;
8、交通委给规划委发出批复文件,给乙发承诺书框架(承诺周边道路同期实施规划等);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审所需材料:
(1)报批申请函(原件1份);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原件8份);
(3)技术审查意见(原件1份)。
备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持证单位
请登录广东省水土保持网(/)查询
法定期限: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10个工作日;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20个工作日。以上时间不包括技术评审时间。属并联审批的,承诺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市水务局
5.1.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审报批
A.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资料(不包括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
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的公函;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申请书;
3、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证明(复印件);
4、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职业卫生专篇);
9、乙方拟好承诺书后交给甲方,甲方盖章后由乙方转交给交通委;
10、交委批复并通知乙方取件,乙方将批复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最终版交付给甲方。
30个工作日
交通管理委员会
5.1.6水土保持评价报告报审报批
一、征占地面积1公顷以上(含本数)或挖填土石方量在1.0万立方米(含本数)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