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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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教基字[2012]18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5.30
【实施日期】2012.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吉教基字〔2012〕1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
2011-2012学年度全省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普通高中2012年7月23日-8月19日,共4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2年7月23日-8月26日,共5周。

学校领导、教师提前一周上班。

为了保证广大师生能度过一个快乐、安全、有意义的暑假,现就暑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望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组织校长和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义务教育阶段干部、教师要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
程标准,鼓励干部、教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用科学的思想和理念谋划新学期的各项工作,大力促进教育改革,积极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用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作风以及丰硕的工作成果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二、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利用暑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要继续开展学习雷锋精神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各种教育资源,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积极创新内容、创新形。

公管办发【2012】:2011-2012学年宿舍达标创优评选工作通知

公管办发【2012】:2011-2012学年宿舍达标创优评选工作通知

北京科技大学公管办发【2012】16号2011-2012学年学生宿舍评奖评优工作通知为进一步营造文明整洁、学风浓郁、安全和谐的宿舍文化氛围,以评促建,创建和谐校园,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宿舍达标创优评审办法(试行)》和《北京科技大学标兵、优秀宿舍长评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开展2011-2012年度学生宿舍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种类、等级和范围1.集体荣誉称号(1)标兵宿舍全校60个,1000元/个(2)文明宿舍额度15%(3)合格宿舍评审范围: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宿舍。

2.个人荣誉称号(1)标兵宿舍长额度3%(2)优秀宿舍长额度20%评审范围: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宿舍长。

二、评选基本条件1.集体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一)“合格宿舍”评选条件1. 宿舍成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学年内宿舍成员未受到2次以上(含2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2. 宿舍成员品行端正、积极进取、团结互助,宿舍气氛和谐。

3. 宿舍成员认真配合学校、学院开展卫生安全检查,参评年度宿舍卫生成绩“差”评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

(二)“文明宿舍”评选条件1. 具备“合格宿舍”的所有条件。

2. 宿舍成员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参评年度宿舍卫生成绩无“差”评,宿舍没有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

3. 宿舍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

本科生宿舍成员参评学年无学业警示;一年级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优良,高年级研究生的科研和论文进展较大,能够按照导师要求认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且无学术作风问题(须有导师或实验室等有关部门的评语)。

4. 宿舍成员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学生干部的宿舍可优先考虑。

(三)“标兵宿舍”评选条件1. 具备“文明宿舍”的所有条件。

2. 宿舍成员大力配合学校、学院开展卫生安全检查,参评年度宿舍卫生成绩全部为“优”评或“良”评。

3. 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宿舍成员参评学年加权排名均位列专业前50%,且无不及格门次。

印教发(2012)108号文件2011-2012学年度特岗教师考核的通知

印教发(2012)108号文件2011-2012学年度特岗教师考核的通知

印教发〔2012〕108号县教育局关于对特岗教师2011至2012学年度考核的通知各乡镇教办、有关中小学:根据《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师发〔2009〕34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三年聘期内的评估和考核管理工作,现将2009年、2010年、2011年招聘的特岗教师2011至2012学年度的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09年、2010年、2011年招聘的特岗教师。

二、考核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

三、考核组织由乡镇教办成立特岗教师学年工作考核小组,各相关学校负责人签出评鉴意见,考核小组具体进行考核评定等次上报教育局审定、备案。

四、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根据特岗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用人单位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

(二)全面、准确原则。

考核小组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特岗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考核量化表》对特岗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准确定等。

五、考核程序(一)自评:特岗教师根据特岗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印江县特岗教师2011—2012学年度考核表》。

(二)考核:考核小组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对照《特岗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考核量化表》对特岗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

(三)公示:对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确认:考核等次结果书面通知本人,并经本人签名认可。

六、考核等次(一)考核总分为100分。

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可评定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享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假,因公负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特岗教师考核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黔人通〔2001〕132号)文件执行,除(黔人通〔2001〕132号)文件有关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定为不合格:1、未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许可,离开合同岗位的。

支教文件

支教文件

CWL/JL/JWC/ZY049-01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院教〔2011〕126号重庆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度第二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7〕68号)文件精神和重庆市教委相关要求,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通知(渝教师〔2011〕17号),我校2012年春季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开始启动,根据《重庆文理学院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提高实习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协调能力、独立生活能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二)提高实习基地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实习基地教育教学状况,提高实习基地的教学质量;(三)促进我校教师熟悉农村基础教育,增强为农村基础教育服务的意识和工作,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四)探索有效的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发展我校与中小学的合作伙伴关系。

二、组织机构为使本次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设立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泽平副组长:漆新贵刘灿国成员:何万国董刚以及相关教学执行部门院长与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部实践科(恪勤楼215,电话:49891731),由陈华、杜孝田负责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实施时间2012年2月-2012年6月,共5个月(一学期)。

四、实习支教地点永川区、大足区、秀山县、荣昌县、铜梁县、潼南县城区及近郊的中小学、幼儿园。

五、实习支教年级、专业及人数安排本次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在2009级教师教育专业的本科学生中挑选。

其具体分配名单详见附件3。

六、实施步骤(一)前期准备1.2011年12月4日前,教学部负责与顶岗实习支教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落实顶岗实习支教学校、学科、学生。

2.2011年12月19日前,各学院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推荐选拔合格人选,组织学生填写《重庆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度顶岗实习支教申请表》(见附件4),学院填写《重庆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度第二期顶岗实习支教汇总表》(见附件5)审核后将以上表格于2011年12月19日17:00前交教学部实践科。

2011-2012学年度上学期工作总结 新版

2011-2012学年度上学期工作总结  新版

大庆实验中学2011——2012学年度上学期工作总结及新学期工作安排符景海2012年2月21日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志们:在这里,我首先代表领导班子给全体教职工拜个晚年:祝大家新年快乐,龙年大吉!上学期,学校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发展为本,激发生命核能‛的教育哲学理念,全面推进‚1355‛发展战略,积极落实‚三部两翼‛管理体制和‚三档两奖‛评价分配机制,求真务实、齐心协力,较好的实现了教育、教学、科研、管理、队伍建设等预定目标。

第一部分:上学期工作总结上学期,学校在全市行风评议活动中蝉联教育系统第一名,校领导班子被评为全市‚好班子‛,荣获‚省‘十一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先进集体‛,被授予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优质生源基地,实验二部建设被列为市政府督办项目,这些都充分说明我校的办学层次和品位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而山东、吉林、新疆等地高中陆续来我校参观学习,尤其是通辽教育考察组先后3次来我校借鉴办学经验,表明了我校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在全国扩展。

下面我将对一学期以来学校的整体工作做以总结。

1.队伍建设实效突出学校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四支管理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

通过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加强学习和沟通,提高领导和管理水平。

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深入工作第一线,加大管理力度,落实工作任务。

同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强廉政建设,强化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为学校和谐发展提供了保证。

二是提升四支队伍素质。

选拔德才兼备的一线教师充实管理队伍,增强科室之间协调配合能力,建立中层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约束行为,督促进步;采取组织集中学习、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四支管理队伍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三是狠抓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控制教辅资料订阅,治理乱办班乱补课现象,成立领导小组,签订保证书,加大检查力度,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攀学院学…2012‟25号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继续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校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对象为2011-2012学年度在校的学生班集体;三好学生的评选对象为2011-2012学年度在校的全体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2011-2012学年度担任或曾经担任班级、二级学院、学校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1、严格按照《攀枝花学院学生奖励表彰条例》中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和条件进行评选。

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寝室清洁卫生的通知》的要求,凡是已被列入2011-2012 年度最差寝室的成员不予评选。

三、表彰荣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由学校统一表彰。

四、评选要求评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认真组织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批程序和环节;要加强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管理工作;对于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要实事求是;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

基层评选要在各二级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学生科组织,吸收教学科研科和学生会负责人参加。

在评选过程中应注意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辅导员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辅导员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辅导员考核的通知各学院: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河西学院辅导员管理条例》和《河西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院办发[2010]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1—2012学年全校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2.注重工作实绩3.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三、考核时间时间:2012年10月四、考核等级及形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考核成绩名次在前15%以内,确定为优秀,名次在前30%以内,确定为良好,定性考核低于60分或定量考核成绩低于120分者为不称职。

在考核年度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辅导员:(1)学年内累计因病因事离开岗位达30天及以上者;(2)因专兼职辅导员疏于教育引导以致学生严重违纪影响恶劣者;或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到达突发事件发生现场并妥善处理者;(3)学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者;(4)在学生评优、评奖、申贷、助学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者;(5)包庇学生违纪行为、对学生错误行为放任不管、教唆或怂恿学生违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考核程序1.自评:辅导员根据《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填写《河西学院辅导员考核表》(附件1);2.学生评议:各学院党总支负责组织,在该辅导员所带年级中随机抽取10%的学生,根据《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附件2)进行评分;3.学院考核:各学院党总支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结合辅导员的自我评价和学生评议情况,对照《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附件3)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按百分制评分。

4.职能部门考核:由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结合辅导员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总结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总结

固镇二中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校工作总结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固镇二中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各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现对本学期主要工作成绩和不足作一总结。

一、安全工作常抓不懈1、加强宣传力度,完善制度措施学校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春季,学校把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住宿安全作为安全工作重点。

一方面学校加强宣传教育,从分管领导到职能部门,从年级组到各班级,从教师到学生,层层抓落实,使全体师生都能够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另一方面学校不断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尤其是食品监督和宿舍巡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保证了本校学生和复读学校学生的饮食和住宿安全。

天气转暖,学校集中开展防溺水宣传活动,从6月初直至学期结束,学校利用条幅、游走字幕、宣传单、致家长信等形式开展广泛持久的宣传活动,同时建立起课前课后提醒和教师包保制度,以签署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责任。

6月11日上午7:00,固镇二中召集全体师生利用升旗仪式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与会师生共同宣读防溺水“四个不”,使防溺水宣传深入人心。

本学期,尽管校园内有两所学校且作息时间不尽相同,但是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平安校园建设成效斐然。

2、严密排查,防患于未然保卫股在学期初即完善了安全隐患排查和月报制度,对存在的涉及师生和校园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安全隐患做到了早发现、早排除。

防火和禁毒宣传在我校一直常抓不懈,保卫股利用展板和各班级利用黑板报定期进行相关宣传,使消防知识和预防毒品犯罪知识深入人心,保证学校火灾事故为零,涉毒案件为零。

每逢大型活动,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总是坚守在一线,对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各次活动井然有序。

二、德育工作具有鲜明特色1、积极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活动是学校每周工作的第一道靓丽风景线,在学校政教处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本学期学校共进行了17次升旗仪式。

3月5日,学校组织150名青年志愿者在县体育场参加了固镇县“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启动仪式,之后又来到火车站广场开展志愿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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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
“感动铁大校园人物·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加强我校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学习动力,使广大团员青年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进一步号召青年学生为报效祖国奋发成才,继续以优异的成绩献礼党的十八大,经研究决定,我校于11月开展“感动铁大校园人物·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1-2012学年度“感动铁大校园人物·学习标兵”评选活动评委会,全面负责评选活动。

成员如下:
主任:杜彦良
副主任:王克丽陈明长
成员:宋恩强马祥旺张学龙韩鹏任俊兰海波宋强陈国斌许海光侯可王长瑞张胜磊聂辉徐长忠孙海召温潇华
二、参评范围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三、评选项目及名额
十大学习标兵,学习优秀个人各10名。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集体,思想道德素质高;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11-2012学年的平均成绩位居本专业前2名。

五、评选办法
由本人提出申请,并上报评选材料(申请表、入学以来成绩单复印件、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等),经各学院、系初评后填写“学习标兵”申请表。

各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将评选材料和申请表报校团委办公室。

候选人资格审核合格后,由“感动铁大校园人物·学
习标兵评选活动”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校“十大学习标兵”和“学习优秀个人”,并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品。

每单位入选“十大学习标兵”名额不超过1人。

六、申请名额
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四方学院各推荐2人,其他学院、系各推荐1人。

希望各单位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积极推荐。

附件:“十大学习标兵”申报表
校团委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校2011-2012学年度“感动校园人物·十大学习标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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