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设备管理制度学习资料
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山设备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山企业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应当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的原则,积极采取技术、管理、经济、法律等措施,加强矿山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先安全,后效益”的方针,保证生产安全,稳定生产。
第五条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原则。
第六条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全员参与,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属地负责”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第七条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应当坚持由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共同管理、监督和协调、衔接的原则。
第八条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事故链条的规律,从事故发生的法律因素、技术因素、管理因素、人的自然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并总结事故的规律及突破口。
第九条鼓励企业和个人对于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第十条鼓励企业对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技术研发,开发新技术,提高矿山设备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第二章矿山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第十一条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第十二条矿山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安全宣传政策,保证矿山设备安全生产;(二)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矿山设备生产中的安全隐患;(三)对矿山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四)对矿山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五)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六)对矿山设备事故进行事故分析和调查,并提出整改建议;(七)进行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八)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台账,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记录和报告。
第十三条矿山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企业上级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四条矿山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不得干预生产经营,不得违法乱纪,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要求回扣。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4篇)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设备的管理,提高矿山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证矿山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二条矿山设备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我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加强技术管理,建立稳定的技术团队,制定科学的操作规程,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第四条优化设备配置,合理安排设备使用计划,减少设备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第五条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加强设备保养和保养记录,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三章设备的选购和验收第六条设备选购前,应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和技术比较,选择适合矿山生产需要的设备。
第七条设备的选购应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必须与实际工况相适应。
第八条设备验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验收内容包括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格性。
第九条设备验收合格后,需进行台帐登记,并颁发设备使用证明,方可投入生产。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调配第十条设备使用前,应进行设备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经过培训合格。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时,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
第十三条设备调配应根据生产计划进行,保证设备的合理利用,避免产能闲置或过载现象。
第十四条设备调配时,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确保设备的准时调配,避免影响生产的发展。
第五章设备检修和维护第十五条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设备制造厂家的要求进行。
第十六条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应有专门的维护人员负责,维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
第十七条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时,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家的要求进行,确保检修质量和安全。
第六章设备的报废和更新第十九条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出现不能修复的故障时,应及时报废,并进行档案归档。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矿山设备的管理,保障矿山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果,制定本矿山设备管理制度。
二、设备管理责任1.矿山设备管理层应明确设备管理责任,建立设备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应管理规定,确保设备管理的正常运行。
2.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设备的购置、验收、维修和报废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设备购置1.设备购置前应进行详细调研和比较,确保购置的设备符合矿山的实际需求。
2.设备购置须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批,并填写设备购置申请报告,明确设备的规格、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3.购置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进行,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4.设备的购置费用应按照矿山的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并建立相应的设备资产台账。
四、设备验收1.设备购置后应立即进行验收,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2.验收包括对设备的外观、功能和安全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测试,必要时还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
3.验收合格的设备需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并进行设备编号和贴标,入库后方可使用。
五、设备维修1.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立即报修,并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在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3.维修费用应按照矿山的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账。
六、设备报废1.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或超过使用寿命时,应进行报废,报废的设备需填写设备报废申请报告,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2.设备报废前应进行充分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3.设备报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安全销毁,销毁的设备应填写设备报废处理记录,并进行设备台账的更新。
七、设备安全管理1.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设备管理人员应进行设备安全教育,并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矿业行业的不断发展,矿山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矿山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生产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矿山设备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矿山设备管理制度的目的、范围、综合管理、设备检修与保养、安全操作和违规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目的制定矿山设备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并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与高效。
三、范围矿山设备管理制度适用于该矿山的所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生产设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安全设备和环保设备等。
四、综合管理1. 设备档案管理1.1 设备档案的建立1.2 设备档案的更新与维护1.3 设备档案的存档与保管2. 设备的验收与入库管理2.1 设备验收的程序与要求2.2 设备的入库管理2.3 设备的编码与标识3. 设备的使用与调配3.1 设备使用管理3.2 设备调配与借用管理3.3 设备租赁与购置的规定4. 设备的维修与保养4.1 设备故障的报修与处理4.2 设备的预防性维修计划4.3 设备保养的要求与方法4.4 设备大修的计划与实施五、设备检修与保养1. 设备维修部门的组织与管理1.1 维修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1.2 维修工具和设备的管理1.3 维修工作的任务分配和进度控制2. 设备的定期检查与维护2.1 设备巡检的频率和内容2.2 设备保养的方法和注意事项2.3 设备故障的排除与处理3. 设备的临时维修与紧急抢修3.1 设备故障的处理程序和应急措施3.2 临时维修与紧急抢修的要求和流程3.3 维修记录和事故报告的处理六、安全操作1. 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1.1 操作人员的资格与职责1.2 设备操作的安全规程与操作要点1.3 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管理2. 作业环境的安全要求2.1 作业场所和设备的安全要求2.2 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安全评估2.3 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与注意事项3. 设备事故与紧急处理3.1 设备事故的处理程序和报告要求3.2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与处理措施3.3 事故处理后的复查与整改七、违规处理1. 设备管理违规行为的分类与划分1.1 违规行为的形式和性质1.2 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与处罚标准1.3 违规消防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方式2. 违规行为的处罚与追责2.1 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2.2 相关人员的追责与处理2.3 违规行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结语通过建立和执行矿山设备管理制度,矿山能够更好地管理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矿山工作的顺利进行。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范本(4篇)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矿山设备管理工作,维护设备安全运行,保障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的所有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矿山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防控为主、维修及时、优化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设备管理责任第四条矿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矿山设备的计划、采购、使用、维修和报废。
第五条矿山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管理规定和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矿山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故障修复。
第三章设备采购和验收第七条矿山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矿山的实际需求,经过评估、比较后确定采购方案。
第八条矿山设备采购前,应进行供应商资质审查,并签订合同明确设备质量和交付时间。
第九条矿山设备采购后应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并结合矿山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设备使用和维护第十条矿山设备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矿山设备日常维护应定期进行,维护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润滑和调试等工作。
第十二条矿山设备故障修复应及时响应和处理,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维修能力和经验。
第五章设备报废和更新第十三条矿山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或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时,应及时申请报废并采取相应的报废程序。
第十四条矿山设备更新时,应进行合理的设备选型和方案评估,并及时进行采购和更换工作。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五条矿山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时,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报告,并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人员,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矿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与以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矿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并报矿山领导审批。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范本(2)1. 安全生产是矿山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
矿山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矿山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安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二、安全设备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设备管理过程中,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相关部门的安全责任,加强协作,共同保障设备安全。
3. 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人员培训,提高素质。
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三、安全设备管理制度1. 设备验收与投入使用(1)新增设备需由副矿长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2)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设备操作与维护(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
(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
(3)设备维护保养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设备停送电与操作(1)全矿停送电时,配电室得到调度通知后,检查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2)各车间主机设备停送电,必须由值班电工与配电室联系,否则不予送、停电。
(3)主机的开停,事先应取得调度室的同意,方可进行操作,否则不予停电、送电。
4. 设备安全检查与监督(1)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应经常不定时地深入车间现场进行检查、监督。
(2)被检查者不能拒绝,并给予工作上的便利。
(3)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如不具备齐全条件,操作工有权拒绝上岗。
5.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每位操作工要具备“三好四会”,把修、用结合起来,特别在平常维护保养时,做到班前对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进行检查。
(2)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下班前进行认真清理保养。
6. 设备交接班制度(1)凡是开动的设备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记录。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4篇)
矿山设备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局部,是企业进展生产的物质根底,设备状况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
为了加强公司设备使用、维护的治理工作,切实落实“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打算检修并重”的原则,明确职责,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使用周期,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章、设备技术状况治理其次条、设备技术状况完好标准:(1)根底稳固,无裂纹、腐蚀、油污;(2)零部件完整,无内部缺陷,磨损在允许值以内;(3)运转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4)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及配套设施齐全,灵敏牢靠;(5)到达设计性能和核定性能。
第三条、设备技术状况实行动态治理依据点检、状态监测、修理时的检查、专业试验或检测等供给的信息,进展整理分析,把握设备技术状况。
具体实施工作由车间设备主任负责,有关人员对设备的技术状况进展检查与1/12评定。
第三章、设备固定资产治理第四条、设备固定资产划分标准(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2)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在使用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3)能独立完成肯定生产过程或独立工序者计算为一台设备,附属于一台主机设备的划入主机计算,备用者可单独计算。
第五条、全部主要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必需建立设备档案。
第六条、各车间、部门要遵循“管好、用好、维护好”的原则,负责对所管辖的设备维护修理,并合理使用。
第七条、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设备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1)已满使用年限,严峻磨损、老化,致使精度、性能、生产力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2)能耗高、污染严峻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3)专用设备因无法修复、改造或虽能修复、改造,但经济上不划算的。
第八条、设备报废申报审批程序:(1)设备使用单位认为设备符合报废条件,由车间设备主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报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或外聘专家)进展技术鉴定,经鉴定确认后,填写鉴定意见书报主管领导,再经总经理审批,重要关键设备需2/12再报董事长审批。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矿山设备,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而建立的一套管理规定。
以下是矿山设备管理制度的一些重点内容:
1. 设备购置和验收:明确设备购置的程序和标准,制定设备验收的规定和流程,确保购置的设备符合质量要求。
2. 设备登记管理: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安装地点、保养维修情况等,实现设备信息的全面推送和定期更新。
3. 设备保养维修:制定设备保养计划和维修制度,明确保养和维修的责任和要求,确保设备按时保养和维修,减少故障发生和设备损坏。
4. 设备检查和监测:建立设备检查和监测机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设备的问题和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
5. 设备报废处理:明确设备报废的条件和程序,确保设备报废合规和及时处理,防止废弃设备对环境和安全造成危害。
6. 设备故障和事故处理:建立设备故障和事故处理制度,明确设备故障和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及时处理和追究责任,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
7. 设备培训和管理:组织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技能,强化设备管理的专业化和标准化。
8. 设备改造和更新:制定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定期评估设备的更新需求,及时进行设备改造和更新,提升设备的性能和效能。
以上是矿山设备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山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寿命并确保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备管理应以安全、经济、科学为原则,做到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的管理。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设备档案,做好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以预防为主,遵守保养、检修、维修、更换等运行规程。
第六条设备管理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设备管理单位,并设立设备管理员。
第七条设备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并建立设备维修保养台账。
第八条设备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的质量、安全档案。
第九条设备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维修保养的技能队伍,提高维修保养的技术水平。
第十条设备管理单位应当做好设备的检测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的使用年限,管理设备的报废和更新。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单位应当做好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设备损耗台账,做好设备的损耗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设备保养制度,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维修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工作。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维修保养的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第二章设备的购置与报废第十七条设备的购置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经过合理论证和审批,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设备的报废应当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年限,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设备报废标准,并经过合理审批和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设备的报废应当做好设备的台账管理,并及时报废,确保不在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设备报废后,应当做好设备的清理工作,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二十一条设备报废后还可以进行报废置换,确保设备的合理利用。
第二十二条设备购置和报废应当做好设备资产的变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设备的购置和报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设备的合规管理工作。
矿山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矿山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矿山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维护的组织管理、设备维护的技术管理、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设备维护的质量管理和设备维护的成本管理。
第三条设备维护管理按照计划管理、预防性维护、故障维修和保养维护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矿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维护的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所有矿山设备的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于未尽事宜可以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设备维护工作由设备维护班组和设备维护部门分别负责实施。
第七条设备维护班组由设备维护人员组成,按照设备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
第八条设备维护部门负责设备维护计划的编制和执行,以及设备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九条设备维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经验,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设备维护班组和部门应当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和考核,对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定。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十一条设备维护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维护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设备维护工作应当采取预防性维护为主,及时发现设备的隐患并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维护工作应当建立设备台账,对设备进行分类管理,以便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维护工作应当建立维护备件库,对于常见零部件应当进行适当的备件储备。
第十五条设备维护工作应当进行设备维护信息管理,对于设备维护的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汇总。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设备维护工作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确保维护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七条设备维护工作应当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对于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第十八条设备维护工作应当进行维护人员安全教育,提高维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设备维护工作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对于维护中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预防和应对。
第二十条设备维护工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维护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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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贞丰县安达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北盘江镇水淹坝白云岩矿矿山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
为了加强公司设备使用、维护的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明确职责,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使用周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设备技术状况管理第二条、设备技术状况完好标准:(1)基础稳固,无裂纹、腐蚀、油污;(2)零部件完整,无内部缺陷,磨损在允许值以内;(3)运转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4)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及配套设施齐全,灵敏可靠;(5)达到设计性能和核定性能。
第三条、设备技术状况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点检、状态监测、修理时的检查、专业试验或检测等提供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掌握设备技术状况。
具体实施工作由车间设备主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与评定。
第三章、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第四条、设备固定资产划分标准(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3)能独立完成一定生产过程或独立工序者计算为一台设备,附属于一台主机设备的划入主机计算,备用者可单独计算。
第五条、全部主要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必须建立设备档案。
第六条、各车间、部门要遵循“管好、用好、维护好”的原则,负责对所管辖的设备维护修理,并合理使用。
第七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1)已满使用年限,严重磨损、老化,致使精度、性能、生产力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2)能耗高、污染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3)专用设备因无法修复、改造或虽能修复、改造,但经济上不划算的。
第八条、设备报废申报审批程序:(1)设备使用单位认为设备符合报废条件,由车间设备主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报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或外聘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确认后,填写鉴定意见书报主管领导审查,再经总经理审批,重要关键设备需再报董事长审批。
(2)报废、报损旧设备,按公司废旧品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新增设备申报审批程序(1)设备使用单位认为需新增一般设备,该单位需填写“新增设备申请计划”报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2)设备使用单位认为需新增关键设备或单值较大的办公设备,需写专题报告,报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或外聘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论证确认后,填写论证意见书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讨论通过后报总经理签批后,方可购买;新增价值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大型设备需再报董事会讨论,讨论通过后,再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购买。
第十条、新增设备采购程序:(1)设备采购应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在质量上、价位上、性能上、服务上进行综合比较,然后制定设备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按《合同法》要求与供应商或生产厂家订立采购合同。
(2)设备订购到厂后,设备采购部门、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开箱验收。
检查设备在装箱、运输过程中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立即向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反馈),填写开箱验收单,将文件存档,并根据情况复制材料供安装、调试及生产维修用。
第十一条、施工安装结束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清单”,方可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在投入重负荷运行3-6个月内作出技术评定,并将资料一并归档。
归档内容包括:(1)开竣工日期及各项施工记录;(2)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施工人数及工日数;(3)工程预决算报告;(4)调试运行记录;(5)其他不可测内容。
第四章、设备检修管理第十二条、设备检修分大、中、小修三大类,大修计划由公司批准下达。
设备检修的中修、小修以车间为主,尽量延长大修周期。
第十三条、每年需制订设备检修计划——年修计划、月修计划,属大修的按大修管理规定办理,中、小修的由公司、车间负责,在编制检修时要提出开竣工日期、检修内容、备件材料、计划(大修时提交费用预算)。
第十四条、各个检修项目要有专人负责,在明确任务、内容及要求的前提下,对检修的备件、材料、工具计划等,由车间主管检修负责人进行检查核实;较大的检修工程应编制检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表。
第十五条、重大项目、重要设备检修应由主要设备负责人督查检修工作,并制定出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有关技术负责人应查阅设备档案,历次检修运转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对检修的主要工艺顺序,应该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并提出检修后的检查验收及试运转等有关记录。
第十六条、设备大中修项目的竣工验收参照本制度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七条、凡属计划外检修的监时检修,生产车间必须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公司主管领导、主管部门,方可进行检修。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组织抢修,但事后必须上报车间主管和公司领导,并作好技术资料记录。
第五章、设备润滑管理第十八条、设备润滑工作要分工明确,落实到岗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五定”原则-定人、定机、定量、定时、定质。
第十九条、润滑设备维护与检查1.做好润滑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润滑设备,严格按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检查润滑设备运行情况,更换常备消耗件;根据日常维护检查情况并结合主体设备的检修安排,编制润滑设备的检修计划和项目,保证润滑设备及时得到修理,延长其使用寿命;2.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润滑装置,润滑设备确需改造,维修时由车间主管领导书面申报公司主管领导、主管业务部门。
第六章、备件管理第二十条、根据生产正常检修需要,使用车间提出书面计划申请上报公司主管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根据库存情况、各车间计划汇总制定外购计划,估算外购费用报主管领导审批,财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需要制作加工的特殊备件,使用车间技术人员必须提供详细的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资料;若因图纸资料提供错误,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备件图纸不应随意修改,凡需修改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签字,对重要备件或通用性较大的备件图纸的修改,应组织有关技术专家会审,制订详实的修改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七章、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要使设备安全运行,发挥最佳效益,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设备使用、操作的有关制度和规程。
第二十四条、设备使用者职责1.必须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重点设备定人定机,重点管理,从而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安全技术状态,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有利的条件。
2.严格遵守设备使用的“五项纪律”和“四项要求”:五项纪律:(1)遵守设备维护保养与技术安全操作规程;(2)经常保持设备干净整洁,并按规定加油;(3)遵守交接班制度和设备清扫制度;(4)管好工具及附件,不得损坏或丢失;(5)发现故障,立即停止运转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班组、车间检修。
四项要求:整齐:工具、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污、无碰伤、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垃圾清扫干净;(3)润滑按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时、定量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润滑,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标清洁,油路管线畅通,要推广使用二硫化钼润滑剂;(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会使用,精心保养,不出事故。
3.当发生事故时,应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如切断电源等。
尽量保护现场现状,并向组长、设备技术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报告。
4.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负责提供准确的运转台时与设备运转状况等原始资料。
5.参加设备检修及修理后的验收工作。
6.在调离工作岗位或调换设备时,应将完整的设备及附件向生产组长、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和接用设备人交清,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设备使用者都应努力学习设备结构、性能和维护保养基本知识,苦练基本功,使用设备时能得心应手,达到合理使用目的,正确维护保养设备,为此必须做到“四懂四会”。
四懂:1.懂得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2.懂得设备结构;3.懂得设备性能;4.懂得设备故障的紧急处理方法。
四会:1.会使用;2.会维护保养;3.会排除故障;4.会一般检修。
第八章、特种设备管理第二十六条、采购特种设备时,采购部门必须要求供应厂商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资质、图纸、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二十七条、特种设备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30日内,设备主管部门应当向上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且标牌应附有警告与操作方法说明;并按要求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经常对特种设备进行点检,并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作好记录;设备主管部门每个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如公司无法处理的,应由设备主管部门联系供应厂商或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车间管理人员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报告;在操作特种设备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操作要平稳、准确、注意力集中。
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三十条、设备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三十一条、特种设备符合报废条件的,报废后设备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检测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章、设备事故管理第三十二条、设备因非正常的损坏造成停产或降低效能明显的现象称为设备事故。
(1)按事故大小分:重大设备事故、较大设备事故、一般设备事故设备;(2)按事故性质分:责任事故、质量事故、自然事故。
第三十三条、设备发生事故后,设备操作工等当事人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立即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做好记录逐级上报;设备管理部门、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分析、处理,并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做好记录逐级上报;对一般设备事故要及时组织抢修。
第三十四条、设备事故分析(1)设备事故分析原则:对所有设备事故必须遵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2)一般设备事故分析由责任单位设备主管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送公司领导;(3)一般设备事故调查分析由责任单位设备主管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送公司领导;(4)重大事故、较大事故调查分析由设备主管领导主持、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由设备主管部门起草“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提交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草拟处理建议交安委会讨论处理;(5)安委会办公室、设备主管部门对所有调查分析报告均需存档,对重大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要上报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