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三类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措施(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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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类“触电、倒杆、高空坠落” 三类人身风险重点管控措施

配电类“触电、倒杆、高空坠落” 三类人身风险重点管控措施

配电类“触电、倒杆、高空坠落”三类人身风险重点管控措施一、防止触电措施(一)通用1、落实好各项防误操作工作,杜绝恶性误操作事故造成的人身事故。

2、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按照规程、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制度办理工作票,并履行许可手续。

3、验电工作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并且经定期试验合格的专用验电器。

验电前,应确证验电器良好,并按照规程正确进行验电。

4、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的各侧及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都应接地;若有感应电压反映在停电设备或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要注意在拆除接地线时,防止感应电触电;接地拆除后,应即认为设备和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进行任何工作。

5、在带电场所附近进行勘测、施工作业时,使用的测量、钻探和施工工具、设备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在高压线下测量时,不应使用金属标尺。

必须做好监护,防止测量、钻探工具与高压线安全距离不足,发生电击伤人事故。

6、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夹有金属丝的皮卷尺、线尺等导电体进行测量工作。

7、恶劣及雷雨天气时应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8、在电力设备附近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设备必须可靠接地;起重吊臂、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10kV为2米、110kV为4米、220kV 为6米、500kV为8米)规定。

9、移动电缆接线盒应停电进行;防止绝缘损坏触电或爆炸伤人。

10、挖掘电缆沟前,应做好防止挖伤电缆的安全措施。

11、锯电缆前必须与图纸核对相符,并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木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

扶木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二)配电专业1、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2、在带电杆塔工作,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应保证不小于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距离0.7米;35kV距离1米;110kV距离1.5米;220kV距离3米;500kV距离5米。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规定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规定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规定
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推进。

2. 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要求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紧急避难设施、防护装置等,确保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3. 安全培训和教育:要求企业组织和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操作培训、应急演练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安全检查和监管: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监管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5.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包括及时报警、组织救援、事故调查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6.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要求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进行法律追责,形成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力震慑。

这些重点规定旨在保护员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企业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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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

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

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三防十要内容三防,即防止触电伤害、防止高空坠落伤害、防止倒(断)杆伤害。

十要反事故措施:1.第一条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前要勘察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清楚和明确工作任务、作业范围和施工方法,并根据作业类型、方法、人员、工器具、环境等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不得盲目接受工作任务。

2.第二条检修、施工要使用工作票,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检修施工要填用工作票,不得无票工作。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现场交底,做到四清楚,即作业任务清楚、现场危险点清楚、现场的作业程序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清楚。

未经现场交底不得开始工作。

3.第三条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班成员要各司其职,专职监护人要对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工器具配备、现场安全措施、作业安全行为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不得脱岗或随意替代工作。

4.第四条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电,验明无电后即装设接地线停电工作要按照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的程序做好安全技术措施。

对双电源供电的设施,做好防止反送电的措施。

作业部位必须验电,验电后立即装设接地线,禁止不做安全措施或随意变更作业次序。

5.第五条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脚扣登杆全过程系安全带进入工作现场要戴好安全帽,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登高作业要检查第 2 页共 4 页工器具并确认合格,用脚扣登杆应全过程系好、系牢安全带,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6.第六条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必须采取防滑、限高措施梯子登高前应检查并确认梯身合格、基面牢固、定位可靠;作业时梯子应与地面成600左右的斜角,距梯顶不得少于1米,要有专人全过程扶守,不得单人专业。

7.第七条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必须由专人进行统一指挥立撤杆塔要由专人统一指挥,使用合格工器具。

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不得用铁锹、桩柱等代替;机械立杆起吊位置应合适,严禁过载使用。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要求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要求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要求1.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1.1.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检查周期为1年),凡患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1.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1.3 高处作业应穿工作服、防滑鞋,并设专人监护。

高处作业人员配备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攀登自锁器、防坠器等应检验合格并符合要求;使用前应检查确认,并正确佩戴使用。

安全带、安全绳必须系在牢固物件上,防止脱落;安全带的使用长度应合适,必要时加缓冲器,避免在坠落防护范围内造成二次伤害。

作业人员应随时检查安全带、安全绳是否拴牢,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

禁止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应用绳索拴牢传递。

1.1.4 遇有五级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冰雪、霜冻、雨雾天气未采取防滑、防寒、防冻措施,禁止进行高处作业。

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作业,应设充足的照明。

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并在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1.1.5 高处作业应设有防止作业人员失误或坐靠坠落的牢固作业立足面、防护栏、防护网。

立足点应有足够面积,脚手板应满铺并有效固定。

1.1.6 施工或生产作业区的通道及各种孔、洞、井、沟、坑口、平台等临边部位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基坑(槽)临边应装设合格牢固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除安全标志牌外不得拴挂任何物件。

上下基坑必须设置专用斜道、梯道、扶梯、入坑踏步等攀登设施,作业人员严禁沿坑壁、支撑或乘坐运土工具上下。

1.1.7 作业现场常设洞口应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或装设栏杆护板;临时洞口或洞口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挂安全标志牌,夜间应装设红灯警示。

1.1.8 登高用的支撑架、脚手架、作业层应使用合格材质搭设。

工业生产中防止人身伤亡的安全措施

工业生产中防止人身伤亡的安全措施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措施(一).运行部分1.工作人员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因故间断工作三个月以上人员,进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出控制室外必须戴好安全帽。

2.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械的移动和转动部分。

清扫设备时,禁止带手套以及将抹布缠在手上,清扫卫生使用抹布不准乱甩。

3.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以及运行的轴承上行走和站立。

4.湿手不准接触电灯开关及电器设备。

更换现场照明时,应先断开电源开关,进行验电,确证无电时,方可更换。

更换人着装必须符合“安规”要求,必须戴好手套及穿好绝缘鞋。

此项工作应设监护人。

5.在高度超过,1.5米的工作场所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正确使用梯子,必须有监护人。

无法系安全带的设备卫生清扫工作应使用梯子上下并做好防范措施。

6.一切生产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及“运行规程”。

真正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7.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以及运行的轴承上行走和站立。

8.各配电室、动力盘、开关柜后门加锁,钥匙管理按规定使用,保证运行设备安全,防止走错间隔。

9.110KV系统微机防误装置,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随意解锁。

10.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票开工、收工必须到现场。

11.更换灯泡、接临时电源,各动力盘开关操作箱、照明箱等铅丝停、送电,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戴干燥的线手套,并戴护目镜。

12.严禁用绝缘杆代替验电器进行验电工作。

13.停电进行测绝缘或装设接地线前,必须进行验电。

14.外来实习人员及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规程》(发电厂变电所部分)等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安全教育不能放松,避免出现事故。

(二).检修部分1防止人身感电措施:1.1全体员工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每年都必须接受规定的安全培训和考试。

防止典型人身伤亡事故重点强化措施

防止典型人身伤亡事故重点强化措施

附件防止典型人身伤亡事故重点强化措施近期,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电力安全生产和风险管控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上半年发生的22起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掩埋、有限空间等事故多发,其中高处坠落占到50%o为强化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各企业必须在严格执行《电业(力)安规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生产(2023)23号)的基础上,要强化以下重点措施的落实。

一、防止高处坠落事故重点强化措施1要重点强化高处安装维护、攀登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挂作业等高处作业的风险辨识和措施落实。

6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网,质量规格应满足《安全网》GB5725-2009要求。

不具备搭设安全网条件的要采取安全气垫等措施进行防护。

2.安全网的搭设要符合《关于加强安全网搭设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安生[2013)24号),离地15m以上高处作业临空侧要在管排内侧装设立网;第一道平网张挂在离地3〜4m高度,然后每隔6〜8m再挂一道安全网,平网与其下方(或地面)物体表面距离不得小于3m。

3.安全网搭设完成后必须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现场作业,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能。

4.加强安全网的检查维护,安全网在使用中必须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使用中每3个月应进行试验绳强力试验,当受到较大荷载冲击后,要及时进行检查或更换新网。

5.各企业必须保证安全措施费投入到位,要配置足够的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

涉及高处作业的工程项目,应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配置要求、质量标准和措施费用列入招标文件中。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使用安全带,现场不具备悬挂安全带条件的,必须拉设安全绳。

8.使用直立爬梯高度超过3米时,应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防坠器。

预防事故的三种措施

预防事故的三种措施

预防事故的三种措施引言事故是指突发的、意外的、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在各行各业中,事故无处不在,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就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三种常见的预防事故的措施。

1. 加强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是预防事故的基本措施之一。

通过加强对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能够提高其对事故隐患的识别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具体措施如下:1.1 建立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的全面、系统性。

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和工作环境的特点,进行分类培训,满足不同人员的需求。

1.2 进行定期培训安全培训不仅应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还应定期进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方法等培训。

定期组织培训还可以及时更新员工对事故预防的认识和技能。

1.3 检查培训效果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通过考核和绩效考评等方式,鼓励员工参与培训并提高培训效果。

2. 定期设备维护和检查设备故障是引发事故的一个常见原因。

为了预防事故,定期设备维护和检查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2.1 制定设备维护计划组织制定设备维护计划,明确设备维护的周期和方法。

根据设备的不同功能和使用频率,制定相应的维护措施。

2.2 进行定期巡检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巡检可以包括设备的外观检查、功能检测、润滑油更换等。

2.3 完善维护记录进行设备维护时,要做好详细的维护记录。

记录设备的维护时间、方法和结果,为后续的设备维修和管理提供依据。

3. 强化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预防事故的基础和关键,只有加强安全管理,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具体措施如下:3.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管理措施、责任和处罚标准。

3.2 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定期组织对各类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发现隐患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电力系统防止三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电力系统防止三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电力系统防止三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Post By:2006-3-22 20:18:38电力系统防止三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通过对近年来人身伤亡事故的分析,针对最频发的触电、高处坠落和车辆伤害三类事故,总结出几条防止这三类事故的重点措施。

每一条,都带有血和泪的惨痛教训。

1 防止触电措施1.1 发电厂、变电站电气设备进行部分停电检修或新设备安装时,工作许可人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设置网状围栏,将停电设备与带电设备隔开。

围栏上每侧应至少悬挂一个面向工作人员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防止走错工作地点,误登带电设备。

1.2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熟悉设备情况。

工作地点邻近若有带电设备,必须在工作票上填写清楚,并对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提出具体的安全措施要求。

1.3 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之前,任何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入遮栏内或触及设备。

在办理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当工作地点分散,监护有困难时,要增设专责监护人,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1.4 工作班到工作现场后,应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向工作人员宣讲工作票内容,使参加工作的每个成员都知道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停电范围、邻近带电部位、现场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分工和责任后,方可开始工作。

迟到人员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详细交待以上各项内容。

1.5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人员在攀登设备构架前,首先应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开始。

因故离开工作现场返回工作地点时,必须重新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准继续工作,以防走错间隔,误入其他带电间隔。

1.6 在带电杆塔上做刷油漆、除鸟窝、除风筝、紧杆塔螺丝、检查架空地线、查看金具、检查瓷瓶等工作,必须填用工作票。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应不小于《安规》中所规定的安全距离。

不能通过作业人员低头、弯腰、蹲姿、坐姿等方式来满足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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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防止三类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6900-26 防止三类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措施(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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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近10年来人身伤亡事故的分析,针对最频发的触电、高处坠落和车辆伤害三类事故,总结出78条防止这三类事故的重点措施。

每一条,都带有血和泪的惨痛教训。

1 防止触电措施1.1 发电厂、变电站电气设备进行部分停电检修或新设备安装时,工作许可人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设置网状围栏,将停电设备与带电设备隔开。

围栏上每侧应至少悬挂一个面向工作人员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防止走错工作地点,误登带电设备。

1.2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熟悉设备情况。

工作地点邻近若有带电设备,必须在工作票上填写清楚,并对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提出具体的安全措施要求。

1.3 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之前,任何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入遮栏内或触及设备。

在办理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当工作地点分散,监护有困难时,要增设专责监护人,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1.4 工作班到工作现场后,应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向工作人员宣讲工作票内容,使参加工作的每个成员都知道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停电范围、邻近带电部位、现场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分工和责任后,方可开始工作。

迟到人员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详细交待以上各项内容。

1.5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人员在攀登设备构架前,首先应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开始。

因故离开工作现场返回工作地点时,必须重新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准继续工作,以防走错间隔,误入其他带电间隔。

1.6 在带电杆塔上做刷油漆、除鸟窝、除风筝、紧杆塔螺丝、检查架空地线、查看金具、检查瓷瓶等工作,必须填用工作票。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应不小于《安规》中所规定的安全距离。

不能通过作业人员低头、弯腰、蹲姿、坐姿等方式来满足安全距离。

如工作需要又不能保证安全距离时,应按带电作业进行,工作人员应具备带电作业资格。

当地电位带电作业时的安全距离还不能保证时,应将带电设备停电,验明无电压,装设接地线后,方可进行工作。

1.7 油漆工、土建工等非电气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在线路杆塔和变电站、升压站构架上进行不停电工作时,必须填用第二种工作票,且工作范围严禁小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具体要求应详细填入工作票内,发电厂、变电站、线路工区应指派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并明确工作票由监护人收执。

工作前,监护人应向工作班全体人员详细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8 严禁在带电的10~35 kV线路杆塔横担上和一侧停电、一侧带电的隔离刀闸上进行油漆、防腐等工作,以防在工作过程中不能确定安全距离而触电。

1.9 当与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不符合《安规》要求时,必须装设遮拦或网门并锁好,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禁移动、拆除、跨越遮栏。

1.10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高压试验,应在试验现场装设遮栏,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派人看守。

非试验人员不得靠近,试验人员也应离开被试设备。

加压过程中应集中精力,不得触及试验的高压引线。

试验时不得进行其它检修、维护等工作。

当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两端都要派人看守。

1.11 对由于高压试验而拆开的设备引线,必须用结实的绳子绑牢,防止引线摇晃触及邻近带电设备而造成触电。

1.12 在发电厂厂用电室和变电站高压室内进行停电清扫母线工作时,应先将备用电源、联络线电源、多回路电源等一侧带电的或有可能来电的间隔停电。

如特殊情况不能停电,则必须将一侧带电的间隔上锁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将停电的母线三相短路接地后方允许工作。

1.13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的工作,必须按工作票上所列工作项目进行。

严禁在工作中擅自扩大工作任务,超范围工作。

如确实需要利用停电机会一并处理设备缺陷,增加工作项目和内容,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填写新增工作任务后,方准进行新增项目的工作。

若工作需要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则必须将原工作票作废,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14 工作人员工作完毕撤离工作现场后,如又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必须请示工作负责人。

当工作负责人尚未向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安全措施尚未变动,尚未到计划完工时间时,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后可进行处理。

如已办终结手续,应重新办理工作许可后方可进行。

1.15 严禁采用口头打招呼或口头转告等方式代替工作票及其工作许可手续。

1.16 变电值班人员必须在检修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后,方能向调度值班员汇报,申请拆除接地线。

地线拆除后,检修人员、运行人员不得再接触电气设备进行工作,以防突然来电,造成伤亡事故。

1.17 变电运行人员在电气设备停电后进行清扫等维护工作时,必须填用《变电站运行人员参与设备维护工作单》,并确认设备已停电,做好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至少有2人一起工作,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18 在变电站及发电厂的户外开关站、户内高压室、厂用电室等高压带电场所进行部分停电的工作,需使用移动式梯子时,不应使用金属材料(如铝合金)制成的梯子,宜使用木质或绝缘性能好的梯子。

1.19 在电容器组上或进入其围栏内工作前,必须先断开电容器电源,验明确无电压,将电容器逐个多次放电后接地,方可开始工作。

1.20 在与运行的架空线路有较长路段平行敷设的停电架空线路上进行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在工作地段加装接地线后,方可工作。

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

以防感应电压伤害。

1.21 在平行线路或同杆架设多回路线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登杆前应认真核对线路名称、杆塔编号、标志、色标,发给工作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明确哪一条线路是停电线路,验明线路确无电压,挂上接地线后方可登杆塔工作。

1.22 攀登杆塔和在杆塔上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进行全过程监护。

对有触电危险或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还应设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1.23 各供电企业应制订双电源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必须要装设双投开关或双投刀闸。

所有低压用户,均应视为反送电的电源,工作前必须采取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

1.24 在配电变压器台架上进行检修工作,必须先拉开低压侧刀闸,后拉开高压隔离刀闸或跌落式保险,然后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上和配变低压侧刀闸的线路侧三相短路接地。

防止用户乱接线或使用没有双投刀闸闭锁上网的小型自备发电机从低压侧反送电,危及配网作业人身安全。

1.25 配电线路分支线停电检修,由工作负责人到现场组织工作班人员进行的倒闸操作(如停送电、验电、装拆接地线及挂标示牌等),必须填写操作票,并在监护人监护下进行。

操作跌落式开关及刀闸时,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杆并戴绝缘手套,严禁用手直接摘、挂跌落式开关的绝缘管。

1.26 在电力线路上进行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将检修线路停电,经验明确无电压,在工作地段两端及有可能倒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上挂接地线。

1.27 配电线路施工,必须考虑其上方交叉线路是否需要停电。

应把动态的导线大幅弹起考虑在内,不能只作静态的测量。

如果动态不可靠,则必须将上方线路停电,以防发生群伤亡事故。

1.28 配电线路施工,必须防止与其下方交叉的380 /220 V线路作拉锯式磨刮后,配电线路带电而导致群伤亡事故。

1.29 基建施工中需要运行线路停电,必须由运行线路的管理部门负责向调度办理停电、工作间断、恢复送电等手续。

运行线路管理部门必须到现场核实情况后,向调度申请或报告,以防工作人员触电。

1.30 农网改造工程竣工后,必须认真检查旧线路是否已经拆离,防止新旧线路混接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1.31 锯电缆前,必须先核对电缆的名称、编号、位置是否相符,确证与电缆图纸相一致,并证实电缆确无电压,用接地的带木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

打铁钎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32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线尺对导电体进行测量工作。

1.33 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场所,如生产现场的检修电源、绝缘等级为Ⅰ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等,应安装漏电保安器。

1.34 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的临时电源,应使用装设有漏电保安器的放线盘。

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绝缘,宜采用等级为Ⅱ类的双重绝缘。

1.35 生产现场各种用电设备和电动工具、机械,特别是检修现场临时使用的砂轮机、电钻、电风扇等,其电机或金属外壳、金属底座必须有可靠的接地。

1.36 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 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允许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

1.37 380 /220 V动力、照明配电箱中提供给设备保护接地用的连接点必须可靠接地,禁止处于无接地的悬浮状态,以防引发人身触电事故。

1.38 生产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其高、低压侧接线柱必须装设护罩,以防误触碰。

不停电更换焊条,必须戴焊工手套进行。

1.39 在潮湿或水面上等恶劣环境下进行电焊时,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橡胶绝缘鞋,采取防止触电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2 防止高处坠落措施2.1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要扎紧系好下颚带。

没有下颚带的安全帽不允许使用。

2.2 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牢固、可靠、完整,以防登高过程中下坠时失去保护。

2.3 凡高处作业(2 m及以上)须使用安全带并戴安全帽。

系安全带后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扣好。

2.4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当使用3 m以上长绳时,应加装缓冲器。

2.5 在杆塔或变电设备的构架等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带有后背绳的双保险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架上,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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