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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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工作管理制度

法务工作管理制度

法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法务工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特制定本《法务工作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公司设立法务部,法务部直接隶属于公司董事会。

法务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诉讼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2. 法务部设有法务主管,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法务主管应当具备执业律师资格,并且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3. 法务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处理常见的法律事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1. 合同审查:法务部负责公司合同的审查和起草工作。

任何涉及公司利益的合同均需经法务部审核才能签署。

2. 诉讼代理:对于与公司相关的诉讼案件,法务部负责起草诉讼文件、代理出庭、协助律师进行案件处理等工作。

3. 知识产权保护: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护工作,包括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登记和保护工作。

4. 法律咨询: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员工遵守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

第四章工作流程1. 合同审查流程:(1)合同送达:各部门将涉及公司利益的合同送交法务部进行审查。

(2)合同审核:法务部收到合同后,负责审核合同的法律效力和风险,并提出修改意见。

(3)合同签署:经过法务部审核通过的合同,方可由公司授权人进行签署。

(4)合同归档:签署完成的合同归档备案,并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2. 诉讼代理流程:(1)诉讼接触:公司发生诉讼案件后,法务部接到通知,负责起草应诉文件并聘请律师代理。

(2)案件处理:法务部负责协调律师处理案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协助案件调查。

(3)案件结果:对于诉讼案件的结果,法务部负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3. 知识产权保护流程:(1)知识产权申请:对于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由法务部负责起草申请文件并递交专利局、商标局进行登记。

(2)知识产权保护:法务部负责跟踪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保护情况。

法务管理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法务管理制度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法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务管理制度1公司法务专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公司法务专员管理工作,根据《xx商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总部及省公司法务专员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省公司法务专员任职资格由省公司和法务部共同确定,由于法务专员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内容向省公司总经理和法务部负责,按照总部统一要求完成省公司各项法务工作。

二、工作职能(一)职能定位核心职能:1、协助法务部处理所在省公司内各类相关法律事务;2、负责组织打击本区域的假冒伪劣产品;3、负责收集整理本地区打假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法律文书资料;4、为省公司提供法律咨询、保障。

工作权限:1、法律事务筹划的建议权;2、合同的法律审核权;3、手续不符法规要求时拒绝签审的权力;4、合作伙伴的资信调查权;5、针对公司违规、违法行为的建议权;6、其它经公司批准赋予的权限。

(二)工作职责:1、及时发现省公司内常见问题,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2、协助起草、审核公司重要规章制度,负责制订并审核各类法律文件;3、协助法务部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法务工作;4、协助总部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正,参与公司重大合同谈判、签订,对公司各类合同履行进行监督;5、负责对公司合同档案的管理;6、协助处理危机公关、政府部门投诉等事件的协调、沟通和处理;7、协助处理子公司筹建及日常经营中出现的法律事务工作;8、负责办理省公司内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事务;9、代表子公司处理各类仲裁、诉讼案件;10、公司交办的其他事宜;三、编制配置各省公司按照总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编制配置法务专员。

四、日常管理1、日常考勤省公司专职法务专员省公司编制,业务受法务部指导,日常管理以省公司为主,考勤管理由省公司进行。

法务管理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法务管理制度1. 简介法务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规范法务工作,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流程。

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务管理制度,企业能够加强法律风险管理、保障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声誉,确保企业的持续发展。

2. 目的与意义法务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规范法务工作流程,确保法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降低企业法律纠纷的发生概率;提高企业对于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的合规性,降低违法风险;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3. 法务管理制度的内容3.1 法务部门职责与权限法务管理制度应明确法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公司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负责起草和审核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处理和解决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的法律纠纷;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处理知识产权相关事务;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公司内部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等。

3.2 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内部合规管理是法务管理的基础,法务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部合规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建立内部监督与稽查制度,预防和发现违法行为;加强对企业涉及的重要法律事务的审查和监督;监督和管理公司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

3.3 外部律师事务管理制度外部律师事务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选择合适的律师事务所,并签订合作协议;确定律师费用的结算方式和标准;审核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咨询报告;监督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进展和质量;建立律师事务管理档案。

4. 实施与执行法务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执行是保证制度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具体做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手册,明确制度的执行步骤和要求;配置专业的法务管理团队,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定期对法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定期组织法律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素质;建立法务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和奖励表现突出的法务人员。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是指法务部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部门内部的工作行为和规范,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章和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组织架构和职责:明确法务部的组织结构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合作。

2. 人事管理:详细规定法务部内部的人事管理政策,包括招聘、录用、晋升、培训、薪酬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人事管理的公平、公正。

3. 工作流程和程序:制定法务部内部各项工作的流程和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保密管理:制定法务部内部的保密管理规定,明确涉密信息的管理和保护措施,确保法务部的信息安全。

5. 经费管理:制定法务部内部的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经费的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经费的合理利用和监管。

6. 考核评估:制定法务部内部的考核评估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激励。

7. 外部合作和协调:制定法务部与其他部门或机构进行合作和协调的规定,明确合作的方式和协调的程序。

8. 纪律和奖惩:制定法务部内部的纪律和奖惩制度,明确违纪行为和奖惩措施,确保纪律的执行和维护。

以上是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可能包含的内容,具体的规章制度内容可根据法务部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细化。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务部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内部管理,提高法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法务部是本单位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上级领导履行法律职责,处理法律事务,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法务部的工作目标是: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保证法律事务的规范运作。

第四条法务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 负责起草和审核与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对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评估。

2. 参与重大业务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为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3. 协助上级领导处理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争议,代表本单位进行法律诉讼。

法务管理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避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

第三条法律事务工作原则(一)以风险防范为原则,建立完善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二)坚持审慎的原则,提示风险,对可能危及公司经营安全、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经营活动及时报告。

(三)专业化原则,立足于专业分析,独立做出法律判断和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条公司法务监察岗为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岗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法务监察岗负责公司各部门法律事务管理,主要职责:(一)负责法律纠纷、诉讼的处理及跟踪。

(二)负责拟制法律文件、标准合同文本。

(三)负责为经营决策、对外商务谈判、危机事件及日常经营活动等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务意见。

(四)参与经营决策及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与修订工作。

(五)参与各部门合同的草拟、修订与审核工作。

(六)负责审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合法。

(七)负责外聘律师的聘请与对接工作。

(八)负责法律、法务信息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法律风险体系评估。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要求第六条公司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涉及部门应交送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法务人员根据提供的说明及资料在收到之日起三到七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需要法务人员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事宜包括:(一)土地转让、出让,股权转让等合同。

(二)遗留问题处理协议。

(三)投诉处理的相关文件。

(四)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各种权利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涉及公司或员工权利义务的文件等。

(五)公司从事招、投标活动等其它事项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公司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文件,需由公司法务人员审核后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谈判的事项,涉及部门在谈判前五个工作日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法务人员。

法务管理制度流程

法务管理制度流程

法务管理制度流程一、法务管理制度的概念及意义法务管理制度是指一个企业或组织为规范其内部法律事务管理而建立的一套制度,通过明确的规定和流程,确保企业内部法律事务的顺利进行,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法务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1. 规范企业内部行为。

通过建立和实施法务管理制度,企业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约束员工的权力行使,确保员工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减少违法违规风险。

2. 预防法律风险。

法务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识别和预防各类法律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规避或化解,避免因违法违规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通过法务管理制度,企业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法律变化和司法解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4. 加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务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使员工更加遵纪守法,遵守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二、法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建立和完善法务管理制度是企业法务工作的基础,它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 审查和分析现有制度。

企业应该对现有法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了解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建立新的法务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2. 制定法务管理制度。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法务管理制度,包括法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法务管理流程和方法、法务风险评估和控制等内容。

3. 审批和公布制度。

制定好法务管理制度之后,需要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在企业内部公布和传达,确保企业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法务管理制度。

4. 实施和落实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是关键,需要全面推动制度的执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和完善制度。

5. 经验总结和持续改进。

企业在实施法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度,以适应企业法务管理需求的变化。

三、法务管理制度的流程法务管理制度的流程包括法务管理机构的建立、法务管理流程的制定和实施、法务风险评估和控制等内容,下面将详细介绍法务管理制度的流程:1. 法务管理机构的建立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法务管理机构,以负责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单位法务管理制度

单位法务管理制度

单位法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单位的法务管理行为,保障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单位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特制订本法务管理制度。

二、法务管理组织1. 法务管理小组本单位设立法务管理小组,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单位的法务事务。

2. 法务管理负责人法务管理小组设有专门负责法务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直接向单位领导汇报工作。

三、法务管理职责1. 签订合同负责审核单位的合同文本,以及起草、修改单位的合同草案、合同审批表等,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2. 处理诉讼纠纷负责协调处理与单位相关的诉讼纠纷事宜,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保护单位合法权益。

3. 法律政策研究了解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动态,为单位的业务拓展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

4. 法律培训为单位员工提供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5. 法律风险评估对单位的业务活动和合同活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防范建议,降低单位的法律风险。

6. 处理法律咨询对单位的业务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和解答,为单位的业务活动提供法律支持。

四、法务管理工作流程1. 合同管理合同起草、审批、签订、履行和变更管理,确保单位的合同活动合法合规。

2. 诉讼纠纷处理处理与单位相关的诉讼纠纷事宜,协调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

3. 法规政策研究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并推动单位的合规化发展。

4. 法律培训组织和开展单位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五、法务管理制度执行1. 法务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单位的法务管理工作。

2. 法务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法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3. 制定法务管理报告,向单位领导汇报法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4. 对法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推动法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法务管理制度守则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 保护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单位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单位法务管理制度

单位法务管理制度

---单位法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务工作,包括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诉讼仲裁等。

第三条法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权责明确,责任到人;3. 科学管理,高效运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单位法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单位法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法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参与单位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 制定和完善单位内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3. 指导、监督各部门依法开展业务;4. 协调处理单位内部和外部的法律纠纷;5. 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六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签订前,法务部门应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法务部门应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止工作。

第四章知识产权保护第九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条对单位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登记、管理和保护。

第十一条对涉嫌侵犯单位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单位权益。

第五章法律咨询与培训第十二条为单位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第十三条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第六章法律纠纷处理第十四条对单位发生的法律纠纷,法务部门应依法处理,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对于重大法律纠纷,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单位法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的法务管理制度需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行业特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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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事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法务职责
第二条法务人员专职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在公司领导指导下,法务人员负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外商务谈判、危机事件、规章制度的修订以及各部门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律意见;
(二)起草或审核合同(包括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合同格式文本,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三)参与公司的合并、分立、投资、担保、租赁、资产转让、招标、重大合同谈判等重要经济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四)处理公司法律纠纷事务,办理公司授权委托事宜。

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五)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讲座和培训;
(六)公司法务工作职责规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节合同管理规定
第三条合同的起草:一般合同由各级经办人根据合同格式样本拟定,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任何有疑问和异
议的应及时向公司法务人员咨询,重要合同由法务人员负责拟稿会同业务部门共同制订。

第四条合同的审查: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重要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人员。

公司法务人员应在时限内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负责将合同内容修改完善。

经审查,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并协商完善。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任何合同均需经过法务审核,否则不得继续审批。

第六条合同的履行: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

对某些特殊情况应向领导请示,由领导协商决定。

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

合同履行中所有收据等相关凭证必需是书面形式并有签字盖章。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重大变更应向法务备案,所有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都必需用书面形式,经法务审核,并进行签字盖章。

第八条违约行为: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发生的违约行为,经办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司法务,并协助法务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主张公司权益。

若对方在履行合同中向我司主张权益,经办人员应及与法务共同商定应对措施,报领导审批。

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第九条合同纠纷:对发生纠纷的,在第一时间通知法务,并附送相关材料,协助法务做好案件处理各项工作。

由法务作出是否诉讼的法律意见,分管领导决定,重大诉讼应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第十条履行遗留: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

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法务,由法务协助分管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第十一条履行完毕: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整理归
档。

第十二条法律责任: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
(一)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
(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三)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对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节案件诉讼
第十三条对于诉讼标的额为30万元以下的诉讼以及非诉讼活动的调解和仲裁事宜,由公司法务人员应诉解决;其他诉讼标的为30万元以上或者虽30万元以下但案情复杂重大的案件则由公司法务人员联系对接本司外聘律师,配合外聘律师收集证据材料,做好应诉准备,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诉讼前公司法务人员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初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经办部门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专业及技术支持;
(二) 如需要,可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要求外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案件的利弊、案件未来走向、结果进行判断及预测;
(三) 准备涉诉材料,提起诉讼;
(四) 对起诉阶段的证据准备工作,法务应收集的基本证据材料包括相关合同、协议、双方往来信函及传真、双方或单方签署的其它文件、被起诉对象情况证明材料、起诉事项的详细经过说明、涉及该事项的其它内部资料、涉及金额的要提供金额具体数字及计算依据和方式等。

第十五条公司法务人员在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后,应及时与法院相关人员联系,了解情况后,展开应诉前期准备工作并上报领导理审批。

第十六条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本阶段工作主要由公司法务人员承担,各相关部门根据公司法务人员的要求给予及时、必要的配合;公司法务人员应将案件审理过程中关键性问题上报领导。

第十七条案件调解与和解:
(一)若诉讼相对方建议调解或和解,公司法务人员应上报领导审批;
(二)公司法务人员可就案件实际情况向领导提出调解或和解的法律意见,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操作;
(三)涉及和解与调解的原则或方案,应由法务提出意见,经公司领导讨论审批后方可操作。

第十八条案件审理结案后,公司法务人员要即时将相关情况及裁判告知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

第五节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投资发展部提出草案,经集团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集团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投资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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