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XX集团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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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

河北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

河北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冀档[2003]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河北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冀档(2003)4号)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档案工作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础性工作之一,对各单位的发展和生产、科研、教学、工作决策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各单位的档案,尤其是各级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重点收集、管理和利用。

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活动,是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和依法管理档案的一种有效手段。

目的是通过这些目标的实现来规范各单位的档案工作,促进档案事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使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适用范围与等级划分1、适用范围:(1)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2)非生产性企业2、等级划分:共分三个级别,实行百分制。

省三级76-84分省二级85-94分省一级95-100分二、等级的申报、认定、批准与发证1、申报(1)申报原则:自愿和计划相结合的原则。

自愿是单位自己申请认定;计划是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分期、分批给有关部门下达目标管理认定的指标。

(2)申报条件:凡申报进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的单位,应首先对照《河北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进行自检。

自检计分达到某一等级的分数段后,方可向同级档案行政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晋升相应等级的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河北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申报审批表》若干份,报有关部门审批。

2、认定(1)认定分工乡(镇)、县(市、区)各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三级认定,由县(市、区)档案局组织认定。

乡(镇)、县(市、区)各单位及下属单位省二级、省一级的认定,由石市、县(市)档案局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XX集团档案管理制度(试行)

XX集团档案管理制度(试行)

XX控股集团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范围一、为规范集团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企业发展服务,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了XX控股集团档案管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方法,适用于集团各公司档案管理。

三、本制度包括《XX控股集团档案管理工作职责》、《XX控股集团档案分类、档号编制规则》、《XX控股集团文件材料归档及保管期限制度》、《XX控股集团档案保管与库房管理制度》、《XX控股集团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XX控股集团档案借阅与保密制度》、《XX 控股集团档案统计工作制度》、《XX控股集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XX控股集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等九项附则。

第二条总则一、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集团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档案工作是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二、集团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统筹规划、统一制度、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把档案工作列入企业发展规则和年度计划。

三、集团设立档案室,由集团总经理全面统筹决策集团档案工作;集团各部门、各公司设档案分管领导,负责对档案工作的监督、考核,集团档案室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1821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7678.1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DA/T1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3 档号编制规则DA/T15 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22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42-2009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28-2002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四条奖励与处罚一、集团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档案工作,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及控股企业的档案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集团自筹建以来在党建、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研发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集团档案由文书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科技档案、纪检档案、审计档案、项目档案、声像及电子档案等组成。

第五条对国家规定应当归档的材料必须定期向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六条集团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应纳入集团工作计划,纳入集团领导工作议程,纳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和职责第七条集团档案(除人事档案,会计档案,纪检档案、审计档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设立档案室由专人管理,业务上接受某省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收集、鉴定、整理、保管集团总部的各类档案资料。

(二)严格执行保密和库房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三)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编制检索工具、专题汇编、编研材料,做好查(借)阅档案和利用情况登记。

(四)做好档案的保管、统计和初步鉴定工作。

准确判定文件的保管期限。

对保管期限已满,经初步鉴定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编制清册,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核,报集团有关领导审批后销毁。

(五)对集团总部各部门、所属各企业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专业培训的联系工作。

(六)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提高员工档案管理意识,利用各种现代化管理设施和技术,完善档案管理工作。

开展集团档案管理上等级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八条集团人事档案、会计档案、纪检档案、审计档案由集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九条集团各部门设兼职档案员1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声像档案等,编制移交清单,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部门上一年需要移交档案室的材料按要求向档案室移交。

(最新版)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最新版)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依据政府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是指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为主,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档案管理的职责部门,设置专门档案管理主管,负责做好档案工作的体系建设、监督指导、档案室建设和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立以综合管理部为核心,档案管理员为组长,各部门及所属子公司专(兼)职档案员为成员的档案管理网络体系。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专(兼)职档案员负责将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归档,定期移交公司档案室,并向档案管理员报送本部门档案分类目录表。

档案资料移交时,要确保同一套资料纸质、光盘、电子“三档齐全”。

第七条所有以财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资料原件,必须存入公司档案室。

部门如有需求,可于入库前做好复印或扫描留档。

第八条按照以项目为主,以年度为线的原则,对建设、投资、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梳理归档,各部门要对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如有特殊说明事项,归档时需一并附加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情况说明。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以1年为节点存入公司档案室。

第十条部门自有的档案管理场所,要安排专人加强管理,确保档案安全、整齐。

第十一条建立项目档案即成即归制度。

对于时间跨度久、环节复杂的重点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必须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每半年移交一次。

第十二条举行重大活动或发生重大事件时,包括基建工程竣工验收、所属单位产权变动过程中的资产处置等有记录价值的,相关部门、子公司应及时做好各类档案材料的摄录、收集工作,并对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情况进行审查、验收。

第十三条对因公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获取的材料和外购资料、书籍,有关人员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办理移交或备案登记手续。

集团档案管理制度完整版

集团档案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档案工作,规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等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集团档案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原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三)真实可靠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防止档案的丢失、损毁和泄密。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集团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合同、协议、文件材料等。

(二)科技档案:包括技术文件、图纸、规范、标准、试验报告、专利证书等。

(三)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税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四)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范围:(一)公司内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二)与其他单位、个人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归档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档案归档要求:(一)归档文件应当完整、准确、系统,具有保存价值。

(二)归档文件应当分类、编号、登记,编制档案目录。

(三)归档文件应当经过审核、整理、装订,符合档案规范。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实行集中管理,由集团档案室负责。

(二)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具备档案保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档案库房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

(四)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档案利用者应当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三)档案利用者应当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撕毁档案。

河北XX集团档案管理办法

河北XX集团档案管理办法

河北XX集团档案管理办法3)划、各种统计报表及企业综合性统计分析工作;4)物资管理:含物资供应、仓库管理、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措施;5)产品销售:含市场分析、市场需求信息、广告宣传、产品销售、运输单、用户调查和售后服务资料等;6)合同协议:含采购和销售的全部合同以及制作、维修、施工合同等;7)财务管理:含资金管理、价格管理、会计管理、资金流通等;8)资产管理:含企业登记变更资料、资本运作、对外投资、产权变动、清产融资材料等;9)境外项目管理:含境外招投标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招标设计、招标书、评标记录、中标通知书等;2.产品类:按产品品种型号设置类目:含产品开发设计、工艺、工装、加工制造、检验、包装、商标广告、产品评优、事故处理等全过程的文件资料;3.设备仪器类:按设备型号设置类目:分生产设备、生活设备、办公设备。

归档范围含开箱验收记录、采购合同、工艺说明、图纸证书、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装箱单、安装调试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改装改造报废文件、事故分析处理文件、管理规定等;4.基建类:按工程项目设置类:同一工程项目内,包含工程的勘探测绘、设计、立项审批文件、施工竣工验收、工程创优等全过程文件资料;5.科研类:按科技或技改课题设置类目:同一科研项目内,包含课题立项、研究准备、研究试验、总结鉴定、成果报奖、推广应用和项目管理全过程文件资料;6.会计档案:1)会计凭证材料:含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材料:含总账、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涉外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3)财务报告材料:含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4)其他材料:含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银行对账单等。

7.人事档案指干部员工个人档案:每份档案含应聘登记表、面试记录、个人履历、毕业证、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职员登记表、培训记录、笔试试卷、培训鉴定、试工鉴定、试工合同、劳动合同、报到证、调令、职务任免手续等;8.非纸质档案:1)声像材料:含反映本单位重要活动或会议、知名人士参与本单位活动、本单位组织或参与重大外事活动、记录本单位或本地区重大事件、反映本地区风土民情的录音录像或照片等材料;2)电子文件材料:含存有重大事件记录、重要文件资料、重要活动信息的软盘、磁盘、光盘等;3)物品材料:含单位的荣誉性实物如奖状、锦旗、奖章、奖品、荣誉证书、牌匾、奖杯、字画(国内外知名人士、领导人题词、签名或书画)、产品实物(本单位生产的获奖产品或具有保存价值的首批产品实物)第一章档案的归口管理及要求二. 集团及各公司档案的归口:1.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系统档案管理办法的起草、制定和指导落实。

集团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档案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集团经营服务,依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集团各级组织及个人从事行政、人力资源、财务、运营、技术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集团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指对历史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活动。

第四条集团各级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严格执行集团有关规定。

第五条集团各级组织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重视档案工作的建设。

第六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集团各级组织的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集团总裁办公室是集团档案工作的主管组织,对集团档案及档案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和监督集团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和集团企业的档案工作。

集团企业总经理办公室主管本企业的档案工作,并对本企业其他部门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集团各级组织应指定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所在组织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以及按要求向集团总裁办公室移交永久档案。

第三章归档范围第十条集团公司、集团企业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应列入归档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经营、管理、技术信息:(一)公文(二)事务文书规划、计划、方案;规章制度、程序规范、技术方法;工作总结;大事记;发言稿;函件;(三)经济文书合同;协议;委托书;标书;(四)经营信息会计凭证;财务资料;资产资料;审计材料;统计表单;运营情报;(五)管理信息劳动人事资料;薪酬福利资料;教育培训资料;文化活动资料;管理资料;服务及质量记录;(六)技术信息工程资料;设备资料;维修资料。

第十一条归档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数码存储、照片、实物载体形式。

河北省档案接收和收集管理办法

河北省档案接收和收集管理办法

河北省档案接收和收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档案接收和收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接收,是指《档案法》第二条规定的档案,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地方国家档案馆移交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档案收集,是指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有利于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将档案资料以征集、收购和接受捐赠等方式收入地方国家档案馆的行为。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档案接收和收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的地方国家档案馆,负责接收和收集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对所收集的档案价值进行评估、鉴定。

其他各类档案馆的档案接收、收集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档案接收和收集以及档案价值评估和鉴定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省地方国家档案馆的档案接收范围:(一)中国共产党本级委员会形成的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和部分有保存价值的短期档案;(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形成的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三)本级人民政府形成的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和部分有保存价值的短期档案;(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本级委员会形成的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五)中国共产党本级委员会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形成的需要永久保存的档案;(六)本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及部门管理机构形成的需要永久保存的档案;(七)本级群众团体形成的需要永久保存的档案;(八)民主党派本级委员会形成的需要由地方国家档案馆管理的永久保存的档案;(九)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形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由地方国家档案馆永久保存的档案;(十)双重领导部门形成的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确定需要由地方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十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由地方国家档案馆保存的干部档案;(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地方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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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XX集团档案管理办法集规字第004号文件(2006年04号)签发人:第一章总则一. 为加强集团档案管理,科学地保存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生产经营管理、科研和基本建设等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集团各部门及所属各公司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形成并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样、计算材料、声像材料及有关实物、样品等材料。

三. 集团各部门及所属各公司都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档案管理,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并设立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第二章归档范围四. 企业在筹备、设计、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企业活动的、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应列入归档范围。

五. 根据文件材料的性质,集团归档材料分为产权管理、行政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经营管理、产品、设备仪器、基建、科研等八类。

六. 会计档案、人事档案、非纸质档案作为专门档案,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保存,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保存,非纸质档案数量多时,由档案管理部门集中保存,数量少时可随文书档案中的关联文件保存。

七. 归档材料具体范围:1.产权管理类:1)知识产权类:含企业的各种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2)权证类:含所有权证如房产权证,许可权证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进出口证等,使用权证如土地证、信誉等级证、荣誉证书等;3)企业机密:含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秘密、重要人员变动和重大投资经营计划等:2.行政管理类:1)会议材料。

含董事会、股东会议议程、决议、董事长会议记录、总经理办公会记录、重要会议纪要、表彰会议材料、外出参会材料和其他重要会议材料等。

2)行政事务:含工作总结、规章制度、信息宣传(网络建设方案、管理制度、企业宣传资料、评先评优材料等),奖惩表彰、领导文信(领导重要讲话、会议发言材料、祝词、贺信等)、大事记等;3)法律事务:含经济诉讼、合同纠纷、企业公证事务等;4)审计工作:指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监理审计等;5)人事管理:含员工岗位职责、员工手册、薪资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干部调整任命、员工保险、人员奖惩等文件资料;6)后勤管理;含物业管理、食堂管理、安全保卫、事故处理、办公用品管理、劳保福利、医疗卫生、绿化工作等;7)外事活动:含领导出访情况及手续、外宾来访、出国考察、外事活动讲话、发言稿件等文件资料。

3.生产管理类:1)生产调度:含生产的组织安排、计划统计、调度指挥和计划调整等;2)质量管理:含质量认证会议、评审记录、程序文件、认证证书等;3)能源管理:含生产中的能源消耗定额、节能降耗工作等;4)安全管理:含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消防工作等;5)科技管理:含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方案、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产品开发及技术引进制度、合理化建议、科技成果转让等;6)标准计量:含生产技术标准、质量标准、计量检测等资料;7)环保工作:含环保评测、审批手续、排污许可、年检资料等;4.经营管理类:1)经营决策:含企业改革、重大经营战略、企业发展规划、发展方针及目标管理等;2)计划统计:含企业中长期经营计划、年、季度计划、各项专业发展规25)财务报告材料:含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6)其他材料:含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银行对账单等。

5.人事档案指干部员工个人档案:每份档案含应聘登记表、面试记录、个人履历、毕业证、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职员登记表、培训记录、笔试试卷、培训鉴定、试工鉴定、试工合同、劳动合同、报到证、调令、职务任免手续等;6.非纸质档案:1)声像材料:含反映本单位重要活动或会议、知名人士参与本单位活动、本单位组织或参与重大外事活动、记录本单位或本地区重大事件、反映本地区风土民情的录音录像或照片等材料;2)电子文件材料:含存有重大事件记录、重要文件资料、重要活动信息的软盘、磁盘、光盘等;3)物品材料:含单位的荣誉性实物如奖状、锦旗、奖章、奖品、荣誉证书、牌匾、奖杯、字画(国内外知名人士、领导人题词、签名或书画)、产品实物(本单位生产的获奖产品或具有保存价值的首批产品实物)第三章档案的归口管理及要求八. 集团及各公司档案的归口:1.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系统档案管理办法的起草、制定和指导落实。

同时负责集团及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的全部工作。

2.各公司办公室或指定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全部档案管理工作。

3.归档文件材料的日常管理分别由各部门负责。

各部门每年底对本部门生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统一整理,凡办理完毕或已不再使用的文件材料,由专人整理造册后交办公室统一存档。

已办理完毕但需使用的文件应先存档再办借出手续。

4.技术文件材料中,基建类材料由基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艺设备、科研项目和产品类材料,由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项目完工或事项办理完毕后,除日常需继续使用的文件材料外,其余应于每年底统一整理并登记造册后移交办公室集中存档。

5.各公司基本建设材料、主要设备资料,如基建项目审批、前期准备、施工及竣工材料,公司的生产、检测、动力及重要辅助设备资料,含设备清单、采购合同、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维修纪录、事故记录、及相关技术资料等,除本公司存档外,还应备份复印件交集团办公室存档备案。

6.会计文件材料由各公司财务部门按统一要求自行收集整理归档。

7.非纸质文件材料中,依附于其他文件材料而产生并便于与其一同存放的奖状、照片、题词、光盘等材料,可依附于其主材料一同收集存档。

如奖状、照片可依附于文书文件材料中的评先评优有关文件材料一同保存。

不便依附及无依附物的非纸质文件材料,日常由各产生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每年底由各部门清理造册后移交办公室集中存档。

九. 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日常工作中,随时主动向承办人收集办理完毕的文件和相关材料,并及时进行整理,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应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十. 技术设备与工程基建文件材料、图表材料的收集、归档,由项目负责人或承办人负责,从制定项目计划起,即应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并在归档时交项目负责人或承办人统一汇总立卷。

十一.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工作完成后及时交由相应归口部门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移交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不得擅自带出或销毁。

十二.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同时,应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十三. 对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注明保管期限和密级,按规定定期向档案工作归口部门移交,以便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四章第四章文件材料的整理十四. 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一般按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排架的顺序进行。

十五. 装订11.装订前应拆除金属物,对破损文件进行修裱,对褪变处进行复制,将超过A4规格的纸张进行折叠,使每份文件幅面保持一致。

2.装订单位为自然件,即每一份文件单独装订。

每份文件可包含正件与附件、正件与签发件、正件与修改件、正件与复印件,还可以是多份文件反映同一问题、报同一表报或是由来文加复文的组合件。

3.装订部位一般应为左侧,装订时应将左侧和下侧对齐。

4.装订工具:确定为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材料一般应用线绳装订,短期和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可用不锈钢夹、鱼尾夹或塑料夹条装订。

十六. 分类1.集团统一实行“年度—保管期限—案卷类别—内容—案卷号”五级分类法。

如产品档案“2002—永久—产品类—产品资料—XX卷”、会计档案为“2001—永久—会计类—会计账簿—01卷”。

各部门整理分类时,同样按年度、保管期限、案卷类别、内容、案卷号的顺序分类保存,如管理中心“2002—永久—生产管理类—质量管理认证材料—01卷”、“2002—永久—行政管理类—人事管理—01卷”。

分类顺序如下示意图:集团公司—2002———永久—产品类—A356资料———01卷卷号案卷内容度宗号十七. 排列经过分类的归档文件,应从最低一级类目开始,按事由、时间、重要程度的顺序排列。

即全部文件按事由集中排列立卷,同事由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同事由同时间文件按重次要程度排列。

十八. 编号2编号是对归档文件标注顺序号,加盖归档章,以固定每份文件在全宗中的位置。

编号内容有:全宗号、年度、案卷类别、内容、保管期限、案卷顺序号等6项,用红色文件归档章压盖于文件右上角空白处。

手工填写时须用钢笔,用黑色或兰黑色钢笔水,禁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

集团和各公司归档章及填写格式示例如下:1.2.十九. 编目是指立档单位按照分类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目录有编件号、责任者、文号、文件名、成文日期、页数、保管期限等内容。

填写方法:编件号填立档单位整理的年度归档文件顺序号,责任者填文件承办单位。

文号填发文字号,无字号可不填写。

文件名填文件标题,无标题的需补充,标题过长的可用规范简称,文件后有附件的须填附件名。

成文日期和页数如实填写,保管期限根据需要填永久、长期或短期。

目录装订方法为每个立档单位每年1本。

为了规范,目录均应用微机打印。

目录的具体格式如下:归档文件目录1目录前应加制目录封面。

封面格式及填写示例如下:归档文件目录一、全宗名称:河北立中集团二、年度: 2004年三、保管期限:长期四、机构问题:行政类(或经营类、基建类)五、归档单位:办公室(或经营部、基建处)二十. 装盒1.归档文件要严格按照文件顺序号和类别装盒,逐盒装满。

一份文件1盒装不完可装多盒。

2.不同类目、不同处理年度、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不能装入同一盒。

3.装盒后,文件顺序号、编目与文件实体三者应相一致。

4.档案盒应统一规格,应为310MM×220MM、厚度为20-40MM的标准无酸纸盒,并将盒面盒脊的全宗号、卷宗号、年度、保管期限、案卷类别、起止件号等项目填写清楚,以便于查找。

5.根据盒内文件情况需要填写备考表。

二十一. 排架1.入柜档案盒应折叠封装完好后按顺序一律竖排立放,防止歪倒挤压使归档文件变形受损。

2.档案柜架应存放于专门的库房或便于保管的场所。

并能通风、避阳、防潮、防火、防盗、防污染且方便利用。

3.排架时应尽量将同一类目的文件存放在一起,各柜架应标注代码索引,以便于查找。

4.文件较少的公司和部门,可将同类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同盒同柜保存。

5.排架顺序一般按第一列、最左、最上排开始,往右排满后往下、第二列的顺序进行排列。

二十二. 组卷要求2经过分类整理的文件资料即应按类别组卷,组卷以分类为基础,以文件的关联性为纽带进行。

文书档案一般按问题或事由组卷,技术档案按项目、设备、产品组卷,财务档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科目组卷,非纸质文件按声像、电子、实物分别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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