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涵盖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积极主动、全员参与、法规合规、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五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公司应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整理、检索和保存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操作手册,明确各类档案的归档、借阅和销毁的具体操作指南。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防火措施。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和检索第十条公司应制定档案归档规范,明确不同类别档案的归档要求和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应将纸质档案进行编号和分类,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档案检索规范,明确档案借阅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档案借阅申请应由相关人员填写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借阅,借阅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归还借阅档案。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档案保存制度,明确档案保存的时间和条件。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届满后,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销毁工作,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经过严格审核和监督,销毁过程应有记录和证明,确保销毁后不再恢复。
第五章电子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准确和可用性。
第十八条公司应制定电子档案归档和备份规范,明确电子档案的归档、备份和恢复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对于档案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处理,违规人员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销毁、安全保管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类,纸质档案以文件形式保存、电子档案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
第四条公司档案应遵循透明、公正、保密、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与公司其他工作相结合,加强协作与沟通。
第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订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清理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进行定期的档案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提交相关的档案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及时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三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
第十四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定具体的档案整理规范,保证整理工作的质量。
第三章档案保存与利用第十五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合适的档案保存环境,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档案丢失。
第十七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档案利用的网络平台建设,方便企业内部人员进行查阅。
第十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根据需要,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档案利用情况报告。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安全保管第十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规定对档案进行定期的销毁和清理。
第二十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销毁程序和流程,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
第二十一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的安全保管,防止档案被非法获取。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法律与责任第二十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遵循的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保密性。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的范围涵盖公司一切业务活动的有关档案。
第二章档案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一切纸质和电子形式的文件、档案、记录等。
第五条公司档案分为机关档案、业务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不同分类。
第六条公司档案应按照文件的形式、内容的特点和保存期限的长短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方便。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公司档案的归档、借阅、销毁等操作应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审批严格。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档案信息的集中管理、查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第十条公司应提供安全、干燥、通风、无虫害等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规定进行,及时进行归档和转存,避免档案遗失和损坏。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程序和要求。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利用的正当性和及时性。
第六章档案的销毁第十六条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和方法进行档案的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应有销毁记录,并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证。
第七章档案的转让与接收第十八条公司转让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转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公司接收档案应对档案进行核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章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3篇)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是指公司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档案应有专人统一管理,维护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并便于集团内共享和方便使用。
三、经营公司行政办为档案的业务主管单位,对档案形成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处理部门在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整理、组卷,并向单位档案部门移交。
五、文件材料的归档实行随办随归的办法。
六、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凡是反映单位主要职能活动,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存。
七、电子版文件形成后,应制成相应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同归档,并保证两者内容、形式的一致。
八、经营公司行政办对营业执照、____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正副本原件及电子版必须统一存档管理,建立借阅登记和张贴存放登记制度。
九、经营公司行政办对员工个人档案必须统一存档管理,如____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驾照复印件,获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等。
新员工入职时进行现场复印,每月____日-____日将新员工档案提交集团综合管理部;员工花名册电子版(基础信息,培训信息,养老医保信息)每月的____日-____日将电子版发集团综合管理部(利于保险等增减变动);员工调动时原单位将员工档案交集团综合管理部,由集团综合管理部登记后转移给新单位行政办。
十、为了便捷工作,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房租合同等要求同时备份电子版存档。
十一、公司签收的政府职能部门的批复文件,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图纸资料,公司下发的文件等必须由行政办保存原件,并完善借阅手续。
十二、集团存档管理内容:1、营业执照办理或变更;2、每年的审计报告存档;3、公司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或工厂红头文件、批复、图纸等等(原件);4、各公司的营业执照、____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电子版;5、员工个人档案。
____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驾照复印件,获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工厂公司各类奖励证书等。
大型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大型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大型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其档案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档案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发展。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制度对于大型集团公司来说必不可少。
本文将介绍一套适用于大型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1. 统一管理。
公司应统一管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连贯性和准确性。
2. 分类存储。
将档案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存储,便于检索和利用。
3. 保密性。
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员工的个人隐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 规范操作。
对于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操作规程,避免疏漏和错误。
5. 信息化管理。
引入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档案的归档、检索和销毁工作。
2. 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归档和借阅等。
四、档案的归档和整理1. 档案分类标准: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求,制定相应的档案分类标准,确保档案的有序存储和检索。
2. 档案编号:为每个档案分配唯一的编号,记录档案的相关信息和属性,方便后续的管理和利用。
3. 文件整理:将文件按照一定的规则整理成册,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4. 档案装订:使用合适的装订材料将档案进行装订,防止损坏和丢失。
五、档案的存储和保管1. 档案柜:采用防火、防潮、防盗的专用档案柜进行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柜排布局:根据档案的分类和使用频率,合理安排柜的布局,方便检索和利用。
3. 档案存放顺序:按照一定的存放顺序将档案装订册进行存放,避免混乱和拥挤。
4. 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需要,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及时销毁无用的档案。
六、档案的检索与利用1. 检索工具:建立档案检索系统,包括手册、目录、数据库等,方便员工查询和利用档案。
集团公司档案制度范本

集团公司档案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档案的定义档案是指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录像、电子文件等各类载体上记录的信息。
第四条档案的分类根据采取的管理措施和档案形态的不同,档案可以分为永久保存档案、定期保存档案和暂时保存档案。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法律性原则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全过程管理原则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穿业务活动的全过程,从信息产生到利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第七条完整性原则集团公司的档案必须完整地记录业务活动的始末,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可追溯性原则集团公司的档案必须能够追溯到其形成过程和使用情况,确保档案的可追溯性。
第九条安全性原则集团公司的档案必须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和职责划分第十条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包括档案管理部门、各级档案馆和档案室等。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管理和监督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档案的整理、分类、鉴定、修整和保管等。
第十二条各级档案馆和档案室的职责各级档案馆和档案室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本级单位的档案,按照规定向上级提交定期保存和永久保存档案。
第五章档案的采集和整理第十三条档案的采集集团公司各级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收集档案材料,并经过审核、整理后送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档案的整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集团公司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目、鉴定、修整等工作。
集团档案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档案在集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等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二)科学管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三)规范管理,确保档案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四)安全保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集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集团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集团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集团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集团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三)负责档案的鉴定、整理、归档和销毁工作;(四)负责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借阅工作;(五)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集团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在生产经营、管理、科研、建设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业标准等;(三)集团领导讲话、报告、批示等;(四)集团内部刊物、出版物等;(五)集团对外交往、合作、洽谈等形成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确保档案收集的时效性;(二)全面性,确保档案收集的完整性;(三)准确性,确保档案收集的真实性;(四)保密性,确保档案收集的保密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档案内容、形式、来源等进行分类;(二)规范化整理,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整理;(三)编号管理,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四)归档及时,确保档案归档的及时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二)科学保管,采用先进的档案保管技术;(三)规范保管,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四)保密保管,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行为,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可靠和便利使用,依据《档案法》、《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单位和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各项活动中产生的纸质、电子、影像等各种形式的记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构设置、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活动、人事档案、财务档案、技术档案和文化宣传等。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证档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二)分类管理,按照档案的性质、用途、保存期限等进行分类管理;(三)标准化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进行管理;(四)生命周期管理,从档案的产生到销毁全过程进行管理;(五)便捷使用,提供便捷的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指导和监督公司各部门、单位和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二)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和传输等工作;(三)制定档案的保管和利用计划,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保管工作;(四)提供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工作;(五)组织档案的销毁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可靠和便利使用。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档案。
第九条公司档案应当按照档案的性质、用途、保存期限等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库房等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档案应当及时整理、编目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可靠和便利使用。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一条公司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保管工作;(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档案的存放和保管情况;(三)定期维护,定期维护档案库房和设备等;(四)归档规范,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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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EE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EE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总公司办公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下称各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总公司机要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EE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五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盘片J员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上级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公司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机关有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
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
(三)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
(四)其他文件材料。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及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所属企业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文件;
(三)公司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六)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代表公司对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报刊记者的新闻发布稿和声像材料、撰写专题文章及在外单位重要讲话的稿本;
(七)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如实业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贸易、证券、信贷、租赁、世行贷款、转贷等业务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合同、样票等;
(八)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九)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十)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一)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公司简介)、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编印的公司要闻、简报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十三)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医疗、扶恤、死亡、奖惩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干部、工人、党员、团员名册、报表;
(十五)公司干部、工人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关系的介绍信存根;
(十六)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会谈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材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十六)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八)公司或部门、专业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九)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二十)公司购置大型设备和基建工作中形成的凭证、协议合同、图纸文件材料。
第八条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公司经营范围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二)有关业务机关检查本公司工作形成的重要文件;
(三)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与本公司联系、协商工作的来往文件。
第三章立卷归档要求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十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一条各单位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项目评估报告、批准项目文件、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兔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的音像制品、计算机盘片等。
(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
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总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
第四章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四条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第五章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五条公司办公室秘书处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六条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七条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八条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档案的借阅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公司办公室秘书处机要室填写档案借阅单,方可借阅。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第二十一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第二十二条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条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二十四条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按本制度第七章第三十一
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三章第九条,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六章第十四条,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
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六条,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
因遗失档案,泄露秘密的,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公司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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