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方案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方案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方案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目录

1 总则

2 基础资料搜集

3 保护规划

4 规划文件和图纸

附录:名词解释

1 总则

1.0.1 为子贯彻执行部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统一我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内容与深度,提高规划

成果的质量水平,便于技术管理,特制订本技术措施。

1.0.2 本技术措施适用于本院承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总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参照本措施执行。

1.0.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称保护规划)就其内容深度讲

是总体规划阶段的规划,主要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以下称名

城)保护的宏观控制原则和目标、保护内容和重点、保护范

围和措施。但对于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要进行深化,以避

免建设对重点保护地段产生不利影响

1.0.4编制保护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历史文化名城应该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和重要

标志物,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保护规划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编制和落实。

(2)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充分认识和分析城市历史演变及性质、

形态、文物分布等特点和价值,因地制宜地确定保护原则、目标、重点和要求,突出名城的历史环境特征。

(3)编制保护规划要从城市总体上采取规划措施,为保护城市

历史文化遗存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注意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4)编制保护规划应当注意对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发掘与继

承,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没。

(5)编制保护规划应当突出保护重点。即:保护文物古迹、风

景名胜及其环境;对于具有传统风貌的商业、手工业、居住以及其它性质的街区,需要保护整体环境的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建筑集中连片的地区,或在城市发展史上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近代建筑群等,要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重点保护。

(6)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当前特别要注意

对濒临破坏的历史实物遗存的抢救和保护,不使继续破坏。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要坚持以保护为主,采取保护、整治和进行必要

的改造更新相结合的原则,力求避免大拆大建,以假代真

(以仿古建筑取代古建筑)的做法。

1.0.5 保护规划工作应与当地的规划局、文物局、园林局、城

建局、旅游局、环保局等相互协调和充分协商。

1.0.6 编制保护规划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法》《文物保护法》等

法律法规,相关的工程措施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也必须

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保护规划中的关键名词应

与国内法定名词统一。

2 基础资料搜集

2.0.1 编制保护规划,首先要搞好对历史古城及市(县)域范围内

的综合考察及资料搜集工作。要确保调查资料的质量和可

靠性。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市区为重点,并包括市(县)域

内的主要历史文化遗存。

2.0.2 保护规划编制所需资料,一般应包括历史和殃状基础资

料;有关文件和规划以及调查、座谈记录等参考资料。

2.0.3 基础资料的内容应包括:

(1) 城市历史:

●城市历史演变、建制沿革、古城址兴废变迁;应有建置年

代、建制变化;主要建城和兴废史实;

●城市在历史上的政治、经济作用及影响,相关重要的历史事件等。

●城市的历史文化作用及影响,文化特点、相关的历史名人。

(2) 城市现存地上地下文物古迹:

●名称、类别(文物分类)、级别(国家级、省、市县级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所在位置。

●历史情况:兴建及重建年代、原有规模、制式、主要内容及特点。

●现状情况:现存规模,完好程度(完好,基本完好,严重损

毁,尚存残迹),使用情况(使用性质、方式)。

(3)历史地段及民居

●名城及所在位置,用地规模,用地性质,人口及产权状况;

●历史形成布局和空间特点,整体文化特色和价值;

(4)古城格局:城垣形制,路网、轴线、水系、地貌和内外部空

间环境特色;

(5)风景名胜及古树名木:

●风景名胜的主要内容、特点及与城市的空间关系;

●风景名胜区或风景区的范围。其中的重要文物古迹分布状况;

●古树名木的名称、位置、价值和保护状况:

(6)革命纪念地和重要近现代建筑;

●已经鉴定列为保护项目情况;

●尚需鉴定是否列为保护项目情况;

(7)传统文化:包括地方传统文化艺术、手工、艺、传统产业、

民俗节庆等;

(8)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的有关社会经济基础资料,设施状况,

防火防灾能力等。现存需保护内容及其环境遭受破坏或潜在

破坏威胁的状况:如城市用地发展和布局,大型工业、交通

干线的影响等。

2.0.4 文件、规划以及调查资料包括:

(1)文件:国家、省市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规、规定、决

定、报告、计划等,

(2)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有关的其它专

项规划和详细规划资料。

(3)规划、文物、园林、环保、旅游部门等的座谈记录材料;社

会调查和现场调查的有关记录材料。

3 保护规划

3.1 保护内容

3.1.1 确定保护内容要全面系统反映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遗存

和文化内涵,突出城市的主要特色。

3.1. 2 保护内容一般可分为以下5大类和12中类及若干小类,具体分类可参照下表。

说明:1、以上分类仅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各个城市可根据情况选用和调整

3、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古典园林重复时,可根据其主要内容选列一类。

3.2 宏观保护控制

3.2.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就城市总体规划层次的宏观保

护措施提出控制性要求.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协调,

3.2.2 城市现状用地布局调整和发展用地选择; 道路、工程管网

及其它大型工程设施的选线和选址应符合《文物保护法》和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特别注意避开大遗址和重要地下遗存。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外围的用地性质要做明确界定,安排与之相关连或与之相容的内容。确保无干扰或将干扰减少到允许的最小程度,反之,应对用地性质和界线做相应调整。对现状和规划用地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应视为需要进行调整之列:

(1)侵占和切割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

有损保护内容所在用地完整;

(2)因防火、防爆、防洪、防震、防污染和侵蚀文物古建及其重

点保护的环境,而未达到相应的安全距离,已经造成破坏或确有潜在破坏威肋;

(3)严重影响保护区的环境景观和历史形成的格局、轴线、脉向、

通道、及视廊等历史文脉的延续;

(4)严重影响改善城市文化、居住和旅游环境。

3.2.3对历史古城区的功能应做必要疏解,包括:适当降低人口

规模;增加绿化用地;确定合理的高度控制和容积率;避免交通干道穿越历史古城和盲目拓宽古城内道路。

3.2.4 提出建筑风格、古城风貌要求。一般可按保护区、旧城区

和新区提出不同要求;但其重点应放在保护区及旧城区。

3.2.5 编制保护规划中发现有关城市总体规划层次的保护问题,

应及时与规划、文物和有关部门协调,并在调整布局上提出

不同的可供选择方案。经协调统一意见后,纳入保护规划或

作为专项建议由城市主管部门上报确定。

3.3 保护区划

3.3.1 保护规划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

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村镇、建

筑群等应划为历史文化保护区;对分散的单幢或规模较小的

古建(构)筑群,可视其等级划为保护点。保护区和保护点均

需划定保护范围。

3.3. 2 有一定用地规模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重点保护范

围(一级保护区,亦即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区)。一般以文物主

管部门核定的范围为准,如有必要调整应与文物部门协调并

按程序呈报。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范围按风景区规划。城郊文

物古迹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重要文物古迹均应纳入保护规

划;对市(县)域范围内以自然风景为主的大型风景名胜区,

在保护规划中,可以只反映其中与城市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

文物古迹和以人文景源为主的景区部分。

3.3. 3 保护区分级,一般分为三级保护,每一级均需明确范围和要

求。

(1)重点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保护区内,一

切修缮和新的建设行为均要求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执行。

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地段)的重点保护范围内,应以保存、修缮和维修为主,必须完整保留其中尚存的历史真迹部分;地段内允许局部改造、加固危房和改善内部设施;严格控制恢复和拆除重建的比例;改建、恢复和重建要与地段格局及整体风貌相协调。

(2)建设控制地带(二级保护区或一般保护区)除规模较小的一般

保护项目外,均应划出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该区的目的是保障重点保护区的环境不受新的建设影响,严格控制的内容包括用地和建筑性质;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及风格;建筑密度;绿化环境及重要地形地貌。

(3)环境协调区可根据需要划定。主要控制严重影响保护区的用

地性质、建筑高度及风格;古城格局;山川形胜特征和重要地形地貌。

3.3.4 划定保护范围应当科学合理,符合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的

原则,其主要依据和要求是:

(1)保持历史文化遗存的完整古建筑群和主要附属建筑、构筑

物;历史形成的格局和形制;

(2)历史文化遗存的安全防护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防火、防爆、

防洪要求: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列

为重点保护的建(构)筑物,标准规范未有明确规定的,不

得低于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标准,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应按高于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标准。

防振要求:凡机场、铁路、公路干线和有强烈振功的工矿业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造成影响者,应要求委托方进

行实测或模拟测试后,分别确定重点保护建设控制地带范围。

防震防雷按古建维修和维护标准执行。古建(构)筑物的外沿(围墙散水或铺装地面的外沿)至重点保护区边界的最小距

离一般不小于8米,特殊情况不小于3米;地下遗址的最小

距离一般不得小于遗址底部埋深加8米绿带;在土质松散易

滑塌地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加大。

(3)环境景观要求:重点保护区的范围,应包括与主体建筑构成

整体的历史环境核心部分和构成景观特色的紧邻山体、台

地、水面和林木。

(4)可界定性和实施管理要求:明确标出以……为界,或距……

米的四至界限,并在地形图上有可识别的标志物。产权归属

及进行管理或调整的可能。

3.4 古城格局和视廊

3.4.1 保护古城格局和城市主要历史性标志物的视廊及一定的

视域,以展示古城的整体形象和空间特色。

3.4.2 保护构成古城格局的主要要素:路网、轴线、城垣、河湖

水系、重要古建筑和制高点与古城的空间关系等。保护要求:

保持各主要要素的历史延续不致中断和破坏;保持重要古建

筑和制高点在古城天际轮廓线的突出地位。

3.4.3 城市主要历史性标志物之间,或与主要观景点之间,应划

出必要的通视走廊(视廊)范围,以保持历史形成的相互通视

和对景、借景不被现代高层建筑遮蔽。

视廊的宽度宜以两组古建筑群的视线连线为界,以保持可视景面完整;但视廊的最小宽度必须保持古建筑群的主体

建筑部分可视景面完整;独立的塔(亭)建筑.视廊的最小宽度

不得小于塔(亭)体宽度的4倍。在空间

高度上,由主要观景点看可视景面中主体建筑基座以上部分

(城门楼的门楼部分,寺庙建筑檐部,塔身的三分之二)一般即

为可通视。对现状严重影响通视的建筑,应经调查

和协调后,提出处理意见。

3.4.4 保护古典园林和古建筑借景空间。必须保护借景空间的原

意境,避免出现不应有的隔断;对古典园林中无空间界定意

境的保护,在划定保护范围控制地带时,宜适当扩大范围。

对已造成的破坏,要提出处理意见。

3.5 维护与整治

3.5.1 保护规划对维护、整治和恢复提出原则要求,对近期实施

的重点保护、整治地段(含必要的恢复重建)提出详细规划意

向方案。

3.5.2 保护规划中的维护系指对各类有损保护项目的安全问题

进行鉴定(一般由文物部门进行)和提出防护措施或建议;对

濒临严重损毁需要抢救的古建筑,经协商后,列为规划整修

项目。

3.5. 3 整治主要指整治和展示重点保护区环境及区外主入口环境。包括:

(1)拆除违章建筑,清理重点保护区内违章经营的项目和摊点;

(2)清除与原有历史环境气氛不符的树种和建筑小品,改造架空管线;

(3)对遗址中有碍安全和卫生部分进行必要的清理;

(4)整治入口区环境。划定旅游入口、商业经营及停车场的范围。

3.5.4 重点保护区内应严格控制恢复和重建。文物古建筑的恢复

和重建应符合确有依据,确有必要的原则,规划提出意见,

经过较高层次的专家论证,并按程序报批。

3.5.5 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意向方案要求,为原则性要求并起指

导作用,不是具体实施规划。

(1)标明保护区的范围及与其直接相邻的街区、道路、通道和其

它环境要素。

(2)表达清楚历史、现状和规划的原物保存、整治和恢复以及新

建的内容和意向。

(3)标明根据需要没置的游览入口、停车场地、游览和商业服务区等。

(4)恢复或改善与历史环境协调的绿化。

3.6 保护与利用

3.6.1 保护规划应提出处理保护与利用的总的意向和原则,并分

类说明文物古建筑、传统街区和民居和以及历史性街巷水道

等的利用要求。

3.6.2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风景名胜和古典园林的利用

应符合有关法规和规划要求:

(1)不改变原貌和不造成潜在破坏;

(2)根据其价值、功能及设施状况,确定利用性质、方式和强度,

严禁不相容和超强度利用。

(3)旅游服务基地、市场、公用停车场不得在一级保护区内利用

古建筑、占据历史性铺装及地面选址建设。

3.6.3 传统街区和民居等的利用要保护尚存的历史真迹和整体

风貌。对其建筑内部和工程管网设施允许做必要的改造更新

以提高和改善环境条件。

3.6.4 对传统街巷、小道、桥涵等的保护和利用应分别提出要求:

(1)原样保留,不改变现有状况,但严格限制利用范围(如不许机

动车通行)。

(2)局部调整或加固,确定控制利用范围。

(3)允许改造,提出控制宽度、走向和使用性质。

3.7 规划实施

3.7.1 保护规划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可对有关规划实施的地方立

法、宣传、管理、以及其它尚需进一步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出

建议,在有条件的名城可以协助地方根据规划完善现有的条

例或细则。

4 规划文件和图纸

4.1 一般要求

4.1.1 保护规划成果一般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

4.1.2 规划文本:表述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

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

楚。

4.1.3 规划图纸:用图象表达现状和规划内容。图例要统一,图

文要相符。图纸上要标明图名、图例、比例尺、规划单位、

规划日期。

4.1.4 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

容是分析观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基础资料

可与说明书编在一起或单独分编。

4.2 规划文本(参考格式)

1 总则

1.0.1 编引规划的目的

1.0.2 规划依据:主要根据法律《城市规划法》、《文物保护法》

以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地方相关法规

和规定。

1.0.3 规划适用范围、重要改变的约束。

2 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2.0.1 城市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名城定性定位如江陵曾是楚

国、的国都,长期以来是楚文化的中心和军事重镇……。)

2.0.2 现存主要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古城格局等的历史文化、

艺术和科学价值及文化内涵。

2.0.3 主要文物古迹和历史古城的空间环境特色。

2.0.4 其它方面的民族和地方特色。

3 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

3.1 保护原则和指导思想

3.1.l 依法保护和城市协调发展

3.1.2 根据名城的实际情况采取的保护原则。

3.1.3 保护、整治与利用的结合。

3.1.4 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3.2 保护内容

3.2.1 现存各级文物古迹共xx处;(名单详附件)

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

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

本次规划(或已经文物主管部门)确定拟(正在)申报列×级的××处,

3.2.2 规划确定保护的历史地段x处(分别列出名称及性质如×

×街传统商业区、××里传统民居等);列为保护的民居×

处(幢)。

3.2.3 古城格局(要明确具体内容和特征,如古城内以××和××

街为轴线的十字形格局)。

3.2.4 其它保护内容可据名城特点概述或分别列出。

3.3 保护重点

3.3.1 确定保护的文物古迹××处(或片),分别列出名称;

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片,分别列出名称;

重点保护的其它内容(如格局,风景名胜及空间特色等)。

3.3.2 规划提出建议将×××等共××个历史地段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

4 保护和控制范围

4.0.1 保护区分级和要求(可分节)

●规划按分级保护原则,划分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

境协调区,确定各级保护的控制范固及要求。

●重点保护区的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文化保护区

●建设控制地带控制要求

●环境协调区控制要求

4.0.2 历史古城保护(可分节)

●各主要文物古迹(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分级保护的具体范围。

●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分级保护的具体范围;

●城区其它要保护项目的分级保护范围,(如内容较多,可在文

本中概括后。说明详见规划说明或附件)

4.0.3 市域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可分节)2

●(城区以外)市域其它主要文物古迹分级保护的具体范围;

●(城区以外)市域风景名胜等分级保护的具体范围;

●必要说明(如市域内保护项目的具体范围详见说明或附件:本

次规划未及划定者要求子以补充等)。

5 宏观保护措施(以下各条可分节)

5.0.1 城市总体规划层次的保护措施。如城市有关保护发展用

地的调整。交通干线和其它大型基础设施与保护的协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目录 1总则

2基础资料搜集 3保护规划 4规划文件和图纸 附录:名词解释 3

1总则 1.0.1为子贯彻执行部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统一我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内容与深度,提高规 划成果的质量水平,便于技术管理,特制订本技术措施。 1.0.2 本技术措施适用于本院承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总 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参照本措施执行。 1.0.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称保护规划)就其内容深度 讲是总体规划阶段的规划,主要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以下 称名城)保护的宏观控制原则和目标、保护内容和重点、 保护范围和措施。但对于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要进行深 化,以避免建设对重点保护地段产生不利影响 1.0.4编制保护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历史文化名城应该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和 重要标志物,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 城市的传统文化,保护规划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编制 和落实。 4

(2)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充分认识和分析城市历史演变及性 质、形态、文物分布等特点和价值,因地制宜地确定保护原则、目标、重点和要求,突出名城的历史环境特征。 (3)编制保护规划要从城市总体上采取规划措施,为保护城 市历史文化遗存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注意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进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4)编制保护规划应当注意对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发掘与 继承,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没。 (5)编制保护规划应当突出保护重点。即:保护文物古迹、 风景名胜及其环境;对于具有传统风貌的商业、手工业、居住以及其它性质的街区,需要保护整体环境的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建筑集中连片的地区,或在城市发展史上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近代建筑群等,要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重点保护。 (6)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当前特别要注意 对濒临破坏的历史实物遗存的抢救和保护,不使继续破坏。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要坚持以保护为主,采取保护、整治和进行必要的改造更新相结合的原则,力求避免大拆大建,以假代 5

统一技术措施范例

统一技术措施范例 楼面荷载: 覆土容重 消防车通道: 20 KN/m 2; /16 KN/m 2; 屋面(上人)2.0KN/m 2 ; (不上人)0.5KN/m 2; 2 屋顶花园 3.0 KN/m 250 厚:(12x0.25+20x0.04)x2.5=9.5 KN/m 200 厚:(12x0.20+20x0.04)x2.5=8.0 KN/m 100 厚:(12x0.10+20x0.04)x2.5=5 KN/m 阳台混凝土栏板:(25*0.1+20*0.04)*仁3.3KN/m ,考虑封闭阳台,共计 4.0 KN/m ; 落地 门、窗:1.5 KN/m ; 窗台:高 600 时,2.0 KN/m ;高 1100 时,4KN/m ; 空调板: 2.5KN/m ; 凸窗: 10.0 KN/m ; 14.0 KN/m (加两侧栏板) 楼面荷载汇集(考虑 50厚面层): 板厚 100: 25*0.10+20*0.07=3.9KN/m 板厚 120: 25*0.12+20*0.07=4.4KN/m 2. 有拐角窗处板厚为 120,转角设置加强钢筋上下 5①12; 3. 平面凹口处钢筋双层双向,不小于 ①8@150 ; 4. 电梯厅板厚120,钢筋双层双向,不小于 ①8@150; 走廊板厚100,钢筋双层双向,不小于 ①8@150 5. 跨度大于等于 3900,板厚120; 6. 屋面板120,钢筋①8@120 ; 隔墙荷载(标准层) 12KN/m 取 4.0 KN/m 取 4.5 KN/m 住宅板配筋 跨中 1. L < 3000 (卫生间、厨房) 3000

环境保护措施及方案

环境保护措施及方案

目录 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2) 三环境管理目标 (3) 四环境管理因素分析及组织机构 (3) 五水污染防治措施 (5) 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6) 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7) 八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8) 九油料、化学品的控制 (9) 十环境监测和测量 (9) 1、环境监测 (9) 环境监控 (9) 环境监督 (9) 1、应急准备措施如下 (10) 2、应急处理(管理)措施如下 (10)

建筑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及方案一、工程概况

各责任主体名称 烈度为2度,框架结构。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 3、宁波地区有关法规及强制性标准 4、宁波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各类文件 5、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三环境管理目标 为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以人为本”,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环境保护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文明施工、保护文物、保护市政设施和院内绿化。 环境保护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规的要求。保护城市生态,减少公众对施工活动的投诉。 四环境管理因素分析及组织机构 环境管理因素分析 本工程可能出现的环境因素主要有:污水排放、粉尘、噪音、运输遗洒、光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作者:互联网政策法规来源:互联网点击数:2113 更新时间:2013-5-6 1总则 1 . 0 . 1 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 . 0 . 2 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1 . 0 . 3 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 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 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 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 . 0 . 4 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 . 0 . 5 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 . 0 . 6 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 , 0 . 7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人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 . 0 . 8 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 . 0 . 9 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 . 0 . 10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 . 0 . 1 历史文化名城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 2 . 0 . 2 历史城区historic urban area 城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涵盖一般通称的古城区和旧城区。本规范特指历史城区中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 2 . 0 . 3 历史地段histori .area 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 2 . 0 . 4 历史文化街区historic .onservation area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称为历史文化街区。 2 . 0 . 5 文物古迹histori .monuments and Sites 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古碑石刻、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

中规院城市详细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中规院城市详细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1 总则 2 控制性详细规划 3 修建性详细规划 4 附则 附录:详细规划各阶段规划成果图图面深度比较 l 总则 l.0.1 为了使我院所编制的城市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程序规范化,加强编制工作的技术质量管理,特制定本措施。 1.0.2 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1.0.3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进一步深化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规划意图,为有效地控制用地和规划管理而编制的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近期建设或开发地区的各类用地进行详细划分,确定其使用性质、人口密度和建筑容量,确定规划区内部的市政公用和交通设施的建设条件以及内部道路与外部道路的联系,提出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为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用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字串7 (2) 修建性详细规划一般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指导下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直接对建设项目和周围环境进行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主要确定各类建筑、各项基础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配置,并根据建筑和绿化的空间布局进行环境景观设计,为各项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

1.0.4 本技术措施的运用范围可以是整片的新区开发或旧区改建,也可以是单独的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市中心或区中心、干道和道路两侧的沿街地段、城市广场、车站、游乐场、商业中心或步行街、工业区或综合区、校园、旅游渡假区以及大型的体育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等。 1.0.5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须遵循《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遵守有关城市规划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本措施如与上述要求有抵触时,应以国家规定为准。 1.0.6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相协调,体现其意图,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历史、自然环境及现状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准确的基础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功能、经济、环境、景观等要素。力求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的统一。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的过程中,要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对城市空间形态进行合理安排(以改善城市整体的空间环境质量。 字串7 l.0.7 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的过程中,要有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比较和技术经济论证,要有群众参与(征询当地居民和单位的意见。 2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原则应以用地的控制和管理为重点,以实施总体规划的意图为目的,强化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衔接:编制工作要在具有完备的基础资料条件下进行。开展充分的调查研究。规划的编制既要考虑形体环境,又要考虑经济、社会等因素,选择科学的决策方法和决策内容,运用控制的手段,确定城市或开发区未来的建设目标, 2.1 编制程序 2.1.1 组织负责编制该规划项目的工作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配备相关各专业技术人员。 2.1.2 收集和分析现状基础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和核对现状图。

建筑设计统一技术措施

建筑专业统一技术措施 工程编排: 一、文件管理、分门别类,文件夹: 1、2014——项目名称——收甲方、发甲方、方案、施工图 2、收甲方——几月几号,甲方发的什么文件(例:06、30-会议纪要或06、30-电梯样本)——收到文件(如若就是纸质文件,要自己保存好,能扫描的扫面成图像保存) 3、发甲方——几月几号,发甲方内容(例:06、30-1-8#楼面积或06、30-车库方案)——发送文件 4、方案——第几次汇报——cad、su、ps、jpg——几月几号,修改内容——文件(例:06、30-8#或06、30-车库) 5、施工图——几号楼——几月几号,修改内容——cad文件(例:0 6、30-08#或06、30-车库) 6、施工图——收其她专业——暖、电、水、结构——几月几号,传图原因(例:06、30-第一次条件)——cad文件 7、施工图——发她专业——暖、电、水、结构——几月几号,传图原因(例:06、30-第一次过图)——cad文件 绘图标准 一、图层 绘图时,图层颜色、线性及线宽设置详见下表,附cad。(绘图时所用颜色不可以就是暗色系) 1、平面: 绘图内容图层名称图层色号线宽线型填充备注 轴线DOTE 1(红) 0、09 点划线(DOTE) 墙WALL 2(黄) 0、4 直线 (Continuous) 结构柱COLUMN 9(灰) 0、4 直线 (Continuous) 墙体保温及装修线SURFACE 6 0、13 直线 (Continuous) 平面图 剪力墙填充HA TCH 150 0、05 斜线 (ANST31) 填充比例 1:60 单元详图剪力墙填充HA TCH 150 0、05 钢筋混凝土填充比例 1:40 墙身填充HA TCH 150 0、05 钢筋混凝土填充比例 1:20 门窗WINDOW 4 0、13 楼梯STAIR 4 0、13 洁具、风道、 排气道、楼板 开洞、空调、 空调洞 LVTRY 161 0、05 家具FURN 33 0、05 除打印单元 打样时均隐 藏 栏杆栏杆69 0、09 建筑轮廓线(面积计算) AREA 231 60 直线 (Continuous) 图层设置 打印隐藏 散水、屋面排 水、雨水管 排水 4 0、13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施工方案与措施

固滴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0+00~4+300段)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施工方案及措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固滴水电站 引水隧洞工程Ⅰ标项目经理部 2013年12月18日

1、工程概况 固滴水电站位于水洛河中游麦日乡俄西村下游4km的峡谷段,系水洛河干流水电规划梯级开发电站之一,采用引水式开发。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7249km2,多年平均流量为107m3/s。固滴水电站枢纽工程正常蓄水位2311m,最大坝高31m,电站装机容量138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亿kW·h,水库总库容104万m3,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91万m3。固滴水电站为典型的长引水式开发水电站,我部施工工程项目包括1#、2#施工支洞、3#公路、2#渣场、引水隧洞主洞段(引0+000~4+300m)土建工程及本标相应临时设施工程等。我部施工地段为峡谷地形,河流总体流向S45?E转S向,相应的枯期河水位分别为2301m和2161m,峡谷段水面宽23m~63m。右岸岸坡宏观上较整齐,仅有3号冲沟(勒米沟)等规模不大的冲沟切割,谷坡陡立,坡度60?以上,在高出河水面200m、300m、500m等高程断续分布有平台,为本地主要居民点。根据本工程情况,特制定以下有效的环境措施。 2、编制依据及原则 编制依据 本工程所涉及的地方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国家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规程、规定与验收标准等,具体名称如下: (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2)《环境保护法》(1989)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7)《大气污染防治法》 (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0)《水污染防治法》 (11)《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论文)

昆山市周庄镇保护与旅游开发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老师: 完成时间:

目录 摘要 (3) 引言 (5) 一、昆山市周庄镇规划背景 (6) (一)背景资料 (6) (二)规划内容 (6) (三)规划特色 (6) (四)规划内容 (7) (五)总结 (7) 二、昆山市周庄镇规划思路 (8) (一)周庄现状主要问题 (8) (二)周庄规划主要思路 (9) (三)周庄规划总体目标 (9) (四)周庄规划重点解决的问题 (9) 三、昆山市周庄镇经济人口 (10) (一)经济发展现状 (10) (二)经济发展分析 (10) (三)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11) (四)产业发展策略 (12) (五)主要就业提供 (12) (六)人口分析 (13) (七)城镇化水平 (14) 四、昆山市周庄镇规划内容 (14) (一)规划期限和层次 (14)

(二)城镇性质和镇区用地规模 (15) (三)镇域总体规划 (15) (四)镇域村镇结构 (16) (五)镇域土地利用 (17) (六)镇域设施分布现状 (18) (七)城镇用地规划 (19) (八)古镇保护规划 (20) (九)周庄历史文化 (21) (十)古镇保护规划 (22) (十一)旅游发展现状 (23) (十二)旅游规划 (24) (十三)交通规划 (25) (十四)绿地湿地系统规划 (26) 结语 (28) 参考文献 (29) 附录 (31) 附件一 (31) 致谢 (32)

摘要 周庄镇位于昆山市西南隅。1995年,周庄镇被评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998年11月,周庄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清单2003年,周庄镇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杰出奖,又被列为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被誉为“江南第一水乡”。1997年,周庄古镇旅游业已经开始发展,并带动了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申请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地”的想法以及古镇的发展要求促使古镇寻求规划援助,研究新出现的问题,并将周庄的发展定位于世界水平。但是伴随着城市的发展,文化遗产、历史环境、城市特色受到相当程度的破坏、冲击,并主要表现为建设性的破坏。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昆山市周庄镇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为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的历史文化名城提供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旅游开发 Abstract Zhou Zhuangzhen is located in kunshan city southwest corner. In 1995, was rated as the provincial Zhou Zhuangzhen history culture famous town. UNESCO's world heritage list in November 1998 ,zhouzhuang preparatory directory listing in 2003, Zhou Zhuangzhen gain UNESCO asia-pacific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outstanding award, and is listed as the first batch of national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中规院城市总体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中规院城市总体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1 2020年6月23日

中规院城市总体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目录 1. 总则 2. 基础资料 3.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4. 城市总体规划 附录: 表 l、《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目录表》 表 2、《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各类指标统一使用单位》 2 2020年6月23日

1 总则 1.0.1 为统一我院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内容、深度、程序, 保证成果质量, 便于技 术管理, 特制定本规定。 1.0.2 在执行国家观行的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的前提下, 制定和执 行本规定。 1.0.3 本规定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镇以上级别城市的总体规划编制工 作。 1.0.4 本规定若与地方有关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工作深度要求不一致时, 能够本 规定为基 础, 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1.0.5 城市总体规划应在城市所在地区已有的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市域规 支持、市域 城镇体系规划等指导下进行, 并与之相协调、相衔接。 1.0.6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应与所在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计划) 相衔接。 1.0.7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 收集分析基础资料; (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3)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2 基础资料 3 2020年6月23日

2.0.1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收集齐备有关城市和区域的勘察、测量、经济、社会、自然环 境、资源条件、历史、观状和规划情况等基础资料, 并作分析。 2.0.2 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应包括: (1) 市、县、镇域基础资料; (2) 城市基础资料。 2.0.3 市、县、镇域基础资料应包括: (1) 市、县、镇域近期测绘的地形图: (2) 自然条件; (3) 资源状况; (4) 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状况; (5) 主要城镇状 4 2020年6月23日

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1>生活区环保措施a、生活营地、室内、厨房、厕所保持整洁干 净,符合卫生防疫标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运至指定点进行处理。 生活用水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污水集中排放,杜绝乱排乱放污染 环境。应加强对生活污水得管理,尤其就是厕所污水必须排入化粪池,严禁直接排入环境; b、生活区内及周围得植物及植被,严禁随意践踏与故意破坏。 2、施工中得环保措施 (1)水污染因素: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得冷却水及洗涤用水与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得废水,这部分废水含有一定量得油污与泥沙。建筑施工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水污染防治: a、施工场地产生砂石清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水压试验水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不得随意排入水体,应导入事先设置得简单沉淀池 进行沉淀后方可排放; b、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得燃油、机油、润滑油等应加强管理, 所 有废弃脂类均要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更不得任意弃入水体 内。 (2)施工中得噪声:噪声就是施工期得主要污染因子,施工过程中使用得运输车辆与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等都就是主要得噪声源。根据有关资料,主要得施工机械产生得噪声很高,而且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就是多种与多台设备同时作业,各种声源辐射后相互叠加,噪声级将会更高,辐射范围亦会更大。此外,施工过程中各种车辆得运行,将会引起

公路沿线噪声级得增加。 噪声污染得防护措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筑施工执行《建筑施 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得标准。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 噪声扰民就是主要得污染,要达到绿色施工得标准,必须严格控 制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总结以往经验,建议采用以下控制措 施: a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得 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 加强运输车辆得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 辆 鸣笛。 (3) 固体粉尘污染 建筑施工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得建筑垃圾与施 工人员得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可能涉及到河沟填埋、土地开挖、 道路修筑、管道铺设、材料运输、等工程,在此期间将有一定数 量得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产生得粉尘, 施工机械在道路往返行走产生得灰尘等。 固废粉尘防治措 施、 a 、为了减少施工作业产生得灰尘,在施工区域内随时进行洒 水或其她抑尘 措施,使不出现明显得降尘。 b 、易于引起粉尘得细料或松散料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润湿。 运输时用帆布及类似遮盖物覆盖。 C 、运转时有粉尘发生得施工场地,如水泥混凝土拌与机站 (场),投料器均有防尘设备,在这些场所作业得工作人员,配备必 b 、 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与噪声低得施工方法; C 、 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 d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 (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地下室结构统一技术措施

基础地下室统一技术措施 1 基础部分 1.1通用准则 1.1.1 基础选型应根据结构状况、地质条件、施工条件、检测验收方式及基坑支护等方面初步确定合适的方案。。 1.1.2 柱(暗柱)纵筋锚入基础时且基础厚度大于纵筋的锚固长度时,可仅四角的纵筋伸至基础底弯折,水平弯100mm,其它纵筋满足锚固长度(而不全部伸至基础底弯折)即可;剪力墙纵筋每米2条纵筋至基础底作为支承,其它纵筋锚固在基础顶面下La(非抗震)或LaE(抗震)处。 1.1.3 素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用C15,垫层厚度除淤泥质土为100mm 外,伸出基础边100mm,其它情况下的垫层厚度为70mm,伸出基础边70mm;基础梁采用砖胎模时,垫层伸出砖胎模边70mm。 1.1.4 较厚的筏基或承台,在中间不应增设水平钢筋网。 1.1.5 室内隔墙下未设地梁时隔墙基础只需局部加厚处理,不需另配钢筋(如图)。 1.1.6 采用桩基础时,当初步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按1.0恒+1.0活作用下的标准组合初定桩数,但要复核风载和地震荷载作用下的单桩承载力(JCCAD 中桩筏有限元中查询)。 1.2 天然地基基础 1.2.1 筏板基础、柱下条形基础和十字交叉形基础应采用弹性地基梁板模型考虑上部结构刚度进行整体分析计算,柱下条形基础也可按倒梁法计算;筏板基础宜按照有限元法计算其内力及配筋,对计算结果应进行归并处理,合理确定配筋值。 1.2.2 天然地基基础的板厚应满足冲切承载力验算要求;对于基础底面短边尺寸≤柱宽+2 倍基础有效高度的柱下独立基础或墙下条形基础,应验算柱(墙)与基础交接处的受剪切承载力;当基础砼等级小于柱砼等级时,应验算柱下基础顶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1.2.3 在设计独立柱基础时,当基础宽度≧2.5m 时,钢筋长度可按0.9 倍基础宽度交错布置。基础底板每方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0.15%,且不小于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方案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目录 1 总则 2 基础资料搜集 3 保护规划 4 规划文件和图纸 附录:名词解释

1 总则 1.0.1 为子贯彻执行部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统一我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内容与深度,提高规划 成果的质量水平,便于技术管理,特制订本技术措施。 1.0.2 本技术措施适用于本院承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总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参照本措施执行。 1.0.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称保护规划)就其内容深度讲 是总体规划阶段的规划,主要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以下称名 城)保护的宏观控制原则和目标、保护内容和重点、保护范 围和措施。但对于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要进行深化,以避 免建设对重点保护地段产生不利影响 1.0.4编制保护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历史文化名城应该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和重要 标志物,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保护规划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编制和落实。 (2)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充分认识和分析城市历史演变及性质、 形态、文物分布等特点和价值,因地制宜地确定保护原则、目标、重点和要求,突出名城的历史环境特征。 (3)编制保护规划要从城市总体上采取规划措施,为保护城市 历史文化遗存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注意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4)编制保护规划应当注意对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发掘与继 承,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没。 (5)编制保护规划应当突出保护重点。即:保护文物古迹、风 景名胜及其环境;对于具有传统风貌的商业、手工业、居住以及其它性质的街区,需要保护整体环境的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建筑集中连片的地区,或在城市发展史上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近代建筑群等,要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重点保护。 (6)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当前特别要注意 对濒临破坏的历史实物遗存的抢救和保护,不使继续破坏。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要坚持以保护为主,采取保护、整治和进行必要

统一技术措施(二)构造2013.07

五、构造及配筋要求:(红色字体处为易出错条款) 1、配筋原则: 除非有特殊理由且征得专业负责人同意,构件实际配筋时不得放大,严格按计算值配置;梁配筋时最多增加10%以内。 2、箍筋优先使用三级钢ф8,三级钢ф10,三级钢ф12。 3、楼(屋)面板: 3.1跨度≤2.4m的隔墙下可以不设次梁(需要梁形成高差者除外),但应设板底加强筋(在 “结构总说明”中表示)。电算时该墙作为板上恒载输入(将该墙重量平摊做为均布 面恒载q)。 3.2 板厚及配筋 建筑凹口连接板板厚为120mm,设双层双向钢筋ф8@150(连接墙体方向)/ф8@200或 计算结果的大值; 框筒结构核心筒区域板厚为130mm,设双层双向钢筋ф8@120; 住宅部分楼电梯筒板厚110mm,设双层双向钢筋ф8@150; 转换层板厚最小180mm,设双层双向钢筋ф12@150; .转换层上下各一层板厚130mm,设双层双向钢筋ф8@150; 地下室顶板厚度180mm,设双层双向钢筋,最小ф10@150(人防部分除外); 裙房商业大洞口周边楼板加厚为130mm,设双层双向钢筋ф8@120(地上)、ф12@150 (±0.000m); 电梯机房板厚为150mm,双层双向钢筋ф10@150; 电梯底坑板厚300mm,双层双向钢筋ф14@150; 扶梯底坑板厚150mm,双层双向钢筋ф10@150。 人防区板厚250mm;商业部分楼板板厚110mm(井字梁);办公、酒店标准层板厚120mm; 住宅部分楼板最小厚度100mm;所有结构单体屋面板厚为120mm。 带角窗房间板厚130mm。 3.3 住宅项目楼板(不含地下室顶板、屋面板、加强板等),在板上部无负筋处设置ф6@200 双向钢筋网片,与负筋搭接200mm,且配筋率≥0.1%;办公和商业项目楼板跨度≥ 4200的一般楼板(不含地下室顶板、屋面板、加强板等),在板上部无负筋处设置ф 6@200双向钢筋网片,与负筋搭接200mm,且配筋率≥0.1%。 长沙项目,短跨大于3.9米的板四角部位;阳角部位;剪力墙转角部位应配置间距不 大于100mm且与受力钢筋直径相同的双层双向的抗裂钢筋,配筋长度应大于板短向 跨度的1/3。 3.4大屋面板配筋设双层双向拉通筋(上筋采用10@200,负筋不足时设置支座附加短筋,

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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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1日 为了尽量避免和减弱施工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施工需加强、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工作,并根据本标段的工程实际、气候条件和特征,紧密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规划及地方性法规、政策,无条件接受环境保护监测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因此,在施工的同时还应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和保护并重”的原则,制定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严格执行。同时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强化环境保护意识。 工程施工的同时,按照批准的相关规划、措施方案切实做好生活区、施工工点、取弃土场及其他施工活动区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并由环保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工程竣工的同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对生活区、临时设施、施工工点、取弃土场及其他施工区域做好环境的恢复工作。 1、环保目标 从开工到竣工,本标段各项环保及水土保持指标将完全满足环境保护部门及地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规划、法规、政策的各项要求。

2、环境保护检查 ①加强保护体系管理机构的组织管理,重视环保部的检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 ②建立环境保护的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各组进行环境检查(每周小检查,每月大型综合检查),分别对各施工队进行环保评比,奖罚分明,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③环保部门根据环保检查结果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继续发扬良好的环保方面,指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保证施工环保,满足环保目标 3、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①生活区环保措施 a、生活营地、室内、厨房、厕所保持整洁干净,符合卫生防疫标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运至指定点进行处理。生活用水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污水集中排放,杜绝乱排乱放污染环境。应加强对生活污水的管理,尤其是厕所污水必须排入化粪池,严禁直接排入环境; b、生活区内及周围的植物及植被,严禁随意践踏和故意破坏。 ②施工中的环保措施 1)水污染因素: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废水,这部分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沙。建筑施工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水污染防治: a、施工场地产生砂石清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水压试验水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不得随意排入水体,应导入事先设置的简单沉淀池进行沉淀后方可排放; b、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润滑油等应加强管理,所有废弃脂

中规院城市总体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中规院城市总体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目录 1. 总则 2. 基础资料 3.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4. 城市总体规划 附录:表 l、《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目录表》 表 2、《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各类指标统一使用单位》

1 总则 1.0.1 为统一我院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内容、深度、程序,保证成果质 量,便于技 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0.2 在执行国家观行的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的前提下, 制定和执 行本规定。 1.0.3 本规定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镇以上级别城市的总体规划编 制工作。 1.0.4 本规定若与地方有关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工作深度要求不一致时,可以 本规定为基 础,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1.0.5 城市总体规划应在城市所在地区已有的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市域规 支持、市域 城镇体系规划等指导下进行,并与之相协调、相衔接。 1.0.6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应与所在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 计划)相衔接。 1.0.7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 收集分析基础资料; (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3)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2 基础资料

2.0.1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收集齐备有关城市和区域的勘察、测量、经济、社会、自然环 境、资源条件、历史、观状和规划情况等基础资料,并作分析。 2.0.2 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应包括: (1) 市、县、镇域基础资料; (2) 城市基础资料。 2.0.3 市、县、镇域基础资料应包括: (1) 市、县、镇域近期测绘的地形图: (2) 自然条件; (3) 资源状况; (4) 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状况; (5) 主要城镇状

中规院城市详细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1总则 2控制性详细规划 3修建性详细规划 4附则 附录:详细规划各阶段规划成果图图面深度比较 l总则 l.0.1为了使我院所编制的城市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程序规范化,加强编制工作的技术质量管理,特制定本措施。 1.0.2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1.0.3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进一步深化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规划意图,为有效地控制用地和规划管理而编制的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近期建设或开发地区的各类用地进行详细划分,确定其使用性质、人口密度和建筑容量,确定规划区内部的市政公用和交通设施的建设条件以及内部道路与外部道路的联系,提出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为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用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修建性详细规划一般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指导下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直接对建设项目和周围环境进行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主要确定各类建筑、各项基础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配置,并根据建筑和绿化的空间布局进行环境景观设计,为各项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 1.0.4本技术措施的运用范围可以是整片的新区开发或旧区改建,也可以是单独的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市中心或区中心、干道和道路两侧的沿街地段、城市广场、车站、游乐场、商业中心或步行街、工业区或综合区、校园、旅游渡假区以及大型的体育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等。1.0.5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须遵循《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遵守有关城市规划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本措施如与上述要求有抵触时,应以国家规定为准。 1.0.6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相协调,体现其意图,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历史、自然环境及现状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准确的基础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功能、经济、环境、景观等要素。力求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的统一。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的过程中,要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对城市空间形态进行合理安排.以改善城市整体的空间环境质量。

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目录 1.工程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编制依据 (2) 2.1国家法律、法规 .................................................... 错误!未定义书签。3管理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环境管理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文明施工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组织机构及职责 (3) 5、环境保护措施 (4) 5.1施工现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垃圾清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噪音........................................................................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排污........................................................................ 错误!未定义书签。 5.5光污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6扬尘污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7施工现场卫生防疫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5.8建筑施工的特殊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5.9使用环保产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0环保应急预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文明施工方案及防止扰民、民扰措施 (12) 6.1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道路设计统一技术措施

道路设计统一技术措施 1 总则 1.1 道路工程制图常用标准做法详见《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制图首先应满足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及道路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 1.2 内容包括封面、设计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四至图)、平面设计图、纵断面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和必要的道路大样,如无障碍通道、侧石、围栏等。 1.3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图签、指北针、比例尺、图例等。 2 道路设计总说明 2.1 设计依据:包括委托书、合同书、任务书、各阶段设计批复文件、道路规划文件等。 2.2 设计标准和工程验收标准 2.2.1 采用的规程、规范。 2.2.2 道路类别、等级、立交形式、计算行车速度、路面类型、设计年限等。 2.2.3 工程验收标准 2.3 工程概括 2.3.1 道路性质、规划宽度、路副、道路地理位置、工程范围、总长度,沿线立交和桥梁、交叉口概况。 2.3.2 主要设计内容。 2.4 调查资料 2.4.1 道路必要的现场调查资料(如有旧路,其路面结构、路况等)。 2.4.2 交通调查预测资料。 2.4.3地质勘察、试验资料。 2.5 道路平、纵、横设计技术指标和技术要点。 2.6 路基设计技术要点。如:软基处理措施及要求、杂填土处理措施及要求等。 2.7 路面结构设计:包括组合形式、路面材料和设计技术指标,采用的技术措施(含主、辅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2.8 纳入本道路工程内容的附属工程的技术要点,如挡土墙、雨水设施改造等。 2.9 施工注意事项 2.9.1 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拆迁、征地、迁移障碍物等。 2.9.2 管线升降、挪移、加固、预埋及与其他市政管线的协调配合。 2.9.3 新技术、新材料等的施工方法及特殊路段或构筑物的做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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