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文明劝导队管理办法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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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导员管理制度

劝导员管理制度

宁远县莲花小学劝导员管理制度为保障良好的校园秩序,保持优美的校园环境,能及时对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提高每个学生的文明素养。

从而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作用,成为校园内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决定成立“校园文明劝导员”活动小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成员组成:“校园文明劝导员”由学校评出的10位“文明劝导员”。

(由4-6年级学生组成)二、工作职责:1、文明劝导队队员要率先垂范,遵守校纪校规,在履行公务时,要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如“请、您、谢谢、对不起、再见、请原谅、没关系、不要紧、别客气、你早、您好”等,发现同学中有不文明行为要立足劝导,力争有效制止。

2、劝导队每天安排2名同学,要在周一至周五的每天上午7:20—8:00,中午1:20—14:00,傍晚16:30—17:00,佩戴文明劝导袖章,在校园内巡查。

3、劝导队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行政值日教师管理教学楼的课间纪律、卫生,碰到追逐打闹、乱丢垃圾等不良现象,要立即劝阻;如不听劝阻应立即将该同学引领到行政值日老师处(不好引领时不可强行扭送而是找到行政值日老师直接口头汇报),由值日老师进行严肃教育并扣分。

4、收集、捕捉校园内影响学生学习生活稳定的重要治安情报信息,并及时向教导处反馈信息。

5、维护校纪校规,一旦发现校内学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反违纪现象一面进行有效劝导和制止,同时派一人在第一时间汇报行政值日教师。

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1、值日时戴好红领巾,佩带好标志。

2、站姿挺拔,注意力集中。

3、遇到领导、老师敬队礼问好。

4、值日时使用普通话,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

四、检查工作范围:(1)督查同学遵守校园秩序的行为,在公共场所严禁大声喧哗、起哄等一切不文明行为;(2)督查同学爱护公共信息、公共财物,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严禁随处乱写乱刻,践踏草坪,随地吐痰,乱扔乱倒脏物等不文明行为;(3)督查同学注重礼仪,衣着整洁得体,严禁穿拖鞋进入学习场所;(4)督查同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同学之间举止要文明得体。

关于文明劝导的规章制度

关于文明劝导的规章制度

关于文明劝导的规章制度一、引言文明劝导是一种倡导文明礼仪、引导社会风气的重要工作。

它不仅关乎个人的表现,更是社会整体文明程度的体现。

在现代社会,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素质问题和行为不文明现象屡见不鲜,因此加强文明劝导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引导人们的文明行为,制定一套严密的文明劝导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背景当前,我国已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但在此过程中,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也逐渐增加,对社会文明建设构成了一定的干扰和威胁。

例如,行人随意践踏草坪、乱扔垃圾、吸烟、大声喧哗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环境卫生,还对他人造成了困扰和不安。

因此,为了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加强文明劝导工作势在必行。

三、文明劝导的重要性1.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文明劝导不仅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还能加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团结精神,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增强个人素质:文明劝导有助于提升人们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出更加文明、理性和成熟的公民。

3. 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文明劝导工作有助于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社会向着更加文明和进步的方向发展。

四、具体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文明礼仪的重要性,提高人们的文明素养和道德觉悟。

2. 建立文明劝导队伍:组建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文明劝导队伍,负责在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巡逻和劝导工作,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3. 制定文明劝导条例:明确文明行为的标准和规范,约束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4. 加强文明志愿服务:鼓励更多的公民参与到文明志愿服务中来,通过自愿参与劝导、引导不文明行为者,提高社会公民的觉悟和责任感。

五、文明劝导的制度建设1. 立法建设:制定《文明劝导法》,详细规定文明行为的范围和标准,规定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措施和处理程序,明确不文明行为的违法性质和社会危害性,强化对不文明行为的打击和约束。

文明劝导员日常管理制度

文明劝导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明劝导员队伍建设,规范文明劝导员日常行为,提高文明劝导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文明劝导员,包括专职和兼职文明劝导员。

第三条文明劝导员应坚持“文明、礼貌、规范、高效”的原则,积极履行劝导职责,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文明劝导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引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2. 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 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纠正不文明行为;4. 协助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5. 参与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文明劝导员的主要权利:1.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被劝导人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规范;2. 在执行公务时,有权要求被劝导人配合工作;3.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规范的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报告;4. 对违反本制度的文明劝导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5.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待遇。

第三章选拔与培训第六条文明劝导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取。

第七条文明劝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公益事业;4.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5.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公共安全知识。

第八条文明劝导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1. 岗前培训:新任文明劝导员应在上岗前接受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公共安全知识、文明劝导技巧等。

2. 在职培训:文明劝导员应每年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在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九条文明劝导员应佩戴统一的工作证件,穿着整洁的工作服装,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义务劝导队工作制度

义务劝导队工作制度

义务劝导队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义务劝导队是在公安机关指导下,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的志愿者组成的群众性组织,实行自愿参加、无偿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第三条义务劝导队的工作宗旨是: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共建和谐。

第四条义务劝导队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劝导、文明劝导、理性劝导、积极参与。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义务劝导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队员若干名。

队长、副队长由公安机关指定,队员由队长、副队长招募。

第六条义务劝导队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宣传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或者社区警务室。

第七条义务劝导队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队员条件第八条义务劝导队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具有奉献精神,愿意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五)具有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能够胜任劝导工作。

第九条义务劝导队员不得有以下情形:(一)有犯罪记录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二)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劝导职责的;(三)患有传染性疾病,可能影响他人健康的;(四)其他不宜从事劝导工作的情况。

四、工作内容第十条义务劝导队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参与巡逻、守望、防范等活动;(二)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三)对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整改;(四)开展法制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五)参与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等公益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六)参与社区治理,协助社区开展各项工作;(七)其他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一条义务劝导队在工作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依法行使职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二)文明礼貌,尊重他人,不得歧视、侮辱、威胁、恐吓他人;(三)客观公正,理性劝导,不得偏袒、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五)遵守纪律,服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岗、辞职。

校园“文明劝导”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校园“文明劝导”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都江堰市崇义小学校园“文明劝导”教育实践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我校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文明修养,更好地优化我校整体环境,提高学校文明程度,根据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校园“文明劝导”教育实践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重点,把“文明劝导”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我校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突破口,作为我校创建工作深入发展的基石来抓。

要通过“文明劝导”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纠正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提高学生文明素质,使广大在校学生的文明礼仪意识明显增强,为加强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1、学校广大教师要自觉争做一名文明劝导员,在学生中保持好自身文明行为养成的同时,对校园中的不文明行为要主动劝导,积极制止。

2、学校成立学生文明劝导团,人数在45人左右(三到六年级每班2人,一、二年级每班1人)。

文明劝导团名单请各班级于3月26日下午前报德育办。

3、文明劝导团成员要佩带统一标志,于课间、上学前、放学后在校园内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将劝导对象、事件、劝导效果认真记录,并于当天下午放学前交到校德育办。

学校将在活动结束时对表现突出的文明劝导团成员进行集中表彰。

4、“文明劝导”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时间:3月26日--6月20日。

三、劝导重点1、提倡仪表文明。

依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倡导学生着装服饰自然得体、整洁大方,讲究个人卫生。

2、提倡语言文明。

在校园中倡导礼貌文明用语,倡导说话和气文雅、态度诚恳、分寸适度;纠正说脏话粗话、恶语伤人等到不良现象。

3、提倡举止文明。

倡导广大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班级公约,上课遵守课堂纪律,纠正课下乱扔乱丢、乱写乱画、追逐打闹、攀折花木、破坏花木、破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

四、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全体师生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是为了维护校园秩序、促进校园文明建设而设立的一支特殊管理团队。

本管理办法旨在明确督察队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范,确保督察队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组织结构1. 督察队队长:负责督察队的整体工作,协调各成员的职责,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2. 督察队副队长:协助队长开展工作,负责处理一些日常事务。

3. 督察队员:根据任务分工,负责巡查、监督、劝导等工作。

三、职责权限1. 巡查校园内各个区域,对违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劝导。

2. 协助学校管理部门处理校园纠纷,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

3. 监督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4. 组织开展校园文明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

5.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上报学校管理部门,配合处理。

四、工作流程1. 每周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区域和时间。

2. 巡查时,督察队员应着装整齐,佩戴明显标志,保持良好的形象。

3. 巡查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包括时间、地点、违规行为内容等。

4. 对于一般违规行为,督察队员应及时劝导,并记录相关情况。

5.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督察队员应立即上报学校管理部门,配合处理。

6. 每月召开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五、管理制度1. 督察队成员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定,严禁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2. 督察队成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3. 督察队成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4. 督察队成员应互相支持、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5. 督察队成员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六、考核评价1. 根据督察队成员的工作表现和效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督察结果等方面。

3. 对于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表现不佳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警告。

学校文明劝导制度

学校文明劝导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我校特制定本文明劝导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2. 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3.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4. 增强学校的管理水平,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

三、制度内容1. 文明劝导范围(1)校园内外的公共区域;(2)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食堂等教学设施;(3)宿舍楼、体育馆、体育馆等生活设施;(4)校园周边环境。

2. 文明劝导内容(1)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乱涂乱画;(2)保持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友善待人;(4)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5)不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入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6)不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7)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8)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明活动。

3. 文明劝导措施(1)成立文明劝导队,由教师和学生志愿者组成,负责校园内的文明劝导工作;(2)设立文明劝导岗,对校园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3)开展文明劝导宣传活动,通过海报、广播、班会等形式,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4)设立举报箱,鼓励学生举报校园内的不文明行为;(5)对违反文明劝导制度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四、制度实施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劝导工作,将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2. 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文明教育,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3. 学生要自觉遵守文明劝导制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4. 全体师生要积极参与文明劝导工作,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五、制度监督1. 学校成立文明劝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文明劝导制度的实施;2. 定期对文明劝导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在文明劝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4. 对违反文明劝导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相信我校的校园环境将会更加美好,学生的文明素养将会得到提高,学校的整体形象也将得到提升。

小学生文明监督岗制度范本

小学生文明监督岗制度范本

一、制度背景为了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校特设立小学生文明监督岗。

本制度旨在明确文明监督岗的职责、工作流程和奖惩措施,确保校园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监督岗职责1. 监督校园内学生的文明行为,如:排队就餐、文明用语、爱护公物等。

2. 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维护校园秩序。

3. 及时发现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并向班主任或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4. 积极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

5. 协助学校组织各类文明教育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

三、监督岗设置1. 监督岗由每班选出的两名优秀学生组成,担任文明监督员。

2. 文明监督员任期为一学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文明监督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行、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工作流程1. 文明监督员每天上午、下午放学后,到指定地点上岗。

2. 文明监督员对校园内的文明行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

3. 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文明监督员应耐心劝阻,教育引导,并告知相关班主任。

4. 文明监督员每月向班主任汇报一次工作情况,班主任汇总后上报学校。

五、奖惩措施1. 对表现突出的文明监督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纪律的文明监督员,将取消其监督员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3. 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文明监督员有权对其进行劝阻和纠正,并告知班主任。

六、监督岗培训1. 学校定期对文明监督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文明素养和监督能力。

2. 培训内容包括:文明礼仪知识、校园安全知识、监督工作方法等。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德育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小学生文明监督岗制度,我们期望能够培养学生的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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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文明劝导队管理办法和制度
1、校文明劝导队队员由3——5年级各班班主任推荐班上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并且能够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的学生组成。

2、每天由12个队员组成一组进行值勤,同时由2个执勤大队委负责监督队员的值勤情况。

3、队员的主要负责检查、督促同学的礼节仪表、班级包干区卫生、两操、早读、路队等情况。

4、队员须佩戴好绶带和值勤牌准时到岗(上午7.:40 、下午1:30、早读时间、两操时间、放学铃声一响)。

5、下午清校前将当天登记情况填写好交给当天的值勤大队委。

6、执勤大队委须将当天评比情况及时统计,并于第二天早读下课前将结果公布在宣传栏。

7、执勤队员须在各方面以身作则,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8、定期召开执勤队员例会,对执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反思、改进。

9、值勤队员未佩戴值勤标志扣所在班级本周总分1分;迟到扣2分;胡乱填写登记表扣3分;缺席扣4分;缺交登记表扣5分。

10、值勤大队委未佩戴值勤标志扣所在班级本周总分2分;迟到扣3分,胡乱填写登记表扣4分,缺席扣5分,未及时统计登记表,未及时填写评比情况扣6分。

11、执勤队员和执勤大队委必须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项常规进行评比和统计。

如有发现徇私舞弊、公报私仇等不公平公正评
比现象,扣执勤者所在班级当周总分10分。

12、每学期末少先队将根据平时表现情况评选若干“优秀执勤队员”,对表现突出的值勤队员予以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13、获得奖励的值勤队员所在的班级将在班级量化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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