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四章_国家形式汇编
第四章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第四章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第一节国家性质一、国家性质概念(一)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即国家阶级本质,又称“国体”,它集中反映了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
(二)宪法与国家性质宪法与国家性质的关系十分密切。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在规定国家制度时,首先要明确本国的国家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资本主义宪法为了掩盖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一般不明确规定其国家的阶级属性。
由于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的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因而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公开表明其国家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专政。
二、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的国体,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一)人民民主专政在我国的确立1.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理论;2.根据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新中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3.我国宪法对人民民主专政具体内容的规定,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
(二)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1.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体现;2.虽然现行宪法确认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并不意味着二者完全等同。
三、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一)工人阶级领导工人阶级对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
人民民主专政必须由工人阶级领导,这是因为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
历史表明,工人阶级只有依靠同农民阶级建立的巩固联盟,才能夺取和掌握国家政权,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
(三)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结合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结合,即对最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人实行专政。
第四章 国家形式

▪ 世界上最早的国歌是16世纪荷兰的《威廉·凡·拿 骚》。
▪ 我国现行的国歌为1935年的影片《风云儿女》
的主题歌,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
▪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 一次全会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 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第3项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制定之前, 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这实际上法 律的形式确立了《义勇军进行曲》的代国歌 地位。
三、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特色: 1.民族区域自治; 2.特别行政区。
决定和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
▪ 民族因素; ▪ 经济因素; ▪ 地理因素; ▪ 历史因素。
补充:国家象征形式
▪ 国家象征形式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代表和标 志。
▪ 包括:
▪ 国旗(national flag) ▪ 国徽(national emblem) ▪ 国歌(national anthem) ▪ 首都(national capital)。
▪ 中华民国的国旗是青天白日旗;
▪ 1949年9月1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会在《关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第4项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人民大 团结;
▪ 1954年宪法第104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 星红旗。”
▪ 1975年宪法第 30条第1款、1978年宪法第60条第1款、 1982年宪法第136条都沿用了1954年宪法第104条的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 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 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对国徽的 制作、悬挂和使用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章 宪法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 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佘祥林申请国家赔偿案结束 累计获赔70余万
• 2005年10月27日,在京山县雁门口镇,京山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与佘 祥林签订协议:该局赔偿佘祥林及佘母、佘的哥哥累计45万元。 • 协议列出的赔偿明细包括:佘祥林丧失劳动力补偿16万元;佘在关押 期间腿部和眼睛受伤,后期治疗费赔偿6.6万元;佘母关押后死亡, 公安机关按60%的责任支付死亡补偿金22万元;佘的哥哥被关押的赔 偿金为4000元。
分析
护宪法的尊严和保卫社会主义制度,王某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 政体。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我国各族人民根据民主集中 制原则,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 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 当家作主的制度。
• “父母官”与“老百姓”是封建社会的称 谓而已。那时当官的喜欢把自己称作父母官, 把老百姓看作自己的子民,任其差使奴役。 • 而今我们已是社会主义新中国了,宪法 赋予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国家一切权力属 于人民,而官员则成为人民的公仆。
宪法第四章1

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不同性质的国家,其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也不同 。概言之,资本主义国家实行以私有制为主体的 所冇制结构,而社会主义国家则实行以公有制为 主体的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 公有制,是指生产 资料属于全体劳动人民或者劳动者集体所有的所 有制形式。 我国社会主 义公有制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 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违立起来的,它主要包括 国有 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拈混合所存制经济中 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现行《宪法》第6条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 民所有制和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 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方面。
1.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 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举 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 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 教 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 、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 政治、文化、科学、技 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 、国家企 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 种教育事业。 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 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 创造。 此外,《宪法》第21、22条分别对卫生、体育、文化、艺 术事业和文化遗产的保护等 作了具体的规定。
3.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就是依 据宪法的 规定,在无损于我国主权和经济独立的前提下, 经过我国政府批准而兴办的企业。外商投 资企业分为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是一种股权式合营企业,是由外商与中国的 企业等经济组织共同投资、 共同经营,并且按照出资比例 共负盈亏的-种经济形式。 中外合作企业是-种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一般由中方提供土 地使用权、厂房、设施和 劳力,由外商提供资金、技术和 设备,双方依法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进行合作经营。 外商独资企业则是指外商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独自投资、独自经营的企业。
我国宪法的第四章

我国宪法的第四章内容主要涉及国家标志和首都的规定。
具体条款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版)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一百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第一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象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这一章规定了我国的国家象征物及其含义,它们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是全体公民应当尊重和维护的标志。
第四章:宪法练习题(国家形式)

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
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二)多项选择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下列关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
B.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状况决定的
C.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实行民族自治
D.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三、判断说明题
1.政权组织形式就是国家结构形式
C.国务院D.所在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国家结构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看,我国有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两种地方制度
B.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省、自行政区划纠纷或争议的解决是行政区划制度内容的组成部分
宪法练习题(第四章)
一、名词解释
国家结构形式
政体
君主制
君主立宪制
民主共和制
二、选择题
单选题
1.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
A.民族区域自治B.单一制C.半联邦制D.“四实三虚”制
2.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某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宪法第四章

宪法第四章第四章国家形式第一节政权组织形式国家形式是实现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是国家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的象征。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一)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政权组织形式通常又被称为政体。
实际上,政体有广义和狭义的不同理解和用法。
广义的政体,是指国家权力的运行体制。
它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等内容。
狭义的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具体组成并代表国家系统地行使权力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
它所解决的是国家权力的横向分配及其运用,主要涉及的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机关的组成及其关系。
政体与国体构成一个国家的国家制度中的核心制度。
两者互相联系,不可分割,具体地说:第一,国体决定政体。
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政权组织形式,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统治阶级实现其政治和经济统治的需要。
第二,政体反映国体,并服务于国家本质的需要。
政权组织形式是特定国家民主制度最重要的表现形式。
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有效地实现统治阶级对国家和社会的统治;政权组织形式是否完善,它也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政权组织形式具有多样性和相对独立性的特点。
这是因为,每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都是在本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来选择适合其统治的政治形式的。
而影响统治阶级选择政权组织形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二)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在人类历史上存在过许多不同的政体,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而从近现代立宪国家所采用的政体来看,主要有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制两大类。
1.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是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根据宪法规定受不同程度限制的政体。
按照君主权力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两种:(1)二元君主立宪制,是指议会和君主分掌政权,但君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政府由君主任命并对君主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2)议会君主立宪制,指议会处于国家的主导地位,君主是形式上的国家元首,政府由议会中多数党组成,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宪法第四章

第四章国家形式第一节政权组织形式国家形式是实现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是国家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的象征。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一)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政权组织形式通常又被称为政体。
实际上,政体有广义和狭义的不同理解和用法。
广义的政体,是指国家权力的运行体制。
它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等内容。
狭义的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具体组成并代表国家系统地行使权力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
它所解决的是国家权力的横向分配及其运用,主要涉及的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机关的组成及其关系。
政体与国体构成一个国家的国家制度中的核心制度。
两者互相联系,不可分割,具体地说:第一,国体决定政体。
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政权组织形式,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统治阶级实现其政治和经济统治的需要。
第二,政体反映国体,并服务于国家本质的需要。
政权组织形式是特定国家民主制度最重要的表现形式。
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有效地实现统治阶级对国家和社会的统治;政权组织形式是否完善,它也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政权组织形式具有多样性和相对独立性的特点。
这是因为,每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都是在本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来选择适合其统治的政治形式的。
而影响统治阶级选择政权组织形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二)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在人类历史上存在过许多不同的政体,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而从近现代立宪国家所采用的政体来看,主要有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制两大类。
1.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是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根据宪法规定受不同程度限制的政体。
按照君主权力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两种:(1)二元君主立宪制,是指议会和君主分掌政权,但君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政府由君主任命并对君主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2)议会君主立宪制,指议会处于国家的主导地位,君主是形式上的国家元首,政府由议会中多数党组成,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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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国家形式这节需要掌握的:1、国家形式的含义、内容及与国家性质的关系。
2、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及其分类。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及内容。
4、为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有何优越性。
5、如何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6、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分类及各自特征。
7、我国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原因及特征。
8、行政区划的含义、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的内容及审批权主体。
9、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自治机关及自治权的具体内容。
10、特别行政区的含义及具体体现,与中央权力分配关系。
第一节国家形式概说一、国家形式的含义:国家形式是指国家外在的表现,这种外在表现指国家的物质外壳,主要是指国家权力的实现方式。
国家权力是通过国家机关的设置并赋予其相应职权实现的,由于国家机关既有中央国家机关也有地方国家机关,中央与地方各自也有不同职能的机关,因此,从总体上来说,国家机关就是国家形式。
根据国家机关相互关系不同,可分为横向国家机关之间关系和纵向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前者称为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后者称为国家结构形式,因此,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形式。
另外,国旗、国微、国歌和首都是国家象征,也是国家外在表现,属于国家形式范围。
因此,国家形式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象征三个方面内容。
二、国家形式与国家性质国家形式与国家性质有密切联系,国家形式反映国家性质,国家性质制约并决定国家形式。
特定的国家形式总是要反映并体现某一国家性质,而国家性质也必须借助国家形式才能得到反映。
国家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就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国家性质相同,国家形式可以有多种多样,如同为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象征可以完全不同,而国家形式某些方面相同,并不能说明这样国家的国家性质就完全相同。
1、国家性质在一般情况下决定国家形式。
由于国家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统治阶级运用这种暴力的目的在于反对敌人,保护自己,巩固其统治阶级的地位。
因此,不同类型国家的统治阶级必然要采取一种适合自己行使暴力的方式方法,选择一种最适合其实现统治职能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同时,国家性质决定国家形式,还意味着国家性质发生变化时,国家形式也随之发生变化。
然而,我们说国家性质决定国家形式,决不意味着同一历史类型、阶级本质相同的国家只能有一种国家形式。
事实上,决定一个国家到底采取何种国家形式,除国家性质的因素外,还有历史因素、民族因素、地理因素等诸多方面,只是在一般情况下,国家性质的因素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主导作用。
2、国家形式反映并制约国家性质。
如果说国家性质决定国家形式是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一个方面,那么另一方面则是国家形式反映国家性质,并对它所属的、反映的特定性质的国家产生反作用。
这也就是说,如果统治阶级所选择的国家形式有利于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么就能够促进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否则就会引起国家的衰亡。
在人类国家发展史上,各种阶级本质不同的国家之所以能够延续比较长的时间,原因之一就在于,国家形式适应了国家性质的需要。
这一点在资本主义国家表现十分明显。
三、国家形式与宪法国家形式是体现国家性质、实现国家职能的必备手段,它们构成国家基本制度,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必然要规定国家形式。
因此,国家形式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内容。
从各国宪法文件的具体内容来看,关于国家机关的条文占的篇幅都比较大,如我国宪法文件中有一半是关于国家机关,包括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规定,有的国家宪法文件甚至绝大多数是关于国家机关的规定,如美国宪法。
有学者认为,所有称之为宪法的法律文件,在内容方面有一个共同点,即,都要规定国家机关和公民权利。
保障公民权利虽然是宪法的最终目的,但这是通过确定国家机关设置来实现的,因此,规定国家机关的设置及其职权是宪法的首要任务,甚至于宪法可以不规定公民权利,但必须规定国家机关,如美国宪法制定时就没有规定公民权利,仅规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及其与地方的分权。
这表明作为国家形式是国家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必备内容。
第二节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一、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指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实现统治阶级任务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制。
实质是指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权力是如何分配,特别是在中央一级国家机关是如何分配的。
因此,它反映的是国家权力横向分配问题,或者说体现的是国家权力横向配置问题。
(有的学者或有的教材将政权组织形式与政体进行区分,认为二者不同,笔者认为二者是一致的。
)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都属于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两者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
国家性质是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政权组织形式是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一种形式。
总体而言,国家性质与政权组织形式相互依存、对立统一,不可分割。
没有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性质无从体现,没有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无从存在。
一方面,国家性质是政权组织形式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决定着政权组织形式的存在形态。
另一方面,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性质的体现和反映,对国家性质有能动的反作用。
当一国统治阶级采取与国家性质相适应的国家形式,这个国家的统治就能长久,反之,则这个国家会面临崩溃和瓦解的命运。
二、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根据国家阶级性质不同,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政权组织形式可分为奴隶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封建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根据国家权力的归属及其权力主体相互关系不同,可分为君主制和共和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君主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国家权力归属于君主个人,而共和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国家权力归属于大多数人。
奴隶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除君主制之外,还有贵族共和制(古罗马有贵族共和制)和民主共和制(古希腊雅典属民主共和制)政权组织形式。
封建制国家典型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君主专制政权组织形式,但在中世纪的地中海意大利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等出现过城市共和国,15世纪波兰也出现过共和国。
资本主义国家即有君主政权组织形式也有共和政权组织形式。
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共和制政权组织形式。
下面主要介绍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资本主义国家君主制政权组织形式根据君主是否享有实际权力,可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二种政权组织形式。
二元君主制是指君主是国家实际上的权力中心,虽然有议会和宪法,但君主权力受宪法制约较少,议会相反受君主制约。
如:约旦、尼泊尔、沙特阿拉伯等国家就是这种政权组织形式。
议会君主制是指君主仅是名义上最高统治者,议会是国家权力的中心,行政机关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二者之间存在连带责任。
目前世界范围内,如:英国、日本、比利时、西班牙、荷兰等国都是议会君主制国家。
共和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掌握在由选举产生的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
根据行政机关的产生方式、职权的行使方式以及与立法机关的关系为标准,资本主义国家共和制政权组织形式又可区分为:议会共和制、总统共和制、委员会制。
各种政权组织形式具体特征如下:议会共和制,总统由选举产生,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不掌握国家实际权力,议会议员由选举产生,行政机关由议会下议院占多数议席的政党领袖组阁产生,行政机关对议会负责,二者相互之间通过不信任案和提前解散下议院保持平衡和制约关系。
如德国、意大利、印度等国。
总统共和制,总统和议会议员分别由选民选举产生;总统对选民负责,行使国家行政权,不对议会负责,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
国会可以通过弹劾案对行政机关进行制约,而行政首长通过否决法案实现对议会的制约,总统不能解散议会。
如美国、法国、俄罗斯、阿富汉等国。
委员会制,是指行政机关由七人组成的委员会,它们由议会选举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和制约,但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也不能迫使行政机关辞职。
目前世界范围内容,这种政权组织形式主要是指瑞士。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组织形式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它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普选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基本政治制度。
这个制度的核心是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具体来说它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
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环节。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不可能每个人直接行使国家权力,选举产生代表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表者是一种最佳的代用办法。
在我国,基于普遍选举的原则,人民依据法律直接选举产生乡、民族乡、镇、县、自治县、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依据间接选举的程序选举产生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表者,行使着国家权力。
依代表个人的产生而言,每一个人民代表是选举他的选民的意志的汇集,因此,每个代表联系选民和接受监督往往以本选区为限。
但从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来看,人民代表整体上代表着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参政议政以及投票表决时,应当立足于全局、把整体利益放在首位。
(2)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权力的集体所有者,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同样是集体地行使国家权力,由人民代表组成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就是人民统一行使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代表全体人民全面地、全权地行使国家权力。
(3)其它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对它负责。
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权力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但它可以进行权力分工。
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自身直接行使一些具体权力,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产生其它的国家机关,授权行使部分国家权力,如经宪法授权的行政权、司法权等。
而这些机关都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受它监督,并向产生它的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常每年只举行一次会议,而且会期不长,所以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设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作为闭会期间经常性地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产生它的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其监督。
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其它国家机关均应对产生它的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这直接表现了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以及我国人民意志的统一性。
(4)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
人民始终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国家机关则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的集中统一的行使者,必须遵循所有者的意志。
缺乏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环节就有可能违背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就有可能分割行使者与所有者,就有可能最终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变其性质。
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受人民监督的方式有很多种。
如人民代表受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可以随时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公民可以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