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使用农药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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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

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

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六六六(HCH),滴滴涕(DDT),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EDB),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

限制使用的农药(18种)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农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规定以下农药为禁止销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17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22号)规定以下农药为从2007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5种):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对硫磷(1605),久效磷,磷胺。

蔬菜禁用农药/哪些农药不能在蔬菜上使用蔬菜上应用的农药品种越来越多,由于蔬菜的根、茎、叶、花、果可作为食用部分,有的还可生食,因此,在蔬菜上应使用准用农药,并且使药后通过安全间隔期产品才可收获上市。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包括:1、剧毒农药如磷胺、甲胺磷、久效磷、呋喃丹、3911、1059、1605、甲基1605、苏化202、杀暝威、异丙磷、三硫磷、磷化锌、磷化铝、氰化物、氟乙酰胺、砒霜、氯化苦、五氯酚、二溴氯丙烷、401等。

这些农药对人、畜毒性大,能通过人的口腔、皮肤和呼吸道等途径进入体内引起急性中毒。

2、高毒、残效期长、能造成积累中毒的农药如汞制剂、赛力散、西力生等。

这些农药残效期长,在土壤中半衰期为期10-30年,它能使人、畜神经系统产生积累性中毒。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单种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单种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单(66种)!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注意了,这些农药被禁用了时间:2016-09-23 ??编辑:??浏览次数:13534 2,4-滴丁酯关键词:飘移药害风险分析——2,4-滴丁酯,为激素型选择性,主要用于苗后茎叶处理和土壤喷雾处理,防除禾本科作物田中阔叶杂草。

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很低浓度下抑制植物正常生长发育,出现畸形或死亡。

2,4-滴丁酯对登记作物和邻近作物存在较大药害风险。

由于挥发性强,易飘移造成蔬菜、果树、向日葵、棉花等邻近作物药害,飘移距离达到10米仍能产生药害。

同时,其对施药技术要求较高,一旦使用剂量和使用时期不当,易造成当茬作物(如玉米、小麦)药害。

初步估算,每年因2,4-滴丁酯药害造成的玉米减产近10%左右。

2014~2015年两年监测数据表明,2,4-滴丁酯对农作物及周边敏感作物造成的药害事件居高不下,给农民造成很大损失。

同时,其也存在毒性风险。

登记应用——2,4-滴丁酯目前(截至2015年11月25日)处于登记状态的产品有164个,涉及69家企业。

其中,产品6个,单剂产品65个,复配制剂产品93个。

登记作物小麦、玉米、水稻、谷子及大豆,主要登记防治杂草为一年生阔叶杂草(双子叶杂草)。

全国调查显示,年制剂使用量总体保持在1.9万吨以上,其中,黑龙江使用量最大,年平均使用量约1.4万吨,占全国使用总量的70.1%。

替代选择——2,4-滴丁酯替代品种种类较多,使用成本差异不大。

与2,4-滴丁酯防治靶标相似的有效成分包括氯氟吡氧乙酸、噻吩磺隆、麦草畏、烟嘧磺隆、乙草胺、灭草松、氟磺胺草醚、乳氟禾草灵、嗪草酮、扑草净、乙羧氟草醚、2甲4氯钠、苯磺隆、苄嘧磺隆、2,4-滴异辛酯、2,4-滴二甲胺盐等16个品种。

甲拌磷关键词:高毒易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甲拌磷是二硫代磷酸酯类内吸杀虫、,具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单种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单种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单种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单(66种)!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注意了,这些农药被禁用了时间:2016-09-23??编辑:??浏览次数:135342,4-滴丁酯关键词:飘移药害风险分析——2,4-滴丁酯,为激素型选择性,主要用于苗后茎叶处理和土壤喷雾处理,防除禾本科作物田中阔叶杂草。

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很低浓度下抑制植物正常生长发育,出现畸形或死亡。

2,4-滴丁酯对登记作物和邻近作物存在较大药害风险。

由于挥发性强,易飘移造成蔬菜、果树、向日葵、棉花等邻近作物药害,飘移距离达到10米仍能产生药害。

同时,其对施药技术要求较高,一旦使用剂量和使用时期不当,易造成当茬作物(如玉米、小麦)药害。

初步估算,每年因2,4-滴丁酯药害造成的玉米减产近10%左右。

2014~2015年两年监测数据表明,2,4-滴丁酯对农作物及周边敏感作物造成的药害事件居高不下,给农民造成很大损失。

同时,其也存在毒性风险。

登记应用——2,4-滴丁酯目前(截至2015年11月25日)处于登记状态的产品有164个,涉及69家企业。

其中,产品6个,单剂产品65个,复配制剂产品93个。

登记作物小麦、玉米、水稻、谷子及大豆,主要登记防治杂草为一年生阔叶杂草(双子叶杂草)。

全国调查显示,年制剂使用量总体保持在1.9万吨以上,其中,黑龙江使用量最大,年平均使用量约1.4万吨,占全国使用总量的70.1%。

替代选择——2,4-滴丁酯替代品种种类较多,使用成本差异不大。

与2,4-滴丁酯防治靶标相似的有效成分包括氯氟吡氧乙酸、噻吩磺隆、麦草畏、烟嘧磺隆、乙草胺、灭草松、氟磺胺草醚、乳氟禾草灵、嗪草酮、扑草净、乙羧氟草醚、2甲4氯钠、苯磺隆、苄嘧磺隆、2,4-滴异辛酯、2,4-滴二甲胺盐等16个品种。

[公告]农业部发布的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清单

[公告]农业部发布的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清单

农业部发布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

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18种)六六六(HCH),滴滴涕(DDT),毒杀芬(camphechlor),二溴氯丙烷(dibro mochloropane),杀虫脒(chlordimeform),二溴乙烷(EDB),除草醚(nitrofen),艾氏剂(aldrin),狄氏剂(dieldrin),汞制剂(Mercurycompounds),砷(arsena)、铅(acetate)类,敌枯双,氟乙酰胺(fluoroacetamide),甘氟(gliftor),毒鼠强(tetramine),氟乙酸钠(sodiumfluoroacetate),毒鼠硅(silatrane)。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的农药(19种)甲胺磷(methamidophos),甲基对硫磷(parathion-methyl),对硫磷(parathion),久效磷(monocrotophos),磷胺(phosphamidon),甲拌磷(phorate),甲基异柳磷(isofenphos-methyl),特丁硫磷(terbufos),甲基硫环磷(phosfolan-methyl),治螟磷(sulfotep),内吸磷(demeton),克百威(carbofuran),涕灭威(aldicar b),灭线磷(ethoprophos),硫环磷(phosfolan),*****磷(coumaphos),地虫硫磷(fonofos),氯唑磷(isazofos),苯线磷(fenamiphos)以上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

农业部重申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农业部重申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农业部重申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农业部重申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近期,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9>3号),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从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上加大对禁限用农药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规生产和销售行为;大力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农药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施药人员的人身安全。

农业部公布的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如下: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19种)
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及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最新)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及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最新)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及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41种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硫丹、百草枯(停止使用)二、限制使用、撤消登记的23种农药1.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磷化铝、灭多威、灭线磷、水胺硫磷、涕灭威、氧乐果、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1)根据《农药管理条例》,高毒、剧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2)自2016年9月7日起,撤销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使用的农药登记;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使用。

2.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3.丁酰肼:不得用于花生上;4.氟虫腈:仅用于卫生上和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

5.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自2017年8月1日起,撤销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包括含上述3种农药有效成分的单剂、复配制剂,下同)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不再受理、批准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申请;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6.溴甲烷:自2011年6月15日起,撤销其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溴甲烷的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记。

溴甲烷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

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42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单剂、甲磺隆单剂禁止销售、使用。

百草枯水剂自2016年7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

胺苯磺隆复配制剂、甲磺隆复配制剂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

三氯杀螨醇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

二、限制使用的农药(25种)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禁止在蔬菜、果树、茶树、中草药材上使用。

水胺硫磷禁止在柑橘树上使用。

灭多威禁止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

硫丹禁止在苹果树、茶树上使用。

溴甲烷禁止在草莓、黄瓜上使用。

氧乐果禁止在甘蓝、柑橘树上使用。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杀扑磷禁止在柑橘树上使用。

丁酰肼(比久)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氟虫腈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外,禁止其他用途。

毒死蜱、三唑磷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氟苯虫酰胺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在水稻上使用。

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在甘蔗上使用。

磷化铝应当采用内外双层包装。

外包装应具有良好密闭性,防水防潮防气体外泄。

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其他包装的磷化铝产品。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单种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单种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单种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单(66种)!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注意了,这些农药被禁用了时间:2016-09-23 编辑:浏览次数:13534 2,4-滴丁酯关键词:飘移药害风险分析——2,4-滴丁酯,为激素型选择性,主要用于苗后茎叶处理和土壤喷雾处理,防除禾本科作物田中阔叶杂草。

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很低浓度下抑制植物正常生长发育,出现畸形或死亡。

2,4-滴丁酯对登记作物和邻近作物存在较大药害风险。

由于挥发性强,易飘移造成蔬菜、果树、向日葵、棉花等邻近作物药害,飘移距离达到10米仍能产生药害。

同时,其对施药技术要求较高,一旦使用剂量和使用时期不当,易造成当茬作物(如玉米、小麦)药害。

初步估算,每年因2,4-滴丁酯药害造成的玉米减产近10%左右。

2014~2015年两年监测数据表明,2,4-滴丁酯对农作物及周边敏感作物造成的药害事件居高不下,给农民造成很大损失。

同时,其也存在毒性风险。

登记应用——2,4-滴丁酯目前(截至2015年11月25日)处于登记状态的产品有164个,涉及69家企业。

其中,产品6个,单剂产品65个,复配制剂产品93个。

登记作物小麦、玉米、水稻、谷子及大豆,主要登记防治杂草为一年生阔叶杂草(双子叶杂草)。

全国调查显示,年制剂使用量总体保持在 1.9万吨以上,其中,黑龙江使用量最大,年平均使用量约1.4万吨,占全国使用总量的70.1%。

替代选择——2,4-滴丁酯替代品种种类较多,使用成本差异不大。

与2,4-滴丁酯防治靶标相似的有效成分包括氯氟吡氧乙酸、噻吩磺隆、麦草畏、烟嘧磺隆、乙草胺、灭草松、氟磺胺草醚、乳氟禾草灵、嗪草酮、扑草净、乙羧氟草醚、2甲4氯钠、苯磺隆、苄嘧磺隆、2,4-滴异辛酯、2,4-滴二甲胺盐等16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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