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7.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按《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规划地段各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规划地段各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规划地段各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
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2006年6月1日建设部《关天落实新建住房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 165号]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
控规 工作内容思路

控规工作内容思路
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用来指导城乡用地发展、建设的规划文件。
控规的工作内容主要包
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利用总体布局,控规首先要确定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
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各类用地的位置、规模、布局等。
2. 用地条件分析,控规要对规划范围内的自然、经济、社会等
各方面的用地条件进行分析,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壤条件、气候条件、交通条件、市场需求等,为合理确定用地布局提供依据。
3. 用地开发强度控制,控规要对各类用地的开发强度进行控制,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的规定,以保障城乡建设的
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4. 生态环境保护,在控规中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对
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区等的保护规划,提出相应的
保护措施和限制性要求。
5. 城乡基础设施规划,控规要对城乡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包括水利、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规划。
6. 经济发展与产业布局,控规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7. 规划实施措施,最后,控规还要提出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和步骤,包括规划编制的时间节点、责任部门、资金保障等,确保规划能够落实到实际的城乡建设中去。
综上所述,控规的工作内容涉及到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自然、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以期实现城乡建设的科学、合理和可持续发展。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素(规定性控制要素)

具体要求
规定停车泊位的数量、尺寸、位置和类型, 如路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等,同时考虑停 车设施的可达性和便利性。
交通设施的规定
规定性控制
确定地块内的交通设施,如公交车站、地铁站等,以满 足居民出行需求。
具体要求
规定交通设施的位置、规模和设计要求,确保与城市交 通网络相衔接,提供便利的出行条件。
05
影响。
建筑后退广场绿线距离
要点一
总结词
建筑后退广场绿线的距离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一项重要 规定,旨在确保广场的绿化环境和空间效果。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建筑后退广场绿线的距离是一项重 要的规定。这个距离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广场的绿化环境和 空间效果。具体规定会根据广场的性质、规模以及建筑的 性质、高度等因素进行设定。同时,这个规定也可以保证 建筑与广场之间的空间关系合理,避免对广场的绿化环境 和空间效果造成影响。
市政设施规模
根据城市规模和发展需求,确定各类市政设施 的规模,包括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指标。
市政设施布局
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需求,合理布局各类市政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和高效 运行。
谢谢观看
03
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公共设施用地转换为其他性质用 地,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土地使用性质的混合规定
01
允许在一定范围内混合使用居住和商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 率。
02
鼓励在工业园区内混合使用工业和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提升产
业集聚效应。
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公共设施与其他性质用地混合使用,以实现
03
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
建筑后退河道蓝线距离
总结词
建筑后退河道的蓝线距离是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保护河道生态和防 洪安全。
控制性详细规划——论述

控制性详细规划学科整体框架: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作用与地位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
(比如容积率与哪些参数相关,如何确定)三、法定图则产生背景、存在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四、控规中如何加强法制化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和地位(1)承上启下的作用.在整个规划过程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占据了极其特殊的地位.在它之上有总体规划(包括分区规划),在它之下有修建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两者之间有效的过渡与衔接,起到深化前者和控制后者的作用,确保规划体系的完善和连续。
(2)管理的依据,建设的引导。
城市规划编制与规划实施中相脱节给城市发展事业带来了很大困难。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健全规划管理法制化制度,提高规划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即提供事先确定的、公开的、适当的城市规划作为管理的依据和建设的指导。
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层次、深度适宜,同时又是采用规划管理语言表述规划的原则和目标,因此它是规划管理的科学依据和城市建设的有效指导。
控制什么,怎么控制都有章可循,避免了主观性和盲目性;同时,控制性详细规划自身的法律效力及其相应的规划法规,也使规划管理的权威性得到了充分保证。
它提供的依据和指导将保证公平的长期实行,使不同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能够获得理想和协调的整体框架,从而有利于社会整体的持续发展。
(3)城市政策的载体。
城市政策是一定时期内为实现城市发展的某种目标而采取的特别措施,相对于城市规划原则来说,城市政策的针对性更强。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都包含储如城市产业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城市人口空间分布、城市环境保护,鼓励开发建设等方面广泛的城市政策的内容。
例如,适当放宽规划地区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可以更多的吸引开发者的投资意向,从而带动地区发展;而对开发建设项目的多种选择,则可以实现城市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控规是什么意思

推荐答案
2011-12-27 20:50
解释: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规的内容:
1、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和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
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控制性详规指标有以下八项: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
其中,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化率五项是基本的核心内容。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方法是什么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强化规划的控制功能,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具体地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二)、规定各地块土地使用、建筑容量、建筑形态、交通、配套设施及其他控制要求;(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四)、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五)、制订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应该是功能相对完整或地域比较独立的区域,规模一般在1km2。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一)、基础资料的收集控制性详细规划至少应收集以下基础资料: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2、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应分至小类;3、人口分布现状;4、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5、公共设施规模及分布;6、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7、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包括地价等级类型、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地价变化、开发方式等;8、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等资料。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分类和地块划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应分至小类。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划分可按规划和管理的需要划分为区、片、块几级。
块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元,其划分的原则为:1、应保证地块性质单一,避免不相容使用性质用地之间的干扰;2、严格遵守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的要求;3、尊重现有用地产权或使用权边界;4、考虑土地价值的区位级差;5、兼顾基层行政管辖界线。
便于现状资料的收集及统计。
地块划分可根据开发方式和管理变化,在规划实施中进一步重组(小块合并成大块或细分为小块)。
地块划分规模可按新区和旧城改建区两类区别对待,新区的地块规模可划分得大些。
控制性详细规划讲义

– 道路红线、地块界线、面积、性质、建筑密度、 高度、容积率等指标,地块编号
• 6、工程管线规划图
– 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等
(三)文本要求
• 1、总则
– 规划目的、依据、原则、范围、适用范围、强 制性内容、执行主体、管理权限等。
• 2、规划目标、功能定位、规划结构 • 3、土地使用
1.中国特色的法定规划
借鉴区划技术,变革传统详细规划形成的具有中国 特色的规划类型,基本方法是“地块指标”加“图 则”;
城乡规划法明确的法定规划之一; 反映各个利益主体在城市建设中的利益关系; 地方政府控制和引导土地开发的依据,建设主管部
门做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法范 畴); 公众参与最具实效性的内容; 法律严肃性越来越高; 编制技术不断探索与进步。
– 重点地段建筑物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群体组合 控制与引导、历史文化遗传保护的原则和措施
• 9、土地使用、建筑建造通则
– 土地使用规划、建筑容量规划、建筑建造规划等的控 制规定
• 10、其他
– 成果组成、附图、附表、附录等
(四)说明书要求
• 1、前言 • 2、概况 • 3、背景、依据 • 4、目标、指导思想、功能定位、规划结构 • 5、土地使用规划 •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各类用地界线、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公共 设施、等
图件成果要求
• 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
– 道路走向、线型、横断面、交叉口坐标标高、 停车场位置、地坪规划标高等
• 5、公共设施规划图
– 位置、类别、等级、分布、服务半径等
• 6、工程管线规划图
– 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等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首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目标和范围的确认。
在项目实施之前,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即确定项目要达到的成果和项目的工作内容。
只有明确了项目的目标和范围,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后续的规划和控制。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还包括资源的分配和利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合理地分配和利用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财务资源等。
这需要对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和排列,确定各项工作的时间和资源需求,从而合理地安排资源的使用,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另外,控制性详细规划还涉及到项目进度的安排和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各项工作的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工作量等,并且需要对项目的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及时发现并解决进度偏差,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进行。
此外,控制性详细规划还包括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
因此,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以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最后,控制性详细规划还需要进行成本的估算和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详细的估算,并且需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实时监控和控制,确保项目能够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综上所述,控制性详细规划是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项目的目标和范围的确认、资源的分配和利用、进度的安排和控制、风险的识别和控制、以及成本的估算和控制等方方面面。
只有做好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才能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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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
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
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7.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按《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规划地段各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规划地段各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规划地段各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
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2006年6月1日建设部《关天落实新建住房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 165号]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
控制性详细规划向上衔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向下衔接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设计与开发建设行为;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公共政策平台----体现城市建设中各方角色的责、权、利关系,是实现政府规划意图、保护公共利益、保护个体权利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