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讨论材料(含答案要点)

合集下载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及解析 案例讨论九:马加爵案等(附带民事诉讼与诉讼和解)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及解析 案例讨论九:马加爵案等(附带民事诉讼与诉讼和解)

案例讨论九、马加爵案(附带民事诉讼与诉讼和解)案例一:马加爵案、张君案与艾绪强案2004年2月13日至15日,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用铁锤将4名同宿舍同学逐一杀害。

被执行死刑后,马加爵的全部财产只有一台电脑,而且已经十分破旧,对于4名被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其中2位家属曾分别提出了高达82万元的赔偿要求)差得太远,而马加爵的家人也表示没有能力代为赔偿。

随着马家爵伏法,受害者家属的赔偿要求化为泡影。

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张君单独或组织、指挥他人在重庆等地持枪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伤等。

2001年4月21日,张君系列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张君等14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

50多位受害人家属曾对张君犯罪集团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但其时张君的财产仅2300元。

无奈之下,受害者家属放弃了赔偿要求。

2005年9月11日,艾绪强骗乘一辆出租车,将司机杀害,然后将出租车驶入北京市王府井步行街,冲撞多名行人,致两名路人死亡,6名路人受伤。

2006年5月30日,北京市二中院判处艾绪强死刑,并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经济损失共102万余元。

但艾绪强身无分文,两位死者家属当庭提出希望能获得国家赔偿,法官解释,犯罪行为人罪责自负,国家不能为艾绪强的个人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1:被害人权利与被害人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问题2:对于上述案件你认为应当采取何种措施解决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问题?案例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案2004年2月8日,天津市津南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被害人赵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李某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多项经济损失近70万元。

2004年11月,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以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同时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50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4万元。

此案法院支持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案例分析讨论发言稿

案例分析讨论发言稿

案例分析讨论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些案例分析的内容。

首先,我想谈谈关于市场营销策略的案例。

某公司在推出一款新产品时,采取了传统的广告宣传方式,比如电视广告、宣传单张等等。

然而,这款产品的销量却一直不尽人意,很快就被市场上其他竞争对手的产品远远超过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公司决定重新审视他们的市场营销策略,他们意识到传统的广告方式已经无法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因为消费者现在更多地关注社交媒体和在线平台。

于是,公司决定将市场营销的重点转移到在线平台上。

他们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发布有趣的内容、与消费者进行互动和回应他们的问题,成功地吸引了大量受众的关注。

此外,公司还与一些知名网络红人合作,让他们在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中宣传该产品。

这些努力最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公司的销售额快速增长,该产品在市场上成为了热门产品之一。

事实证明,通过适应消费者的变化和利用新兴的市场渠道,公司成功地改变了他们的市场营销策略,从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论是什么行业,市场环境都在不断变化。

作为企业,只有紧跟市场的脚步,及时调整自己的策略,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谢谢大家!。

人力资源管理经典案例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经典案例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经典案例分析人力资源管理, 经典求职招聘在线投稿经管百科三人行网我也想创建词条赚积分案例分析题1、实例:一家中小型企业最近拟出了自己的一套奖金方案,正准备实施。

首先拟订这套薪酬方案的原则是: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充分调动各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个人努力奋斗,强调团结协作,促使公司和所有员工共同进步、发展。

其次方案的依据是:根据公司、部门、个人的考核结果,每月进行一次工资核算。

这套方案的特点:强调个人努力与团结协作的统一性;工作报酬和工作奖惩的统一性;员工个人命运与公司命运一体化;不强调资历,只看重现实的工作表现;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业绩考核与工资待遇、奖惩相互依存,考核是客观依据,待遇、奖惩是结果。

这样将逐步使公司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避免“人治”、主观臆猜等造成的不良后果。

在公司这个大家庭中,对事不对人,使各位员工身感公正、合理、科学,积极进取,促进公司、员工共同进步。

第四,方案制定的方法是:(1)根据对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分析,和每位员工面谈,确定每个人的基本工资额和岗位工资额;(2)根据公司、部门、个人的考核结果,确定公司、部门及个人业绩系数;(3)按以下方案确定各位员工的工资额,并按此发放。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公司系数部门系数个人绩效系数问题:这套方案是否合理可行?请你用所学的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理论来分析。

1、答案要点:这套方案是比较合理的。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的获取、整合、保持与激励、控制与调整、开发等方面。

但就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来看,都不可能建立如此全面、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

为了适合目前中小企业的现实特点,降低管理成本,只要抓住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在岗位职责、工作考核、工资分配等方面,充分体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认识人性、尊重人性、以人为本”的核心和本质,就可以避免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困境,迈上较为规范化的轨道。

在这里有两层含义:(1)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应尽快摆脱传统人事管理的思想束缚,在一切企业管理制度的设计及实施中充分体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本质,即:认识人性、尊重人性、以人为本。

案例分析(附答案)【范本模板】

案例分析(附答案)【范本模板】

案例一一般资料:男,18岁,高中二年级学生,目前休学l年。

案例介绍:求助者自小少语寡言,交往少,脾气暴躁,1年前因父亲意外身亡和失恋,开始失眠、呆滞、郁郁不乐,说:“我活不了几天了,我有罪。

"听到火车鸣响就害怕,听到鸡鸣狗叫也恐慌,见到警察就称“我有罪”,回家后就问家人:“警察和你们谈过话吗?为什么我想的事别人都知道?"认为自己脑子里想的事别人知道了.“监视器就是邻居家的录音机和自己的手表"。

不时侧耳倾听“地球的隆隆响声”.一次,突然对电扇下跪,说听到电风扇有一男声责骂他是“坏人";求助者时常自言自语,对母亲不象以前那么关心了,生活极端懒散,整天不刷牙洗脸甚至不主动摄食。

求助者不认为自己有病,在母亲的反复劝说下,才勉强被带到心理门诊.多选:1、该案例典型症状包括()。

(A)妄想(B)错觉(C)幻觉(D)强迫多选:2、该案例异常心理的症状包括(A)自罪妄想(B)被洞悉感(C)幻听(D)意志缺乏单选:3、根据求助者的表现可以判断他属于()。

(A)心理正常(B)心理健康(C)心理不健康(D)心理异常单选:4、该案例最可能的诊断是().(A)精神分裂症(B)强迫性神经症(C)焦虑性神经症(D)恐怖性神经症单选单选:5、该案例怡当的处理方式是( )。

(A)进行心理治疗(B)建议看精神科(C)建议加强交往(D)纠正歪曲认知多选:6、求助者的心理状态不符合()。

(A)主客观世界统一性(B)心理活动的内在协调性(C)人格的相对稳定性(D)身心状态的同一性多选多选:7、对该求助者心理与行为异常表现作定性分析的依据包括()。

(A)无主动求治愿望(B)对症状无自知力(C)有幻听妄想症状(D)社会功能受损严重单选:8、求助者的自知力程度属于( )。

(A)自知力完全存在(B)自知力部分存在(C)几乎没有自知力(D)该资料难以判断多选:9、求助者的求医行为表明其()。

(A)自知力完整(B)自知力缺失(C)主动性求医(D)被动性求医多选:10、本案例还应了解的信息是( )。

实训及案例分析部分题目答案要点

实训及案例分析部分题目答案要点

经营决策会计实训指导【实训一:本钱性态分析】【案例一】:兴业公司的甲产品1---8月份的产量与总本钱资料如下表所示:案例分析:1.由题意得上下点坐标分别为:高点〔28,8200〕,低点〔16,5200〕b===--123000162852008200250〔元/件〕a=5200-250×16=1200〔元〕 本钱模型为 y=1200+250x2.列表计算n 、、∑y 、∑xy 、∑2x 、与∑2y 。

r=9788.0536003661800008)(16936758(536001691158600822≈-⨯-⨯⨯-⨯b==250.77 a==1 该企业的本钱性态模型为:y=+2x【案例二】根据兴业公司2021年1月——6月总本钱制造费用〔Y 〕及业务量产量〔X 〕的资料如表2.8所示。

制造费用包括固定本钱、变动本钱与混合本钱三局部,该公司会计部门对最低点产量〔2月份〕为45台的制造费用作了性态分析,其各类本钱构成如下:固定本钱总额 10 000元 变动本钱总额 9 000元 混合本钱总额 5 400元 制造费用总额 24 400元 要求:采用上下点法对制造费用进展本钱性态分析。

案例分析:〔1〕根据2月份制造费用总本钱的构成,计算最高点产量〔5月份〕为75台的制造费用总本钱构成。

依据固定本钱与变动本钱的性质,计算如下:5月份固定本钱总额〔a1〕=2月份固定本钱总额=10 000〔元〕2月份单位变动本钱〔b1〕===200〔元/台〕5月份变动本钱总额=2月份单位变动本钱×5月份产量=200×75=15 000〔元〕5月份混合本钱总额=31 660-10 000-15 000=6 660〔元〕由此可得表2.9如下:【实训二:变动本钱法】【案例一】龙圣公司案例分析龙圣有限责任公司是生产渔具的出口性生产企业,近年来渔具在国内外较畅销,由于看好市场前景,在总经理的决策下,2021年企业购置了大量的先进设备,致使年固定本钱大幅攀升,产品本钱也比原来有所提高。

案例分析(含答案)(一)

案例分析(含答案)(一)

案例分析一、.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寒冷地区某商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

其中,室内地面采用地面砖镶贴,墙面部分采用人造木板,柱面镶贴天然花岗石,门窗采用铝合金门窗。

吊顶工程部分采用木龙骨,室外部分墙面为铝板幕墙,采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塑复合板,其余外墙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外镶贴陶瓷砖。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因木龙骨为甲供材料,施工单位未对木龙骨进行检验和处理就用到工程上;门窗安装方案为射钉固定。

事件二:在送样待检时,为赶进度,施工单位未经监理许可就进行了外墙饰面砖镶贴施工,待复验报告出来,部分指标未能达到要求。

事件三:外墙面砖施工前,工长安排工人在陶粒空心砖墙面上做了外墙饰面砖样板件,并对其质量验收进行了允许偏差的检验。

问题:1本工程有哪些材料需要复验?说明复验的指标?2事件一中,有哪些不妥3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4指出事件三中外墙饰面砖样板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写出正确做法。

一、1本工程应对以下材料及性能指标进行复验:1水泥: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饰面板(砖)工程粘贴用水泥和地面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2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3室内用天然花岗石的放射性。

4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5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施工单位需要对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木龙骨应进行防火、防腐、防蛀等技术处理。

在砌体上安装铝合金门窗不能用射钉固定,应用膨胀螺栓固定。

3不妥当。

理由:①复试报告未出来;②未报请监理同意。

4存在问题:外墙饰面砖样板件不应做在陶粒空心砖墙面上,而应做在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上。

背景材料二、.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寒冷地区某商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

其中,室内地面采用地面砖镶贴,吊顶工程部分采用木龙骨,室外部分墙面为铝板幕墙,采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塑复合板,其余外墙为加气混凝土外镶贴陶瓷砖。

会计案例分析(含答案).doc

会计案例分析(含答案).doc

效,支票上记载“因合同款而开具支票〃,票据有效。

答案C错误。

对于无条件支付款项, 是本身汇票上印有的,所以并不是后续记载在上边的,答案D错误。

错题反馈案例分析题2某集团公司2013年发生如下业务:(1)公司为获得一项工程合同,拟向工程发包方有关人员支付好处费10万元。

财会部经理王某认为,该项支岀不符合有关规定, 但考虑到公司主要领导已作了批示,即同意拨付该笔款项。

(2)出纳人员李某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对前来报销差旅费的人员笑脸相迎,并耐心解释凭证粘贴要求。

(3)会计机构负责人认真组织财务分析和财务控制,提出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业务(1)中,违反的会计职业道德有()。

A.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B.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客观公正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C.王某的行为符合参与管理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D・王某的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2)业务(2)中,符合的会计职业道德有()。

A.李某的行为符合会计职业道德强化服务要求B.李某的行为符合会计职业道德参与管理要求C.李某的行为符合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要求D.李某的行为符合会计职业道德坚持准则要求(3)业务(3)中,符合的会计职业道德有()。

A.符合会计职业道德强化服务要求B・符合会计职业道德参与管理要求C・符合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要求D.符合会计职业道德坚持准则要求(4)关于参与管理与强化服务的关系,正确的有()。

A.不强化服务,难以保持参与管理的热情B.参与管理是强化服务的一种表现形式C.强化服务有利于参与管理D・不参与管理,也完全可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5)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有()。

A•诚信为本、依法治国、民主理财、科学决策、奉献社会B.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C.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D•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答案解析:(1)ABD解析: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坚持准则、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幼儿教育案例分析及答案新

幼儿教育案例分析及答案新

幼儿教育案例分析及答案新随着社会的发展,幼儿教育成为了父母们极为关注的话题。

正确的幼儿教育方法能够对孩子的成长发育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实施幼儿教育中,教育者应该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要,采用相应的方法和策略。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幼儿教育案例,来探讨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实施幼儿教育。

案例描述:小明是一名五岁的幼儿,在学前班学习。

他在幼儿园的表现一直较差。

他对学习没有兴趣,自我管理能力不足,经常无法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

同时,小明与同学相处时容易发脾气,导致无法与同伴和睦相处。

教师们对于小明的行为感到十分困惑。

分析:1. 缺乏兴趣和注意力集中问题小明在幼儿园的学习中缺乏兴趣。

这可能是因为课堂内容无法吸引他的注意力。

针对这一问题,教师应该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例如通过游戏、绘画等方式引起他的兴趣。

同时,让小明感受到学习的乐趣,激发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 自我管理能力不足问题小明在完成任务时常常遇到困难,无法自主解决问题。

这表明他的自我管理能力不足。

为了帮助小明养成自主性,教师可以逐步引导他,帮助他制定合理的目标和计划,并教给他问题解决的方法和技巧。

同时,及时给予小明肯定和奖励,增强他完成任务的动力。

3. 情绪控制问题小明在与同学相处时容易发脾气,导致关系紧张。

这可能是因为他在解决问题和面对挑战时缺乏有效的情绪控制能力。

教师可以通过开展情绪管理的相关活动,教给小明情绪识别和调节的技巧。

同时,与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共同探讨和解决问题,帮助小明建立积极健康的人际关系。

答案新:通过上述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策略和建议来改善小明的幼儿教育情况。

1. 利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激发兴趣教师应根据幼儿的个人需求和兴趣,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

例如,通过故事、游戏、音乐等方式,创造有趣的学习环境,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

2. 培养自主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应帮助幼儿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指导和引导,激发幼儿的主动性,让他们尝试自己解决问题,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和鼓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分析讨论材料案例一:某药店从一无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阿莫西林数盒,并且未作购进记录,事后被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

于是执法人员对该药店立案查处,并对上述药品进行了抽验,检验结果为假药。

【问题】1.本案例中某药店存在哪些违法行为?2.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是分别处罚还是选择一相对严重的情节进行处罚?答:1、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从没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规定、第四十八条“销售假药”的规定、第十八条“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的规定。

2、某药店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多条规定,依据相关条款是分别处罚,还是合并处理后择一情节较重行为处罚,这涉及到如何理解“合并处罚”的中“吸收原则”、“合并原则”的涵义及其与“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关系。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为人数个违法行为应分别处罚;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一个法律规范的两个法条,行政机关可一次作出两个处罚。

)首先,从“合并处罚”的性质来看,行政法中的“合并处罚”参照了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

因此,参照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可以这样来理解“合并处罚”,即某个行政相对人在某一行政法律关系中,存在两种以上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裁量后,按照法定原则最终决定适用何种类型的处罚。

尽管《行政处罚法》中并未对这种处罚类型加以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却往往会出现某些需要合并处罚违法行为,以此来减轻相对人的负担。

从本案来看,某药店的行为分别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七十四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而违法者均为药店。

因此,具备数个同时需受处罚的情节。

而这时,执法人员就要考虑两种不同情形,即如果这些法律规范规定由不同的执法部门对上述行为进行处理,那么,就不能做出重复罚款的决定。

只有当这些条款属于同一个执法部门时,才属于“同一行政法律关系”,才存在法条竞合的空间。

((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其次,从表面的违法事实判断来看,该案包涵这样几个不同的违法事实,即该药店涉及到销售假药、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以及未做购进记录三种违法行为。

对这三种违法行为是分别处罚还是合并后择一重处理呢?根据上述分析,如果属于同一行政法律关系,才会存在法条竞合的可能,这点本案已经具备,即同属于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关系。

但是,进一步分析其中的违法行为,本案中所涉及到的三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们属于同一行政法律关系,但是,销售假药是危害公民生命、健康的行为,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危害的是药品流通管理秩序,未做购进记录则涉及到药品监督管理秩序的维护,也就是说,这三种违法行为涉及到的是三种不同客体。

如果借鉴刑法中的“吸收原则”就会发现(刑法中的“吸收原则”是指在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一种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中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不予执行),只有触犯了同类客体的违法行为才能按照“重行为吸收轻行为”进行处理。

例如,某一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及到销售假药行为与销售劣药行为的竞合,就可以以销售假药行为来吸收销售劣药行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某药店的违法行为不能简单地采取“吸收原则”择一重处罚,而应当以各自的违法情节作为处理对象,依法做出相应处罚。

案例二:某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某药房内有一箱标示为某公司生产的某药品一箱100盒,产品批号:20070401,包装:16片×1板×6小盒,现场该药房未提供该产品发票(或随货同行)以及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药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药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几天后,依法定程序对该药房下达行政处理通知书,予以立案调查。

在调查的过程中,该药房的负责人诉说该批药品不是他自己经营的,而是该药品生产厂家的业务员叶某租用他的柜台自己经营,他只收取每月的租用柜台费,其它的由叶某自己经营。

叶某自己说这些药品是厂家直接发货过来的,药品广告通过了广播电视台审查,自己也有生产厂家的资质材料、授权委托书以及客户名称为该药房的销售发票,通过与该药房订立协议并每月给予该药房一定的租金,租用该药房的柜台销售该药品,经查,该药房自2006年11月起,擅自出租柜台给该药品生产厂家的业务员叶某设专柜经营该药品,货值金额达6000.00元。

问题:1、本案中有哪些违法主体,其违法行为分别是什么?2、对相应的违法行为该适用哪些法律条款等进行处理?答案:1、违法主体有:药房、药品生产厂家。

药房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6条的规定,按照《药品管理法》第82条作出处罚。

2、药品生产厂家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5条、第8条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按照《药品管理法》第73条作出处罚。

(注:所谓出租柜台,就是合约构成租赁关系,业主通过收租来实现经营的过程,即“租赁柜台”要具备三个形式要件:租赁协议、独立组织货源、独立结算。

)案例三:【案情简介】某市斜北街108号的一药店,因顾客不多,迁址到人口比较密集的斜南街88号,2007年10月9日,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该药店的经营地址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不符,对此执法人员产生了以下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应定性为“无证经营”。

依照《药品管理法》第73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种意见:应定性为未按规定办理经营许可事项。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药店变更经营地址属于许可事项变更,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应定性为: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经营许可事项,应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给予处罚。

请讨论:哪种意见更合理,为什么?答案:应按第二种意见执行。

首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本案中的变更经营地址属于变更许可事项。

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16条的规定,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4条的规定,走完“三步曲”之后才能定论为“无证经营”按《药品管理法》第73条加以处罚。

案例四:【案情简介】某药品生产企业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05年7月起大量生产假药,2006年4月经群众举报,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处,该企业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在对该企业进行处罚时是适用《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处罚还是第七十四条处罚;出现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企业生产假药,应依据第七十四条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该企业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应依据第七十三条处罚。

请问:本案该采取哪一条意见?为什么?答案:应采取第二种意见。

首先,《药品管理法》中第73条和第74条是针对不同行为的两条法律依据,第73条着重强调的是“无证生产”应受处罚;第74条则强调于“药品质量不合格”应受到的处罚。

其次,通过比较可知,第73条对于违法行为要求予以取缔,即不允许生产,而不论生产的药品是否合格。

而第74条中要求撤销批准证明文件或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这就要求有证才可以吊销。

所以,第73条针对的是“无证生产”的行为,而74条针对的是有证生产假药的行为。

案例五:【案情简介】某药品生产企业A在未取得《药品委托生产批件》的情况下自2007年7月起委托药品生产B生产感冒胶囊,由A厂提供原料。

药监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B厂进行检查并查获成品100箱、半成品10万粒,货值总计10万元。

请问:A、B企业分别有哪些违法行为,其依据是什么。

它们的行为应如何处罚?答案:A、B企业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擅自委托与接受委托生产,A企业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13条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4条的规定,按照《药品管理法》74条处罚,B企业同样也按照《药品管理法》74条处罚。

所以,对未经批准擅自委托生产的委托方与受托方均依照生产假药论处。

案例六:【案情简介】某医院自2005年1月至2006年4月期间,从某医药公司购进五种药品。

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查看该医院的购进记录时发现,该医药公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伪造的,于是认定该医院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对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医院不服,称该院在购进药品前严格按法规的有关规定索取了该公司的一证一照,对该公司伪造《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之事完全不知情,因此从该公司购进药品不是有意的。

请问:医院的辩称有道理吗?为什么?答:无道理,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查验、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票据。

建立执行购进药品检查验收制度是医疗机构的一项法定的义务。

鉴别真伪并不难,上网可以查询。

所以,医疗机构没有尽到应尽的查验义务,应予免责的理由不成立。

案例七:【案情简介】江苏省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时发现,江苏省A医院已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其配制的制剂“一抹平”消炎药也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但是A医院将“一抹平”消炎药销售给当地的B医院,B医院将此制剂给本院患者使用。

请问:A医院、B医院的行为是否违法? 若违法,其违法行为及其依据是什么?如何处罚?答:A医院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

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第84条处罚。

B医院擅自使用A医院配制的制剂是违法的,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6条规定,按照《药品管理法》第80条处罚。

案例八:2005年10月,某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对A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的2盒药品的外包装与其他同种药品有区别,经送检,判定这2盒药品是假药;而其他药品是真药,是从合法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的。

经药店工作人员回忆:在检查前一日,有一顾客要购买该药品,当时那个妇女从货架下取下一包药品,直接走到收银台前突然说:“哦,钱不够,买不成了!”然后将药又放回药架上。

执法人员判断该药店销售的2盒药品假药是被掉包的。

请问:能否以销售假药为由对药店进行处罚? 为什么?答:不能,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81条规定,可免责,即没收没售出的假药,但可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