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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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家庭矛盾案例八则

婚恋家庭矛盾案例八则

婚恋家庭矛盾案例八则婚恋家庭矛盾案例一则;妻子疑杀死丈夫儿子后自杀昨天上午8点多,在南京秦淮区武定新村44幢2单元6楼,46岁的男主人季某和11岁的儿子浑身是血躺在床上,而41岁的女主人洪某则身中数刀奄奄一息。

最先发现这一幕惨剧的是送早饭的72岁季某母亲,她立即央求邻居报警求助。

警方及120赶到现场发现,季某及儿子已中刀身亡,洪某被速送至南京市中医院抢救,截至发稿时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杀亲后自杀的刑事案件,案件具体细节警方还在进一步查证甄别中。

离奇惨案三口之家两死一伤昨天上午9点左右,记者赶到案发现场时,武定新村44幢楼下已围了上百号居民,警方已封锁现场。

楼下一位邻居王女士告诉记者,早上7点多,72岁的杨大妈准备给孙子送早饭,用钥匙一打开门就吓呆了:她儿子及孙子躺在床上,浑身是血,一动不动。

而儿媳妇则斜躺在一旁,身上也全是血,还在不断地抽动。

老人家立即大喊邻居,邻居闻讯赶来后立即打电话报警。

经检查,杨大妈的儿孙已当场死亡,而儿媳尚有鼻息,于是警方立即将她送至南京市中医院急救。

一位邻居称,死者季某是南京晨光厂一分厂的职工,上周刚刚拟定提为中层干部,可能是经理一职,相当于副处级别,正准备这周公示。

他儿子这学期开学刚刚升入4年级。

而受伤的女主人在夫子庙一个大市场里做服装生意,有好几家店面,生意不错。

这样的家庭,因何发生如此惨剧,实在令人费解。

9点30分左右,杨大妈在警方搀扶下,泪流满面地离开了案发现场,几次几乎跌倒。

居民称,杨大妈的大儿子前几年因病去世,现在又遭此横祸,如何忍受得了这般悲伤啊。

孩子死前惊叫“爸爸不要死”“其实凌晨时分,就有人听到了这一家里有动静。

”住同幢楼里的一位男子称,当时楼下有位老人听到喊叫声。

这位老人年纪大了,晚上容易惊醒,凌晨时分听到楼上孩子叫了几声:“爸爸,你不要死啊,不要死。

”后来就再没声音,也没太在意。

邻居因此估计,可能这个时候,孩子发现了爸爸出了意外,在喊叫时,再遭毒手。

电视征婚案例论据

电视征婚案例论据

案例1、《非》女孙雅莉牵手成功后要结婚,男方送其宝马车和夏普电视,但是随后孙雅莉反悔,男方认为她是骗钱而来,于是索回不成,闹上了法庭。

(社会)2、《非》女黄帆在节目上称其月薪8000,成功牵手了比她小十岁的男嘉宾,后来发现其实际月薪不到4000,于是男友提出分手,并爆出黄帆真实月薪,黄帆立即发微博澄清。

(嘉宾,社会)3、《非》拜金女马诺的“宁在宝马里哭,不在自行车上笑”让她一夜成名,更是意外蹿红。

却让她的人身遭到了攻击,引发了不良的社会拜金风气。

(社会,嘉宾)4、湖南卫视向广电局申诉《非诚勿扰》抄袭《我们约会吧》,不良的社会竞争风气,是节目嘉宾造假,语句雷人,使其更加娱乐化,缺乏真实性。

(社会,电视台)5、《非》女闫凤娇先后曝出“艳照门”和“厕所门”事件,搏出位,虽然红了,但是名声却也坏了。

(社会,电视台,嘉宾)6、《非》女朱真芳因为:握一次手得给20万“”我没有在她身上闻到钱的味道“等言论也饱受争议。

(社会、嘉宾电视台)7、人民日报:相亲节目要收视率更要社会责任。

人民日报文章称,许多读者都“炮轰”《非诚勿扰》等节目,刻意策划和造假,缺少真实和真诚,忽悠公众。

有整顿必要(社会)8、全国两会民生系列调查显示,电视征婚和网络成婚的公众认可度只有一成。

(社会9、马诺刚刚消停,闫凤娇“厕所门“即出;”“杭州男”沈勇刚刚在节目中丢盔弃甲而去,“富二代”刘云超又披甲上阵。

观众们记住的不是节目中成功了几对鸳鸯,记住的只是那些对抗主流价值观的雷人语句。

(社会)10、嘉宾中有一位富家女提出“我家有几部法拉利,而我希望自己的另一半会有更多的保时捷~所以你不属于这里,请你回到你自己的世界里去”(嘉宾、社会)11、《非》女薛璐,为自我炒作获得名气,走入拍摄艳照的不归路。

(社会、嘉宾)12、《非》女马伊咪,为了自我炒作获得名气,参加节目。

目的达成以后,牵手下台的男嘉宾便置之不理。

(社会)13、凤姐就是通过各种包括电视征婚在内的途径,宣布了自己征婚的苛刻条件而出名的。

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1.案例一:家暴导致婚姻破裂李某和王某结婚七年,他们育有一子。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开始经常对王某进行家庭暴力行为。

王某在婚后多次向亲友倾诉,并且报警寻求帮助。

最终,王某一次被李某殴打后选择了离婚,提起了家庭暴力诉讼。

2.案例二:家庭经济矛盾引发离婚张某和陈某已婚五年,两人之间日益增加的经济压力导致了他们之间的矛盾。

张某事业上的失败让他变得沮丧不堪,陈某也因此承担起了家庭的经济责任,这引发了两人之间的种种争吵。

最终,张某提起了离婚诉讼,希望解除婚姻关系。

3.案例三:婚外情导致家庭破裂刘某和赵某婚后不久,刘某因工作的原因与他人发生了婚外情。

起初,赵某对此并不知情,但后来通过酒店账单等证据,她发现了丈夫的不忠行为。

赵某提出了离婚,要求刘某承担婚姻不忠的责任,并分割财产。

4.案例四:家务分配不公引发矛盾王某和杨某结婚十年,两人一直都在忙于自己的工作,家务大多由杨某一个人承担。

渐渐地,杨某开始感到心理不平衡,他觉得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最终,他们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杨某选择了提出离婚。

5.案例五:婆媳关系恶劣导致离婚赵某和王某的婚姻在最初两年内非常美满,但是当赵某的母亲搬入同住后,婆媳关系恶化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

赵某的母亲不断干涉他们夫妻的生活,随之而来的是双方之间的长时间争吵。

最终,赵某选择了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6.案例六:双方对子女教育观念不合导致矛盾李某和赵某在教育孩子的观念上存在巨大分歧,李某更注重学业成绩,而赵某更看重孩子的兴趣发展。

两人为此频繁争吵,并试图逼迫对方接受自己的观念。

最终,这种矛盾导致两人决定走上离婚的道路。

7.案例七:婚前财产纠纷引发离婚王某和张某在结婚前将自己的财产进行了明确的分割,双方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

然而,在婚后,王某发现张某暗中转移了一部分财产给自己的家人,并开始质疑婚姻的诚信。

最终,双方对财产纠纷无法达成共识,决定离婚。

8.案例八:职业发展阻碍婚姻稳定刘某和李某在事业上都非常有野心,他们为了追求自己的职业发展忽略了彼此之间的相互支持。

法律课婚恋渣女案例(3篇)

法律课婚恋渣女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在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和价值观的多元化,婚恋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其中,一些女性在婚恋过程中表现出极端自私、不负责任的行为,被俗称为“婚恋渣女”。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个典型的婚恋“渣女”案例,探讨其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对这类现象的反思。

二、案例简介某女子,以下简称小丽,自幼家庭环境优越,受过高等教育。

然而,在婚恋过程中,她却表现出极端自私、不负责任的一面。

以下是小丽婚恋过程中的几个关键节点:1. 欺骗婚配:小丽在与男友相识初期,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婚姻状况,以单身身份与男友交往。

在交往过程中,她以各种理由拖延婚期,直至男友发现真相,双方关系破裂。

2. 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中,小丽以各种手段拖延时间,甚至编造虚假证据,企图争取更多的财产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但小丽仍不满足,继续上诉。

3. 拖欠抚养费:离婚后,小丽拒绝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拖欠抚养费。

在追讨抚养费的过程中,小丽多次以各种理由逃避责任,导致子女生活困难。

4. 诽谤他人:在社交媒体上,小丽恶意诽谤前男友及其家人,给他人造成严重名誉损害。

三、法律分析1. 欺骗婚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婚姻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

小丽隐瞒婚姻状况,欺骗婚配,违反了法律规定。

2. 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诉讼义务。

小丽在离婚诉讼中编造虚假证据,拖延时间,违反了法律规定。

3. 拖欠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小丽拖欠抚养费,违反了法律规定。

4. 诽谤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丽在社交媒体上恶意诽谤他人,侵犯了他人名誉权。

四、社会反思1. 婚恋观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婚恋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

大学生恋爱中的婚恋成功案例分享

大学生恋爱中的婚恋成功案例分享

大学生恋爱中的婚恋成功案例分享在大学生活中,恋爱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许多大学生都通过在校园内相识、相知、相恋,最终步入婚姻的殿堂。

今天就来分享一些大学生恋爱中的婚恋成功案例,希望能给正在经历恋爱困惑的大学生一些启示。

第一对情侣是我身边的好友小明和小丽。

他们是大学时代的校友,一开始是因为共同的兴趣爱好而结缘,慢慢地,他们发现彼此的性格、价值观和目标都非常契合。

在大学期间,他们一同度过了无数浪漫的时刻,也一起面对了课业的压力和生活的挑战。

毕业后,他们选择了同城工作,共同承担起了经济责任和生活琐事。

在相互信任和支持下,小明和小丽的关系越发稳定。

最终,他们顺利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并育有可爱的孩子。

另一对情侣是我在社交平台上结识的朋友小张和小李。

他们是通过朋友的介绍相识,开始时只是简单地聊天,后来渐渐地深入了解彼此。

他们发现彼此有着共同的人生观和家庭观念,于是便开始了正式的交往。

虽然在不同的城市生活和工作,但他们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支持。

每个周末,他们都会尽量抽空见面,互相分享生活的喜怒哀乐。

经过几年的长距离恋爱,小张主动提出了向小李求婚,小李激动地答应了。

如今,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相互扶持,相守一生。

这些婚恋成功案例中,有着共同的秘诀和经验。

首先,沟通至关重要。

在恋爱和婚姻中,沟通是维系关系的基础,要善于倾听对方的需求和想法,坦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其次,互相尊重是不可或缺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和独立性,要尊重对方的选择和决定,不强加自己的意志。

再者,建立信任和支持。

在困难和挫折面前,要相互支持和鼓励,共同面对生活的挑战。

最后,保持热情和浪漫。

无论是在恋爱初期还是婚姻中,保持爱的激情和浪漫是维系关系的必要条件。

总的来说,大学生恋爱中的婚恋成功案例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和目标,也让我们看到了爱情的力量和美好。

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我们要学会欣赏对方的优点,包容对方的不足,用心经营彼此的感情,相互扶持,共同成长。

典型大学生婚恋法律案例(3篇)

典型大学生婚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乙两人系某大学同班同学,2016年相识,经过一段时间恋爱后,于2018年6月1日登记结婚。

婚后,两人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登记在甲名下。

由于性格不合,甲、乙于2020年3月1日协议离婚。

离婚后,双方就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乙认为房产应当由双方共同所有,要求甲分割房产。

二、案情分析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 案例分析(1)甲、乙两人结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甲、乙双方在离婚时已达成协议,离婚后,乙要求分割房产,应当依法处理。

三、审理结果法院审理认为,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甲、乙双方离婚时已达成协议,离婚后,乙要求分割房产,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贡献,法院判决该房产归乙所有,甲一次性支付乙相应的补偿款。

四、案例启示1.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依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贡献。

3. 法律意识的提高大学生在婚恋过程中,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法律知识不足而引发纠纷。

五、总结本案例涉及大学生婚恋法律纠纷,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处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大学生在婚恋过程中,应关注相关法律规定,提高法律意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本案也提醒了广大青年,在恋爱、婚姻生活中,要珍惜彼此,相互尊重,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引发纠纷。

第2篇一、案例背景张某某(女,22岁)与李某某(男,23岁)系同校同学,两人相识于大学校园。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于2018年10月确立恋爱关系。

大学生婚恋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群体的婚恋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近年来,大学生婚恋案件频发,涉及法律纠纷的问题日益增多。

本文以一起大学生婚恋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大学生婚恋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旨在为大学生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大学生婚恋的健康发展。

二、案例简介2018年,某大学法学专业学生小李与同校的一名女生小王相恋。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确定恋爱关系。

在恋爱期间,小李为小王购买了一部手机作为礼物。

然而,两人感情出现裂痕,小王提出分手。

小李认为小王毁约,要求小王返还手机。

小王拒绝返还,认为手机是其个人财产。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三、案例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赠与合同和物权法。

小李购买手机并赠与小王,双方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在本案中,小李与小王达成赠与合意,赠与合同成立。

2.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手机的所有权归属。

小李认为手机是其赠与小王的,应归小王所有;小王则认为手机是其个人财产,应归其所有。

(1)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

在本案中,小李购买手机并赠与小王,双方未约定附加义务,故赠与合同有效。

(2)手机所有权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在本案中,小李与小王未约定手机的所有权归属,因此应依照法律规定确定。

首先,赠与合同中未约定手机的所有权归属,故不能以赠与合同来确定手机的所有权。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转移,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在本案中,小李已将手机交付给小王,手机的所有权已转移给小王。

综上所述,手机的所有权应归小王所有。

3. 案件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与小王之间形成的赠与合同有效,但手机的所有权已转移给小王。

因此,法院驳回了小李的诉讼请求,判决手机归小王所有。

婚恋法律咨询调解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姻家庭关系日益复杂,婚姻纠纷也日益增多。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我国法律规定了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制度。

本案例将结合一起婚恋法律咨询调解案例,探讨婚恋纠纷的调解过程和结果。

二、案情简介原告(女方):李某,25岁,大学本科毕业,在某国有企业工作。

被告(男方):张某,28岁,大学本科毕业,在某外资企业工作。

双方于2019年5月相识,经过半年的恋爱后,于2020年1月登记结婚。

婚后,双方感情一直不错,但由于生活习惯、家庭背景等方面的差异,逐渐出现了一些矛盾。

2021年5月,原告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调解过程1. 接受咨询在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被告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我,希望我能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

我详细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包括恋爱经过、婚姻生活、矛盾产生的原因等,并告知被告离婚的法律程序和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2. 调解准备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我制定了调解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双方争议的焦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2)了解双方的心理状态,分析双方的感情基础;(3)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为调解提供法律依据。

3. 调解实施(1)第一次调解在第一次调解中,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分歧较大。

我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并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

经过两个小时的沟通,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对子女抚养问题仍存在争议。

(2)第二次调解在第二次调解中,我着重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了调解。

我分析了双方的抚养条件,提出了合理的抚养方案。

经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抚养子女。

(3)第三次调解在第三次调解中,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意见。

我起草了调解协议,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四、调解结果经过三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如下协议:1. 双方自愿离婚;2. 婚后财产依法分割,被告分得房屋一套、车辆一辆、存款50万元;3. 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每周五由原告接走,周六日由被告接回;4. 双方互不承担对方债务。

婚恋法律情感调解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化名)和小红(化名)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婚后育有一子。

近年来,两人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感情日益恶化。

在孩子的劝解下,他们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纠纷,挽救即将破碎的家庭。

二、案例分析1. 案情简介小明和小红结婚多年,由于性格差异、生活习惯不同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近期,小红发现小明在外有暧昧关系,心生疑虑,与小明发生激烈争吵。

随后,小红向小明提出离婚,小明坚决不同意,双方陷入僵局。

2. 案件焦点本案焦点在于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是否具备离婚的条件,以及如何化解矛盾,重拾幸福生活。

3.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调解过程1. 了解情况调解员首先详细了解双方的婚姻状况、家庭背景、矛盾起因等,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

2. 分析矛盾调解员分析矛盾,找出双方矛盾的关键点,如生活习惯、性格差异、经济问题等。

3. 沟通协商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让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增进理解。

4. 提出建议针对双方矛盾,调解员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双方要主动沟通,了解彼此的需求和感受,学会换位思考。

(2)调整生活习惯,共同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双方要相互包容,调整各自的生活习惯,共同为家庭付出。

(3)注重家庭和睦,关心子女成长:双方要关注子女的成长,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

(4)寻求专业帮助:如有必要,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解决心理问题。

5. 调解结果经过调解,小明和小红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共同努力,挽救婚姻。

双方同意以下调解方案:(1)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共同营造和谐家庭氛围;(2)调整生活习惯,相互包容,共同为家庭付出;(3)关注子女成长,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4)如有必要,寻求专业帮助,解决心理问题。

婚恋诈骗案例

婚恋诈骗案例近年来,婚恋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许多人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婚恋诈骗是指利用虚假的婚恋关系来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手法多样,让人防不胜防。

下面,我们将介绍几起典型的婚恋诈骗案例,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警惕,提高大家对婚恋诈骗的防范意识。

案例一,王某在一家交友网站上结识了自称是海外华人的“张某”,两人通过长时间的聊天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不久,张某声称因为生意需要资金,请求王某帮忙借款。

王某出于对“张某”的信任,借给了对方大笔资金。

然而,当王某要求对方还款时,却发现“张某”已经消失无踪。

原来,“张某”根本就不是海外华人,而是利用虚假身份骗取了王某的钱财。

案例二,李女士在一次相亲活动中认识了自称是成功商人的“李某”,两人迅速陷入热恋。

不久,李某便以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李女士借款,李女士出于对“李某”的信任,借给了对方大笔资金。

然而,当李女士要求对方还款时,却发现“李某”已经消失无踪。

原来,“李某”根本就不是成功商人,而是利用虚假身份骗取了李女士的钱财。

案例三,张先生在一家婚恋交友平台上认识了自称是外企高管的“张某”,两人迅速展开了热烈的恋情。

不久,张某以投资项目需要资金为由向张先生借款,张先生出于对“张某”的信任,借给了对方大笔资金。

然而,当张先生要求对方还款时,却发现“张某”已经消失无踪。

原来,“张某”根本就不是外企高管,而是利用虚假身份骗取了张先生的钱财。

以上案例告诉我们,婚恋诈骗的手法多样,常常以虚假的身份和甜言蜜语来蒙骗对方,让对方掉入陷阱。

因此,我们在婚恋交友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言语和承诺。

同时,对于对方提出的借款请求,更要审慎对待,避免因为一时的感情冲动而造成财务损失。

总之,婚恋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希望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避免成为婚恋诈骗的受害者。

让我们共同呼吁,营造一个清朗的婚恋交友环境,让诚信和真爱成为婚恋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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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分析
实际上,大学生恋爱如今在大学校园较为普遍。

他们在思想上已趋于独立,对待爱情更是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如果大学生能理智地对待爱情,就能较好的处理爱情与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关系。

而上面案例中的爱情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吴某和李某的交往是仓促的,甚至于有点盲目。

两人在大学里的相处并不多,可以说交往时双方都并不是互相了解的,只是各自看到各自好的方面而相互喜欢。

而在这种基础上产生的爱情是很容易出问题的。

1、这可能是恋爱过程快餐化的一种表现。

这在大学里也是很常见的,因为大多数人都会说大学的恋爱是很浪漫很温馨的,上大学不谈恋爱实在是一种遗憾。

由此大多数人到了大学,便会想要有这样一种尝试。

2、大学生的心理和生理都已经成熟。

使得在校大学生有了接近异性的冲动,其实对异性产生好感很正常,所以在不经意间两人也便开始了一段恋情,这很容易开始可能也就很容易结束。

这种恋情不是说就不真实,当然了,也有在大学里谈了以后就建立家庭的很幸福美满。

而不成功的仍然占大多数,不是背叛,他们曾经也会有过梦想有过山盟海誓,当时的他们或许是真心的,但是时间和现实是打破一切的罪魁祸首。

3、大学生活轻松了,自由了,也促使大学生更加的向往爱情。

“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男子不钟情”,尤其是青年,由于生理、心理的逐步成熟,都会萌动春心,涉入爱河。

浪漫热情之恋是青年男女内心的美好憧憬,它似一杯甘醇芳馨的美酒,令人如痴如醉。

吴某和李某也就是这么走到一起的。

(二)爱情的非理性观念。

认为是失恋是人生重大的失败,爱情是靠努力可以争取到,即付出总有回报。

爱情的神圣与庄严,神秘与美好吸引着无数青年男女为之折腰。

有的学者说:“有青年人的地方就会有爱。

”但是,大学校园里并非都存在着完满的恋爱,并非都闪动着幸福的恋人,并非每个爱情的渴望者都能品尝到甘甜的爱情之羹。

然而,有恋爱就有失恋,这是个辩证的自然法则。

1、大多数失恋者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好这种恋爱受挫现象,愉快地走向新生活。

然而,也有一些失恋者不能及时排解这种强烈的情绪,导致心理推移,性格反常。

案例中的李某也是因为受不了失恋的打击竟然离校出走,这在当代大学生中是很
常见的,由于失恋而对学习生活失去信心,而也有些不愿放手而对对方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也是常有的,这更是一种自私的占有的想法,而根本没真正理解爱情的真谛。

失恋者羞愧难当,陷入自卑和迷惘,心灰意冷,走向怯懦封闭,甚至绝望、轻生,成为爱情的殉葬品。

2、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大学生的社会心理并没完全成熟,他们的社会责任感、道德观念、恋爱态度以及他们对恋爱与学习关系的处理等都是不成熟的”。

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是在一种不成熟的状态下,凭着自己青春期的冲动,把任何事物都看得很美好。

他们缺少挫折锻炼,心理承受力太弱。

有的则一旦失恋后,就痛苦不堪,无法恢复自己的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好像没了恋人就无法生活似的
3、真正的爱情是有独立性的,大学生恋爱,要把自己放在一个正确的位置,适当控制自己的情绪,即使恋爱失败了,也只能说可能彼此不是最适合的,而且,还可以通过失败的恋爱吸取经验,从中学会怎样和异性交往。

(三)分手后双方感情以及关系的变化。

1、当恋爱失败或受挫后,将注意力放到“所爱者”的错误和缺点上,对他人的细微错误的反应十分灵敏,而对自己的问题与弱点却不闻不问。

他们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指责对方或者教育对方。

那么,二者之间的爱情关系就成为相互投射。

事实上,当恋爱受挫后,当事人需要认真反思自我,而非投射。

这在大学中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问题,案例中的李某其实也是这样的一种角色。

恋爱时认为对方好,而分手后却开始恨对方,那时才说发现对方的缺点什么的。

2、有时还有更偏激的行为和动作,失恋者或因失恋而绝望暴怒,推动理智产生报复心理,造成毁坏性的结局;或从此嫉俗厌世,怀疑一切,看着什么都不顺眼,爱发牢骚;或从此玩世不恭,得过且过,求刺激,发泄心中不满。

典型的心理反应是:我不幸福,你也别想幸福!这是一种扭曲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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