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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商法的认识与看法

对国际商法的认识与看法

对国际商法的认识俗话说,编筐编篓,贵在收口。

因此,在此时纵观本学期的商法学习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本学期,通过对国际商法的学习,很是受益匪浅,虽然我是一名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学生,但经济贸易与法本就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

国际商法是法学的一门重要学科,尤其是随着中国的入世,它在国际贸易实务以及商事往来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下面,我就谈一下通过这半个学期的学习,我对国际商法的基本认识,以及国际商法的一些基础知识。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1、国际商法的含义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是调整跨国境的贸易活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商业交易活动的私法规范和国家对贸易活动进行管理的公法规范。

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一样,国际贸易法主要表现为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家或国家集团的立法、规章。

2、国际商法的特征主体的普遍性调整对象的广泛性法律规范的多样性二、国际商法的历史渊源与发展国际商法是一门古老的法学学科,并且不断发展。

其调整范围由原来的商事交易范围扩大到贸易管理规范,从性质上已不再限于私法;由货物买卖扩大到技术贸易、服务贸易。

与国内法相比,其渊源不仅包括国家立法、国际条约,还包括没有当然约束力的国际惯例。

商人之间的国际贸易越来越受到国家乃至国际组织制定的规范的影响。

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国家、国际组织,都是国际贸易舞台上的主角。

国际商法是国家间商事交往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产生的。

11世纪起,随着欧洲商业的复兴和发展,在地中海沿岸出现了一些国际性的商业中心城市,这些城市中的商人从封建领主那里买得了自治权,组建商人法庭,适用他们在商事交往中形成的习惯规则调整商事交易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法律被称为“商人法”,以区别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封建法、教会法等法律体系。

后来,随着欧洲航海贸易的发展,商人法逐步扩及到西班牙、法国、英国、德国等国家,实际上成了商人在欧洲各地港口或城市用以调整他们之间经济贸易活动的法律和国际惯例。

我的学习国际商法的总结

我的学习国际商法的总结

我的学习《国际商法》的总结本学期我通过对《国际商法》的学习,很是受益匪浅。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环境下,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国际化的大市场,世界各国和地区间的经济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国际经济协调日显重要。

而在此发展过程中,我国国内企业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企业打交道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国际上通用的法律条例。

因此,国际法,尤其是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与商事往来中扮演中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行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而作为调整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国际商法的渊源大致包括国际贸易方面的条约或协定、国际贸易惯例以及国内法中关于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定。

国际商法的渊源决定了我们研究国际商法必须先了解资本主义国家两大主要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标志,法官审理案件时,首先会考虑法典和和其他成文法中的规定,依据该规定来对具体案件作出判决,采用的是“一般到个别”的演绎推理。

而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标志,采用“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推理。

国际商事关系的主体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国家。

其中,大陆法国家和英美法国家均认为,完全没有能力作出符合逻辑的决定的人,他所做出的承诺(行为)没有任何的法律效果。

在合同法中,法国、日本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法均采用狭义的合同概念,而德国民法采用的是广义的合同概念。

在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担保、违约与违约救济以及合同的转让与终止等各个方面,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都存在着许多异同。

如英美法与大陆法对于承诺的生效时间有所不同,英美法强调的是“投邮主义”,即采取信件、电报作出承诺,承诺一经投邮立即生效。

而大陆法采用“到达主义”原则,即承诺的通知于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票据法上的票据,一般是狭义上的票据,仅指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而广义上的票据,泛指商业上的凭证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发票、提单、仓单、债券等。

2024年国际商法的心得

2024年国际商法的心得

2024年国际商法的心得2024年,对于国际商法来说,是一个重要而又充满挑战的一年。

全球经济发展迅速,贸易往来日益频繁,国际商法在国际交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在这一年的学习和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国际商法的重要性,并吸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我学会了合理运用国际商法工具来解决争议。

在贸易往来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纠纷和争议,这时运用国际商法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通过具体案例的学习和分析,我学会了如何合理运用国际商法的规定,利用仲裁机构和国际法院等机构来解决争议。

例如,在一起跨境合同纠纷案中,我成功地利用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相关规定,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解决了争议,保护了我方的权益。

其次,我认识到了国际商法的动态更新和适应性。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全球贸易的深入发展,国际商法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演变。

在2024年,我目睹了一些新的国际商法条约的出台,也学习了许多新的案例和实践。

这些新的发展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机遇,但同时也需要我们保持警觉,不断学习和研究最新的动态。

只有掌握了最新的国际商法规定和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挑战,保护我国的利益。

再次,我看到了国际商法与其他领域的交叉融合。

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国际商法与其他领域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例如,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给国际商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一个涉及人工智能合同的案例中,我发现了人工智能在供应链管理和合同执行方面的优势,但同时也要面对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

这个案例让我意识到,国际商法需要与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商事争议。

最后,我深深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在学习和实践国际商法的过程中,我与同学们一起组成小组,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

通过与他人的合作,我得到了更多不同角度的思考和建议,也提高了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一个涉及国际贸易仲裁的案例中,我们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通过讨论和协商,最终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国际商法是一门学科,可以说是一门综合法学科,它综合渗透了民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多个学科的知识。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商法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作为一名学习国际商法的学生,我在学习过程中有着很多的思考和体会,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来分享我的学习心得。

首先,国际商法的学习需要具备很强的法律素养。

国际商法作为一门法学科,离不开对国内民商法的深刻理解和掌握。

只有通过对民商法的学习和掌握,才能更好地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规则。

此外,国际商法涉及到的案例众多,大量的案例实践会对学生的法律素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因此,在学习国际商法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对基础法学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其次,国际商法是一门具有广泛应用领域的学科。

国际商法广泛适用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等各个领域。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日益频繁,因此,对于从事国际商务活动的人士来说,熟练掌握国际商法是非常重要的。

在实际的学习中,我们应该注意学以致用,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加深对国际商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再次,国际商法的学习需要注重与实际案例的结合。

国际商法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学生应该通过学习实际案例,了解和掌握国际商法的具体应用。

在学习过程中,我常常通过分析和讨论实际案例,来加深对国际商法原理和规则的理解。

通过学习实际案例,我能更加深入地理解国际商法的核心理念和方式。

同时,我也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活动等实践性的课程,锻炼了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

最后,国际商法的学习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和保持学习的激情。

国际商法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领域,国际法规则和相关案例也在不断更新和改变。

因此,作为学生应该保持对学习的激情,不断更新知识,跟上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

同时,我们还应该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

总之,学习国际商法是一项艰深而庄重的任务。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素养,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掌握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国际商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律课程,对于学习国际贸易和跨国公司经营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对跨国公司经营的法律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此,我将分享我在学习国际商法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学习国际商法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的重要性。

国际贸易往往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各国之间法律规定的差异和冲突给跨国交易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了解并熟悉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可以避免和解决这些问题,维护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学习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可以明确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规避合同纠纷;学习到国际货物运输的法律规定,可以避免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责任问题。

其次,国际商法教会了我如何处理国际商事争议。

国际贸易往往涉及各种商事争议,包括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争议、投资争端等。

国际商法教会了我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多种方式,例如诉讼、仲裁和调解等。

学习到这些解决争议的机制和程序,使我明确了在面对商事争议时应该如何合理选择解决方式,以及如何设计合理的解决方案。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不仅仅需要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思维和技巧。

通过学习国际商法,我从中受益匪浅。

再次,国际商法教会了我如何应对国际经贸法律的变化和发展。

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是随着国际经贸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调整的,因此了解国际法的变化和发展,掌握最新的法律规定,对于跨国企业的经营活动非常重要。

国际商法教授了我法律的学习方法和途径,使我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

在学习过程中,我通过法律文献的阅读和案例的分析,学习了如何自主获取法律文献和信息,以及如何进行法律研究和分析。

这些方法和技巧对于我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将非常有帮助。

最后,学习国际商法还教会了我跨文化交流和合作的能力。

国际贸易往往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因此需要具备跨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精选五篇]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精选五篇]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精选五篇]第一篇:国际商法学习心得国际商法学习心得工商07-1朱芳芳 0706108015 本学期我通过对国际商法的学习,很是受益匪浅。

虽然我是一名经济管理系的学生,但是经济与法本就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再加之,现如今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商业经济的繁荣,国际之间的密切合作,经济在谋求发展的同时不仅存在着共同的利益,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差异与矛盾。

如何解决经济之间,国家之间,跨国公司之间,国家与组织之间以及不同的法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使用正确的手段和措施消除分歧,化解冲突,已经不仅仅单靠外交途径,商事往来所能化解的了。

而国际法,尤其是国际商法的出现与不断发展完善正越来越重要的在国际贸易以及商事往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国际商法是随着国际商事关系的出现而产生并发展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近代以来,随着国际商事关系发展的国际性、协调性、安全性和便利性趋势,国际商法的体系也在不断发展变化。

不久的将来,国际商法将更加“全球化”,国际商事规范将更加统一化,国际商法的领域将更加广泛化。

国际商法作为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有自己特有的调整对象的,即国际商事关系。

所谓国际商事关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国际商事主体参与的商品流转关系,其主体不论是个人、法人、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只要这种商事关系的当事人分属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或其所涉及的商事问题超越一国国界的范围,这种关系就可称之为国际商事关系。

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不仅在空间上超越了一个国家的国界,而且在内容上也以“商事”为本质的规定性,从而决定了国际商法既不同于以主权国家地域内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内法体系,也与以国家之间非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际法不同。

讨论国际商法的地位和体系,必须把国际商事法律规范与国际商法的渊源区分开。

国际商法的渊源,指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其与国际商事法律规范之间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

我们说国际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基于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内容、性质进行的分类,而非就其表现形式进行的分类。

国际商法的学习心得

国际商法的学习心得

国际商法的学习心得本人在大学期间曾学习过国际商法相关课程,而在此期间深感此领域的重要性和实用性。

首先,国际商法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仲裁等内容。

这些内容不仅适用于跨国公司间的商业活动,也适用于个人间的国际交易。

相对于国内法律,国际商法的特点在于其法律体系的多元化和国家间的协商与平衡。

其次,学习国际商法需要具备较强的外语水平和对外国法律制度的基本了解。

例如,我曾学习过国际贸易法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这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国际贸易法规范,适用于跨国货物的买卖合同,并且已被170多个国家所批准。

CISG的法律文本可同时使用英、法、西班牙、俄、中文等各种语言,因此需要具备较强的外语素养;同时,CISG适用于许多不同的法律体系,因此还需要对多个法律制度有基本的了解。

第三,在实践中,国际商法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世界各国之间的经贸往来越来越频繁,同时跨国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也越来越大。

在这个背景下,国际商法的适用和实践就显得尤为重要。

例如,我曾在某跨国公司实习期间,负责起草一份跨国采购合同,其中涉及到多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和跨国公司之间的协同。

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感到对国际商法的学习和了解不充分会给实践带来种种难处。

最后,我认为学习国际商法不仅可以拓宽自己的眼界和知识面,也可以提高个人的职业竞争力。

对于那些从事跨国贸易或国际法律等相关工作的人士而言,深入学习国际商法更是必要的。

总之,国际商法的学习心得充分证明了它对于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适应实践需要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会继续深入学习和应用国际商法,以期更好地服务于国际贸易和国际法律事务。

浅谈对学习国际商法的体会

浅谈对学习国际商法的体会

浅谈对学习国际商法的体会第一篇:浅谈对学习国际商法的体会浅谈对学习国际商法的体会国际商法是国际商事法(国际的生意法律)的简称,它是指调整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交易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门法律所包含的方面很多,所要规范调整的对象也是越来越宽泛。

正因如此,对这门课程的学习才会变得愈加重要。

国际商事法强调的是各国商人(企业)之间从事商业活动尤其是贸易和投资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早已突破了传统的商事法范围而增加了许多新的领域,比如:传统意义上的(货物)买卖法,已经演变成除货物买卖法以外的技术贸易法及服务贸易法。

但我们也应当注意到,国际商事法和国际经济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其共同点为:都是调整跨国之间商事活动(包括商事组织本身)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其主要不同点就在于:国际商事法的主体仅限于各国的商人及各种商事组织,如合伙企业及公司,而不包括国家、国际组织。

换言之,国际经济法的主题更加广泛,它除包括商人及商事组织之外,还应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在内。

国际商法的渊源有三:一是国际条约;二是国际贸易惯例;三是有关国家的国内法中关于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定。

国际商法的渊源决定了我们研究国际商法必须了解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结构、渊源及主要特点。

同时也要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加强经济贸易立法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果。

大陆法系: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它的首要特点就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它在结构上强调法律的系统化、归类化、法典化和逻辑性。

其次,大陆法系各国把全国法律区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

再次,大陆法系各国都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

此外,在大陆法系,司法判决不是主要的法律渊源,而仅仅是对法律的注释,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效力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又称为成文法。

大陆法系受罗马法的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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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国贸102 学号:101211233 姓名:丁超鑫
我对国际商法学习的认识
摘要: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环境下,任一国家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国际化的大市场,都或多或少的受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

而在此发展过程中我国国内企业在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企业打交道的同时,不可避免的接触到国际上通用的法律、条例。

而对于《国际商法》这门课程的学习,则加深了我作为国贸专业学生对国际上商业间的有关法律的了解。

同时对于以后我的专业课的学习及从事相关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国际商法、国际贸易、跨国公司、法律条例、商事业务、合同
作为国贸专业的一名学生我深知学好《国际商法》这门课的重要性,而此学期这门课程的开设则正是对于以上我所强调的国际商法在对外贸易中的重要性的最好诠释。

以下就是我对这门课一个学期的学习以来的简单认识。

首先,国际商法,它是指调整各国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交易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强调的是各国商人之间从事商业活动,尤其是贸易和投资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

而对于我们所学习的《国际商法》这门课程,它主要包括以下重点:第一章,绪论;第二章,合伙企业法;第三章,公司法;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五章,商事合同法;第六
章,国际货物买卖法;第七章,产品责任法;第八章,代理法;第九章,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法;第十章,海上保险法;第十一章,票据法;第十二章,国际商事仲裁。

而在此十二章的学习中,我进一步认识到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中的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尤其是在当今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强的大趋势下,掌握了国际贸易中的有关法律法规就掌握了先机,可以在贸易中处于不败之地。

由此可见学好这门课程是多么的重要。

其次,在学习的过程中通过对国际贸易流程的不断不了解也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学习此门课程的兴趣。

从广义上看,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一,按照法学的一般理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凡调整同一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商法就是作为调整国际商事关系这一特定的社会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法律部门。

所谓国际商事关系,是指某种商事关系,其主体不论是个人、法人、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只要这种商事关系的当事人分属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或其所涉及的商事问题超越一国国界的范围,这种关系就可称之为国际商事关系。

用以调整所有这些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就属于国际商法的范畴。

具体将,举凡涉及商事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国际经济法规范,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国际商事惯例或冲突法规范,国际商事公约或条约,国内商法中的国际性规范,都应包含在内。

从国际商法的产生看,国际商
法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的。

它最初所调整的商事关系就不是一国国内商人之间的商事关系,而是跨国界的、不同国家商人之间的国际商事关系。

国际商法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国际商法的形成来源于实践,它的系统化过程不是由于国家的立法或学者的传播,而是由于其适用者兼推行者的努力。

国际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它在十一世纪出现于威尼斯,后来随着航海贸易的发展逐步扩大到西班牙、法国、德国及英国,甚至北欧各国和非洲北部。

这种以商人(主要是从事两国或多国间贸易,并须经船舶运送的商人)间为规范对象的国际商法,属于商人习惯法,是以当事人自治原则为最高原则,经由交易常例、习尚、习惯而形成的法律规范。

其内容主要包括:(1)它具有国际性,是国际商法,普遍适用于各国从事商品交易的商人;(2)它的解释和运用不是由一般法院的专职法官来执掌,而是由商人自己组织的法院来执掌,其性质类似于的国际商事仲裁或调解;(3)其程序较简单迅速,不拘泥于形成;(4)它强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案件。

再次,如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起草《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时,就“商事”一词所作的注释[4],具有商事性质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任何提供或交换商品或劳务的贸易交易;销售协议,商事代表或代理;保付代理;租赁;咨询;设计;许可;投资;融资;银行业;保险;开采协议或特许权;合营或其它形成的或商业合作;客货的航空、海洋、铁路或公路
运输。

美国加利福尼亚的《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法典》则仿照《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罗列了18种属商事关系的事项:(1)提供或交换商品或劳务的交易;(2)销售协议;(3)商事代表或代理;(4)开采协议或特许权;(5)合资或其他形式的工业或商业合作;(6)客货的航空、海洋、铁路或公路运输;(7)建筑;(8)保险;(9)许可;(10)保付代理;(11)租赁;(12)咨询;(13)工程;(14);(15)银行;(16)资料或技术的转让;(17)知识或工业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和软件程序权;(18)专业服务。

[5]另根据我国加入1958年订于纽约的《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时作出的商事保留声明中提到的“商事”的概念,包括货物买卖、财产租赁、工程承包、加工承揽、技术转让、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勘探开发资源、保险、信贷、劳务、代理、咨询服务和海上、民用航空、铁路、公路的客货运输以及产品责任、环境污染、海上事故等。

[6]因此,我国关于“商事”一词的解释也是一种比较广义的解释。

国际商法就是规范各种商事主体在上述国际“商事”领域活动的法律。

具体来讲,用以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国际商法规范可以大体上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为数众多的,普遍适用于各种国际商事主体之间的国际商事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第二个层次是有关各国或国际组织之间签订的对国际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商事公约或条约,如日内瓦票据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公约等(上述两个层次的国际商法概念
同大陆法系商法中广义商法中的国际商法概念相同);[12]第三个层次是有关国家用以调整本国境内商事往来关系规范中具有国际性的规范(或称涉外商事法律规范)。

这里所说的各国用以调整本国境内涉外商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既包括同时适用于国内某种商事关系和国内同类涉外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如的《商标法》、《专利法》等,也包括只适用于国内某种涉外商事关系的法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

第四,从广义上探讨国际商法概念,并非只是纯学理的说明,更是为了国际商法的综合运用和实际效益。

如我国公司到外国从事商事投资活动要受到多种不同层次国际商事规范的调整。

首先,根据国家主权原则,我国公司在外国的商事投资活动要直接适用外国私法中有关涉外商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规范,如要适用《外国人投资法》等;其次,我国公司要适用外国有关管理涉外商事活动的法律,如适用《海关法》、《外汇法》等;第三,要适用该外国认可或参加的国际商事惯例或国际商事条约、公约,如《托收统一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第四,要适用我国与该外国签订的有关双方商事协定或条约,如《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等。

同样的道理,外国公司到我国从事商事投资活动,在适用法律和选择法律方面也会遇到各种实际。

如果在上述选择法律过程中,仍然把视野局限在传统的法律部门或学科,拘泥于某种固定的定义界说,[13]就很难对国际商事活动所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采取最适当和最必要的途径加以妥善解决。

如世界银行对私人公司贷
款的合同,属于政府间机构与企业订立的契约,当选择契约的准据法时,尽管当事人中的一方不是私人,仍应适用国际私法;又如,家政府与发达国家私人之间订立的契约,尽管当事人并非双方同是国家或同是私人,却非同时适用国际法和国内法(包括公法和私法)的各项原则不可。

因此,对于国际商事交往中因范围、国家、法人、个人相互交织形成的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必须同时运用与国际商事有关的国际法及与国际商事有关的国内法,进行综合的考察,才能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正确的处断。

由此可见,国际商法在当今国际贸易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也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好了,行文至此也该告一段落了。

以上我从本书的主要内容、主要包含的知识、要点,以及国际商法的定义和重要作用,同时包含我对学习此门课程的收获和认识进行一系列的阐述。

以上就是我对此门课程了解和认识。

参考文献:1、《国际商法》,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9
2、《国际贸易法律惯例规则选编》,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84文档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如有侵权,请告知,我看到会立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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