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_(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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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实践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实践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实践论1.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1)实践和认识活动中的主体、客体与中介①实践或认识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具有实践或认识能力的人,是人类活动中唯一能动的要素②认识主体的能动性表现在:主体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所具有的目的性、计划性、创造性地透过现象认识本质,并通过指导实践活动实现对世界的能动改造。

③实践或认识客体是指社会主体所要改造或者探索的对象。

它主要包括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④实践或认识的中介则是指社会主体在改造或探索现实世界的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

⑤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也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⑥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打破客体的限制,超越现实客体,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同时也使客体得到进一步改造、发展和完善。

(2)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①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②在整个人类认识的过程中,实践处于基础地位,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③实践决定认识,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④认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科学的理论能够对人们的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指导,极大地推动人类的理论创新,推动实践的发展;而错误的、反动的理论会对人们的实践活动起到阻碍作用,使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遭受挫折和失败⑤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多方面:使主体把握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指导主体改造世界的活动;使主体预见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预先确定相应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使主体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行动,选择最佳的行为方式(3)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特点①人们通过实践活动获得的认识主要有两种: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②直接经验指的是人们通过亲身实践获得的知识和经验,间接经验是指人们通过他人或书本上获得的知识和经验,最终来自于实践③直接经验是认识的“源”,间接经验是认识的“流”2.认识的本质(1)认识的本质和两条认识路线的特点①认识的本质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②人的认识过程不是机械的、消极的、照镜子式的反映,而是一个在大脑内部进行抽象和重构的能动的过程③在认识论上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是反映论和先验论④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坚持认为认识是“从物到感觉、思想”的过程,先验论则是唯心主义认识路线,坚持认为知识是“从感觉、思想到物”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小论文-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小论文-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马克思主义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了认识论,并贯穿了唯物辩证法原则,创立了真正科学的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突出地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主要表现于以下几点:一、实践是认识的源泉。

毛泽东指出:“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

这是任何人实际走着的认识路程。

”没有实践,客观事物同认识主体就不能发生任何关系,因而也就不可能有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即认识。

在我为间接经验者,在他人则仍为直接经验。

这就是说,一切知识就其最初来源而言,仍然是实践。

我国东汉时期(公元25-120年)王充在《论衡》一书中对雷电现象做过解释。

他说:“雷者,太阳之激气也。

”1752年7月,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日子里,将一条金属丝拴在风筝上,并让其与一根麻绳相连。

麻绳被雨淋湿。

当他牵绳子的手靠近腰间的钥匙时,钥匙上突然射出一串电火花。

这说明雷电是大自然中放电现象。

通过千百年来的探索和实践,人类才逐渐对雷电现象有了清晰的认识。

列宁说:“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

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一切的认识都是实践的结果,实践是认识的源泉。

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这与实践是认识的源泉直接相关。

由于认识来源于实践,因而随着实践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人的认识和知识必然也要跟着发展。

具体情形是这样的:第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出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推动着人类的认识不断发展,人们在总结实践提供的新经验基础上,提出了新理论,解决了新课题,认识也就向前发展了。

近几十年,工业农业和军事发展的需要,产生并推动了高能物理、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遗传工程学、现代材料学等学科的发展。

论述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论述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论述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与认识是两个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概念,二者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

实践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物质实践和精神实践,而认识则是人们对实践的反思和理解。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是实践的指导,二者相互促进、相互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只有通过实践,人们才能接触到客观世界,获取到各种信息和数据。

实践是人们对客观世界进行感知和认知的途径,是认识的来源。

例如,一个人只有亲身去种田才能真正了解农业的艰辛和农民的辛苦,才能真正理解农民的需求和农业发展的问题。

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基础的事实依据和实证数据,使认识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

认识是实践的指导。

认识是人们对实践的反思和总结,是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理论体系。

通过认识,人们能够对实践进行分析、判断和规划,指导实践的发展和改进。

例如,科学家通过对实验数据的分析和理论推演,总结出一系列科学规律和理论,指导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

认识通过对实践的抽象和概括,使实践具有目标性和指导性,使实践能够更加高效和有效地进行。

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体现在两者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过程中。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是实践的指导,二者相辅相成。

实践不断推动认识的深化和发展,而认识又指导实践的改进和提高。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验证,认识是实践的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

只有通过实践,人们才能不断积累经验和知识,形成认识;而只有通过认识,人们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实现实践的目标和意义。

实践与认识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二者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是实践的指导,二者相辅相成。

只有通过实践,人们才能获取到客观事物的真实信息和数据;而只有通过认识,人们才能对实践进行分析和指导,实现实践的目标和意义。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认识与实践的辩证(纠缠)关系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0801班黄玉杰(2008214320)【摘要】:在我们的生活中,在从小到大的学习中,每天都在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活动,一直在强调实践的重要性有思想上的,更有实际行动上的。

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是非常值得去深究的,人类的不断先前发展就是由于认识与实践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而进步的。

我们以后也要好好运用,但首先就要考虑二者之间的复杂关系。

【关键词】:认识实践产生先后纠缠关系一:从历史产生方面看二者的关系远古人类的生命大约只有30岁左右,他们生活在凶残的世界里,吃与被吃成了一种选择。

那时的人类只有劳动,并没有实践,那时的劳动也同其他动物一样,是为了生存而努力的。

这只是一种完全的自然情况,群居生活也是为了保护自身免受伤害的行为劳动,并不是为了改造和探索物质世界,只是为了拯救自身。

随着人类劳动的加深,渐渐的形成了对整个世界模糊的认识从而也慢慢将单纯的劳动转化为了一种生产实践,也思考着改变着自身与他人的关系,这也形成了一种实践活动。

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加深,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也在不断先前发展,同样,随着人类对世界认识的不断加深,也推动了实践活动的发展。

因此,我认为二者产生的先后是很难探讨的,正如鸡和鸡蛋的关系,或者说,我更倾向于认识先于实践产生。

最初的古人类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活动算不算是实践,它如同动物一样的护己行为使自己慢慢有了用巧妙方法抵御自然的能力,使他们慢慢学会了思考、认知。

对整个世界也有了小部分的了解,虽然它不太符合对实践的定义,但如果说这种活动算是实践的话,那么在现在森林中的动物,如类人猿也会用工具,也会护己。

实践的含义也可以说明这一点:实践是人们为着满足一定的需要而进行的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能动的改造和探索物质世界的活动。

要有实践,就要有认识的指导,不然只能是活动而已。

人区别与其他动物最根本的是人具有理性,会思考,懂得认知世界,会用自己的认识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会总结经验教训,这就是认识的能力,没有认识,何谈实践,实践是由认识指导的,没有认识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成功的几率是很小的。

09高考政治考点精析之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对立统一

09高考政治考点精析之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对立统一

09高考考点精析之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对立统一一.对立性:实践是给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属于主观范畴.二.统一性:1.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表现在:(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类同于意识内容源于客观事物)解析:①认识是适应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如生态文明理念是为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而提出的.0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是为了适应我国目前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形势而产生的.新<劳动合同法>是为适应新经济形势而产生的等等.②认识是在变革对象的实践中产生的.因此,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任何一种认识,无论是自己亲身实践而获得的直接经验,还是从他人或从书本上获得的间接经验.归根到底,都是来源于实践.反映实践是认识来源的古语: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不登高山,不知山之高也,不临深渊,不知地之厚也等.误区: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因此,获得认识必须事事亲自实践.释疑: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因此,获得认识必须参加实践.但人的时间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都亲自实践,也没有必要事事都亲自实践.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有两个,一是通过亲自参加实践获取直接经验.二是通过他人或通过学习书本知识获取间接经验.但无论是直接经验还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都来自实践.(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解析:①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出新的认识课题,提供新的经验,提高人的认识能力,从而推动认识的发展.如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的发展与环境,能源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因此.我国的经济核算体系必须从GDP转变为绿色GDP②实践的发展提供新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从而推动认识的发展.如显微镜技术的发展,使人们对生物微观世界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航天技术的发展,使人们能够更进一步认识太空世界.(3)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认识的最终目的是把理性认识应用于实践,去指导实践.学以致用.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区分:认识的目的和认识的根本任务.认识的目的是实践,认识的根本任务是经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现象看本质.(4)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意味着没有其他标准了)为什么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解析:①检验认识正确与否就是要将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对照,看两者是否相符.这就要求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必须具有能将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相联接的特点.②主观认识和客观事物都不能充当检验标准,因为主观认识和客观对象都不具备把主观认识和客观对象联系起来加以对照的特点.主观认识本身无法证明其自身是否正确,而客观对象又不能自言其明.③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一方面受主观认识指导,联系着主观认识,另一方面,它又变革客观事物,联系着客观事物,因此,实践能成为联系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的桥梁和纽带.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误区:科学理论可以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08北京卷)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认识论原理方法论

认识论原理方法论

1.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是认识发展的动力(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4)是认识的最终目的(2、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不科学的理论则会把实践引向歧途。

方法论: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认识;重视正确认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真理是有条件的具体的原理内容:真理都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的适用条件和范围。

真理都是具体的,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方法论:我们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要做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要正确对待错误。

3原理: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和上升性;认识运动是一种波浪的前进或者螺旋的上升;真理在发展中不断超越自身,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方法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4、真理和谬误的辩证关系:(1)区别: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

真理是人们对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是人们对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二者泾渭分明,相互对立,有严格的界限,不能混淆。

(2)联系:真理和谬误之间又具有统一的一面,表现在:①真理和谬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

真理是与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的,没有谬误也就无所谓真理。

②真理与谬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5原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规律的客观性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方法论: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实事求是:P41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符合客观。

与时俱进:就是我们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是实事求是的内在要求和前提②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目标和归宿。

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实践和认识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辩证关系。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是实践的目的。

实践和认识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二者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辩证关系。

首先,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没有实践,就没有认识。

人们通过对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不断地感知、观察、实验,从而获取对世界的认识。

例如,一个人要学会骑自行车,就需要通过实际操作来摸索、体验,从而逐渐形成对自行车骑行的认识。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认识活动的出发点。

其次,认识是实践的目的。

认识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

人们通过对世界的认识,可以更好地认识世界的规律和本质,从而更好地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

例如,一个科学家通过对自然现象的认识,可以研发出更加先进的科学技术,推动社会的发展。

认识是实践的指导者,是实践活动的目的地。

实践和认识之间还存在着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关系。

实践是认识的检验,只有通过实践检验,认识才能更加准确、深刻。

而认识又可以指导实践,使实践更加有序、高效。

二者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我们要注重实践和认识的统一。

实践和认识是统一的整体,不能割裂开来。

只有把实践和认识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实践和认识的辩证统一。

实践和认识是辩证统一的,二者之间既存在着统一性,又存在着矛盾性。

只有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矛盾关系,才能更好地推动实践和认识的发展。

总之,实践和认识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辩证关系。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是实践的目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我们要注重实践和认识的统一,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才能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摘要: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还是认识的目的和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因此,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依赖于实践,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即辩证法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或者叫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由于它是以科学的社会实践为特征的,所以,又可以叫做实践论。

关键词:实践;认识;辩证关系;一、认识的本质及规律1.1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第一,实践和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

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的对象。

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

正是依靠这种中介系统,实践主体和客体才能够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

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地成为认识的客体。

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

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

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

不仅如此,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

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不能作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

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

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

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是后天的社会实践。

所谓人的才能的差别是由分工掘成的,就是由实践的地位、实践的领域及其广度和深度等等造成的,而不是天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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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归根到底是由客观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实践的辩证发展过程决定的,同时又取决于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相统一的辩证本性。

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是实践发展的思想指导。

认识运动是一个有规律的辩证发展过程,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的循环往复不断发展,实现认识与实践、主观与客观的具体历史的统一。

实践与认识具有辩证的统一的关系,以下主要从四个方面探讨了这一关系:
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认识依赖于实践,产生于实践。

实践是认识的动力,认识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实践发展的无止境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无止境。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生产与实践的需要。

人的认识活动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为了解决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

人们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取决于人们社会实践的需要和水平,人类的认识活动总是围绕着各个时代人们社会实践的需要进行的。

其次,只有在实践中人们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在实践中,人只有在变革事物的实践中,人同客观对象反复相互作用,变革客观事物,人们才能透过现象深入本质,认识其本质和规
律。

当然,我们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

因为一个人的精力总归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都亲自实践,获得直接经验。

就人类知识的总体来说,归根到底还是来源于实践。

其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变化发展着的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推动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

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一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近代的物理学、化学、数学等学科的发展,都是由于实践的需要而推动的。

其次,实践在给人们提出新课题的同时,也不断提供大量有关的经验材料以及新的认识工具,使人们能不断解决这些新的认识课题,推动认识不断向前发展。

例如,人的生理器官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但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出望远镜、显微镜、雷达、电脑以及网络等,大大延伸了人的器官。

第三,实践还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例如,人类和疾病作斗争的实践,不断给医学提出新的认识课题,同时不断提供大量的临床经验供人们研究,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从而推动医学不断发展。

总之,实践长才干,实践水平越高,人的认识能力也就越强。

再次,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一种认识是否正确,是否具有真理性,这在主观领域是不能解决的,只有社会实践才是检验认识之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真理是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主观认识,检验真理就是要判明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实际相一致。

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性活动,是唯一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因此,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最后,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人们认识实践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有效的改造世界。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是认识的最终归宿。

在实践中生产、发展的认识,又要为实践服务。

总之,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它强调认识的产生、发展、检验和归宿都离不开实践。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

二、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认识对实践指导的两种情况,在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的同时,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又强调认识对实践有巨大的反作用。

实践需要认识的指导。

离开认识的指导,实践就变成盲目的实践。

认识对实践的作用有两种不同的情况:正确的认识对实践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实践中获得积极的成果;错误的认识对实践有阻碍作用,在实践中会产生坏的结果。

要正确的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在实践活动之前,认识可以帮助主体确立既符合自身需要又符合客观实际状况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对实践活动做出预测。

其次,认识可以帮助主体了解和把握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去从事改造世界的活动。

认识可以帮助主体按照意愿及时调节自己的行动,指导主体选择实现目的的最佳行为方式。

认识可以指导主体将局部经验上升为理论,超越局部经验的局限。

第五,人是可以帮助主体实现对自身的认识,并自觉地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改造客体的需
要等。

总之,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就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知与行、实践与认识的统一;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

三、结合实例
认识的本质是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而人的实践是以自觉目的性为特征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它要求人形成关于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实践改造对象的目标和方案。

认识在根本上依赖于实践,但在认识活动的方式和发展过程等方面又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逻辑。

认识是主体以观念的形式把握客体的活动,它可以与实践完全同步运行,也可以不完全地同步进行。

例如,总结经验教训、回顾历史、追溯已经消失的现象等,是在直接的实践之后认识客体和实践;而预测、假说、规划等自然是超前于现实的客体和直接的实践。

知识和理论体系具有自身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性。

认识的成果一旦成为逻辑的体系,就产生了自身的矛盾、问题和自我发展的独特规律。

体现实践与认识辩证关系的例子,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中俯拾即是。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处在一个动荡飘摇的时代,戊戌变法、辛亥革命的相继失败,让中国的有志青年陷入迷茫。

实践的不成功,让人们转而寻找更合适中国的道路。

俄国十一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传到中国,为中国的将来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模式。

实践是认识
的来源,中国人经过数次失败后,得出结论“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救中国”。

中共成立后,由于对中国国情本身的认识不全面,造成在国共合作中中共处于被动的局面,以至最后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失败。

虽然说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失败主要是因为国民党内部的右派反共势力排斥异己,单方面破坏国共合作造成的,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中共错误的认识阻碍了实践的顺利发展。

认识源自实践。

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失败,让中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八一武昌起义后建立了自己的武装。

并在之后的起义中认识到中国国情较之俄国的不同,于是结合中国国情选择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以最大可能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发展自身,继续革命。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要根据实践而作出调整,使之能更好的符合现实,促进实践发展。

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而在之后的革命过程中,历史事实在最大程度上证明了中共当时决定的正确。

就此来说,中共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所确立的最高纲领,即实现共产主义理想,作为一种具有预见性的认识,指导着中共的实践即革命向其发展。

而在这样的过程中,针对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会有不同的阶段性的认识。

也就是说,实践发展到不同阶段,就对认识的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推动认识向前发展。

这些认识有对有错,对实践的进行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从认识的发展过程来讲,中共从国情及教训中所获得的感性认识,必须经过科学的加工和整理才能上升为理性认识,实现认识的第一次飞跃,才能正确地指导实践。

所获得的理性认识也必须要再回到实践中去,实现认识过程的又一次,也是更
重要的飞跃,并产生新的感性认识,形成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到感性认识的认识发展过程的循环。

认识和实践的辩证关系也普遍体现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

单就我们学习来说,我们通过我们自身从社会获得的感性认识,通过家庭教育以及学校的系统科学的教育,上升为理性认识,并由我们将其应用至工作中,实现认识的再次飞跃。

认识源自实践,我们对一个客观事物的认识和理解,是必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实践活动才能获得的。

而实践也是认识的目的,我们获得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理解的目的无非就是能更好的适应和改造客观世界。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实践的观点作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第一和基本的观点,体现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发展角度及个人发展角度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加深对马克思为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的理解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开展学习和工作,有利于我们更好的适应和改造客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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