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总体城市设计-汕头市政府
汕头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公示稿

建设用地海绵格局
规划范围及期限
建设用地海绵格局
(1)在识别汕头市海绵 城市“山、水、林、田、湖” 大海绵格局的前提下,将这 些要素划定保护要求;
(2)以城市建设用地作 为主要的海绵城市建设依托 的要素,划定海绵格局。
海绵城市格局方案
一 带 滨海生态带
四 核 牛田洋、练江、鮀济
河六合圩湿地为核心
水
安
• 现有排水设施标准较低,建成区内存在多处内涝风险和易淹点。
全
• 城市建设偏重于传统灰色系统的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薄弱。
水
• 沿水体的截污不到位,溢流量大,污染水环境。
环
• 城市型河道污染严重,练江水体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
境
• 排水管网混接、错接、乱接严重,部分分流制管网的污水进入水体。
水
• 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过境水资源的依赖较场建设情况
现状汕头市建成区范围内有近7处大型城市广场,分别为位 于中心城区的人民广场、11街区时代广场、迎宾广场、火车站 站前广场、高新区入口广场,澄海政府前广场以及潮阳绿化广 场等。
序 号
名称
位置
1
时代广场
中山东路
2
人民广场
海滨路
3
迎宾广场
金砂东路
4 火车站站前广场
现状雨水管网建设情况
汕头城市下水道总长度为1693.3公里,现状雨水管渠排水 设计标准偏低。
城市电排站
城市电排站的建设相对滞后。
泵站名称 黄厝围电排站 龙湖关电排站
下穿泵站 天山泵站 东厦泵站 利安泵站 西畔电排站 金砂电排站
排水规模(m3/s) 14.49 30 0.58 0.5 30 15 4.5 1.6
汕头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

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经1997年11月26日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管理,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特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装饰设计、规划设计等)活动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特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特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特区内需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向市建委提出申请,经市建委初步审查合格,报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
申请人应凭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承担业务。
第五条特区外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需在特区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必须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到市建委验证备案后,方可在其资格等级和业务范围内第六条符合特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队伍总量控制要求和专业需求,且一年内在特区承担三个以上单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特区外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可向市建委申请在特区设立分支机构,经市建委同意后,可以派出单位名义在其业务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七条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下同)建设工程设计机构,受外资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方委托,且具有承担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应的设计资格,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批准,并到市建委验证备案后,可以参加本建设工程的项目设计方案竞选、设计投标或直接承担设计业务,但必须与在特区已注册登记并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境内甲、乙级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合作设计,且境内设计单位的工作量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汕府〔2018〕63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汕府〔2018〕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若干管理规定》业经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16日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若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管理,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加快振兴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三旧”改造有关规定,结合汕头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全市“三旧”改造工作,对全市“三旧”改造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市政府成立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三旧”改造工作,建立完善“三旧”改造工作体制机制,研究、协调和审议“三旧”改造配套政策制度、“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三旧”改造方案等“三旧”改造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三旧”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旧”办),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区(县)政府负责本辖区的“三旧”改造工作,参照市的做法建立本辖区的“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协调工作机制,指定一个机构具体负责“三旧”改造的日常工作。
发改、财政、城乡规划、国土、住建、房屋征收、环保、房管、教育、民政、文广新、人防、农业(林业)、国资、社保、公安、税务、审计、土地储备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三旧”改造相关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粤府函〔2023〕247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247号汕头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的请示》(汕府〔2023〕19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汕头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汕头市建设成为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
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汕头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经济特区、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引领力的省域副中心城市。
要深度融入“双区”建设,坚持在全国“一盘棋”中更好发挥经济特区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治理能力,促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汕头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4.97平方公里(39.7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6.67平方公里(34.00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3.21平方公里(27.48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91.05平方公里(88.66万亩)以内。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6•【字号】汕府办[2010]48号•【施行日期】2010.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汕府办〔2010〕4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汕头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发[2009]14号),设立汕头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规划局的职责划入市城乡规划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城乡规划设计评优等事务性工作交给行业协会。
(四)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强化市域城乡规划协调和管理,促进宜居城乡规划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与调整工作,组织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业和专项规划,以及法定图则、城市设计。
组织编制、协调各专项规划。
参与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三)负责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村镇建设规划。
(四)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对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竣工规划核实。
汕头市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汕头市政府

汕头市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1.项目概要1.1 项目名称汕头市市域轨道交通规划研究1.2 项目性质《汕头市市域轨道交通规划研究》(以下简称“轨道交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是在充分理解和总结前期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基础上完成,其规划成果将成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内容。
1.3 研究范围规划范围:汕头市域范围,包括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总面积为2245平方千米。
重点研究范围:汕头市主城区范围,即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和澄海区塔岗围填海片区,总面积为483平方千米。
考虑潮州市潮安县城与本规划的重点研究范围在空间形态关系及客流出行方面的相关性,将潮安县城纳入相关研究范围,并进行相应概念性研究。
1.4 规划年限规划年度:近期:2020年,与《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远期年限一致;远期:2030年远景展望:规划无具体年限。
在按城市总体远景发展规划和用地控制范围及预测的人口规模等指标作为线网远景规模的控制条件时,以2050年为标的年。
1.5 研究对象规划研究服务于汕头市域范围的轨道交通系统的线网布局。
不涉及汕头市与周边城市的城际轨道交通系统研究,但考虑市域轨道交通与城际轨道交通等系统的衔接关系。
2.汕头市市域轨道交通建设的必要性与建设时机分析2.1 汕头市市域轨道交通建设的必要性轨道交通的建设能够提升汕头城市地位和竞争力,满足建设粤东沿海发展区中心城市的需要;促进汕头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引导城市发展的需要;拉动汕头市城市经济增长;缓解汕头市交通拥挤、提高交通效率,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引导汕头市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综合交通体系的需要。
2.2 汕头市市域轨道交通建设时机分析汕头市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城市交通发展的必然选择。
汕头市已具备建设轨道交通的经济条件和实力,至2013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65.90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12.11亿元,常住人口已经达到547.9万人,经济总量和人口规模都达到国家有关轨道交通建设的标准,并保持着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2月30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6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郑剑戈2019年12月31日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2013年12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发布根据2016年12月3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等1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2019年12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用地使用性质,按照国家有关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所称的建设用地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计容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净(实)用地面积的比值。
第四条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并负责市区(濠江区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工作。
南澳县、濠江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工作。
各功能区管委会和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职责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工作。
汕头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汕头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是广东省的一座重要城市,也是中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城市的快速发展给城乡规划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为了有效地管理城市的发展和城乡规划,在汕头市制定了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保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一、基本原则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了一些基本原则,以指导城市的规划和管理过程。
首先,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为中心。
其次,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城市的绿化和生态建设。
此外,还要充分利用城市的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的紧凑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城市总体布局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汕头城市的总体布局进行了规划。
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和空间资源,确定了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区划。
规划中明确了产业发展区、住宅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主要区域的空间布局和规划要求。
在总体布局中,注重城市的景观建设,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三、土地利用与批准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土地利用和土地批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规定了土地的分类和使用范围,对不同类型的土地进行了规划和管理。
在土地批准中,规定了土地的审批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土地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此外,还对土地区划进行了规划和划定,明确了城乡交通、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
四、建设项目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管理。
规定了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条件,加强了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在项目管理中,注重了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生态保护,规定了项目的环境评估和环境保护要求。
同时,还对建筑物的高度、容积率等进行了规划和管理,以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建筑品质。
五、保护与更新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注重了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更新。
对历史文化建筑和古迹进行了保护和管理,规定了对历史文化建筑进行修复和利用的要求。
同时,也鼓励城市的更新和改造,提升老旧区的功能和品质,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
规划中还对城市公园、绿地、水体等进行了保护和管理,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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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总体城市设计
《汕头总体城市设计》为《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的子项目,其主题为“基于精致空间体系的汕头特色滨海山水人文都市设计”。
城市设计要求从城市空间特征的知觉系统出发,从微观到整体,通过问题与价值的分析来形成汕头总体城市形态的发展框架与策略。
同时,本专题需在总体上服务、协调于汕头总规的编制要求和技术路线。
目标与理念
城市设计的预期目标:
(1)围绕汕头城市精致空间特征的表现,找出其形态模式和内在机制;
(2)提出符合汕头本地特色的城市空间发展策略,为塑造精致汕头提出城市形态上的控制与引导;
(3)从城市结构与形态的角度,为汕头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符合精致空间要求的用地布局模式及相应的建设指引。
汕头精致空间建构的核心理念:
(1)微分构形
通过局部形态优化来影响整体的空间建构原则,通过微尺度和划分来建立城市空间的内在秩序,塑造汕头的精致空间。
(2)线索渗透
利用关键项目形成城市触媒来引导城市空间发展的原则,通过具体的项目来形成系统,进而增进汕头的城市活力。
城市设计框架
汕头总体城市设计着眼于城市在不同的尺度上体现出的不同精致空间特性。
市域层面重点解决城市建设斑块与自然山水之间的关系、区域绿色开放空间的职能与特征、城市建设斑块的结构和区域空间特征的感知与表达。
中心城区重点解决分区特色的建构和链接、街道空间特征、开放空间特征以及滨水街区与重要建筑。
在特征要素的小尺度上,针对体现城市精致空间特征的物质形态要素提出城市设计指引。
市域城镇结构
市域精致空间特征
1.自然基底:大尺度的自然地貌的秩序感,体现为组团式带型城镇布局,大疏大密。
2.差异化的城镇:各自不同的独特肌理形成特征鲜明的市域城镇斑块。
3.线性体验:开放空间具有典型的线性特征,包括连续体验的自然脉络和差异性的人工脉络。
4.联系:村镇成为开放空间转换的中介,村镇之间的便捷联系形成精致空间主题序列。
5.共享:榕江是汕头山水与村镇的独特景观汇聚的核心,是让市民共享城市精致特色
的关键点。
山水与都市格局
城市设计通过对山水发展意象、建设用地
斑块发展特征的分析,提出山水空间发展意
象,因地制宜的市域空间发展模式,集约化的
城市高度控制,促进空间特征与活力的城镇中
心发展的不同途径等。
山水发展意象:汕头湾和礐石山构成最重
要的山水城市意象的场所;城市其它河流和山
体缺乏拥江和抱山发展的尺度和场所,建议成
为生态绿色网络和绿道系统;策略上城市集中
打造海湾滨水空间,切忌遍布多点。
建设用地发展对策:特色驱动,因地制宜。
紧凑发展,边界清晰。
美丽乡村,图底互动。
因地制宜的市域空间发展模式:通过城市
特征肌理的类型学分析,针对不同类型的城市
形态提出自主更新、引导性更新、支配性发展
的不同发展模式。
区域精致空间发展重点与触媒
三条动线:根据汕头市域山水格局的感知
特征,以及带型组团发展的内在要求,城市设
计建议在梳理现有路网基础上,形成三条主要
的交通动线。
滨海大道沿汕头海岸线,作为感
知汕头城市魅力和山水格局的主要交通廊道。
都市走廊串联中心城区和主要城镇,是汕头经济动脉和感知汕头经济活力的交通廊道。
生态绿道位于汕头市域北侧的自然山体中,具有旅游和人文的特色。
高铁与TOD:将高铁潮阳站作为重要触媒,以两条轨道线来推进市域城镇空间发展。
一号线为中心城区线,从澄海动漫天堂沿榕江-汕头湾穿越中心城区,到达高铁站。
二号线为城镇线,连接从澄海到濠江再到潮阳、潮南的主要城镇,与一号线交汇于高铁站。
T轴中心结构:在榕江-汕头湾两侧形成城市中心区,布置城市对外展示性项目,并将现状的单边“一”字形中心区依托东海岸新城和广澳港项目转变为双边的“T”字形中心区。
中心区自西向东包含自然创意、历史人文、都市活力、滨海生活四个主要区段。
中心城区特色塑造
中心城区精致空间特征
1.密度:高密度来自对空间的自发经济使用,形成了体验的连续性,有利于有机更新。
2.趋近:从街区到水岸、各不同街区之间均有适宜的距离,带来紧凑城市丰富的细节
体验。
3.内生:“家园山水”的认同感,城市发展的时间轨迹,慢速城市的基础特质。
4.混合:高分辨率的城市肌理,重视不同功能与风格在城市形态中的交融与渗透。
5.微尺度:空间的自主营建产生了具体可触的空间体验,形成街道界面的丰富与变化。
中心城区城市结构
开放空间:(1)礐石山和榕江两岸,为汕
头市域的核心开放空间。
(2)线性水岸和廊道
在密集的城市肌理中形成显著的绿廊。
(3)建
议按照社区公园的要求来组织,弱化等级,强
化均好性,成为促进社区感的因素。
特定意图区:主要包括城市主要开放空间
及周边、城市历史地段、城市中心区、城市棕
色地段再生区和城市景观敏感区。
沿城市核心
水岸分布,包括小公园历史街区、礐石山周边、
南滨路公共地段、十一街区、沿榕江水岸街区、
东海岸新城等。
街路网络:主城区集合度高的干道为东西
向,成为不同组团间的联系路径,也形成了大
型商业与办公的聚集。
支路网构成较均质的城
市基底,承载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并具有交通
稳静化的潜质。
在汕樟路和金新路形成林荫环
路,组织中心城区不同组团与水岸的联系。
城市肌理引导与控制:(1)通过支路网络
和街区尺度的研究,提出延续汕头城市生活的
基本尺度——以支路网划分的基本街区。
(2)
地块划分原则为“初划规整,尺度宜小,均质
平等”,形成汕头城市建设的基本项目单元。
(3)提出建筑密度的基本控制要求。
触媒与新空间
微易与触媒性项目:榕江索道、礐石山中央公园、小公园关键节点更新、牛田洋湿地绿道、珠港新城水岸生活化转型、潮人论坛等。
长远预控项目:小公园有机更新、牛田洋湿地、珠港新城、会展中心、东海岸新城等。
城市设计指引
价值与原则
强化特质,提供弹性,建立规则。
汕头总体精致空间结构指引
市域精致空间分为三个层次提出结构控制要求。
第一个层次是自然基底,包括自然山体、河流、滨海岸线等。
第二个层次是组团共享的大尺度开放空间,包括榕江-礐石山景观核心、牛田洋湿地、练江湿地、六合圩湿地。
第三个层次是村镇独特肌理,例如历史村镇、历史街区、城市中心区、城市界面、城镇特色街道与轴线等。
城市中央公园
将礐石山打造为城市中央公园,并从文化地景、绿色焦点、回望城市、山海融合等角度
提出城市核心绿色开放空间与景观控制要求。
核心水岸
将滨海河流作为背景,内湾作为焦点,汕头湾作为城市首要的滨水开放空间,展现城市历史、美学与活力,提出不同类型水岸岸线形式及布局模式。
街道网络
在汕头街道均质结构特征的基础上提出街道空间精致化做法,包括街道网络的优化、支路系统的改良,提出成为具有良好步行尺度的城市的街道设计导则,街道界面与街道空间比例的控制,以及街道的行人舒适度及安全性的导则。
微生活空间
微生活空间成为汕头精致空间与市民日常生活相衔接的中介,也是维系城市有机更新的关键点。
城市设计提出的设计指引包括在城市中塑造精致社区感、设置口袋公园和中庭开放空间、通过拱廊街对建筑间距再利用等一系列发扬地方特质的精致空间使用原则。
街区与城镇建筑形态
汕头城市空间自发高效使用是空间精致化的动力。
城市设计将这些空间使用方式转化为城市设计控制的语汇,提出的指引包括:自主与引导相结合的城市有机更新,有序的见缝插针,“混搭”作为适应城市功能变迁的有机更新手段,高分辨率的城市规划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