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宝鸡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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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全国各省市区统计数据:陕西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统计(二)

财政预决算全国各省市区统计数据:陕西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统计(二)

支出 预算数
426.86
4.49 246.51 843.02 80.27 126.70 753.93 435.12 174.18 488.99 583.84 309.83 101.31 45.75 18.50 1.34 56.20 214.74 19.05 83.80 72.40 0.76 5087.60
单位:亿元 陕西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统计(二)
预算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廿一.其他支出 廿二.债务付息支出 廿三.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年支出合汁 上解中央支出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 拨付国债转贷资金数 国债转贷资金结余 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 调出资金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支出 年终结余 支出总计
0.04 0.06 222.40
196.25 5663.08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摘编自《中国财政年鉴2018》
决算数
417.34
4.45 241.82 828.25 79.34 121.95 718.22 418.27 162.52 477.73 545.40 304.03 93.46 42.78 17.67 1.34 53.15 199.36 18.30 14.63 72.40 0.76 4833.19 18.21 392.94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18•【字号】宝政发[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宝政发〔2013〕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7年)》已经市政府2013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18日宝鸡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7年)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提高资源服务效能,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陕西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及《宝鸡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国家、省医改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通过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避免重复设置、盲目扩大规模,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差别、县区之间差别,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现状概况(一)区域概况宝鸡古称陈仓,是华夏始祖炎帝故里、周秦王朝的发祥地,位于陕西关中八百里秦川西部,东连咸阳市,南接汉中市,西南、西北与甘肃省天水市和平凉市毗邻,陇海、宝成、宝中铁路在此交汇,是国家《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副中心城市,是西部大开发承东启西重要支点。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16年度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和无烟单位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16年度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和无烟单位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16年度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和无烟单位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23•【字号】宝政办函〔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16年度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和无烟单位的通报宝政办函〔2017〕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卫生创建为载体,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城乡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爱国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涌现出一批重视爱国卫生工作,环境优美整洁的先进典型。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工作的意见》(宝市字〔2008〕2号)、《宝鸡市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对创建镇村和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经市政府同意,命名凤县河口镇等5个镇为市级卫生镇,金台区硖石镇三星村等47个村为市级卫生村,渭滨区新渭路社区等45个单位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3个单位为无烟单位。

希望被命名的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和无烟单位再接再厉,继续按照相关标准,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围绕追赶超越总体要求,不断增强发展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积极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努力创造健康良好的环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为加快建设健康宝鸡,打造最具幸福感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2016年度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和无烟单位名单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3日附件2016年度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单位和无烟单位名单一、市级卫生镇(5个)凤县河口镇、凤县留凤关镇、扶风县午井镇、岐山县雍川镇、陇县东南镇二、市级卫生村(47个)1.金台区:硖石镇三星村,金河镇寺沟村,蟠龙镇大槐树村2.渭滨区:石鼓镇李家槽村,高家镇符家村3.陈仓区:东关街道鲁家庄村、天官庙村,周原镇第二村、太子沟村、东王村、有礼村4.高新区:千河镇张家崖村,李家堡村,钓渭镇梁家崖村,马营镇杨家山村5.凤翔县:柳林镇孔家庄村、汉封村、大唐村、郭家沟村、西沟村,田家庄镇田西村6.岐山县:雍川镇袁家村,京当镇范家营村,蔡家坡镇王其村,青化镇北阳村7.眉县:槐芽镇西柿林村、保安堡村,汤峪镇羊仓堡村,营头镇新河村8.扶风县:法门镇马家村,城关街道万杨村,段家镇银豆村,午井镇小寨村,天度镇下寨村,杏林镇西坡村9.千阳县:南寨镇闫家村,水沟镇三泉村,张家塬镇双庙塬村,草碧镇罗家店村10.陇县:八度镇杨家庄村,东南镇纸沟村11.太白县:鹦鸽镇吉利沟村,王家堎镇板桥村12.凤县:红花铺镇永生村,河口镇河口村、岩湾村,留凤关镇榆林铺村三、市级卫生先进单位(45个)1.金台区:马营幼儿园、陈仓园幼儿园、陈仓园初级中学2.渭滨区:新渭路社区、新建路社区、石鼓镇中心幼儿园3.陈仓区:慕仪卫生院4.高新区:磻溪镇政府机关大院、磻溪镇杨家店小学、淡家村中心小学、渭滨农商银行八鱼支行5.凤翔县:彪角镇幼儿园、唐村卫生院、柳林中心卫生院6.岐山县:雍川镇马江卫生院、城关幼儿园、青化中心卫生院、京当财政所、宝运集团岐山汽车站、县档案局、故郡镇政府机关大院7.眉县:县林业工作站8.扶风县:县博物馆、县广播电视台、城关街道百合社区、杏林小学、午井小学9.陇县:城关镇卫生院、曹家湾中心卫生院、新集川中心卫生院10.麟游县:陕西省布尔羊良种繁育中心、县游客服务中心、县文化馆、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11.千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南寨镇中心小学、县殡葬服务管理所、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南寨镇中心卫生院12.太白县:县民政局13.凤县:留凤关镇中心卫生院、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口信用社、河口派出所、河口镇中心小学、红花铺镇卫生院四、无烟单位(53个)1.金台区: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站幼儿园、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陈仓镇卫生院、东城幼儿园2.渭滨区:市儿童福利院、姜谭路街道植物园社区、清姜街道益门社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渭滨交警大队、市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宝鸡分行、市人民医院、金陵中学3.陈仓区:区卫计局、区妇幼保健院、陈仓高级中学、千渭街道铁道北社区、陈仓电视台4.凤翔县:县财政生产资金管理中心、范家寨镇政府机关大院、彪角镇幼儿园5.岐山县:雍川镇马江卫生院、县城关幼儿园、青化中心卫生院、枣林中心卫生院6.眉县:县卫计局、马家卫生院、第五村卫生院、汤峪镇财政所、首善街道中心小学、新庄小学7.扶风县:县自来水公司、段家镇太白中心小学8.陇县:县气象局、县地方税务局、县幼儿园、县检察院、温水镇中心小学、天成镇九年制学校、堎底下中学、牙科中心小学9.麟游县:县文化广电局10.千阳县:草碧镇中心卫生院、柿沟镇卫生院、高崖镇卫生院11.太白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审计局12.凤县:红花铺镇政府机关大院、县卫计局、红花铺镇卫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凤县支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05•【字号】宝政办发〔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宝政办发〔2017〕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5日宝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2017年是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关键一年。

为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打造医改“宝鸡模式”升级版,现就全市医改主要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精神,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推进健康宝鸡建设为统领,以综合医改试点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扎实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等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夯实健康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1.引导科学合理就医。

健全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合理引导就医流向。

完善转诊病种指导目录、转诊规范和接诊流程,建立转诊利益分配机制,畅通双向转诊渠道。

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出台签约服务费和服务包价格标准,建立家庭医生收入与签约履约挂钩机制,签约服务实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全市签约服务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重点人群达90%以上。

2016年宝鸡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宝鸡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宝鸡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生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中省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医改主线,精准发力突破,各项卫计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市人民群众带来了新的获得感和改革红利。

现将有关统计数据公报如下: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总量保持稳定。

2016年底, 全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3029个,其中:医院9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76个(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7个、乡镇卫生院165个、门诊部22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663个、村卫生室185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0个(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卫生监督所1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3个、采供血机构1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01个)、合疗经办机构12个,卫生职业学校2所。

与上年比较,主要是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所增加。

(二)卫生人力总量增加,构成合理。

2016年底,全市卫生人员总数达35340人,比上年增加2904人,增长8.95%。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7307人,比上年增加2847人,增长11.63%;执业(助理)医师8858人,比上年增加934人,增长11.79%;注册护士10612人,比上年增加1288人,增长13.81%;药剂、检验与见习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7837人,比上年增加626人,增长8.67%;管理人员2189人, 比上年减少157人; 其他技术人员391人,比- 1 -上年增加18人;工勤技能人员1878人,比上年增加186人;村卫生室乡医3359人,卫生员216人,与上年基本持平。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由2015年的2.10人增加到2016年的2.35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由2.48人增加到2.81人。

(2016年常住人口:377.5万人)从人员构成看,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7.27%,比上年增加1.86%;管理人员占6.19%,比上年减少1%;其他技术人员占1.1%;工勤技能人员占5.31%;村卫生室人员占9.5%,均与上年基本持平。

XXXX年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XXXX年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宝鸡市位于陕西省中部,是陕西省辖的一个地级市,也是陕西省的重要经济中心之一、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是宝鸡市政府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展示了宝鸡市在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以下是对该公报的详细介绍。

一、经济发展情况1.经济增长根据统计数据显示,XXXX年,宝鸡市的GDP总量为XXX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X%。

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增长了X%、X%和X%。

2.产业结构宝鸡市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XX%、XX%和XX%。

特别是第三产业增长较快,为宝鸡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3.外贸进出口宝鸡市的外贸进出口总额为XX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X%。

主要出口产品为XXX,主要进口产品为XXX。

二、社会发展情况1.人口状况截至XXXX年底,宝鸡市的常住人口为XXX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XX 万人,农村人口为XX万人。

人口结构持续优化,城镇化率不断提高。

2.就业状况宝鸡市的就业形势良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X%,城镇新增就业XX万人。

政府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为就业创造了更多机会。

3.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宝鸡市不断加大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投入,提高了服务水平。

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市民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4.社会保障宝鸡市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市民提供了更完善的保障。

5.环境保护宝鸡市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城市环境逐渐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得到提升。

三、未来发展展望宝鸡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在环境保护、人才培养、民生改善等方面继续加大投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力争到XXXX年,宝鸡市的经济总量再次实现新的突破,社会发展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宝鸡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经费情况统计报送

宝鸡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经费情况
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技术管理
【发布部门】宝鸡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4
【实施日期】2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经费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4年)
各县区卫生局、高新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市管各助产机构:
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报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经费情况的通知》(国卫妇幼技术便函[2014]90号),为做好我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经费情况报送工作,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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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调查

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调查市计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支撑,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现状及成效1、服务机构设置及建设情况。

全市县乡计生服务机构共148个,县级12个,乡镇136个。

建筑面积61833.6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56240.43平方米,行政用房5593.17平方米。

配备B超、心电图、电子阴道镜、乳腺检查仪、乳腺治疗仪、红外光治疗仪、优生检测、检验等检查治疗设备783台件,微机243台,服务车84辆。

2. 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全市148个计生服务站共有772人(县站275人,乡镇站49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97人,占总人数的64.4%。

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9人,占1.81%;中级职称64人(县区站59人,乡镇站5人),占12.88%;初级职称269人,无职称155人,分别占54.12%和31.19%。

技术人员中有执业资格证的247人,占技术人员的49.7%;大专以上学历的286人,中专181人,其他30人。

3. 优质服务开展情况。

一是县乡计生服务人员常年进村入户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

生殖健康五进(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初见成效,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基本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

二是每两年免费为全市农村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及治疗,农村“母亲健康工程”惠及广大育龄群众。

全市已有106万人次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得到免费健康检查,53.8万人次患病妇女得以治疗,46.2万人次享受到计生系统的免费治疗,2.43万农村患病妇女享受到医疗补助及救助,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妇科疾病患病率下降3.3%,治疗率上升11.5%。

三是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出生缺陷干预稳步推进。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部门名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目录
- 1 -
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公开01表
- 2 -
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公开02表
- 3 -
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公开03表
- 4 -
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公开04表
- 5 -
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公开05表
- 6 -
- 7 -
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公开06表
- 8 -
- 9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10 -
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公开07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实际支出。

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公开08表编制部门: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汇总)单位:万元。

宝市卫统发〔2014〕143号

宝市卫统发〔2014〕143号宝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宝鸡市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各县区卫生局、高新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13年宝鸡市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予以印发,望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在工作中综合利用。

宝鸡市卫生局2014年3月31日2013年宝鸡市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与省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化医改为统领,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导向,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重大疾病防控、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扎实做好各项卫生工作,为保障人民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总量保持稳定。

2013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达2799个,其中:医院8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63个(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9个、乡镇卫生院168个、门诊部30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543个、村卫生室184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1个(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4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3个、采供血机构1个)、其他卫生机构14个。

与上年比较,医疗卫生机构减少了17个,主要是门诊部、诊所与卫生所减少所致。

(二)卫生人力总量增加,构成合理。

2013年底,全市卫生人员总数达27901人,比上年增加1255人,增长4.71%。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828人,比上年增加1245人,增长6.36%;执业(助理)医师7122人,比上年增加211人,增长3.05%;注册护士7611人,比上年增加815人,增长11.99%;药剂、检验与见习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6095人,比上年增加219人;管- 2 -理人员2043人, 比上年增加78人; 其他技术人员228人,比上年减少65人;工勤技能人员1517人,比上年增加94人;村卫生室乡医3827人(含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师542人),2013年补充乡医3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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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宝鸡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按照省卫计委,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攻坚克难、奋发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卫生服务能力和效率稳步提高,健康扶贫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有关统计数据公报如下: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总量稳定。

2017年底, 全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3041个,其中:医院10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835个(内: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2个、乡镇卫生院165个、门诊部25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726个、规范化村卫生室184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6个(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个、卫生监督所1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3个、采供血机构1个、计生技术服务机构46个),合疗经办机构12个,卫生职业学校3所。

与上年比较,机构总数增加12个,主要是民营医院和诊所增加。

(二)卫生人力总量增加,构成合理。

2017年底,全市卫生人员总数达38518人,比上年增加3178人,增长8.98%。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0411人,比上年增加3104人,增长11.37%(执业(助理)医师9858人,比上年增加990人,增长11.17%;注册护士12282人,比上年增加1680人,增长15.74%;药剂、检验与见习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8271人,比上年增加434人,增长5.54%);管理人员2342人,比上年增加153人;工勤技能及其他技术人员2281人,比上年增加12人;村卫生室乡医3271人,卫生员213人,与上年基本持平。

卫生人力增长原因主要是民营医院人员增加所致。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由2016年的2.35人增加到2017年的2.61人。

(2017年常住人口:378.1万人) 从人员构成看,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8.95%,比上年增长 1.68%;管理人员占 6.08%,工勤技能与其他技术人员占5.92%;村卫生室人员占9.05%,均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持续增加。

2017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26194张,比上年增加1688张,增长6.89%,其中:医院、妇保院(站、所)21586张,比上年增加1505张,增长7.49%;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4608张,比上年增加183张,增长4.14%。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由2016年的6.49张提高到2017年的6.93张。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22589张,比上年增加1071张,增长4.98%,其中:公立医院17998张,比上年增加889张,增长5.2%;卫生院床位4048张, 比上年增加203张;其它公立医疗医疗机构床位543张,比上年减少21张。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由2016年的5.7张提高到2017年的5.97张。

二、医疗服务2017年医疗服务年报数据显示:医疗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病人医疗费用涨幅趋缓。

(一)医疗服务总量有增有降。

2017年,全市总诊疗量为2010万人次,比上年减少11万人次,下降0.54%。

出院79.9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5.52万人次,增长6.6%。

医院(含妇保机构,下同)总诊疗量达769万人次,比上年减少7万人次,下降3.27%;出院68.34 万人次,比上年增加5.03万人次,增长7.41%。

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为1241万人次,比上年减少4万人次,下降0.3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重为61.74%,比上年上升0.64%。

农村三级医疗机构出院总量43.58万人次(县级医院30.4 万人次,乡镇卫生院10.87万人次,妇保机构2.3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6%(县级医院增长5.23%,乡镇卫生院增长5.84%,妇保机构增长9.48%)。

(二)医疗服务担负稳中有降。

2017年,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7.62%,较上年上升1.79%。

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59.04%,较上年上升0.12%;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5日,比上年下降0.3日。

2017年,医院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5.5 人次、担负住院3.1床日,与上年比较,日均诊疗下降0.4人次,住院下降0.1床日。

乡镇卫生院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11.5人次、担负住院1.9床日。

与上年比较,日均诊疗下降0.1人次,担负住院日下降0.1床日。

(三)医药费用上涨趋缓(未扣除物价上涨因素)。

根据医疗服务年报,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为114元,较上年增加8.2元,上涨7.75%,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为4909元,较上年增加129.1元,上涨2.7%。

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费用165.6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2.3元,上涨8.0%;医院人均住院费用5619.3元, 与上年比较增加125.4元,上涨2.28%。

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55.5元,与上年比较增加2.6元,上涨4.9%,人均住院费用1312.8元,比上年增加58.7元,上涨4.6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次均门诊费用57.6元,比上年减少0.4元,下降0.69%,人均住院费用2506.2元,比上年减少282.7元,下降10.14%。

各级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用上涨明显趋缓(2016年涨幅4.71%)。

三、医疗保障2017年,全市新农合参合居民272.11万人,参合率99.91%。

筹资标准提高至620元/人,其中:各级配套470元/人,个人缴费150元/人。

筹集基金17.21亿元,支出17.53亿元,499.11万人次享受合疗补助,基金受益面达到 172.52%。

享受住院补助55.66万人次,较上年增加2.96万人次,增长5.62%,住院基金支出15.64亿元,较上年增加3.31亿元,增长26.85%,人均补助2810.67元,较上年增加470.94元,增长20.13%,实际补偿比例55.93%,较上年上升6.47%。

享受门诊统筹补助432.45万人,门诊统筹基金支出1.29亿元,人均补助29.83元。

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11万人,门诊慢性病基金支出0.6亿元,人均补偿542.49元。

全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单次共报付29557人次。

其中,新农合28218人次,占95.45%,居民医保1339人次,占4.53%。

全年共报付金额7847.05万元,其中新农合7255.3万元,占92.45%,居民医保591.75万元,占7.54%。

大病保险患者占新农合住院患者 5.31%,大病报付费用占大病患者医疗总费用10.3%,实际报付医疗费用比例为55%。

超过国家试点不低于50%要求,有效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四、疾病预防控制(一)传染病预防控制成效显著。

2017年全市甲类传染病无发病,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5081例,发病率134.60/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3.55%。

报告死亡22例,死亡率0.58/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4.92%。

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分别是肝炎、肺结核、梅毒、痢疾、出血热,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2.27%。

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7540例,发病率199.74/10万,较去年同期上升5.53%。

无死亡病例报告。

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03%。

(二)重大疾病防治。

一是全年完成艾滋病6类重点人群2400人的哨点监测任务,检测出HIV阳性8例。

二是“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规范运行,12所市县定点医院开展结核病诊疗工作,全年全市共发现肺结核病人1888例,“病原学阳性率”26.1%,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到92.6%。

三是慢性病综合防治。

截止年底,全市实际管理年满35周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326666人,规范管理率88.0%;管理年满35周岁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72581人,规范管理率85.6 %。

四是严重精神障碍防治。

全市累计确诊、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18316名重精神障碍患者,其中2017年新增确诊患者2290人,检出率4.52‰,患者管理率96.65%。

(三)免疫规划。

2017年,全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885369剂次,接种率99.86%,乙肝首针及时接种97.77%,以镇街为单位儿童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未发生接种事故。

五、计划生育(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平稳。

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出台《宝鸡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宝鸡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全年全市共出生40322人(其中:二孩出生18386人),出生率为10.56‰,自然增长率为5.37‰,政策外多孩率0.5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34,人口计划圆满完成。

(二)流动人口。

2017年全员流动人口统计报表显示,全市共有流动人口(成年育龄人员)124286人,其中,流入28389人(跨省流入9579,省内18810),流出95897人(男47029,女48868)。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

(三)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从2015年起先后有眉县、金台区、渭滨区、太白县、岐山县、高新区、陈仓区、凤翔县、凤县开展市级幸福家庭示范县区创建并达标,计生家庭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2017年,全市共有国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4683人,兑现奖扶资金共2740.668万元。

全市确认计生家庭参加新农合补助对象113961户274664人,市县落实补助配套资金275万元。

切实做好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爱工作,2017年发放新增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104.5万元。

六、健康扶贫(一)精准建立健康扶贫数据库。

2017年初,集中两个多月时间逐户、逐人、逐病核查,全面摸清了全市因病致贫数据,建立了健康扶贫数据库。

市县政府出资4325万元,全额资助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和大病保险。

同步完成贫困人口新农合信息系统身份标识和比对,为精准治疗帮扶施策夯实基础。

(二)着力构建多重医疗保障体系。

构建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救助“四重保障”为基础,“兜底保障”为补充的“四+X”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网,同步实现政策有序衔接和无缝对接,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2017年“四+X”保障政策累计报销4.7亿元,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6.9%。

(三)扎实开展分类救治。

一是坚持减存控增总思路。

按照“精准施治斩病根,预防控制断病源”工作思路,形成健康扶贫攻坚作战和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线路图,健全医疗救治帮扶体系。

二是精准施治减存量。

对先天性心脏病等5种疾病实行免费救治,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7种疾病纳入专项救治,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集中救治。

三是强化预防控增量。

实施疾病防控“八大行动”,引导群众提高健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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