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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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济政办字[2016]13号【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2.05【实施日期】2016.02.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市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是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

各责任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分工任务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

二、细化任务,严格责任。

各责任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制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节点目标,做到目标更具体、任务更清楚、责任更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市政府督查室将建立《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节点督查台账》,定期开展督查调度和评价通报,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调,合力推进。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项目大多涉及多个部门,需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各牵头单位应积极主动负起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相关责任单位应密切协作、服从调度,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各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督查联系人,于2月16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66607950)。

2016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阶段性目标的攻坚之年。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生育服务管理、中医药等工作得到加强,综合监督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2016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3394个,比上年减少134个。

其中:医院2914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651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4866个。

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55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574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7061个(由于资源整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2708个,民营医院16432个。

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232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308个),二级医院7944个,一级医院9282个,未定级医院9682个。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7490个,100-199张医院4324个,200-499张医院4081个,500-799张医院1643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602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327个,乡镇卫生院36795个,诊所和医务室201408个,村卫生室638763个。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4379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1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16个、县(区、县级市)级2784个。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986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04个、县(区、县级市)级2500个。

(二)床位数。

2016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41.0万张,其中:医院568.9万张(占76.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4.2万张(占19.5%)。

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78.3%,民营医院床位占21.7%。

济南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济南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济南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2016年元月23日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同比上涨;从医疗服务量看,医院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降幅较大;人均医药费用总体呈上升趋势。

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数截至2015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5785个,其中:医院2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41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7个,其他机构19个。

与2014年底比较,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206个,其中:医院增加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9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0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88个,民营医院124个。

与2014年底比较,公立医院减少6个,民营医院增加11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75个,乡镇卫生院56个,村卫生室3035个,诊所(医务室)1979个。

与2014年底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诊所增加,乡镇卫生院减少。

乡镇卫生院减少是因为槐荫区段店镇卫生院和吴家堡镇卫生院改为社区服务中心。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1个(见表1、图1)。

表1 医疗卫生机构数医疗卫生机构合计5785 5579 206一、医院212 207 5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88 94 -6民营医院124 113 11按医院等级分三级医院26 22 4二级医院45 40 5一级医院59 44 15未定级医院82 101 -19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417 5218 19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75 268 7政府办41 45 -4乡镇卫生院56 58 -2政府办56 58 -2诊所(医务室)1979 1865 114村卫生室3035 2961 74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7 137 0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 12 0妇幼保健机构12 12 0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0 10 0卫生监督所(中心)11 11 0四、其他机构19 17 2图1(二)医疗机构床位数2015年底,全市医疗机构床位49311张。

山东统计年鉴2016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2015年

山东统计年鉴2016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2015年
17 27 159 1466
205 18 6
519342 378854 270627
53373 51150 116199 16880 98577
709 33
21208
4378
16700 130
3081 3081
618644 384713 287270
53855 40288 183668 29534 98858
健康教育所(站、中心) 妇幼保健院(所、站) 急救中心(站) 采供血机构 卫生监督所(中心)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其他机构 疗养院 临床检验中心
注:我省卫生院类别只有乡
77435 1926 1216 189 494
73164 2308 1630
53905 497
14824 2140 181
128
4 158
19-13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2015年)
医疗机构分类
机构数 (个)
床位数 (张)
卫生技术 人员
(人)
执业 (助理)
医师
注册 护士
诊疗人 次数 (万人次)
总计 医院
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 专科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 门诊部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87 346
2263
1157 442 51
254167 183618 140506
22858 18967 55688 10270 27544
1872 1903 14099 14021
678
1246
5 10235
141 604
1112
840 523

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

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

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中国社区卫生协会2016年6月前言为落实《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5〕1021号)文件精神,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委托中国社区卫生协会根据《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编写了《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以下简称《指南(2016年版)》),供各地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作参考使用。

中国社区卫生协会组织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江苏和安徽等6个省份的省级地方社区(基层)卫生协会专家,全国30余位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同志,在初稿起草、专家研讨的基础上,通过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潍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仙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黑龙江哈尔滨共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晋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0家进行机构自评修改,形成指南初稿;同时组织专家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江干区采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预评价,最终修改确定了《指南(2016年版)》.《指南(2016年版)》包括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机构管理和条件保障四个部分,各部分权重分别为180分、190分、80分和80分,总计530分。

该指南详细阐明每一项指标权重、意义、指标说明、评价标准和评价工具等,详细描绘了我国社区卫生服务质量预期达到的标准,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参考标准。

《指南(2016年版)》涉及面非常广泛,很多内容如医疗服务技术、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组建等方面内容,尚未建成成熟的模式,因此该指南难免有不足甚至错误之处,恳请各位同仁提出宝贵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审计局关于济南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审计局关于济南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审计局关于济南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26•【字号】济政字〔2017〕61号•【施行日期】2017.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审计局关于济南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的通知济政字〔2017〕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同意市审计局《关于济南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现批转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年底前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26日关于济南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市审计局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济南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主要审计了市级财政管理、决算草案和部门预算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山体绿化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紧紧围绕我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聚焦“453”工作体系,综合施策,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任务,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

——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质量和增幅“双提升”,税收比重较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幅13.8%,增幅均居全省首位。

——重点民生支出持续增加。

全年投入约557亿元用于教育、文化、就业和医疗卫生等民生及社会重点事业方面,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75.23%。

——政府债务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2016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时间:2017-08-18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阶段性目标的攻坚之年。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生育服务管理、中医药等工作得到加强,综合监督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2016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3394个,比上年减少134个。

其中:医院2914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651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4866个。

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55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574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7061个(由于资源整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2708个,民营医院16432个。

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232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308个),二级医院7944个,一级医院9282个,未定级医院9682个。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7490个,100-199张医院4324个,200-499张医院4081个,500-799张医院1643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602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327个,乡镇卫生院36795个,诊所和医务室201408个,村卫生室638763个。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4379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1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16个、县(区、县级市)级2784个。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986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04个、县(区、县级市)级2500个。

(二)床位数。

2016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41.0万张,其中:医院568.9万张(占76.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4.2万张(占19.5%)。

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78.3%,民营医院床位占21.7%。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5.03•【字号】鲁卫指导发〔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的通知鲁卫指导发〔2016〕3号各市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要求,促进育龄妇女服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委制定了《山东省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5月3日山东省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需要,不断规范和加强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明确统计管理主体及责任,切实提高计划生育统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基层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统计管理对象计划生育统计管理的对象,是指在本行政区内具有中国国籍(除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以外)的户籍人口、户籍待落人口和流入人口。

二、统计管理体制和原则按照主体清晰、责任明确、覆盖城乡、便于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实施法人责任制单位和户籍地管理为主的统计管理体制。

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地与现居住地跨乡(镇、街道)分离的,现居住地应及时将服务管理信息反馈给管理地。

(一)坚持计生管理档案唯一性原则。

本省户籍人口由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地负责建立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档案,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负责对管理档案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和更新,确保计生管理档案不重不漏。

(二)坚持统计管理单位唯一性原则。

本省户籍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由计生管理地统计上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负责向管理地通报流动人口在当地的婚姻、生育、节育等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

2016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16最新版本)

最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16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法人。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全社会都应当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

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中国社区卫生协会2016年6月前言为落实《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5〕1021号)文件精神,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委托中国社区卫生协会根据《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编写了《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以下简称《指南(2016年版)》),供各地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作参考使用。

中国社区卫生协会组织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江苏和安徽等6个省份的省级地方社区(基层)卫生协会专家,全国30余位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同志,在初稿起草、专家研讨的基础上,通过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潍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仙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黑龙江哈尔滨共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晋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0家进行机构自评修改,形成指南初稿;同时组织专家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江干区采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预评价,最终修改确定了《指南(2016年版)》.《指南(2016年版)》包括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机构管理和条件保障四个部分,各部分权重分别为180分、190分、80分和80分,总计530分。

该指南详细阐明每一项指标权重、意义、指标说明、评价标准和评价工具等,详细描绘了我国社区卫生服务质量预期达到的标准,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参考标准。

《指南(2016年版)》涉及面非常广泛,很多内容如医疗服务技术、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组建等方面内容,尚未建成成熟的模式,因此该指南难免有不足甚至错误之处,恳请各位同仁提出宝贵意见.届时,将对《指南(2016年版)》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通过3年~5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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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济南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2017年3月1日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卫计委排难而进、奋力攻坚,“十三五”卫生计生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全市卫生计生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健康发展,实现了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保持平稳增长;医疗服务能力继续提升的态势。

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数截至2016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5726个,其中:医院21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40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9个,其他机构20个。

与2015年底比较,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60个,其中:医院增加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1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48个。

机构数减少主要是因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合并到妇幼保健站及乡镇卫生院。

医院中:公立医院88个,民营医院129个。

与2015年底比较,公立医院减少1个,民营医院增加5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86个,乡镇卫生院53个,村卫生室2981个,诊所(医务室)1991个。

与2015年底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诊所增加,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减少。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111个(见表1、图1)。

表1 医疗卫生机构数医疗卫生机构合计57265786-60一、医院2172134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8889-1民营医院1291245按医院等级分三级医院27261二级医院51456一级医院5859-1未定级医院8183-2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4005417-1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8627511政府办46415乡镇卫生院5356-3政府办5356-3诊所(医务室)1991197912村卫生室29813035-54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9137-48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120妇幼保健机构12120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0100卫生监督所(中心)11110四、其他机构20191图1(二)医疗机构床位数2016年底,全市医疗机构床位52191张。

其中:医院床位44526张(占85.31%),卫生院床位2998张(占5.7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2946张(占5.64%),妇幼保健院(所、站)床位1243张(占2.38%)。

与2015年底相比较,医疗机构床位增加2880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2322张,卫生院床位增加7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增加154张(见表2、图2)。

表2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医疗卫生机构合计5219149311 5.84一、医院4452642204 5.50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3688235485 3.94民营医院7644671913.77按医院等级分三级医院2435323269 4.66二级医院129711134314.35一级医院24402293 6.41未定级医院47625299-10.13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0565913 2.4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9462792 5.52政府办17881683 6.24乡镇卫生院299829910.23政府办299829910.23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609119434.76妇幼保健机构124383449.04图2(三)卫生人力总量2016年底,全市卫生人员达92060人(包括乡村医生5855人和卫生员557人),同比提高3.3%。

卫生技术人员71170人,同比提高5.48%。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7262人,同比提高3.33%;注册护士31569人,同比提高7.81%。

其他技术人员5107人,同比提高10.45%。

管理人员4162人,同比降低3.37%。

工勤技能人员5299人,同比降低2.21%(见表3)。

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学历结构:研究生占14.47%,本科生占34.64%,大专生占38.12%,中专及中级(含技校)占11.66%,高中及以下占1.11%。

与上年相比,研究生上升0.68个百分点,本科生上升1.85个百分点,大专生下降0.81个百分点,中专及中技(含技校)下降1.46个百分点,高中及以下下降0.26个百分点。

技术职称构成:高级占10.13%,中级占23.16%,初级占51.71,待聘占15%。

与上年相比,高级下降0.11个百分点,中级下降0.75个百分点,初级下降0.04个百分点,待聘上升0.9个百分点。

表3 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数在岗职工9206089117 3.30 卫生技术人员7117067471 5.48执业(助理)医师2726226383 3.33执业医师2503724047 4.12执业助理医师22252336-4.75注册护士31569292817.81药师(士)40223802 5.79技师(士)37493588 4.49检验师25322416 4.80其他45684417 3.42见习医师741817-9.30 其他技术人员5107462410.45管理人员41624307-3.37工勤技能人员52995419-2.212016年底,医院在岗职工62228人(占67.6%),同比提高6.16%;乡镇卫生院在岗职工3193人(占3.47%),同比降低5.0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岗职工4998人(占5.43%),同比提高5.18%;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岗职工5098人(占5.54%),同比降低2.24%;其他机构在岗职工1102人(占1.2%),同比降低9.23%(见表4、图3)。

表4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数医疗卫生机构合计9206089117 3.30 一、医院6222858618 6.16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5328350545 5.42民营医院8945807310.80 按医院等级分三级医院3572333703 5.99二级医院189821627916.60一级医院31863125 1.95未定级医院43375511-21.30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63224070-1.8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9984752 5.18政府办208819417.57乡镇卫生院31933363-5.06政府办31933363-5.06 村卫生室67807858-13.72 门诊部1341104228.69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73207055 3.76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0985215-2.2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951110-1.35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255251 1.59妇幼保健院(所、站) 2488205421.13 卫生监督所(中心) 4024000.50 四、其他机构11021214-9.23图3二、医疗服务情况(一)门诊服务1.各级医疗机构门诊服务情况2016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5469.1万人次,同比提高2.67%。

其中:医院2865.3万人次(占52.39%),同比提高5.5%(内:公立医院2661.1万人次,同比提高4.61%;民营医院204.2万人次,同比提高18.5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96.3万人次(占43.82%),同比降低2.53%(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55.4万人次,同比提高7.48%;乡镇卫生院233.4万人次,同比提高10.25%;村卫生室893.9万人次,同比降低12.4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91.7万人次(占3.51%),同比提高27.89%(见表5、图4)。

表5 各类医疗机构诊疗人次医疗卫生机构合计546910805326876353980557517737895019627650707569一、医院286528322715994725941541273484312596232124776714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266113232543788724546364253604302433153323463064民营医院204150917220601395177198800116307881313650按医院等级分三级医院187721111790915415731154180019961719898615178642二级医院808728773928837504709764482571100447085351一级医院10072731105298881556948439958232732413未定级医院78616175261218241227531716950591780308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963130245846362644993022407556227154812434355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55430951676585523241508649646936394950280政府办135552613260851751451135219913219991745524乡镇卫生院233426621172982805456227995520869742760051政府办233426621154982803651227995520851742758246诊所(医务室)622250062995376507073620893462553866416142村卫生室89393981020900010815710800913590011129547055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91735014991801566086186003414934741564296四、其他机构15776825000230001577682500023000图42.分区县医疗机构门诊服务情况2016年,分区县诊疗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比例较高的三个区县分别是历下区(21.67%)、槐荫区(16.51%)和市中区(14.2%);总诊疗人次比例较低的三个区县是平阴县(3.27%)、济阳县(3.36%)和长清区(3.88%)(见表6、图5)。

表6 分区县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历下区1185038421.67市中区776376814.2槐荫区902962916.51天桥区642385011.75历城区52528899.6长清区2122448 3.88章丘区618466911.31平阴县1788128 3.27济阳县1836627 3.36商河县2438688 4.46图5(二)住院服务1.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情况2016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145.3万人,同比提高16.68%。

其中:医院127.3万人(占87.55%),同比提高13.52%(内:公立医院115万人,同比提高13.76%;民营医院12.3万人,同比提高11.3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7万人(占7.33%),同比提高37.39%;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4万人(占5.12%),同比提高57.72%(见表7、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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