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会计管理制度(doc 82页)
保险公司管理制度(2篇)

保险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查看更多...保险公司管理制度(2)保险公司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结构:包括公司的总体组织结构、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分工等。
这有助于确立公司的层级结构和内部工作流程,以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转。
2. 决策机制:包括公司内部的决策流程和决策权的划分。
这有助于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及时和有效,避免决策的混乱和争议。
3.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激励、薪酬等方面的管理。
这有助于确保公司拥有合适的人才,并保持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4. 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方面的管理。
这有助于保险公司在面对各种风险时能够及时应对,并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它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财务账目的准确性,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个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的会计管理制度,以确保保险公司的资金安全、财务健康和利润稳定增长。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资金管理。
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是很重要的,因为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风险管理,而资金就是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的主要工具。
保险公司应确保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透明性,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控,避免资金流失和浪费,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财务账目管理。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财务账目管理体系。
包括开设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实施核算制度、做好财务审计,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
这些措施可以确保保险公司的财务账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三,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健康和稳定增长。
在保证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
第四,客户服务。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还要求保险公司注重客户服务。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跟踪、服务和沟通,真正把握客户的需求和期望,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口碑。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加强与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合作,监督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客户。
最后,保险公司会计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
随着经济和政策环境的变化,保险公司的会计制度也需要及时更新和调整。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不断地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实现对资金、财务、风险和服务的更全面、更深入的管理。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是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其经营规模、业务特点等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系统、合理、健全的会计制度,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保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子公司等。
第三条我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业务,保证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四)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务管理效益。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下设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税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岗位。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二)编制公司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四)负责公司税务管理工作,依法纳税。
(五)负责公司预算管理,编制、执行、监控公司预算。
(六)负责公司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六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业务发生的时间确认收入和费用。
(二)配比原则:收入与成本、费用相匹配。
(三)一致性原则:财务核算方法前后一致。
(四)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予以充分估计。
第七条财务核算内容包括:(一)收入核算:按照业务发生的时间确认收入,分类、汇总、编制收入报表。
(二)费用核算:按照费用性质和用途分类,归集、汇总、编制费用报表。
(三)成本核算: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计算方法,计算成本。
(四)利润核算:根据收入、费用、成本计算利润。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八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
(二)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流动性,满足公司经营需要。
保险企业会计制度

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下面是整理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欢迎参考。
第一章总说明一、为了规范保险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
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期报送当地财税机关、主管部门。
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报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二章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一、保险业务核算分类综合性的保险企业,必须将非人身险业务与人身险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即分别建帐、分别核算损益。
企业经营的社会保险业务,亦应单独进行核算。
非人身险业务可分为: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险业务分为: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
某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某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某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以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保险公司员工,包括财务部门的会计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 会计原则2.1 会计政策公司将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保险行业的会计政策,并确保在财务报表上合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作。
2.2 会计期间公司将按照中国财政部规定的会计年度来编制财务报表,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2.3 核算单位公司将按业务线设置核算单位,确保各项业务的财务账目得以独立核算和监控。
2.4 会计准确性财务人员应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各项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清楚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业务。
3. 会计流程3.1 账务处理财务人员应根据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录入账务,确保会计凭证的编制和分录的准确性。
3.2 文件保存公司要求财务部门妥善保存原始凭证和业务相关的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合同等。
3.3 凭证管理凭证是会计记录的基础,财务人员应按照公司的凭证管理规定,认真填制、审核和归档凭证。
3.4 财务报表编制公司将按照中国财政部的规定,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 资产管理4.1 固定资产公司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准确登记、计量、评估和折旧处理。
4.2 存货管理公司将建立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和核算,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3 应收账款管理公司将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对客户信用风险的评估和控制,及时催收逾期款项。
4.4 资金管理公司将建立资金管理制度,优化资金结构,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5. 费用管理5.1 费用预算公司将制定年度费用预算,各部门应按照预算执行费用支出。
5.2 费用报销公司将建立费用报销制度,要求员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报销费用,并提供有效的报销凭证。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它的会计制度也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规定。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的编制和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方面的核算。
下面,本文将详细讲述保险公司的会计制度。
一、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其财政状况,以资产为一方,负债和股东权益为另一方,两者之间通过资本关系联系在一起。
资产方面:保险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投资、债权等。
其中,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等,而债权则是保险公司投资的贷款或直接向其客户提供的带息债务。
此外,保险公司的资产还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短期投资等,这些资产大多可以快速转换为现金。
负债方面:保险公司的负债主要包括保险赔偿、保险准备金等。
保险赔偿是指在投保人遭受损失或保险事件发生时,保险公司需要赔付的款项。
而保险准备金则是一种储备资金,用于支付保单的贷款或参与利润共享计划的资金,当赔款发生时,保险公司就可以通过准备金来进行支付。
股东权益方面:保险公司的股东权益主要涉及股东投资的资金、未分配利润、公积金等,这些资金可用于保持保险公司的稳健财务状况,同时也可以作为股东投资基础。
二、利润表的编制保险公司利润表主要反映其收入和支出情况。
具体来说,利润表包括以下内容:收入方面:保险公司的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投资管理费、保险费收入等。
其中,投资收益是指保险公司从其投资组合中获得的收益;投资管理费则是指保险公司为管理投资组合而收取的费用;保险费收入是指保险公司从各种保险产品销售中获得的保费。
支出方面:保险公司的支出主要包括保险赔偿、投资管理费等。
其中,保险赔偿是指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赔付的款项,而投资管理费则是指保险公司为管理投资组合所支付的费用。
利润总额:保险公司的利润总额是指其收入减去支出后所剩余的金额。
这部分金额可以用于分红、再投资等用途。
三、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现金流量表是一份反映企业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报表。
某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法
某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法1. 引言保险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机构,承担着重要的风险转移和资金保障职责。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某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法,主要包括会计核算原则、会计记录和报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 会计核算原则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法的核心是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原则。
某保险公司采用的会计核算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实体性原则根据实体性原则,保险公司被视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其股东、管理层和员工等是独立的个体。
保险公司应独立核算,独立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
2.2 稳健性原则稳健性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要谨慎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准确计量各项费用和收入。
保险公司应当合理评估风险和准备金等财务指标。
2.3 一致性原则一致性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在不同时期进行会计核算时,要保持会计政策和估计方法的一致性,以便提供可比较的财务信息。
如果会计政策或估计方法发生变化,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并解释其影响。
3. 会计记录和报表为了对保险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记录和报告,某保险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会计记录和报表要求。
3.1 会计记录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会计记录系统,包括主账簿、明细账簿和辅助账簿等。
主账簿记录保险公司的所有会计核算事项,明细账簿记录主要的账务明细,辅助账簿用于辅助核算和统计报表的编制。
3.2 会计报表保险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某保险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法还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要求。
4.1 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风险管理、投资风险管理和保险责任风险管理等。
风险管理通过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手段,保护保险公司的资金安全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4.2 资本管理保险公司应按照规定的资本管理要求,合理配置和使用资本。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 前言为了规范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保护保险公司的经济利益并提高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特编写本制度范本,供各保险公司参考和借鉴。
2. 一般规定2.1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领导者公司财务管理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公司财务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工作负责。
2.2 财务管理原则公司财务管理原则是严格管理、保守经营、安全运作、诚实守信。
2.3 报表制度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和时间,编制、审核、和公布真实、完整、准确、清晰的财务报表。
2.4 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应当与公司财务管理政策相适应,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要求,确保公司会计核算科学、规范、合法、准确。
2.5 税收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纳税、按期申报、申报准确,维护良好的纳税记录,并及时纳缴税款。
3. 资金管理3.1 资金预算公司应当按照工作计划、业务规模、市场形势等因素合理预算,并严格执行。
资金预算应当定期调整、修订、补充。
3.2 资金运用公司应当根据资金预算和运营计划,严格、规范地进行资金运用。
在资金运用过程中,严格限制金融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3.3 资金监督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管部门,全面、严格地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和规定,防范和发现资金风险。
4. 费用管理4.1 费用审批制度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费用审批制度,确保各项费用在合理的范围内,且符合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需要。
对于重要费用,须经相关管理人员审批并签字。
4.2 费用合理性检查公司应当制定费用合理性检查制度,定期对公司各项费用开支进行检查和审查,防范和制止不合理开支。
5. 财产管理5.1 财产保管制度公司应当建立财产保管制度,明确财产保管人的职责和权限,对公司的财产严格保管和管理,确保财产的安全。
5.2 财产调拨制度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财产调拨制度,对财产调拨进行审批和记录,并确保调拨的过程和结果符合公司的管理和需求。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稳健运行,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结构1.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实施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门按照公司治理结构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2. 财务部门下设财务总监负责公司整体财务管理工作。
3. 公司每年必须进行年度财务计划编制,由财务部门负责牵头,并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管理公司财务。
三、财务管理1. 资金管理(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立独立的保险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每日资金监控和现金流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运用。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定期编制资金计划和预测,确保公司运营资金充足。
2. 会计核算(1)公司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及时、准确地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2)公司财务部门要独立行使会计监督权,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3. 财务监督(1)公司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及时发现并解决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2)公司财务部门要定期与公司的监事会和审计部门开展对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四、财务风险管理1. 公司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财务风险。
2. 公司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风险评估机制,对公司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案。
3. 公司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报告,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
五、财务制度执行1. 公司财务部门要将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计划下达到相关部门,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 公司财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考核体系,对部门财务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六、违规处罚1. 对于公司财务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
2. 对于公司财务部门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予以解聘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一、引言保险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在运营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是保险公司内部会计管理的基础,对于保险公司的运营和决策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的概念、目的以及主要内容,并重点讨论几个关键的会计制度要素。
二、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的概念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是指保险公司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用于规范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一套制度。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是对会计活动进行规范和控制的基本依据,包括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报告和财务分析等方面的内容。
三、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的目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其经济交易和经营状况,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支持保险公司决策和管理工作。
具体来说,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的目标包括:1. 财务信息准确性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要求保险公司通过准确地核算和报告各项经济交易,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这能够提供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费用的准确了解,为评估和分析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提供重要依据。
2. 信息真实性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要求保险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即不对财务信息进行虚假记载或遗漏,保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
这有助于保险公司建立良好的信誉,提高公司的声誉。
3. 经营决策支持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提供了可靠的会计信息,为保险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通过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公司管理层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从而做出更科学、合理的经营决策。
四、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1. 会计政策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了保险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所遵循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是指保险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时所采用的计量基础、计量方法和会计估计。
会计政策的确定对于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可比性具有重要影响。
2. 会计核算方法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凭证的准备、账簿的建立和账务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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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会计制度1998年12月8日财政部财会字(1998)60号文发布**此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和加强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满足保险监管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1993年制定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93]财会字第07号)进行了系统地修订。
现将修订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保险公司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保险公司原执行的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第三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第三章会计报表及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第一章总则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保险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公司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会计制度。
四、公司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公司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公司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五、公司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一)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二)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三)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利润分配表。
(四)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其他财务报告法定使用者。
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报出。
(五)公司汇总编报的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六、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办法与有关税收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
七、公司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八、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负责修订。
九、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原《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章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一、保险业务核算分类及损益结算办法1.公司应对保险业务按险种进行分类核算。
(1)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
(2)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普通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
(3)再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分入保险业务和分出保险业务。
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对保险业务实行进一步分类核算。
2.保险业务实行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和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两种办法。
除长期工程险、再保险等业务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的外,其他各类保险业务应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
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即实行一年期结算损益,保险业务的各项收支,不分业务年度,均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为当期的收人和费用,并确认当期损益。
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即实行多年期结算损益,年限根据业务性质确定。
非结算年度的收支差额,全额作为长期责任准备金提存,不确认利润,并于次年转回滚存到结算年度终了时结算损益。
二、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1.保费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2)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3)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保费收入按保险合同规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金额确定。
三、保险准备金的核算1.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公司由于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并已提出保险赔款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险赔款而按规定对未决赔案提存的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期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
尚未转回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财产险、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业务在会计期末,按规定从本期保费收入中未到期责任部分提存的、以备下年度发生赔款的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年同期提存数,计入人当期损益。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3.长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长期工程险、再保险等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的保险业务,在未到结算损益年度之前,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差额提存的准备金。
长期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年同期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责任准备金应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4.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人寿保险业务为承担未来保险责任而按规定提存的准备金。
寿险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将上年同期提存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加当期因被保险人转入而增加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减当期因被保险人转出而减少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后的余额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寿险责任准备金应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5.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长期性健康保险业务为承担未来保险责任而按规定提存的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将上年同期提存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加当期因被保险人转入而增加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减当期因被保险人转出而减少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后的余额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应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6.保险保障基金,是指公司按规定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从保费收入中提取,计入当期损益。
保险保障基金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7.总准备金,是指公司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准备金。
总准备金应作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8.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是指公司的再保险业务按合同约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费以应付未了责任的准备金。
存出、存入分保准备金通常根据分保业务账单按期扣存和返还,扣存期限一般为12个月,至下年同期返还。
四、外币业务核算1.有外币业务的公司,可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汇统账制的核算方法。
2.采用外汇分账制的公司,应设置“货币兑换”科目。
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有关外币账户的联系均通过“货币兑换”科目核算。
3.采用外汇统账制的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采用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折合。
月份终了,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外币月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1)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开办费;(2)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该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3)除上述情况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1.公司如有经国务院特批对外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以前投出的目前尚未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增设“1401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公司如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提取投资风险准备,可以增设“1J403投资风险准备”科目。
3.公司拨付所属分公司的营运资金,可以增设“1404拨付所属资金”科目,所属分公司收到公司拨入的营运资金,相应增设“3103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4.公司如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以前发放的目前尚未收回的贷款,可以增设“1501贷款”科目,并相应增设“1502贷款呆账准备”科目。
5.公司与所属分公司之间、各分公司之间的往来结算业务,可以增设“内部往来”科目。
6.公司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单独设置“1193备用金”科目。
7.采用外币分账制核算外币业务的公司,可以增设“2251货币兑换”科目。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001 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公司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公司,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l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二、公司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陈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公司将款项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付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