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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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1. 背景介绍为了规范企业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的资格认定和管理,保障企业工作的顺畅进行,制定本办法。

2. 认定依据(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3. 安全条件企业内部应设有安全管理部门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定期培训。

4. 资格认证依据(1)企业内部管理制度;(2)有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5. 规定内容5.1 工作票签发人资格认定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2)经过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培训;(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理解工作票制度;(4)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和相关风险,能够正确判断作业现场安全状态;(5)能够正确填写、签发、收回作业票,并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管和检查。

5.2 工作票负责人资格认定工作票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2)具备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3)经过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培训;(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理解工作票制度;(5)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和相关风险,能够正确判断作业现场安全状态;(6)能够认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并对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5.3 工作票许可人资格认定工作票许可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2)具备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3)经过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培训;(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理解工作票制度;(5)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和相关风险,能够正确判断作业现场安全状态;(6)能够正确审核工作票,判断作业安全性,并进行审核意见记录。

5.4 资格认证机构资格认证机构应为具有一定资质和信誉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认证机构,由企业委托进行认证。

5.5 认证程序和周期企业应向资格认证机构提交相应的申请,由资格认证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和面试,通过后进行签发证书。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

水电服务中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l条为加强安全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杜绝各种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和执行本规定,并纳入每年的《安规》考试内容。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心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变电站、厂。

第二章资格与确认第4条必备条件1、工作票签发人:设备运行维护及施工单位的行政领导及从事本专业3年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担任相应工作票签发人的资格。

其他人员的工作票签发人任职资格必须经中心安全办公室审核、分管生产的副主任(或工程师)批准。

2、工作负责人:本专业中级工及以上人员;或者不具备中级工资格,但从事本专业工作连续十年及以上,熟悉设备、人员情况、且安全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也具备担任相应工作负责人的资格。

3、工作许可人:从事本专业运行岗位的值班负责人、正值班员、值班调度员副值及以上者具备工作许可人资格。

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须担任者,应具备相当于工作许可人的资格,由需要部门提出申请,报局安全办审核、分管生产的副主任(或工程师)批准。

第5条确认程序:1、各部门每年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于每年1月10日前报安保部进行资格审查。

2、每年2月底前由中心组织培训、统一命题,对申报者进行《安规》及有关安全管理标准、规定的考试。

及格线为75分,不及格者一律不予认可。

3、资格审查通过、《安规》考试合格者,经分管生产的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后,由中心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确认。

4、未经局文件公布的人员,不得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

违反者按违章作业论处。

第三章工作规定第6条工作票签发人: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我中心的《“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按规程规定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票上所列各项内容的正确完备。

工作票“三种人”资格管理办法

工作票“三种人”资格管理办法

工作票“三种人”资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以下简称“三种人”)资格管理,确保人身、系统和设备安全,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发电、输电设备设施上从事运维、检修和施工作业的工作票“三种人”资格管理(含承包方、外委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安全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工作票“三种人”资格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认可考试、名单发布。

(三)建立“三种人”资格认可考试的安规考试题库。

第四条其他部门职责(一)负责推荐本部门参加“三种人”资格认可的人员。

(二)负责组织本部门推荐的参加“三种人”资格认可人员的安规、工作票制度培训。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管理的承包方、外委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参加“三种人”资格认可人员的报名。

第三章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工作范围分类第五条工作票签发人(一)具备五年及以上电力设备运维或检修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

(二)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三)熟悉相应专业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制度(规程)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

(四)了解检修工艺。

第六条工作负责人(一)具备三年及以上电力设备运维或检修工作经验。

(二)掌握相应专业检修设备(如结构、性能等)、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情况。

(三)掌握相应专业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四)熟悉相应专业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制度(规程)。

第七条工作许可人(一)具备三年及以上电厂相应专业运行工作经验。

(二)熟悉所辖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三)熟悉相应专业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运行规程》。

(四)有能力正确执行、检查安全措施。

第八条工作票“三种人”资格按专业分为热力和机械、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两类进行认定,具备相应专业类别的资格方可履行相应专业工作范围类别的工作职责。

简述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简述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简述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1.引言1.1 概述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是企业中起着重要作用的安全责任人员。

他们的职责是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工作许可人负责核准和签发相关工作许可,工作票签发人负责签发工作票,而工作负责人则负责监督和协调工作过程的安全进行。

这三个角色相互配合,共同确保工作安全和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1.2 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深入理解他们在工作场所中所承担的关键角色。

通过了解他们的职责和目标,可以更好地认识到他们在工作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性,并明确他们在工作场所中所面临的挑战。

针对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我们将探讨他们在工作许可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他们需要仔细评估和核准工作许可的需求,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公司的安全标准和,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工作许可人还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了解最新的安全监管法规,以便能够正确地指导和审查工作许可申请,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许可人的基础上负责签发工作票,以确保准入工作的安全进行。

他们需要对工作许可人核准的工作进行再审查,并核实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

工作票签发人还需要与工作负责人之间进行密切的合作,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安全完成。

工作负责人则是工作的直接监管者和协调者。

他们需要指导和监督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定,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工作负责人还需要负责调查事故和危险事件,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他们需要有良好的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快速准确地做出应对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深入分析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他们在工作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性。

他们的职责是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高效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只有在他们的正确指导和监督下,工作场所才能实现良好的安全记录,员工也能够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中工作。

工作票管理制度三种人

工作票管理制度三种人

一、引言工作票管理制度是确保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它明确了在进行各类作业活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定和程序。

在实施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过程中,涉及到三种关键角色,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三种人的职责、权限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以期为我国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工作票签发人1. 职责工作票签发人负责对拟进行的工作进行审批,确保工作安全、合法、合规。

其主要职责包括:(1)审查工作票的填写内容,确保符合规定要求;(2)核实工作票中涉及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3)对工作票中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是否批准该工作;(4)对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 权限工作票签发人具有以下权限:(1)有权拒绝签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工作票;(2)有权对工作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3)有权对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4)有权对违反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工作负责人1. 职责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票所涉及的工作,确保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其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组织工作票的填写、审核和签发;(2)负责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时间、人员等;(3)负责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协调各部门、各工种之间的工作;(4)负责组织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5)负责组织对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 权限工作负责人具有以下权限:(1)有权决定工作票的填写、审核和签发;(2)有权调整工作计划,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有权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协调各部门、各工种之间的工作;(4)有权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有权对违反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四、工作许可人1. 职责工作许可人负责对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许可,确保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其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审查工作票的执行情况,确保符合规定要求;(2)负责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3)负责对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4)负责对违反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l条为加强安全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杜绝各种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和执行本规定,并纳入每年的《安规》考试内容。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心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变电站、厂。

第二章资格与确认第4条必备条件1、工作票签发人:设备运行维护及施工单位的行政领导及从事本专业3年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担任相应工作票签发人的资格。

其他人员的工作票签发人任职资格必须经中心安全办公室审核、分管生产的副主任(或工程师)批准。

2、工作负责人:本专业中级工及以上人员;或者不具备中级工资格,但从事本专业工作连续十年及以上,熟悉设备、人员情况、且安全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也具备担任相应工作负责人的资格。

3、工作许可人:从事本专业运行岗位的值班负责人、正值班员、值班调度员副值及以上者具备工作许可人资格。

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须担任者,应具备相当于工作许可人的资格,由需要部门提出申请,报局安全办审核、分管生产的副主任(或工程师)批准。

第5条确认程序:1、各部门每年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于每年1月10日前报安保部进行资格审查。

2、每年2月底前由中心组织培训、统一命题,对申报者进行《安规》及有关安全管理标准、规定的考试。

及格线为75分,不及格者一律不予认可。

3、资格审查通过、《安规》考试合格者,经分管生产的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后,由中心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确认。

4、未经局文件公布的人员,不得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

违反者按违章作业论处。

第三章工作规定第6条工作票签发人: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我中心的《“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按规程规定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票上所列各项内容的正确完备。

保证所签发的工作票合格率达100%。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 (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 (2)

运河煤矿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安全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杜绝各种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资格与确认第1条必备条件1、工作票签发人:设备运行维护及施工单位的行政领导及从事本专业3年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担任相应工作票签发人的资格。

其她人员的工作票签发人任职资格必须经机电科审核批准。

2、工作负责人:本专业中级工及以上人员;或者不具备中级工资格,但从事本专业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熟悉设备、人员情况、且安全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也具备担任相应工作负责人的资格。

3、工作许可人:从事本专业运行岗位的值班负责人、正值班员、值班调度员副值及以上者具备工作许可人资格。

其她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须担任者,应具备相当于工作许可人的资格,由需要部门提出申请,经机电科审核批准。

第2条确认程序:1、每年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由机电科组织培训、统一命题,对申报者进行《安规》及有关安全管理标准、规定的考试。

及格线为85分,不及格者一律不予认可。

2、资格审查通过、《安规》考试合格者,经机电科批准后,公布确认。

3、未经考核的人员,不得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

违反者按违章作业论处。

第三章工作规定第1条工作票签发人: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与《“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按规程规定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票上所列各项内容的正确完备。

保证所签发的工作票合格率达100%。

2、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公布的工作票签发权限签发工作票。

3、对不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无视工作票填写与执行规定,经常出现工作票签发差错及违章指挥者应立即取消其工作票签发人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2条工作负责人: 1、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安全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杜绝各种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资格与确认第1条必备条件1、工作票签发人:设备运行维护及施工单位的行政领导及从事本专业3年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担任相应工作票签发人的资格。

其他人员的工作票签发人任职资格必须经机电科审核批准。

2、工作负责人:本专业中级工及以上人员;或者不具备中级工资格,但从事本专业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熟悉设备、人员情况、且安全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也具备担任相应工作负责人的资格。

3、工作许可人:从事本专业运行岗位的值班负责人、正值班员、值班调度员副值及以上者具备工作许可人资格。

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须担任者,应具备相当于工作许可人的资格,由需要部门提出申请,经机电科审核批准。

第2条确认程序:1、每年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由机电科组织培训、统一命题,对申报者进行《安规》及有关安全管理标准、规定的考试。

及格线为85分,不及格者一律不予认可。

2、资格审查通过、《安规》考试合格者,经机电科批准后,公布确认。

3、未经考核的人员,不得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

违反者按违章作业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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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管理规定
一、综述
为了保障工作过程的安全性,规范工作票签发、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等角色的职责和权限,本规定在公司内部广泛实行。

二、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和权限
2.1 工作票签发人的定义
工作票签发人在本规定中是指工作票签发人员,通常是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或者生产管理人员。

2.2 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
1.负责对需要进行的工作项目进行评估,并制定详细的工作
计划,并签发工作票。

2.对于已签发的工作票进行追踪和协调准备工作。

3.负责对工作票进行分发、归档以及离线保存。

4.在工作过程中,负责向其他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
助。

2.3 工作票签发人的权限
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签发流程和安全管理制
度,保障安全生产。

2.工作票签发人可以根据工作票所需工作和要求,随时调整
相应人员的工作安排和职责。

3.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对所有工作票进行评估,保障工作的安
全性和完整性。

三、工作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3.1 工作负责人的定义
工作负责人在本规定中是指工作过程中,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工作的管理人员,通常是相应部门的负责人。

3.2 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工作实施前的安全评估和论证,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
施。

2.对于安全措施和工作需要进行解释,并向下属人员传达相
应信息。

3.保障工作的安全和顺畅进行,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进展
情况。

4.在工作完成后,负责工作结果的验收。

3.3 工作负责人的权限
1.工作负责人有权对下属人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管理。

2.工作负责人必须保障安全生产,保护相关人员的安全。

3.工作负责人可以根据需要对工作进度进行调整,但必须保
持与签发人的沟通。

四、工作许可人的职责和权限
4.1 工作许可人的定义
工作许可人在本规定中是指对工作过程进行许可的管理人员,通常是安全保卫部门的负责人。

4.2 工作许可人的职责
1.对于工作计划、工作过程以及安全措施进行安全评估并审
批。

2.确保安全措施可行,并进行工作许可,放行工作。

3.监控工作过程和成果,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报告。

4.3 工作许可人的权限
1.工作许可人必须遵循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

2.工作许可人必须对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确定相应的
安全措施。

3.工作许可人可以根据需要对工作进行许可和放行,但必须
保持与签发和负责人的沟通。

五、安全管理制度
5.1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是公司安全计划的核心部分,必须严格
执行。

2.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定期检测、修正和完善。

3.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兼顾工作效率和安全,确保两者均
衡。

5.2 工作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过程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工作过程进行安全管理的核心
部分。

2.工作过程安全管理制度必须与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互相补充,
保障工作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工作过程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兼顾效率和安全,避免两者发
生冲突。

六、结论
本规定规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等角色的职责
和权限,保障工作过程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本规定规范安全管
理制度,确保工作安全和效率的平衡,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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