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本质
中国对文学本质的定义

中国对文学本质的定义
中国对文学本质的定义可以从古代以来的文化传统中寻找答案。
中国古代文学主张“道德”和“美”的统一,认为文学的本质是表
达人类内心的情感和思想、展现美好人生的价值追求。
古代文人常常强调文学的“教化”作用,通过文学作品来启发读者的道德修养和人生智慧。
此外,中国文学也强调表现“社会”的功能。
中国文化注重集体利益和社会关系的重要性,因此,中国文学的本质也包括表达社会现象、反映社会矛盾和探讨社会问题的作用。
许多著名的中国文学作品都以描绘社会风貌和塑造社会人物为主题,如《红楼梦》、《西游记》等。
另外,中国文学认为写作和艺术创作的质量与创作者本人的修养和人格息息相关。
中国古代文学注重文人的品德修养、道义思考和文学才华的结合,认为作品的高质量源于作者的人格魅力和智慧。
综上所述,中国对文学本质的定义强调情感表达、思想启发、道德教化、社会关注和创作者的修养等多方面的要素。
文学概论·第01章文学的本质

06
总结与展望
总结文学的本质及其相关内容
总结一
文学是一种艺术形式,通过文字表达思想、 情感和经验,具有审美和认知价值。
总结三
文学的本质表现为语言的艺术性,包括修辞、 意象、象征等语言技巧的运用。
总结二
文学具有历史性和文化性,反映了特定时期 和社会的价值观、信仰和习俗。
总结四
文学具有跨学科性,与其他艺术形式如音乐、 绘画、电影等相互影响和借鉴。
思想交流
文学作品作为一种特殊的语 言形式,能够跨越地域和文 化的障碍,成为不同国家和 民族之间思想交流的桥梁。
社会批判
文学作品可以对社会问题进 行深刻的揭示和批判,引发 人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思 考。
04
文学作品的分析方法
文本细读法
总结词
通过对文本的细致阅读,深入理解作品的语言、结构、意象和修辞等特点,探究作者的创作意图和作品的主题意 义。
对未来文学发展的展望
展望一
随着科技的发展,文学将更加多元化和包容性, 包括更多元化的媒介、形式和主题。
展望三
文学将更加关注环境和社会问题,成为推动社会 变革和进步的重要力量。
ABCD
展望二
文学将更加注重个体性和差异性,反映更广泛的 社会群体和经验。
展望四
文学将更加注重跨文化交流和对话,促进不同文 化之间的理解和融合。
人类在游戏和娱乐活动中,通过模 仿和想象创造了各种故事和叙事, 这些故事和叙事逐渐发展成为文学。
文学的发展历程
01
02
03
04
古代文学
以神话、史诗、歌谣等为主要 形式,反映了古代人类的生活
和思想。
中世纪文学
以骑士叙事、教会文学、城市 民谣等为主要形式,反映了中
文学的本质论

文学的本质论文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情感的表达,是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
在文学的广阔领域中,人们探索着人性的奥秘,寻找着生命的意义。
文学的本质论涉及到文学的基本特征和价值,它是我们理解和欣赏文学作品的重要指导。
首先,文学的本质在于情感的表达。
人类是情感动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世界。
文学通过描绘人物的内心世界、情感的起伏和冲突,使读者能够共鸣和感同身受。
小说、诗歌、戏剧等文学作品通过语言的魔力,将作者的情感传递给读者,让人们在阅读中体验到情感的升华和宣泄。
文学作品深入人心的原因在于它能够触动人的情感,引发共鸣。
其次,文学的本质在于对人类生活的反思。
文学作品不仅仅是情感的宣泄,更是对人类生活和社会现象的思考和批判。
文学作品通过展现人物的成长经历、社会的种种问题和人性的复杂性,让人们对生活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文学作品,我们能够从不同的角度看待世界,思考人的存在意义以及社会的发展方向。
文学作品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更是一种思想的指引和人生的启示。
再次,文学的本质在于语言的艺术。
文学是通过语言创作的艺术形式,它要求作家具备良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和艺术表达能力。
文学作品中的文字、句子和篇章都经过精心的雕琢和组织,以达到表达的目的。
文学作品中的语言不仅仅是工具,更是艺术的载体。
语言的美感和表现力是文学作品的灵魂所在,只有通过对语言的精心运用,作家才能真正传达出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最后,文学的本质在于人类精神的传承。
文学作品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前人智慧的传承和延续。
文学通过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将人类智慧和文化传递给后代。
文学作品中的经典之作,经久不衰,留传至今,正是因为它们能够触动人的内心,引发共鸣。
文学作品中的思想、价值观和道德准则影响着读者的思想和行为,引导人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总之,文学的本质论涉及到文学的情感表达、人类生活的反思、语言的艺术和人类精神的传承。
文学作为人类智慧的结晶,为人们提供了思考和感悟的空间。
韦勒克《文学理论》第二章 文学的本质

[美]雷·韦勒克、奥·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邢培明、陈圣生、李哲明译,北京:三联书店1984年版Rene Wellek & Austin Warren Theory of Literature 1977 Third Edition第一部定义和区分第二章文学的本质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显然是文学研究的内容与范围。
什么是文学?什么不是文学?什么是文学的本质? 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可是难得有明晰的解答。
有人认为凡是印刷品都可称为文学。
那末,我们很可以去研究“十四世纪的医学”、“中世纪早期的行星运行说”或者“新、老英格兰的巫术”。
正如格林罗(E.Greenlaw)所主张的:“与文明的历史有关的一切,都在我们的研究范围之内”;我们“在想法理解一个时代或一种文明时,不局限于‘纯文学’(bel1es-1ettres),甚至也不局限于付印或末付印的手稿”,“应该从对文化史的可能贡献的角度出发,看待我们助研究工作”。
[1]根据格林罗的理论和许多学者的实践,文学研究不仅与文明史的研究密切相关,而且实在和它就是一回事。
在他们看来,只要研究的内容是印刷或手抄的材料,是大部分历史主要依据的材料,那么,这种研究就是文学研究。
当然坚持这一观点的人可以说:历史家之所以忽略文学研究方面的问题,是因为他们过于关注外交史、军事史和经济史的研究,因此,文学研究者理所当然地需要侵入和占领毗邻的知识领域。
毫无疑问,人们不应该禁止任何人进入他所喜欢的知识领域,还可以举出许多理由说明广义地研究文明助历史如何有利。
但是,这种研究无论如何不是文学研究。
反对我们这种看法纳入如果说这里只是在名词术语上做文章,那是不能令人估服的。
事实上,一切与文明的历史有关的研究。
都排挤掉在严格意义上的文学研究。
于是,这两种研究之间的差别完全消失了;文学中引进了一些无关的淮则;结果,文学的价值便只能根据与它毗邻的这一学科或那一学科的研究所提供的材料来判定。
文学本质论的几种观点

文学本质论的几种观点
文学本质论是关于文学的本质和特点的理论研究,涉及到多种观点和学派。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文学本质论观点:
1. 表现主义观点:认为文学的本质在于表达人类内心深处的情感和体验。
文学作品通过形象化的语言和意象来传递情感和体验,让读者共鸣和思考。
2. 传播观点:认为文学的本质在于传播和表达特定的思想、价值观和文化观念。
文学作品可以通过虚构的故事和人物来传递作者的观点和理念,引导读者思考和反思。
3. 形式美学观点:认为文学的本质在于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和结构。
文学作品通过语言、修辞、叙事等艺术手法来构建美感,给人以审美享受和艺术体验。
4. 社会批判观点:认为文学的本质在于对社会现实和问题的批判和反思。
文学作品可以揭示社会的弊端和不公正,提供对社会问题的洞察和解决方案,具有社会改革和启迪的功能。
5. 人类存在观点:认为文学的本质在于探索和表达人类存在的意义和困境。
文学作品通过描述人类的情感、欲望、矛盾和冲突来反映人类生活的本质和现实,引发读者对人生和自身的思考。
这些观点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可以相互交织和渗透的。
不同的观点强调文学的不同方面和价值,共同构成了对文学本质的多元理解。
亚里士多德对于文学的定义

亚里士多德对于文学的定义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他对于文学有着独到的见解和定义。
他认为文学是一种摹仿的艺术,通过语言和文字来描绘和表现现实世界和人类生活。
首先,亚里士多德认为文学的本质是摹仿。
他认为文学是对现实世界的摹仿,通过语言和文字来再现现实世界和人类生活。
这种摹仿并不是简单的复制,而是通过艺术手段对现实世界进行提炼和加工,使其更加生动、形象和深刻。
其次,亚里士多德认为文学的目标是教育和娱乐。
他认为文学应该同时具有教育和娱乐的功能,通过情节、人物和语言等方面的设计,让读者在享受阅读的过程中,获得智慧、启示和美的享受。
最后,亚里士多德认为文学的媒介是语言和文字。
他认为语言和文字是文学的媒介,通过语言和文字的运用,文学能够表达出人类的思想、情感和经验。
同时,亚里士多德也强调了语言和文字的艺术性,认为语言和文字的运用应该符合文法和修辞的原则,以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
综上所述,亚里士多德对于文学的定义是一种摹仿的艺术,其目标是教育和娱乐,媒介是语言和文字。
这一观点对后来的文艺理论和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西方文化传统中关于文学定义的一个重要基石。
浅谈文学的本质

姓名:徐梦静学号:1132304139浅谈文学的本质摘要要认识人学的本质,要从文学的本身去找,第一,从文学的含义上寻求答案;第二,文学的本质方面也可以分为两点点,分别是从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上和文学的话语蕴藉属性上下手。
关键词:文学本质审美意识形态文学话语正文一、什么是文学?文学是什么?它诚然被视为美的“语言艺术”,包括诗、小说、散文、戏剧文学、影视文学等样式,但在古代甚至今天,却至少有着两种不同的含义:广义的文化含义和狭义的审美含义。
①文学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学精神”就是一种“道”,他是文学内在的本质。
从两个层面分析文学的含义,第一层面主要回答文学一词指的是什么,或者哪些特征可以满足“文学一词”的基本要求。
第二个层面为文学的属性,回答文学具有哪些必须具备的主要构成特性。
它们互相渗透、汇通,难以分离。
在中外文学史上,文学最初并不是指今天所谓的“语言艺术”或“美的艺术”,而是泛指广义的文化过程。
文学是指一切口头或书面行为或作品,包括今天的文学以及政治、哲学、历史、宗教等一般文化形态。
这正是文学的文化含义。
近人章炳麟就认为:“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所谓之文;论其法制,谓之文①参见罗根则《中国文学批评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弟3页。
学。
”②在中国,文学最初泛指文章和博学,体现了文学的广义的文化含义。
《论语》把文学归结为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和文学)之一,“文学,子游,子夏”。
至于现代文学概念所包括的诗,在先秦时代是主要体现一般文化含义的。
《左传》所谓“诗以言志”、《礼记·王制》所谓“陈诗以观民风”都没有着意寻求是的特殊审美属性,而是主要关注其一般文化内涵:由诗歌发明民俗文化状况。
当然,随着文学活动的逐步发展和演化,诗的特别的审美意义也受到重视。
在春秋时代,诗虽然总体上被归属于文章和博学等广泛地文化范畴,被要求承担的社会功能,但其不同于其他文化形态的特别属性以开始被认识到了:诗具有特殊的语言和形象魅力,比其他文化形态更能感动人。
萨特关于文学本质的论述

萨特关于文学本质的论述
(1)在文学本质问题上,萨特首先将文学的本质与自由和存在联系在一起。
人的存在首先是一种自由,这种自由的核心内容是自我选择,人就是自我选择的结果,因此文学艺术也必定是对自由的选择和揭示。
(2)从作家的角度来看,萨特认为文学写作的深层动机之一在于我们需要感到自己对于世界来说是重要的,也即在于在世界上实现自己的自由。
对于被生产的作品来说,生产者是重要的。
(3)从读者的角度来看,萨特十分重视文学活动中读者的作用,充分肯定读者的创造性、参与性和主动性。
作品的世界并不是作者一个人创作的结果,而是读者与作者的自由合理支撑的结果。
(4)萨特认为,无论作者创作还是读者阅读都将阅读的本质展示为自由:一方面作家之所以要选择写作就是为了召唤其他人的自由,他的写作也是对自由的揭示,写作本身就是一种自由的选择;另一方面读者阅读既是对作家自由的承认,又是对自身自由的肯定。
(5)此外,萨特认为文学的唯一题材就是自由。
这就进一步从文学作品的具体内容构成方面揭示了自由与文学本质的联系。
(6)评价:
①萨特用自由、存在来界定文学的本质,这充分表明他继承了西方美学高度强调自由的传统,充分肯定了人的自由本性,体现出鲜明的现代人本主义立场。
②他认为文学艺术由于是一种非现实,所以可以是美的。
可见他对社会现实持一种批判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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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文学本质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一、有关文学本质的不同观点1、文学是审美的意识形态这种观念认为,从本质上说,文学是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审美的社会意识形态。
作为意识形态,文学具有一般社会意识形态的普遍性质;而为审美的意识形态,文学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即审美的属性。
这种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存在是由文学在社会结构中的特定地位决定的。
这种观念主要依据的是马克思有关社会结构划分的理论。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生产关系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根据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可以看出,社会结构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个部分组成。
经济基础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现实基础。
上层建筑则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
显然,文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属于意识的范畴,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属于特定上层建筑中审美的社会意识形态。
社会意识形态指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
文学属于意识形态,它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必然受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一般关系的制约。
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一般关系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同时,上层建筑一经形成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能动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文学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也应该从这种基本关系去理解:一方面,文学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受经济基础的决定和制约;另一方面,文学一经形成,又积极的给予经济基础以能动的反作用。
上层建筑中的社会意识形态如艺术、哲学、宗教等比起政治和法律制度来,距离经济基础要远些,如恩格斯所说,它们是属于“更高地悬浮于空中的思想领域”。
这就决定了文学在社会结构中处于一个特殊位置:文学归根结底是受经济基础决定和制约,然而,它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不是直接的和紧密的,而是间接的和有距离的,它往往要通过政治、法律等与经济基础间接地产生联系和发生影响。
而且,文学又是一种审美的社会意识形态,它以其独特殊的审美性质而拥有相对的独立自主性,这使它与其它意识形态相比,同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保持更远的距离。
文学在社会结构中的特殊位置正在于此。
审美意识形态的具体内涵什么呢?这种观念认为,“审美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它可以从目的、方式和态度三方面加以理解。
从目的看,审美是无功利的;从方式看,审美是形象的;从态度看,审美是情感的。
但是,这里的审美却又是始终与意识形态相互交织、渗透在一起的,或相互融合、或相互冲突。
审美的无功利性、形象和情感性质,往往遭遇来自意识形态的功利、概念和认识等性质挑战和抵抗。
因此,所谓审美意识形态,就必然是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复杂组合形式。
”把文学看作是审美意识形态,主要是用社会历史学的眼光看待美学,它的哲学基础是历史唯物论。
从社会学角度看待文学,不仅是马克思恩格斯观察文学现象的基本方法,也是他们考察社会历史活动中其他物质和精神现象的基本方法,它是文艺学方法论中的一种传统方法。
应当说,把文学的性质界定为“审美的意识形态”有它的必然性。
因为文学是一种社会精神现象,它源于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又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客观上已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侧面。
因而,从社会结构的关系上把握文学的本质和属性,会显示出高屋建瓴的理论视野和究根索源的理论指向。
但是,文学毕竟是一种审美现象,而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
从意识形态上看待文学,可以揭示文学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决不能揭示文学在精神审美方面的特殊性能;它有利于人们正确地把握文学的外部规律,却未必能接近文学的内在特点;它能够使人们把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区分开来,却难以将精神生产中的文学艺术生产与哲学、道德、宗教等其他意识活动区分开来。
一句话,“意识形态论”文学的关键主要是文学社会性的一面,而没有真正揭示文学的艺术审美性质。
2、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这种观点认为,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或者“审美反映”“能动反映”“形象反映”等,)“这正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反映论的原则在文学问题上的应用。
如列宁所说:“不言而喻,没有被反映者,就不能有反映,被反映者是不依赖于反映者出而存在的。
”同样,没有社会生活,也就不能有文学。
因此文学只有来源于社会生活,社会生活是文学的唯一源泉。
这就是肯定客观现实的社会生活是第一性,而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学是第二性的。
”这种“反映论”的文学观,曾经是我国影响较大的关系本质论。
其原因在于:一是它以唯物辩证法为依托,找到了自己的艺术哲学基础;二是它与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相协调,同我国在这个时期倡导的文学价值观相一致;三是与民族文化心理中实用功利的艺术理想相吻合,因而在理论上称雄一时。
然而,由于这一派有些持论者在思维方式的上形而上学,导致他们从“反映”这个词的表面意义来理解反映论的内涵,从而把文学看成是对生活的简单模仿和照搬,以僵化的、直观的机械反映代替了辩证、能动的审美反映,以哲学认识论的抽象反映抹杀文学反映的审美特性,以以果溯因的简单判定,否认文学反映的审美创造性。
结果,不仅曲解了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而且也无助于文学本质问题的真正解决。
应当说,文学反映论所依据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前提是正确的,不可动摇的。
但这个前提不是任意的和可以无限使用的,而是有一定适用范围的。
在哲学认识论中,“反映”这个概念是用以泛指一切精神活动与物质存在的唯物主义关系,同时又可以用来指称某些具体的思维或精神活动,如科学、艺术等活动的思维过程。
但它本身还有自己的哲学前提,即它只适应于在主客分立的情况下,思维与存在、物质与精神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它要回答的是唯物论的基本原理问题,而不是回答一切“反映”活动的具体方式和多样形式。
形而上学的反映论超出认识论的范围去划分物质与意识的绝对对立,从而将文学本身诸多本来关注的问题轻轻放过。
事实上,反映论是对文学外在根据的本体论说明,但不是对文学内在审美方式的具体阐释。
是对文学社会源泉的正确揭示,不是对文学区别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特殊性的理论限定。
它找到了文学内容的终极本原,从哲学基本问题上解答了文学和现实的关系问题,但是它没有、也不可能回答文学与现实关系的全部问题,更没有回答文学本身的艺术属性问题;它指明了审美反映的起点,但没有解决文学生成过程的思维特征和审美意识语符化的特点规律。
说到底,反映论是一种哲学原理,在用于揭示文学的性质时,还需要按照文学的特殊性把这个原理具体化、丰富化。
譬如,仅就文学的审美反映而言,它除了要在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上确立生活是被反映的对象。
文学是反映生活的形式外,还需要把握这种审美反映的复杂过程和多种形式。
如就文学反映的内容来说,文学不仅要反映外部世界,还要反映主体内在的心灵世界,而且只有通过主体的内心世界,才有可能反映外部世界。
再就文学的反映形式来说,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文学创作时的心理反映——个性化的心灵折射和心理同化;情感反映——体验化的情感渗透与爱憎取向;评价反映——主体化的意愿选择与价值判断;艺术反映——审美化的语符表达与形象生成;等等。
所以我们说,面对复杂的文学活动过程和绚丽多彩的文学现象,仅仅用“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是难以真正解释清楚的。
3、再现论、表现论、形式论(1)再现论再现论文学观认为,文学的本质是真实的再现生活,真实地呈现、复制和模仿某种生活原型及其背景。
再现论是人类最早的艺术观。
在西方以摹仿说为中心的再现理论是长期占统治地位的文学观念,许多艺术家和理论家都确信文学艺术的本性在于对自然的摹仿和再现。
早在古希腊时赫拉克利特的著作中,就有“艺术摹仿自然”的提法。
后来,亚里士多德曾把“摹仿”作为文学理论的“首要的原理”来讨论。
达·芬奇、莎士比亚、库尔贝、别林斯基等都是再现论积极倡导者。
再现论从文学的外部关系上看待文学本质,强调文学对生活的依赖关系,体现了朴素的唯物主义精神和现实主义美学原则。
但这种观点过分强调客体在美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文学创作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看不到文学源于生活还可以在观念中改造生活、创造生活,从而使作品超越现实生活。
文学艺术是人的感性活动和实践活动,应该从人的能动创造性方面去理解,而不应该仅仅把它看成是现实的复制品和替代物。
事实上,艺术家所“摹仿”的是他所眼见的自然,作家所“再现”的也是他心目中的现实,这里无不体现了创作主体心灵的发现和创造。
现代心理学试验已经表明,人的一切知觉中都包含着思维,一切推理都包含着直觉,一切观测中都包括着创造,不仅视觉形象含有丰富的想象性和创造性,而且人的各种心理能力中都有心灵潜能和经验定势在发挥作用。
所以,无论是艺术家的视觉组织,还是艺术家的整个心灵,都不是某种机械的复制装置,更不能把艺术家对客观事物的再现看作是对这些客观事物偶然性表象所作的照像式复制。
在旧唯物主义哲学影响下的再现论的缺陷,就在于忽略文学创造的心理机制,低估了作家的主观能动性,把文学看成是某种与生活同质的东西。
(2)表现论表现论文学观认为,文学是作家的心灵表现,是创作者抒情言志的产物。
在这一派看来,文学作品是作家情感、心灵所浸润的创造物。
在审美对象化活动中,作家主观世界的意识、心态、感情、理想等因素都需要得到物态化的表现。
创作活动就是主体的对象化、情思的形象化、意象的造型化、审美意识媒介化的过程,文学作品就是创作主体对象化表现的结果。
表现论有着悠久的历史。
汉代《毛诗序》曾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这里把诗的产生看作是“志”和“情”的必然产物,就是一种典型的表现论。
此后的一些文论家和作家,如陆机、钟嵘、司空图、严羽、汤显祖、李渔、叶燮等,都是表现论文艺观的代表人物。
如叶燮在《原诗》中说“诗是心声,不可违心而出,”就是这方面的典型论述。
在西方,柏拉图曾把文艺看成是灵感的表现,是主体精神“迷狂”的产物。
后来,德国的康德把诗看成是“想象力的自由游戏”,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明确表示:“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而列夫·托尔斯泰在《艺术论》中给艺术下的定义是:“艺术是这样一项人类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
”后来,表现论文学观经过克罗奇和科林伍德的系统阐述,形成了现代表现主义理论流派,对20世纪西方的文学创作和理论批评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表现论侧重从作者的角度解释文学的性质,重视创作主体的能动性和自主性,强调主体感情和想象对作品的推动作用,以及作者驾驭、改造对象的自由,对文学的性质、特点和规律有许多深刻的揭示,这正好弥补了再现论所忽略的主体性,在理论上有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