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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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特殊情况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2患者应提供该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3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4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5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
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
3.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1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
2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
3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
4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
5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6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
7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8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9可疑、来路不明的.。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规定
1. 背景
本医院了解到患者在就诊前可能已经自行购买了一些药品,并希望在就诊期间继续使用。

为了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制定了以下患者自带药品使用规定。

2. 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患者带入自有药品的使用,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得到正确、安全、有效的治疗。

3. 规定内容
- 患者可以自带非处方药或慢性病用药,如血压药、降血糖药等。

但需提前向医务人员申报,并提供药品说明书或处方。

- 医务人员将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封装完好,没有过期,并与申报内容一致。

- 患者在医院期间只能使用自带药品中的的剂量和种类,不得
改变用药方式或增加剂量。

-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期间,如果出现新的症状或需调整用药
剂量,应及时告知医务人员,由医务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

- 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由医务人员记录,包括药名、用量和使
用期限等信息,以便及时调整治疗计划。

4. 注意事项
- 患者在自带药品使用期间,应密切关注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如出现过敏、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 医务人员有权对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
患者的用药安全。

- 若患者自带药品与医院开具的药方存在冲突,患者应听从医
务人员的专业建议,遵循医院的治疗方案。

5. 执⾏时间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本医院所有患者。

*注:本规定解释权归本医院所有。

*
以上为《患者自带药品使用规定》的内容,请患者在就诊期间
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医务人员的工作,共同维护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如有疑问,请咨询医院相关部门。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

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住院患者在医院内使用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的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住院患者在医院内使用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的管理。

定义
1. 自带药品:患者自己带入医院的药品,用于治疗患者已知的疾病或症状。

2. 自理药品:医院提供给患者以自行处理疾病或症状的药品,如退烧药、维生素等。

管理规定
1. 自带药品审查:
- 患者在住院前需向医院提供自带药品清单,并经医院审核确认。

- 医院将对自带药品进行审查,排除潜在的不安全或不适合患者使用的药品。

2. 使用自带药品:
- 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自带药品。

- 使用自带药品时,患者应按照医生的用药建议和剂量使用,并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3. 自理药品发放:
- 医院将根据患者的需求和病情,发放适当的自理药品。

- 自理药品的发放应按照医生的建议和规定剂量进行,并记录在患者的病例中。

4. 药品储存:
- 患者自带药品和医院发放的自理药品应分别存放在指定的药品柜中,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 药品柜应定期清理,确保各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5. 监测和记录:
- 医院将定期监测患者的药物使用情况,包括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

- 监测结果应记录在患者的病例中,以供医生参考和评估治疗效果。

备注
请注意,本规定仅适用于住院患者的药品使用管理,对于特殊情况或需要特殊药物治疗的患者,医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与规范。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我院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同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避医患纠纷,根据医务人员救死扶伤工作中出现的实际情况,结合《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我院特殊情况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一、使用条件
1、门诊不允许使用自带药品。

2、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使用自带药品。

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与患者或家属充分沟通后,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二、使用程序
1、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前,应与患者签署“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告知风险,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带药品”。

2、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和医嘱进行查对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效期及配伍禁忌等。

三、使用要求
1、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和药品说明书的药品,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的药品,以及可疑、来路不明、保存条件与说明书不符的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因未与患者签订《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或填写不完整,出现使用
自带药品纠纷的,医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住院患者的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随病历归档。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目的:规范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良好的治疗效果。

一、患者自带药物管理1.住院患者可以自携已经开具的药物到医院。

但需提前备案,医院将根据药品类别和病情合理评估,并告知患者是否允许使用。

2.患者自带药物应符合以下条件:药物应为合法药品,且在有效期内。

药物应为个人用药,不能带入禁用药物及影响他人安全的药物。

药物应有明确的标签,标注患者姓名、药物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3.患者自带药物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住院期间,患者应将药物交给医护人员管理,按时服用。

如患者的自带药物与医生开具的药物有冲突,应听从医生的建议和调整。

如患者需要终止或更改使用自带药物,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4.医院有权对患者自带药物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5.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自带药物。

二、医院个人药品管理1.医院提供常见的非处方药和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使用。

患者应按医嘱和药师指导使用这些药品。

2.个人药品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患者应遵守医院的个人药品使用规定,不得滥用或过量使用。

个人药品应放置在指定的药品储存位置,避免交叉感染和误用。

个人药品标识应清晰,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如需终止或更改使用个人药品,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3.医院有权检查患者个人药品的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4.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个人药品。

三、责任和违规处理1.患者在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意外,由患者本人承担责任。

2.如患者违反了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管理规定,医院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等。

3.如患者的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或危害到他人安全时,医院有权报警并追究患者的法律责任。

文档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注:本规定如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医疗中心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

医疗中心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

医疗中心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1. 背景医疗中心为了保证患者安全和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制定了本管理规程,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

2. 定义- 自带药品:指患者自行购买的非医疗中心提供的药品。

- 管理规程:指医疗中心对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管理办法。

3.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程适用于医疗中心所有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

4. 管理流程4.1 患者自带药品申报- 患者需在就诊前向医疗中心提前申报自带药品情况,提供药品名称、用途、剂量等信息。

- 患者需提供相关药品的处方或医生嘱托,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2 药品审核- 医疗中心药师负责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的合法、有效和安全性。

- 药师审核通过后,将在病历中标注相关信息。

4.3 药品管理- 医疗中心将负责妥善保管患者自带药品,防止遗失或混淆。

- 医疗中心医生会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决定是否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 医生需在病历中记录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情况。

4.4 药品使用监管- 医疗中心将监督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合理使用自带药品,必要时进行指导和调整。

- 医生应定期与患者沟通,了解自带药品使用的效果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5. 相关责任- 患者应如实申报自带药品情况,并遵守医疗中心的管理规程。

- 医疗中心药师应负责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 医疗中心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合理决定是否使用自带药品。

6. 处罚措施患者如违反管理规程或提供虚假药品信息,医疗中心将按照相应规定给予处罚。

7. 生效日期本管理规程自(具体日期)起生效。

8. 备注欢迎患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本管理规程的不断完善与提高。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规程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规程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规程
根据患者需要自行携带药品的情况,为确保患者安全使用药品,特制定本规程。

1. 患者自带药品的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以下情况的患者:
- 患者在就诊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的药品
- 患者需要在就诊期间定时使用的药品
- 患者需要随时紧急使用的药品
2. 患者自带药品的要求
为了确保患者使用的药品安全有效,患者自带的药品必须符合
以下要求:
- 药品包装完好,未过期
- 药品清晰标记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和使用方式
- 药品无损坏或污染
3. 患者自带药品的登记
患者在就诊前需在医院登记,详细说明自带药品的名称、用途和使用方法。

医护人员将审核并记录这些信息,确保患者在就诊期间正确使用自带药品。

4. 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方式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根据药品说明书或医生建议,检查药品的有效期限。

2. 按照正确的剂量和使用频率,按时使用药品。

3. 如有需要,患者可以向医院提供药品存放的特殊要求,如低温保存。

4. 使用后的药品包装和废弃物必须按照医院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 医院监管和责任
医院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明确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及使用责任,包括:
- 配备专门人员进行自带药品的审核、记录和存储管理。

- 定期检查自带药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患者沟通和解决。

- 与患者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法律责任。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参考指南。

医院将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相关管理,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以提高患者的就诊体验和安全性。

谢谢!。

医院外带药品注射管理制度

医院外带药品注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医院外带药品注射管理,防止因外带药品使用不当而引发医疗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患者自带药品进行注射的情况。

三、外带药品注射管理要求1. 患者自带药品需符合以下条件:(1)外带药品应在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后所配置的药物,并在原就诊医院使用一次后方可接受。

(2)外带药品应具有明确的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3)外带药品需符合国家药品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为假药、劣药。

2. 外带药品注射流程:(1)患者或监护人需向医生说明外带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关病历、注射单及购药凭证。

(2)医生对外带药品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符合注射要求。

(3)护士在注射前,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无误。

(4)注射过程中,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相应措施。

3. 以下情况不予注射外带药品:(1)外带药品需冷藏、避光等特殊保管,如中药清热解毒静脉注射剂、血制品、疫苗等生物制剂。

(2)外带药品需要做皮试,如青霉素类、头孢类等。

(3)外带药品为化疗药物、抗凝药物等高风险药品。

四、责任与义务1. 医院医护人员有责任对外带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符合注射要求。

2. 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因外带药品使用不当而引发医疗事故。

3. 患者或监护人应如实提供外带药品的相关信息,并对因外带药品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不良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4. 医院应加强对外带药品注射管理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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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颁布者:
首次颁发日期:审核日期:
回顾日期:批准人:
总经理:
1 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2 目的
规范医疗工作中病人自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适用于医疗药品使用的全过程。

3标准
3.1 入院后病人住院治疗期间所需要的药品原则上均应通过正常药品申购途径,由医院药品采购
和管理部门从正规购销渠道采购供应,需要使用的药品如果医院药房没有时,由科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临时采购。

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要求、暗示、诱导病人及家属外购任何药品。

护士不得执行不符合本规定的自带药品医嘱,并对病人私自使用自带药品情况进行监督。

3.2 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间原则上只使用经药学部各药房为住院病人调剂的药品,如果必须使用从门诊或院外带入的药品时,必须经过科主任同意,而且仅限于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病人已经购买并在门诊或在家长期服用、疗效肯定的药品。

医师在对病人进行评估时,须仔细询问病人的用药史,包括病人在本院或其它医院的医嘱用药情况、病人已购药品使用情况等。

3.3 医生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在全面了解病人住院前的用药后,开出用药医嘱,做到合理使用。

病人情况如果符合3.2中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且病人坚持要求服用自带药品的,医师仍然需要开出用药医嘱,医师在开医嘱时,在“取药地点”栏中选择“自备药”。

同时向病人及家属说明服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

但在开出医嘱前要按3.4中的要求进行对自带药品进行检查。

3.4 使用的自带药品为本院开出的药品且在有效期内的,一般不需要请药师检查。

但是在院外购
买带入的药品,或者虽是本院药品但医师或护士对药品保存或其他质量问题有疑问时,医师在开出自带药品使用医嘱前在电子病历系统中请临床药学室的药师会诊,并填写电子会诊单,在会诊单中说明自带药品的名称和来源,医务人员必须及时电话通知药学部临床药学室的药师到科室检查病人的药品,经药师现场确认为合法及(外观性状)合格的药品,并知会病人签署《患者自带药品使用声明书》后,才可以开医嘱和使用自带药品,同时药师在检查药品要在会诊单中记录检查的情况,并提出明确的答复,药师不同意使用的,即使医师开出医嘱,护士也有权拒绝执行医嘱。

3.5 药学部药师从电子处方可以看到病人在本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但注明“自备”的药品药师不
需调配。

3.6 自带药品由医务人员当病人面锁入病人床边药品小柜中,使用时再取出;如果是需贮存在冰
箱的药品,必须做好所属病人的住院号、姓名等标志,存放在冰箱班班交接。

3.7 自带药品的使用必须有记录,药品的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都要有评估和相应的记录。

3.8 病人自带的注射用药品(糖尿病人的胰岛素除外)及中药饮片本院不予使用。

4 定义
附件:
自带药品:住院病人从本院门诊或院外带入医院,并在住院期间需要使用的药品。

4指南
5规程
医生诊疗询问
通知药师病人自带药品
药师检查
合格
医嘱记录病人使用护士记录
7 职责
7.1医生诊疗工作时必须询问病人的用药史,诊疗需使用病人自带药品必须通知药学部。

7.2 药师对现场检查的自带药品的合法性及外观性状质量情况负责。

8 相关文件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8.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附件:
9 附件:《患者自带药品使用声明书》
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声明书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
声明内容:
患方要求在医院使用自带的药物。

药物名称为,生产厂家为,产地为,生产批号为,有效期为。

患方声明如下:
一、该药物不是由院方调剂供给,而是患方在院外获得。

二、患方对该药物的来源合法性、保管安全性负责。

使用该药物所发生的一切不良反应和后果,均由患方承担。

患者签名:年月日患者手印(必要时):
患者家属签名:与患者关系:年月日说明:自带药品的说明书请粘贴在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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