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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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外带要规章制度

医院外带要规章制度

医院外带要规章制度为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在医院外带要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这些规定不仅是为了保障病人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医院的良好秩序。

以下是医院外带要的规章制度:一、患者外带药品的规定1. 患者外带药品应提前向医生报备,医生会根据病情和需要为患者进行合理的处方,患者不得私自外带药品。

2. 患者外带的药品必须是在医院开具的处方药,患者只能携带按照医嘱用药的药品,不得携带其他药品。

3. 患者外带的药品必须标有患者的姓名和住院号以及用药的剂量和频次,患者必须按照医嘱规定用药,不得擅自增减药量和更改用药频次。

4. 医院会对患者外带的药品进行审查和登记,同时会对患者进行用药和存放药品的指导,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5. 患者外带的药品应放在医院指定的药袋中,不得随意更换药袋,外带的药品数目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

6. 患者外带的药品在出院时必须与病案一起交还医院,医院会进行核实后返还患者。

7. 患者外带的药品如有病情变化或药物过期,应及时与医院联系,对药品进行处理或更换。

二、患者外带物品的规定1. 患者外带的物品必须符合医院规定的标准,不能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

2. 患者外带的物品应放置在医院指定的包裹中,不得将物品随意放置或挂在床边。

3. 患者外带的物品应规整摆放,不得叠加或乱放,以免造成物品的损坏或丢失。

4. 患者外带的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医院不承担对贵重物品的保管责任。

5. 患者外带的现金、证件等个人财物应自行保管并妥善保管,医院不承担对个人财物的保管责任。

6. 患者外带的物品在离院时必须如数交还医院,医院会进行核实后返还患者。

7. 患者外带的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患者应及时与医院联系,对物品进行处理或赔偿。

三、员工外带物品的规定1. 医院员工在外带物品时应合理安排,并尽量减少外带物品的数量。

2. 医院员工外带的物品必须符合医院规定的标准,不能携带危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

3. 医院员工外带的物品应放置在医院指定的包裹中,不得将物品随意放置或挂在办公桌边。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目的:规范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良好的治疗效果。

一、患者自带药物管理1.住院患者可以自携已经开具的药物到医院。

但需提前备案,医院将根据药品类别和病情合理评估,并告知患者是否允许使用。

2.患者自带药物应符合以下条件:药物应为合法药品,且在有效期内。

药物应为个人用药,不能带入禁用药物及影响他人安全的药物。

药物应有明确的标签,标注患者姓名、药物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3.患者自带药物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住院期间,患者应将药物交给医护人员管理,按时服用。

如患者的自带药物与医生开具的药物有冲突,应听从医生的建议和调整。

如患者需要终止或更改使用自带药物,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4.医院有权对患者自带药物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5.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自带药物。

二、医院个人药品管理1.医院提供常见的非处方药和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使用。

患者应按医嘱和药师指导使用这些药品。

2.个人药品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患者应遵守医院的个人药品使用规定,不得滥用或过量使用。

个人药品应放置在指定的药品储存位置,避免交叉感染和误用。

个人药品标识应清晰,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如需终止或更改使用个人药品,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3.医院有权检查患者个人药品的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4.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个人药品。

三、责任和违规处理1.患者在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意外,由患者本人承担责任。

2.如患者违反了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管理规定,医院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等。

3.如患者的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或危害到他人安全时,医院有权报警并追究患者的法律责任。

文档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注:本规定如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带药品指在住院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

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需要而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并将《同意书》及《申请表》于患者病历存档。

4、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部以及药学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

附件1: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备注:申请单须存病历中。

附件2: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为进一步保障住院患者用药安全,规范使用自带药品,医院特制定了《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今将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意外等情况向患者或被授权人进行了详细的告知和解释,患者或被授权人的签名表示“患者或被授权人理解并接受以下内容”:1、自带药品应在临床医师开具医嘱后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2、自带药品必须从正规医院或医药公司等地购买,并须提供有效购销凭证。

3、自带药品可能存在一定的药品质量风险和治疗效果的差异。

4、一旦在使用自带药品后发现异常情况,患者或家属应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医院外带药品注射管理制度

医院外带药品注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医院外带药品注射管理,防止因外带药品使用不当而引发医疗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患者自带药品进行注射的情况。

三、外带药品注射管理要求1. 患者自带药品需符合以下条件:(1)外带药品应在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后所配置的药物,并在原就诊医院使用一次后方可接受。

(2)外带药品应具有明确的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3)外带药品需符合国家药品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为假药、劣药。

2. 外带药品注射流程:(1)患者或监护人需向医生说明外带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关病历、注射单及购药凭证。

(2)医生对外带药品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符合注射要求。

(3)护士在注射前,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无误。

(4)注射过程中,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相应措施。

3. 以下情况不予注射外带药品:(1)外带药品需冷藏、避光等特殊保管,如中药清热解毒静脉注射剂、血制品、疫苗等生物制剂。

(2)外带药品需要做皮试,如青霉素类、头孢类等。

(3)外带药品为化疗药物、抗凝药物等高风险药品。

四、责任与义务1. 医院医护人员有责任对外带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符合注射要求。

2. 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因外带药品使用不当而引发医疗事故。

3. 患者或监护人应如实提供外带药品的相关信息,并对因外带药品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不良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4. 医院应加强对外带药品注射管理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门诊患者。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要求第三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是处方药品,并由医生明确开具。

第四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药品包装完整、密封;2. 药品本身没有明显的异常现象;3. 药品没有过期,且有效期内至少超过住院或门诊时间的一半。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不得携带以下类型的药品:1. 违禁药品;2. 液体制剂、颗粒剂、散剂、胶囊剂等易弄混的药品;3. 高风险药品,如抗菌药物、抗癌药物等。

第六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责任:1. 对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登记、储存、发放等工作负责的部门为药事部门;2. 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日常管理的人员为药师。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程序:1. 患者在接受门诊就诊前需提前告知是否自带药品;2.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先由医师审核患者的自带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使用方法等信息,并进行核对;3. 医师审核通过后,将患者的自带药品信息填写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储存和发放:1.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在药事部门设计的存放区域内进行储存,专门柜体标注有患者自带药品的专用柜;2. 患者每次取药前,需填写领用表,表中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信息,并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3. 患者领用自带药品后,将药品相关信息登记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将剩余药品装入口袋等容器,交由患者自行管理。

第九条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 患者自带药品应按照医师指导进行使用,不得超量或滥用;2. 患者自带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并按照医护人员的指导进行处理;3.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结束后,应按照医师要求将剩余药品交回给医院,由医院进行处理。

第十条患者自带药品的风险控制:1. 患者在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使用自带药品时,医护人员应负有监督责任,定期进行患者用药情况的评估;2. 对于患者因自带药品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医护人员应及时报告并记录,并将其纳入医院的不良事件监测和管理系统。

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依据
为了规范临床用药安全,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部临床科室。

三、具体内容
1.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凡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应由药剂科负责提供,原则上不予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特殊情况下,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条件:
(1)确属临床治疗需要,无其他同类可代替药品,医院不能提供此药品。

(2)价格非常昂贵的营养药品,患者已经购入。

(3)其他特殊情形。

3.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方可使用。

(1)提供购货发票。

(2)提供完整的药品说明书。

(3)药品包装完整。

(4)药品在保质期内。

(5)经药剂科初步认定属于正规生产药品厂家。

4.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时,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经科室同意、医务科同意、药剂科同意、主管院长同意后,管床医师向患者
进行告知,明确由于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可能危及生命),由患者自己承担,与医院无关,并经患者签字同意使用后,方可书写用药医嘱,护士执行。

5.医务科、药剂科要对此项工作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医院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及其家属、医务人员。

三、自带药品的定义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自行购买并带入医院使用的药品。

四、自带药品的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患者自带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2. 严格审批:患者自带药品需经过主管医师审核,科室主任审批。

3. 明确责任: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应共同遵守本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4. 及时沟通:患者、家属与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沟通,确保用药安全。

五、自带药品的管理程序1. 患者自带药品时,应向主管医师提供药品的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等资料。

2. 主管医师对药品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的合法性、安全性,必要时进行药效评估。

3. 经审核通过的药品,由主管医师填写《患者自带药品审批表》,科室主任审批签字。

4. 审批通过后,患者将药品交给护士保管,护士在《患者自带药品审批表》上记录药品的剂型、规格、剂量、数量、效期等信息。

5. 护士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按常规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六、自带药品的使用要求1.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标识不清的药品。

2. 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的剂量、用法。

3. 不得擅自停药或更换药品。

4. 不得将自带药品用于他人。

七、自带药品的保管1. 护士应妥善保管患者自带药品,防止丢失、被盗。

2. 药品存放应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如需避光、低温保存等。

3.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八、责任追究1. 患者自带药品出现不良反应,由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2. 医务人员未按规定管理患者自带药品,导致患者用药安全受到威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患者、家属违反本制度,擅自使用自带药品,造成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医院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患者对健康管理的需求增加,越来越多的患者选择带自己的药品就诊。

为了确保患者携带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以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行为,并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作。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自带药品的管理。

三、药品携带要求1. 患者在携带药品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的意见,了解是否允许携带该药品,并了解药品的适应症、剂量及用法等信息。

2. 患者应携带完整、正规的药品包装,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以便医生和药师进行准确判断和咨询。

3.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且未过期。

如发现过期药品或非法药品,医疗机构有权拒绝患者携带。

4. 患者应将药品放置在特定的容器或包裹中,并清晰标注个人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等,以防止混淆和误用。

四、药品管理措施1. 患者应主动将自己携带的药品信息告知医生和药师,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以便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判断。

2. 医生和药师应在了解患者携带药品的情况后,对患者的用药进行合理评估和指导,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以备查阅和追溯。

3.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不舒适或需要紧急治疗时,应立即向医生或护士报告,并提供相关的药品信息,以便医务人员及时处理。

4. 患者不得随意更换或增减携带的药品,如确有需要,应事先取得医生或药师的同意,并在病历中进行相应记录。

五、药品使用注意事项1.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应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规范使用药品,并注意药品的剂量和用法。

2.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告知医生,以便进行调整和处理。

3. 患者在就诊结束后,应妥善保管已用和未用的药品,并遵守药品的存储要求,如防潮、避光等。

六、违规处理措施1. 患者未经医生或药师同意,擅自更换或增减携带的药品,医疗机构有权拒绝服务,并填写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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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院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二、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2.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3.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4.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

三、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1.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
2.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
3.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
4.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
5.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6.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
7.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8.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9.可疑、来路不明的。

四、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者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
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时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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