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绩效考核是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结果进行评价的一种机制。
通过绩效考核,可以衡量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绩效成果,为教师提供奖励和激励,并推动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对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1.绩效考核的目标和原则绩效考核的目标是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绩效成果,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绩效考核应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绩效考核内容和标准(1)教育教学质量:包括教学设计和准备、教学过程和方法、教学效果和评价等方面。
(2)教育教学创新:包括教育教学新理念和新技术的应用,教育教学和创新成果的贡献等方面。
(3)师德师风:包括师德教育和职业道德的履行,校风建设和教师形象的维护等方面。
(4)科研和著作:包括科研项目和成果、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编写等方面。
(5)学科竞赛和课外活动:包括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活动的成绩和奖项等方面。
3.绩效考核的评价方法(1)定性评价:通过校长、年级组长、评教专家等的实地观察和面谈,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绩效成果进行定性评价。
(2)定量评价:通过学生成绩、学科竞赛成绩、学生评价等数据,对教育教学效果进行定量评价。
4.绩效考核周期和频次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学年,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以学年绩效为基础,进行绩效工资发放。
1.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评定,绩效优秀者可获得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绩效较差者需降低绩效工资标准。
具体计算方式为绩效总分×基准工资。
2.绩效工资标准根据绩效评定结果,将教师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绩效工资标准如下:(1)A级:绩效优秀,享受基准工资的120%。
(2)B级:绩效良好,享受基准工资的110%。
(3)C级:绩效一般,享受基准工资的100%。
(4)D级:绩效较差,享受基准工资的90%。
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一)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
根据河北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新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制度。
激励教师爱岗敬业。
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有效推动学校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时间考核对象:在编在岗已聘的正式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考核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考核内容1、校级领导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保定市中小学校长职业行为规范》、师德建设、学校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落实“一比两率”等方面的实绩。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3、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中心小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绩效考核算施方案为深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分派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改革顺利实行,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算施意见》和《岱山县教育局有关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算施意见(试行)》等文献精神,制定我校绩效考核算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旳教育方针,以增进我校教育旳科学友好发展为目旳,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关键,以增进教师绩效为导向,坚持“以德为先、以人为本、优教厚酬、公平公开、简便易行”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原则科学、体系完善旳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增进教育友好发展。
二、考核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旳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派原则(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厚酬”旳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以工作绩效考核成果作为分派旳重要根据。
坚持向一线教师、向骨干教师和成绩明显旳教师倾斜,合适拉开分派差距。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旳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派旳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合理”旳原则。
绩效工资旳实行既要符合上级有关文献精神,又要符合学校管理及发展实际。
四、绩效考核项目根据上级文献,设置校务工作考核、考勤履职奖、工作量、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和集体效益奖。
(一)校务工作考核根据局文献,重要考核中层、副校级领导等在完毕一定原则教学工作基础上所承担旳校务工作以及完毕状况,并结合校务工作量进行考核。
中层、副校级岗位数按局核定,每月按局核定奖金旳80%发放,其他20%每学期末由教职工评议后发放,满意度在85%及以上旳全额发放,低于85%旳按80%发放。
行政岗位兼职旳按高计算,第二个职位按10%—20%酌情计发。
中层兼班主任旳,就高发放第一岗位,第二岗位按50%发放。
校长按局规定按校平均发放。
行政教学工作量未到达局规定旳扣除(两个正职以上旳除外),未超过规定教学工作量旳代课金不计。
中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中小学绩效考核方案中小学绩效考核方案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14〕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14〕344号)以及《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上杭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14〕261号)精神,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闽教人〔2014〕74号)及市教育局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三)坚持注重绩效的原则;(四)坚持“校长的个人素质与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绩效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过程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全县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学校(园)校(园)长(不含实验中学)及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三、考核内容考核以《上杭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细则》为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考评总分共计100分,外加奖励分项目、扣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
四、考核程序与办法校长的绩效每学年考核一次,与县教育局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目标管理督导评估同步进行,考核工作在每年的12月10日之前完成。
(一)个人述职述廉校长全面总结一学年来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的写出述职报告,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听取校长的述职报告。
新上任校长和新调入的校长只总结现学校任职以来个各方面的工作情况。
(二)教职工民-主测评由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校长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
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7篇

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7篇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篇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_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用心性为导向,建立健全贴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校园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校园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成立马集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李尚友副组长:刘从永刘树成张智组员:张培运刘占田志林刘维富常天敬三、实施对象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
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
因各中小校园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校园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
同类校园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
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资料,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个性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个性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10000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小学2023-2024学年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XXXX小学2023-2024学年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健全激励、竞争向上机制,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全面提高,同时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根据≪xx县义务教(教人20XXI14】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号文件)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定本方案。
一、考核细则本考核细则分值共计100分,其中工作量30分、工作表现40分、工作成效30分。
另奖励性加分若干。
(一)工作量(30分)1、课时工作量(10分——基础工作量得分10分、大班额及毕业班工作量实行奖励性加分)(1)、完成学校安排的学期或学年工作量得10分,计算方法为:学校各个岗位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基础工作量核定标准(2)、大班额加分:班级人数每超过校平均班额一个加0.1分,以此类推,语数教师均享受该项得分。
(3)、毕业班教师加1分。
2、班主任等其他工作量(10分一一按相关考核细则折算最后得分计入总分)(1)、班主任与课任教师此项得分按7:3折算产生。
(2)、校务会成员(含教务员、大队辅导员、出纳会计)任课班级(任主课)班主任考核加1分,如校务会为班主任则课任教师加1分。
(3)、校务会成员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享受一定量行政岗位津贴(此津贴不超过班主任待遇,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其他任课教师工作量由考核组视实际工作情况予以认定。
(5)、承担学校中心工作或大型活动者,视工作和活动规模、级别、时间酌情加2~3分,涉及班级教师每人加1分。
3、考勤得分(10分)(1)、满勤得10分。
(2)、病假请假一日扣0.2分,事假请假一日扣0.5分,无假条认定为旷课。
(3)、随意调课、不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缺课一节扣1分;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依据县教育局(教人【20XX】14号文件)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4)、升旗仪式、早操、例会缺席者每次扣0.2分。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绩效考核方案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绩效考核方案一、绩效考核目的班主任是中小学班级管理工作的核心,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绩效考核方案旨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班主任的工作绩效,激发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班级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绩效考核原则1.科学合理:考核指标要具有代表性,能够全面反映班主任的工作内容。
2.公平公正:考核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每位班主任的权益。
3.动态调整:根据教育改革发展和学校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考核指标。
4.激励与约束并重:既要激励班主任积极工作,又要对不履行职责的班主任进行约束。
三、绩效考核对象本绩效考核方案适用于我校全体中小学班主任。
四、绩效考核指标1.班级管理:包括班级纪律、班级卫生、班级氛围等方面。
2.学生发展:包括学生学业成绩、学生综合素质、学生心理健康等方面。
3.教育教学:包括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创新、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
4.家校沟通:包括家长满意度、家长参与度、家长反馈等方面。
5.团队协作:包括与同事的关系、团队合作、团队氛围等方面。
五、绩效考核方法1.定性评价:对班主任的工作表现进行主观评价,包括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
2.定量评价:对班主任的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评分,包括班级管理、学生发展、教育教学、家校沟通、团队协作等方面。
3.综合评价: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对班主任的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1.自评:班主任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价,提交自评报告。
2.同行评价:同事对班主任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提交评价意见。
3.学生评价:学生对班主任的工作满意度进行评价,提交评价意见。
4.家长评价:家长对班主任的工作满意度进行评价,提交评价意见。
5.学校评价:学校根据各方面评价意见,对班主任的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定。
6.反馈与整改:学校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七、绩效考核结果运用1.评价结果作为班主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依据。
中心小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中心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粤[2009]50号)和市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联合颂发的《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
真正体现教师工作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敬业爱岗,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促进我校办学质量的提高。
二、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得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4、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方法(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20分。
(二)具体考核方法1、考勤(10分)(按周计)凡按校历和学校规定,每周出满勤的计10分。
出现以下情况的相应扣分。
①正课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一次扣0.3分,早退一次扣1分。
②会议及教研活动缺席一次各扣0.3分,请假一次扣0.2分,迟到一次扣0.1分。
③升旗缺席一次扣0.5分。
④请事假、病假的,当周在5个工作日以内的,每天扣2分;请事假超过10天,请病假超过15个工作日,旷课超过2天,当月考勤不计分。
⑤学校布置的临时工作活动。
每缺席一次扣0.3分。
2、工作量(50分)①课时工作量。
按照不同年级各个科目每节分值累计出科任教师周课时量,各个年级各个科目具体分如下见下表:②班主任工作量:以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的一半计算。
班主任津贴每月人均200元,除财政拨绩效部分外,不足部分由学校经费补足,班主任津贴部分为三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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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为推进我镇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商政教发(2009)346号《..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试行)》及商政教体发(2012)74号《关于转发<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原则。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
在考核内容中,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原则。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促使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合理公正、简便易行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实事求是、公开民主、程序规范、科学合理、讲求实效,力戒繁琐、厚此薄彼。
5、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筹原则。
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6、坚持向一线教师、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班主任和边远学校教师倾斜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1、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范菲菲成员:李丽丽罗新民何建军马玉吹初中和九年制初中部分别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师的绩效考核。
小学各校及九年制小学部成立本校考核领导小组,协助中心校考核。
2、领导小组职责:⑴、检查督促,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学校检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促使广大教师顺利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⑵、做好检查记录,建立相应档案,为量化积分提供翔实依据。
⑶、严格考核程序,若在考核中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等情况者,将从严处理。
四、绩效考核㈠、考核对象:全镇中小学正式教职工。
㈡、考核办法:采用量化积分的办法,对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分别实施考核;初中和小学分别考核。
㈢、考核内容: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廉。
1、师德: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规定: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组织程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师德方面的考核将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职工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德育工作是每个教职工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职工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职业能力:主要考核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
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综合能力。
4、工作量:主要考核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课时量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情况。
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
5、出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病假、事假、旷工、遵守上下班时间和坚守工作岗位等情况。
病假、事假、产假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考核。
班主任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岗位。
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关爱学生、教学科研、安全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以及注重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㈣、考核办法:1、按照考核内容实行综合量化积分。
2、初中及九年制初中部以学校为单位、小学以镇为单位进行考核。
3、绩效考核分平时考核、学期考核。
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由学校结合平时的工作和实际,每学期进行一次,采用教师自评与教研组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考核。
同时,征询学生或家长的意见。
4、中心校校长的绩效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一年度进行一次,总分100分,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占总分的50%,个人绩效考核占50%。
中心校书记、副校长和完小以上学校的一把手校长由镇领导小组考核,总分也为100分,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占总分的40%,个人绩效考核占60%。
5、实行考核得分公示制度。
初中及九年制初中部考核得分在学校公示,小学及九年制小学部考核得分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核实后返回学校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
对考核得分有异议的教职工,本人可以在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应当及时复核,重新计算并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最终考核得分。
6、绩效考核得分的多少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也是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
7、绩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主。
未完成单位工作任务的职工,按量化考评得分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职工,扣减10%基础性绩效工资。
扣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一)发放原则1、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激励先进、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教职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具体体现,不得搞平均分配。
全镇拿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向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大河面九年制学校和一人一校的初小倾斜。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量化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进行发放。
3、除中心校校长外,其他同志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进行一次。
每年的6月15日和12月15日作为学校人员增减的截止时间。
中心校务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一定要将本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计算准确,报区教育局核定。
区教育局核定后,下一月中心校按核定总额进行量化分配,分配方案再报区教育局审批。
区教育局审批后,由财政所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划入个人绩效工资银行专户。
(二)计算办法:1、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4元标准提取,按班主任考核办法由学校负责发放,班主任津贴以各校计算金额为准。
2、加班费(指公差人员耽误课程)根据实际按每节课8元标准,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
3、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教职工个人奖励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与加班费)÷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应得总分×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4、初中管理人员和小学负责人作为一组,单独核算;每所学校内,按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两类,分别核算。
5、调动未下编人员、借调人员、抽调人员、丧失工作能力的在岗教师、安保人员,享受本人绩效总额,不积分。
不扣除班主任津贴,也不享受倾斜。
6、没有在本镇领取工资人员,一律不享受绩效分配。
7、为缩小差距,以个人绩效的50%作为发放基数。
从剩余的50%中扣除班主任津贴,再按积分核算。
8、没有特别说明的人员,全部享受区倾斜部分。
但要体现向育才小学、大河面九年制学校倾斜的原则。
六、有关具体问题及特殊问题的处理(一)假期及出勤、外出学习绩效工资处理办法。
1、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及法定的节假日。
休假期间执行全额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下同)。
2、病假。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事假。
因私事出国境的人员,在按照相关规定批准的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假期的,停发绩效工资。
其他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4、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一年内旷工连续3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停发1个月绩效工资;连续5个工作日或累计10个工作日,停发3个月绩效工资;连续10个工作日或累计20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绩效工资。
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工资(含绩效工资);如未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当年绩效工资。
5、女职工哺乳假。
按照原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对女职工哺乳期放假规定的通知》(陕劳人险发〔1983〕59号)有关规定享受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6、外出学习。
经组织批准的,规定学制期间执行绩效工资;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停发绩效工资。
经组织同意自费外出学习人员,学习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经组织同意外出学习人员,停发绩效工资。
(二)年度考核结果及受行政纪律处分绩效工资处理办法。
1、凡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或年度考核不评定等次的人员(不含见习期人员),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2、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如果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处分期间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受记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只发放新聘(任)岗位或职务基础性绩效工资。
处分期满后,按所聘(任)岗位或职务执行绩效工资。
5、受开除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取消原工资(含绩效工资)待遇。
6、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绩效工资待遇的,从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次月起执行。
处分被减轻或撤销的,多减发或停发的绩效工资予以补发。
处分被加重的,少减发的绩效工资予以扣发。
(三)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绩效工资处理办法。
1、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停发绩效工资。
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含绩效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含绩效工资)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