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规定完整版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实习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参加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二)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三)注重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权益保障;(四)实行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管理,形成实习工作合力。
第二章实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生实习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四)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投诉;(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及时归档。
第六条学生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实习岗位,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和安全保障;(三)有较强的师资力量,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四)愿意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让学生接触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二)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三)实习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学生实习时间为一年,具体实习时间由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实习程序第九条学生实习程序如下:(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学院对学生实习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审批;(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四)学生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五)学生到实习企业报到,开始实习。
实习生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实习生管理规定范文1. 定义与目的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和指导实习生的行为,提高实习生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实习生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2. 权责明确2.1 实习生的权利:2.1.1 接受企业提供的相关实习培训;2.1.2 参与企业的业务活动,提升自身专业能力;2.1.3 获得合理的实习报酬;2.1.4 获得公平的考核和评价;2.1.5 参与企业的优秀员工评选等相关活动。
2.2 实习生的责任:2.2.1 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企业的声誉;2.2.2 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公司机密信息;2.2.3 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2.2.4 遵循职业道德,不从事任何有悖于本专业规范的行为;2.2.5 尊重同事和上级,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 培训和指导3.1 企业将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培训,以帮助他们熟悉公司的业务和工作流程;3.2 实习生需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3.3 实习生可向指导人员提出问题和困难,寻求帮助和指导;3.4 企业将定期对实习生进行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评估,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建议。
4. 工作安排和时间管理4.1 企业将根据实习生的专业背景和岗位需求,合理安排工作任务;4.2 实习生需认真对待工作,按时完成任务;4.3 实习生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工作和学习的平衡;4.4 实习生应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获得批准。
5. 行为规范和保密责任5.1 实习生需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有损企业利益和声誉的行为;5.2 实习生需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5.3 实习生应保护企业的财产,不得私自使用或盗窃公司的资源;5.4 实习生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6. 指导人员的职责6.1 指导人员应指导实习生的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6.2 指导人员应关注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工作评价和反馈;6.3 指导人员应协助实习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6.4 指导人员应积极推荐优秀实习生参与企业的相关活动和项目。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三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根据学校的实习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学生实习的管理规定如下:1. 实习申请:学生在实习前需要向学校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实习单位的邀请函、实习计划等。
2. 实习安排: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实习意愿,为其安排实习岗位和实习时间,并与实习单位沟通确认。
3. 实习协议:学生和实习单位需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 实习指导:学校将指派专业教师或实习导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5. 实习报告:学生需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并提交给学校进行评估和评价。
6. 实习考核:学校将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实习成果等方面,成绩将作为学生绩点和学分的一部分。
7. 实习证明:学生完成实习后,实习单位将向学校出具实习证明,学生可以根据需要提供给用人单位或继续升学等。
8. 实习保险:学校将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9. 实习纪律:学生需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要求,并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不得违法违规。
10. 实习总结: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进行实习总结,提炼经验和教训,为以后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
以上是一般的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和要求可能会因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学生在进行实习前应详细了解学校的相关规定,并遵守执行。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实习目的和意义:明确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职业素养,促进学生的整体发展等。
2. 实习程序:包括实习的申请、安排、实施和总结等程序。
3. 实习的时间安排:确定实习的起止时间和每天的工作时间。
4. 实习的工作内容:详细说明实习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5. 实习的指导与监督:明确实习的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监督责任,并确定定期沟通和考核的方式。
6. 实习报告和评估:要求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并对实习进行评估。
实习生规定全文版

实习生规定全文版
1. 实生资格要求
为了成为我们公司的实生,需要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 必须是在校学生,年龄在18至25岁之间;
- 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背景,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
- 必须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2. 实期限和工作时间
- 实期限为3个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
- 实生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根据实生的课程安排可以适当调整工作时间;
- 实生需要按时到岗上班,迟到早退将会影响绩效评估;
3. 实生工作内容
- 实生将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整理、
数据分析、会议记录等;
- 实生需要积极主动地研究和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提升自己的
专业能力;
- 实生需要按照上级安排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
作进展;
4. 实生薪资和福利待遇
- 实生将按照公司规定获得实薪资,具体数额将在入职时与实
生协商确定;
- 实生将享受公司提供的午餐补贴和交通津贴;
- 实生不享受公司其他员工福利待遇,如年假、病假等;
5. 实生行为规范
- 实生需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 实生需要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
- 实生需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不得从事任何违
法违纪行为;
6. 实生绩效考核
- 实生的绩效将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 实生将定期与导师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并提出改进计划;
- 实生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后续职位的选拔和录用;
以上为实生规定的全文版,实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
如有违反
规定,公司有权终止实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实习期管理规定(5篇)

实习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驻外机构及事业部的所有试用期员工。
第四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
同样,劳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用途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试用期一般为3~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含培训时间)。
第五条实事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六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绩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七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以日常的月度考核与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八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第九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两种形式。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期终评议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分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项。
1、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合作性、主动性、纪律性、自我提高的热情、基本行为准则等内容。
2、作业能力:主要指业务能力,含学习理解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用创造能力、协调能力等岗位必需的能力。
实习生规定全文版

实习生规定全文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习生管理,提高实习生培养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习生是指在高等教育机构在读期间,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的学生。
第三条实习生的管理应当遵循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实习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学生应当共同承担实习生的管理责任,确保实习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实习生的选拔与安置第五条实习生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进行选拔。
第六条实习生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实习单位的工作要求。
第七条实习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提供与学生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并对实习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八条实习生的安置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人意愿和实习单位的需求,由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共同协商确定。
第三章实习生的管理与指导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实习生管理制度,对实习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实习质量。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生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对实习生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十一条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单位的知识产权和工作秘密。
第十二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积极参与实习单位的工作,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
第四章实习生的待遇与保障第十三条实习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实习生的劳动报酬,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实习单位应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实习生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五条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实习相关的政策支持和咨询服务,协助解决实习过程中的问题。
第五章实习生的评价与反馈第十六条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应向学校提交实习生的评价意见,学校根据实习评价和实习报告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七条实习生应撰写实习报告,总结实习经历和收获,学校应对实习报告进行审核和评价。
第十八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共同建立实习生档案,保存实习生的相关资料和成果。
2024年实习生管理规定

2024年实习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习生的管理工作,提供更好的实习环境,充分发挥实习生的潜力和能力,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招收的实习生。
第三条实习生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应当与所修专业或者专业相关,不得与职工的工作具有竞争性质。
第四条实习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和实习生的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第五条实习生的工作期限、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问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范。
第六条实习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应当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习生的培养目标和个人特长,为其提供合理的工作任务和发展机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提升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
第九条实习生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和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条实习生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合理的工作条件改善和权益保护的要求。
第二章实习生招聘和录用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实习生的招聘工作。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明确实习生的招聘要求和岗位职责,明确实习期限和待遇。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招聘会、校园宣讲、招聘网站等形式进行实习生招聘。
第十四条实习生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和考核。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面试和考核实习生,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录用名单。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录用实习生的信息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三章实习期间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七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享有与正式职工同等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发放周期及时足额支付实习生工资。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实习生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其在工作期间的权益。
第二十条实习生享有法定的休假、节假日和其他合理的假期,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第二十一条实习生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实习人员的管理规定范文(3篇)

实习人员的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来电厂实习的单位必须确保该单位实习人员身体健康,无妨碍实习工作的病症,否则,发生问题,由实习单位负全责。
第二条实习人员在实习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电厂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实习所在部门、班组工作人员的指导与监督。
第三条电厂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经常到实习人员所在部门、班组检查、了解情况,防止实习人员的各类违章情况的发生,表扬模范遵守电厂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人员。
第四条严禁实习人员随意进入实习范围以外的生产区域。
第五条严禁实习人员单独从事现场检修或运行操作等,参与现场工作时,必须有相应部门、班组的人员的监护。
第六条未经许可,严禁随意动用现场设备、设施。
第七条实习人员有权要求其所在实习部门、班组对实习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及专业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交代,并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实习人员安全教育(一)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应按照培训计划,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生产现场;(二)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与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相同;(三)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参加所在实习班组的安全活动。
实习人员的管理规定范文(2)1. 定义实习人员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中以实习环节为目的而从事工作或学习的学生或新毕业生。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实习生管理。
2. 目的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实习人员的工作行为,促进实习人员的学习和成长,为实习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
3. 实习招聘3.1 招聘计划每年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和实习资源状况制定实习计划。
3.2 招聘程序根据实习计划,单位通过公告、招聘会等途径进行实习生的招聘。
招聘程序公开、公正、透明,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
4. 实习合同4.1 签订实习合同实习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实习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2 合同内容实习合同应包括实习人员的个人信息、招聘岗位、实习期限、实习工资(如有)、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保密协议、违约责任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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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实习生管理制度实习生管理规章制度一、实习目标临床实习是医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高等医学教育的重要阶段。
在这个阶段,学生将由课堂理论学习转向临床实践学习,学会化知识为能力,提高独立工作本领。
通过临床实习,学生应熟悉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护理技术常规,养成良好医德,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思想,巩固、提高和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培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常见病进行独立诊治,对较复杂的病症及急诊能进行急救和一般处理,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
二、组织实施各教学医院应指定医师担任临床带教老师,并保持相对稳定。
带教老师由本院医师担任,并指定一名主治医师或住院总医师具体负责本专业临床实习教学。
进修医师不得带教。
(一)实习医生进入医院后,由教学医院医务科或科教科主持召开师生见面会并安排岗前教育。
(二)临床带教老师从接受临床实习教学任务起,应对实习教学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要求实习医生熟悉本科医生日常工作程序、病房环境及各种治疗设施。
(三)根据实习大纲,带教老师要对实习医生进行业务指导,结合临床实际进行小讲课,临床讲课(讲座)是对理论课教学和临床实习教学的补充,每一轮实习生每个科室至少组织1次,使实习医生掌握本科一般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部分专科技术(手术)技巧。
(四)临床带教老师应重视实习医生的“三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理论)训练,培养实习医生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启发学生在学习上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实习医生在各科实习期间,必须按实习大纲要求至少书写1-2份入院病历(大病历)。
(五)科室领导及带教老师对实习医生应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格管理,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培养实习医生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医德。
(六)根据教学大纲,科室应有针对性地安排教学查房,住院医师教学查房,每日1-2次,主治医师(讲师)教学查房,每月2-3次,主任(教授)教学查房,每月1次。
教学查房过程中,各级教师要运用启发、诱导、提问、分析、推理、归纳、综合等方式,理论结合实际,培养学生的临床工作能力及综合思维能力。
(七)有条件的科室,对于学有余力的学员,可以超出实习大纲的要求,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进一步的临床实践,或参加部分临床科研工作,以培养学生的基本科研能力。
(八)实习科室要在每轮学员实习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学习效果、考核学员思想表现,并将考核结果记录于学员实习考核登记本。
在每一轮、每一阶段的实习中,科室主任应组织带教老师针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小结,收集学生对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更加合理的安排实习教学,提高实习带教质量。
三、毕业实习学生请假办法(一)实习生在毕业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 , 必须请假者 , 需持有关部门证明。
(二)实习生因病需要请假者 , 应持有医师诊断证明。
(三)请假手续应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 ( 特殊情况可由家长或另人代为请假 ), 必须在手续办完后方可离开实习岗位。
(四)请假审批规定 : 在各实习医院的实习生、请假三天以内者 , 经带教老师签写意见后 , 由科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经带教老师和科主任同意后 , 由医院医教科审批;请假一周以上者 , 由实习医院院长与学校联合审批。
学生请假期满回到实习岗位后, 应到原批假单位进行销假,各点的班组长应进行登记,实习完毕后报医学院管理部门。
(五)无故旷实习者,视其情节和本人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实习中累计旷三天以上者, 除给予纪律处分外,根据受处分的性质及本人态度,决定是否允许其以后重修实习。
(六).生产实习中累计缺实习二周以上者 , 暂不发给毕业证书 , 按期离校参加就业,就业后在县级以上医院补足所缺学时数 ,并由医院证明成绩合格者,教务处方可补发有关证件。
四、实习医生报考研究生的管理规定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习医生在实习时,必须遵守我院如下规定:(一)凡报考研究生者必须严格遵守我院实习医生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医生职责,园满完成实习任务。
(二)报考研究生的实习医生,不得借“复习考试”之名影响临床实习,不得擅自不上班,不值班,不查房和不管病人。
(三)应考实习医师,只能在认真完成日常医疗工作及值班任务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复习,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复习。
(四)研究生考试结束后,应考实习生立即返回实习岗位。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扣除部分实习表现成绩,情节严重,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经教学医院和医学院研究后,报教务处批准,给予以下其中之一处分:1.推迟毕业,补修所缺实习科目;2.临床实习成绩不合格;3. 终止其临床实习,不得参加毕业考试。
五、奖励与处罚实习结束前,医教部组织科室和实习医生对实习阶段的教与学作出评价,评选优秀带教老师和优秀实习医生。
(一)对带教认真,学员一致评价很好的老师将推荐评选优秀教师。
(二)评选优秀实习生,颁发证书并给与奖励。
六、毕业实习鉴定与成绩考核(一)毕业实习鉴定每一科实习结束时做出,具体方法是,先由学生本人写出自我鉴定,由科主任、实习的教师、带教老师、护士长等共同研究后, 由带教医师填写实习评语,科主任审核并签字。
(二)毕业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毕业实习成绩考核,是实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各实习医院和有关教研室,应认真做好毕业实习成绩考核, 严格按要求评定成绩。
考核评定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1)优秀 : 能模范的遵守实习医师职责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出色地完成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
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灵活地运用于临床实际。
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能熟练的诊断和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掌握重危病人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常规化验及各项临床诊疗技术操作熟练、正规。
(2) 良好 : 能较好地遵守实习医师职责和完成实习计划、实习大纲的要求 , 能将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运用于临床实际工作。
具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
能诊断和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 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常规化验及各项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较熟练、正规。
(3) 及格 : 能遵守实习医师职责和完成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 ,但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
实际临床工作不够熟练。
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处理不够熟练。
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常规化验及各项诊疗技术操作不够熟练、正规。
(4) 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不及格填写成绩:A 、不能遵守实习医师职责 , 屡教不改者。
B 、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全面而且与实际脱节,在指导医师指导下不能完成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
诊断处理与技术操作较差。
达不到毕业实习的基本要求。
(5) 优秀率不超过 20% 。
七、毕业实习考核的规定(一)出科考试(1) 实习医生在每轮实习结束后 , 认真完成实习鉴定 ( 包括思想工作、学习、作凤和纪律等方面的全面总结 ), 指导教师要认真评阅并写出评语。
(2) 指导教师对实习医生进行“平时考核”应在每轮实习结束后进行 , 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 、“及格”、“不及格”。
(3) 修完本专业规定的课程且评定合格并完成本学科毕业实习者方可参加出科考试。
在一个学科缺实习时间达三分之一者的实习医生 , 不准参加出科成绩评定, 待补实习后再参加评定,后参加出科考试。
(4)各专业学生实习期间安排出科考试 (含内科学、外科学和儿科学、妇产科学),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占30% )、临床实习技能考核 (占70%) 两部分。
(5) 各教学医院负责实习学生的实习出科理论考试的命题、监考、评分工作。
(6)临床实习技能考核由各教学医院组织实施 , 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①平时表现(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组织纪律性、出勤率等)占 20%②临床分析与工作能力占 15%:③病历质量占 20%:④技能操作占 15% 。
(7) 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按本实习课程不及格论,必须补本轮实习。
(二)毕业综合考试(1)、毕业考试是根据培养目标全面衡量,检查医学生是否达到基本要求的一种资格考试,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执行。
学科由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传染病学组成,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2)、考试方式与内容:毕业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考试内容为生产实习大纲所要求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实习医生在全部实习结束后,有一科以上(含一科) 无出科成绩或不及格者 , 不能参加毕业综合考试。
(3)、考试时间:毕业考试时间应在毕业前进行。
个别系若有特殊情况需另定时间,应与教务处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
毕业综合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医学院具体命题、监考、评卷。
(4)、毕业综合考试成绩按一门次计,毕业考试成绩于学生考后一周报教务处,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毕业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及格后发给毕业证书,不发学位证书。
补考仍不及格者,只发结业证书。
八、实习医生守则实习医生既是学员又是工作人员,处于临床工作第一线,因此要做到:(1)实习医生是实习医院的工作人员,直接服从科室管理,必须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制度。
(2)必须遵守科室的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每天应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主动做好准备工作。
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不看与实习无关的书。
离开病房时应先请示上级医生。
(3)实习期间请病假需有诊断证明,经医教部盖章后方能生效。
一般不准请事假。
如确有特殊情况,一天以内由带教老师批准,超过三天不超过一走周需经科室领导与科教科研究批准,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准假。
(4)必须严格按实习轮转计划实习。
如有特殊情况需换组实习,应与科教科联系,不得自行换组实习。
(5)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负责分管4-10张病床。
经常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饮食和心理状况,以及医嘱、护理工作执行情况。
(6)在病房实习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病房,对分管病员进行巡视检查。
按时随上级医生查房,参加病房医护人员交接班,与上级医生共同处理例行检查和治疗工作。
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时负责报告病历,扼要报告病人情况和检查结果,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
查房后及时记录并执行上级医生查房意见。
(7)在接到病员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去病房检查病人,在次日查房前(最迟不超过24小时)写好完整病历,第一次病程记录和医嘱应由实习医生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在病员入院后2小时内完成。
病历书写详见《病历书写指南》。
(8)实习医生应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填写化验单、X线、心电图检查通知单,并注意保持病历资料的清晰完整。
(9)严格观察病人病情变化,遇有病情变化,应立即报告上级医生。
(10)实习医生对病人的治疗操作应在医嘱开出后及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