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水喷头类型和场所净空高度
2018消防工程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变化分析

2018消防考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变化分析2018年消防工程师历年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全部由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在线做题请进/RHLAOC。
新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84-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原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同时废止。
新规范主要是增加特殊场所的系统应用、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
详情如下:要点速读1、增加净空高度为12-18m民用建筑高大净空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参数等;2、调整仓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等;3、删除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的设置要求;4、修改现行规范中不便操作的一些条款,协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变化分析第一章总则明确消防产品需要符合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也就是说,对于实施强制性认证(3C)的产品,必须取得3C认证才能使用。
新规: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1.0.5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和使用功能,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
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旧规:1.0.4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经国家固定火火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裣测合格1.0.5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
当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第二章术语和符号1、明确了防护冷却系统的组成,防护冷却系统是发生火灾时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闭式系统,由闭式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组等组成。
2、部分喷头的分类进行了调整。
新规:2.1.3开式系统open-type sprinkler system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4湿式系统wet pipe sprinkler system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 of design for sprinkler systemsgb 50084—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1 年 7 月 1 日1 总则1.0.1 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
1.0.5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
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1.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sprinkler systems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2.1.2 闭式系统 close-type sprinkler system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湿式系统 wet pipe system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2 干式系统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3 预作用系统 preaction system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的闭式系统。
4 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recycling preaction system能在扑灭火灾后自动关阀、复燃时再次开阀喷水的预作用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

2018年1月1日实施《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2018年1月1日实施《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の通知》(建标[2008]102号)の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の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の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4 系统基本要求;5 设计基本参数;6 系统组件;7 喷头布置;8 管道;9 水力计算;10 供水;11 操作与控制;12 局部应用系统。
本规范修订の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净空高度为12m~18m民用建筑高大净空场所采用湿式系统の设计基本参数;湿式系统保护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の设置要求;家用喷头、扩大覆盖面积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の设置要求以及系统采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消防专用管の设置要求和部分术语等;2、调整仓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の设计基本参数、喷头布置参数和局部应用系统の设置要求等;3、删除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の设置要求;4、修改现行规范中不便操作の一些条款,协调与其他规范の关系。
1总则1.0.1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の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の设计。
1.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の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の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采用の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の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の要求。
1.0.5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の建筑变更用途和使用功能时,应校核原有系统の适用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新旧版本对比及常见问题解析

项目类别:攻关应用——项目编号:C-1-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新旧版本对比及常见问题解析目录1前言 (2)2新旧版本对照--新增条文 (3)3新旧版本对照--删除条文 (3)4新旧版本对照--修改补充条文 (4)5常见问题 (5)5.1.1 部分民用建筑未按规范要求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5.1.2 干式或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未设置快速排气阀和电动阀 (5)5.1.3 最不利点喷头工作压力偏小 (5)5.1.4 高大空间场所设计参数、系统水量、喷头间距有误 (6)5.1.5 喷头选用的流量系数有误 (6)5.1.6 隐蔽式洒水喷头使用场所有误 (6)5.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试压值未说明或试压值有误 (7)5.1.8 喷淋系统控制阀未采用信号阀或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7)5.1.9 水流指示器设置位置不当 (8)5.1.10 喷淋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未设在最不利点处 (8)5.1.11 末端试水装置及报警阀、减压阀处排水管道管径偏小 (9)5.1.12 未对末端试水装置的标识、安装高度及保护措施提出设计要求 (9)5.1.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10)5.1.14 通透性吊顶场所喷头设置不当 (10)5.1.15 配水干管不宜接喷头 (11)5.1.1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材不满足规范要求 (11)5.1.17 配水管道的管径未经计算、入口压力过大 (11)5.1.18 干式、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充水时间过长 (12)5.1.19 水泵扬程计算有误 (12)5.1.20 设置减压孔板未说明孔径或孔径过小 (13)5.1.21 减压阀的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13)5.1.22 向2个及以上报警阀组供水的管道未布置成环状 (13)5.1.23 喷淋系统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偏小、漏设止回阀 (14)5.1.24 汽车库、修车库内喷头布置位置有误 (14)1前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已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新版规范中对原有条文内容进行了修改,并补充了许多新增条文,本课题从给排水专业设计审查人员的角度出发,整理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与旧版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中不同之处,修改之处。
2 消防实务-第三篇 自动喷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术语1、喷头分类(1)按响应时间指数(RTI)分类:RTI≤50,快速响应闭式洒水喷头50<RTI≤80,特殊响应闭式洒水喷头80<RTI≤350,标准响应闭式洒水喷头(2)按流量系数(K)分类:K=80 标准流量洒水喷头K≥80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直立型、下垂型:1只喷头最大保护面积≤20m2 边墙型:1只喷头最大保护面积≤18m2K≥80 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直立型、下垂型、边墙型:1只喷头最大保护面积>20m2(标准覆盖面积),但≤36m2 K≥161 特殊应用喷头,具有较大雾滴,用于民用和厂房的高大空间以及仓库(3)按响应时间指数(RTI)和流量系数(K)混合分类:K≥161且RTI≤28±8 早起抑制快速响应洒水喷头,用于保护堆垛和高架仓库一、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1、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Ⅱ)、严重危险级(Ⅰ、Ⅱ)、仓库危险级(Ⅰ、Ⅱ、Ⅲ)4类8级附录1 自喷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举例二、系统基本要求1、不适用场所:遇水易燃、爆炸、剧烈化学反应、放出有毒气体场所,洒水会发生沸溢、喷溅场所2、系统选型(1)湿式系统:4℃~70℃(2)干式系统:<4℃或>70℃(3)预作用:a、准工作状态时严禁误喷场所b、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充水场所c、代替干式系统场所(4)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灭火后需要及时停止喷水场所(5)雨淋系统:a、水平蔓延快,闭式喷头不能及时有效覆盖起火区域场所b、净空高度超过6.1.1规定,且需要快速扑灭初期火灾场所。
c、严重危险级Ⅱ场所(易燃固液清洗喷涂、摄影棚下吃葡萄)(6)早起抑制快速响应喷头(K≥161且RTI≤28±8 )的自喷系统的场所:a、净空≤13.5m、且物高≤12.0m,仓库Ⅰ、仓库Ⅱ、沥青、箱装不发泡塑料的仓库b、净空≤12.0m、且物高≤10.5m,袋装不发泡塑料、箱装及袋装发泡塑料的仓库(7)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K≥161且较大雾滴)的自喷系统的场所:c、净空≤12.0m、且物高≤10.5m,仓库Ⅰ、仓库Ⅱ、箱装不发泡塑料的仓库d、净空≤7.5m、且物高≤6.0m,袋装不发泡塑料、箱装发泡塑料的仓库(8)其它系统可串联接入同一建筑物内的湿式系统,接入点应为配水干管。
国家标准《喷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 of design for sprinkler systemsGB 50084—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1 年 7 月 1 日目次1总则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2符号3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4系统选型4.1一般规定4.2系统选型5设计基本参数6系统组件6.1喷头6.2报警润组6.3水流指了器6.4压力开关6.5末端试水装置7喷头布置7.1一般规定7.2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8管道9水力计算9.1系统的设计流量9.2管道水力计算9.3减压措施1O供水10.1一般规定10.2水泵10.3消防水箱10.4水泵接合器11操作与控制附录A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举例附录B塑料、橡胶的分类举例附录C当量长度表附录D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本规范用词说明版权所有请勿转载!copyright©allrightsreserved2001.04Email:****************1 总则1.0.1 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
1.0.5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
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1.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版权所有请勿转载!****************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sprinkler systems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精简版)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精简版)2018年1月1日实施《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净空高度为12m~18m民用建筑高大净空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湿式系统保护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的设置要求;家用喷头、扩大覆盖面积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的设置要求以及系统采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消防专用管的设置要求和部分术语等;2、调整仓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喷头布置参数和局部应用系统的设置要求等;3、删除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的设置要求;4、修改现行规范中不便操作的一些条款,协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
1总则1.0.1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1.0.5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和使用功能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
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2.1.2 闭式系统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3 开式系统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4 湿式系统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2.1.5 干式系统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扩大覆盖喷头在非高大场所的应用案例分析

张志伟(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大连 116000)摘要:消防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关系密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其独特优势成为了建筑应用最为普遍的固定灭火系统,而做好系统设计是保证其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
本文通过工程设计实例论证特定场所采用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技术可行,造价低,安全性好,具有很大的优势,各类喷头在特定场合搭配使用可以有效降低建设成本。
关键词:建筑消防 自动喷水 扩大覆盖面积 洒水喷头 造价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3607(2024)01-0091-04扩大覆盖喷头在非高大场所的应用案例分析1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某二线城市,为多层公共建筑,功能有教学、科研、办公,共5层,层高4.5m,总建筑面积26,470m2,结构设计主要为8.4m×8.4m单向梁,主次梁高度均为0.7m,每半跨或一跨设分隔墙,房间不设吊顶,有集中空调。
根据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 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考虑到建筑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火灾危险等级定为中危险I级。
由于结构梁特殊,常规标准喷头布置有困难,因此尝试采用扩大覆盖面喷头。
2 设计方案的规范性2.1 设计方案理论依据GB 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简称规范)[2]6.1.1条中明确了各类场合的喷头选型,洒水喷头类型和场所净空高度见表1。
由表1可知,民用建筑普通场所可以采用标准喷头和扩大覆盖面喷头,并对响应时间、流量系数、场所净高提出了限制。
相对于GB 50084-2001(2005年版)旧规范,新规参照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13,将标准喷头的流量系数范围扩大,同时增加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在非大空间的应用。
因此在本工程中采用K=115符合规范。
2.2 设计方案溅水盘与顶板距离不应大于550mm,可以通过增大喷头与顶板距离,避免梁的影响,进而减少喷头数量 (与梁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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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场所 民用建筑 高大空 间场所
厂房
仓库
洒水喷头类型和场所净空高度 喷头类型 场所净空高度h(m) 一只喷头的保护面积 响应时间性能 流量系数K 快速响应喷头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K≥80 特殊响应喷头 h≤8 标准响应喷头 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快速响应喷头 K≥80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快速响应喷头 K≥115 8<h≤12 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 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 12<h≤18 特殊响应喷头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K≥80 h≤8 标准响应喷头 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标准响应喷头 K≥80 特殊响应喷头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K≥115 8<h≤12 标准响应喷头 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 特殊响应喷头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K≥80 h≤9 标准响应喷头 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 h≤12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 h≤13.5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