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全文

合集下载

青少年法律知识

青少年法律知识

青少年法律知识第一篇:青少年法律知识在成长和学习的过程中,青少年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以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以下是一些青少年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识:1.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是未成年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2. 未经家长或监护人允许,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不得参加危险活动,如攀岩、潜水、驾驶等。

3. 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不得参加赌博、酗酒、吸烟等非法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4. 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不能独立从事劳动,但可以在父母或监护人的陪同下从事轻微的劳动。

5. 青少年的婚姻、财产、学业等重要事项需由法定代理人参与或决定。

6. 如果遇到网络欺凌、身体侵害等安全问题,青少年应及时向家长或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和保护。

7. 在参加社会活动、旅游、出游时,青少年应注意自我保护,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送的礼物或食品。

以上是一些青少年需了解的法律知识,希望青少年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更深入地了解法律知识,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篇:青少年如何防范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对被欺凌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

青少年作为校园欺凌的主要受害者和执行者,需要掌握一些防范校园欺凌的方法和技巧。

1.加强心理抵抗能力。

青少年遇到欺凌时,应调整自己的心态,不要轻易被伤害感染,要坚信自己的价值和优势,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度过难关。

2.增强社交能力。

青少年应积极参加社交活动,增强与同学的交流和沟通,增强自己的亲和力和合作精神,让身边的人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与价值。

3.避免孤立。

青少年应注意增加自己的社交圈子,不要让自己孤立,成为欺凌者的攻击目标。

4.及时报告。

青少年遇到欺凌时,应及时向老师、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不要有隐瞒、顾虑和畏惧,让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自己。

5.自我保护。

青少年应学会自我保护,不要随意与陌生人接触,不要在危险地方逗留,避免给自己带来其他的安全隐患。

青少年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青少年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青少年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尊敬的青少年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我们共同遵守的规则,它保障了我们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作为青少年,了解和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还能培养我们的法治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

在接下来的讲座中,我将为大家分享一些与你们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一:未成年人的权益和义务作为未成年人,你们享有与成年人相同的人权和基本权益。

这些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受教育权、健康权、生存权、受保护权等。

与此同时,你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等。

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遵守规则,能够让你们在成长过程中更好地与他人相处,并逐渐培养出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法律知识二:未成年人的犯罪责任和刑法保护在一些严重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也可能违反法律,涉及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但对于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可以根据其犯罪行为的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主要以教育为主,旨在引导未成年人认识到错误,改正行为,重新回到正轨。

正义的追求和法律的保护是公平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希望大家能够认识到犯罪的代价,并远离违法行为。

法律知识三: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

作为青少年,你们尤其需要关注和学习如何保护自己的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

首先,要注意个人资料的保护。

不轻易泄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学校等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其次,避免沉迷网络和游戏。

网络和游戏的过度使用容易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也可能导致健康问题和人际关系的紊乱。

此外,还需要注意网络言行举止。

文明网络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不要发布违法、恶意和侮辱性的言论,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遵循网络礼仪。

法律知识四:安全教育与防范意识安全教育是每个家庭和学校都应注重的重要部分。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而存在的规则和制度,它对每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青少年,了解并遵守法律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本文将介绍一些青少年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法律。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国家为了管理社会而制定的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它通过法律文书的形式对每个公民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法律的核心是公平、公正和平等,它旨在保护每个人的权益和利益。

二、法律的来源和体系法律有多个来源,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最高法律文件。

法律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规。

法规是在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的对特定领域或特定群体适用的规定。

行政法规是政府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章。

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释和规范的文件。

法律体系分为民法和刑法两大部分。

民法是调整私人关系的法律,包括婚姻法、继承法等。

刑法是调整公民与国家关系的法律,包括盗窃、故意伤害等。

三、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未成年人,我们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最重要的权利是受到平等教育的权利。

我们有权获取教育,并受到平等对待。

此外,未成年人还享有合法劳动的权利,并受到国家的保护。

但是,未成年人也有一定的义务。

我们应该听从父母或监护人的教导,不违反法律和道德准则。

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履行公民责任。

四、青少年犯罪和法律责任青少年犯罪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下的违反刑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成年人在犯罪时,对于轻罪或者初次犯罪,将考虑其年龄、性格、动机等因素进行特殊处理。

例如,可以轻判、减刑或暂缓执行刑罚等。

然而,青少年犯罪依然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我们应该远离犯罪和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如果发生违法行为,我们应该主动承担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五、常见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面临各种法律风险,如校园暴力、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犯罪等。

青少年普法知识

青少年普法知识

青少年普法知识
一、法律常识:
1.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国家制定和实施的行为规范,是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保障。

2.法律的来源:我国法律的主要来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3.法律的适用性:法律适用的原则包括宪法至上、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罪刑法定等。

4.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分为强制性法律和指导性法律,强制性法律具有直接约束力,指导性法律则起到指导和解释的作用。

二、法律意识:
1.法律权益的意识:青少年应该明确自己的法律权益,并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法律责任的意识:青少年要清楚自己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对于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民义务的意识:青少年应该了解自己的公民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等。

三、法律技能:
1.法律文书的阅读能力:了解基本的法律术语和法律文书的
格式,能够正确理解法律文件的内容。

2.法律问题的解决能力: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例如在遇到侵权和合同纠纷时,能够合法维权。

3.法律规则的遵守能力:学会遵守法律规则,明确分辨合法
和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青少年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任务,学校、家庭和社
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技能。

通过
制定相关普法教育法规和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可以促进青少年
的法律素养提升,让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同时,青少年
也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注重培养自身的法律思维和法律素养,提高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能力。

校园法制安全知识

校园法制安全知识

校园法制安全知识校园法制安全知识_校园安全法制宣传资料学生的法制安全意识令人担忧,开展学生法制安全教育迫在眉睫,那么你对校园法制安全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校园法制安全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校园法制安全知识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驾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

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四章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第五章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第四十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七)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

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

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简介在我们的生活中,少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他们需要了解并遵守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并成为最好的公民。

本文档就是为青少年提供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

法律常识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系列规范,规定一个社会中人们之间应当做些什么,不应当做些什么。

而这些规范的执行和维护权利就归于国家的法庭和执法部门。

青少年能否受到法律制裁?在中国法律中,12岁以下的儿童不能被认定为行为人,在法律理解和行为能力方面,未满12周岁的儿童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12周岁以上,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能力为自己的过失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未满16周岁,除非充分证明其已达到完全行为能力,否则不能单独承担刑事责任。

青少年涉法行为后果如果青少年犯罪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一般会有几种后果。

对于刑事犯罪而言,被判定有罪,就可能会有以下几种后果:•代价高昂的金钱惩罚;•强制性的自我反省和改正行为;•社区服务和公共工作,包括清洁服务、对他人的服务、志愿服务;•被劝阻离开学校和社区;•拘留或监禁。

对于民事案件,青少年如果违反了合同、侵权或造成了损害,就可能需要赔偿损失。

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行为有些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而且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会造成损害。

这些行为可能包括:•吸毒;•酗酒;•抽烟;•赌博;•色情;•暴力行为;•淫秽和恶俗言论和行为等。

青少年权利教育权根据中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在国家的推动和保障下,每个孩子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在学校教育中,学生也有权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和公正的评价。

知情权和隐私权在法律上,青少年有权知道有关自己的信息、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包括身体、家庭、信件、日记和其他隐私信息。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是家长、教师或法院也无权侵犯孩子的隐私权。

健康权青少年有权得到适当的健康保护,这包括基本的医疗服务、饮食和健康方面的建议。

这个权利同时也需要青少年自己的努力和责任。

中学生基本法律常识

中学生基本法律常识

中学生基本法律常识第一章:国家法律体系简介
1.1 法律的概念
1.2 国家法律体系的层级结构
1.3 法律对中学生的重要性
第二章:中学生应了解的法律知识
2.1 未成年人的法律地位
2.2 责任法律法规
2.2.1 个人行为责任
2.2.2 家庭关系法律责任
2.3 民事责任
2.4 刑事责任
2.5 学校纪律与法律的关系
第三章:中学生常见法律问题
3.1 不良行为的法律后果
3.2 校园暴力与法律
3.3 著作权法及中学生的注意事项
3.4 聚众斗殴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3.5 法律帮助渠道
第四章:学生应当遵守的法律准则与规范4.1 尊重法律、尊重学校
4.2 遵纪守法、尊师重教
4.3 不参与违法行为
4.4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5 主动了解法律知识
结语
中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了解并尊重
法律规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是关于中学生基本法律常识的介绍,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学习,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青少年法律知识大全资料

青少年法律知识大全资料

青少年法律知识大全资料1. 为什么青少年需要了解法律知识?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他们正处在人生的关键阶段,需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和法律素养能力。

青少年法律知识将对他们的成长道路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帮助他们避免违法行为,增加社会责任感。

通过了解法律,青少年还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积极参与并贡献于社会。

2. 青少年常见的法律知识梳理(1) 刑法知识刑法是规范和约束青少年行为的法律法规,了解刑法知识对青少年来说非常重要。

常见的刑法知识包括:•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年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青少年累犯问题:青少年如屡犯罪行,可能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未成年人感化教育:针对未成年犯罪分子,法律规定了一系列感化教育措施,以帮助他们改造自己。

(2) 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是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之一,他们经常在出行中与交通法规接触。

了解交通安全法的重要性如下:•交通信号规则:学习和遵守交通信号规则是保障行人和自行车骑行者安全行驶的基本要求。

•驾驶执照问题:对于16周岁以上的人来说,合法驾驶机动车辆需要持有驾驶执照,否则将面临法律处罚。

•酒驾问题:了解酒驾对人身安全的危害,避免酒后驾驶行为。

(3) 心理健康法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至关重要,了解心理健康法的相关知识有助于他们养成良好的心理习惯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心理咨询与辅导:如果遇到心理困扰,可以寻找专业的心理咨询与辅导帮助。

•预防校园欺凌:了解相关法规,不仅能够保护自己,还能帮助他人,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

•防止自残与自杀行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资源,寻找适当的帮助渠道。

(4) 知识产权法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青少年对知识产权的了解变得越来越重要。

•知识产权的种类与保护:了解作品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基本概念,增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互联网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了解在互联网上分享和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避免侵权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少年要了解的几个刑法知识---- 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分析一、犯罪的后果案例:违法犯罪高压线,贸然触碰命伤残---北京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

2003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

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

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

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

“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

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

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

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

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

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

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

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在看守所里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

他现在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

“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

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

”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同学们,案例中的小新是多么的可悲,不但伤害了自己的亲人,造成一死一伤的恶果,自己也将身陷囹圄。

我们青少年学生由于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的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对犯罪的后果认识不足,一旦酿成大错,害人害己,后悔晚矣。

同学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犯罪后果的严重性。

毫不夸张的说,犯罪是高压电线,千万不能碰,一旦触之,“非死即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社会现实,一个人犯罪后的后果表现在:1.应受刑罚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了420多个罪名及相应刑罚处罚。

从最低的管制到最高的死刑,共五种主刑,两种附加刑。

可以讲,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并规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即一个人应受到的刑罚和他罪行的严重程度相适应,轻罪轻罚,重罪重罚。

2.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律师法》、《教师法》,等。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教师、律师、检察官、法官等。

基本上,国家公职都不能担任,并且是永远。

当然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也不可能被选上。

如律师司考报名(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不能报名。

根据我国的《公司法》,即便是在公司企业里面,因经济犯罪受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不可以担任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大家可以想想看,一个人只要犯过罪,有过前科,要想从事在社会上有一定地位的职业是不可能了。

即使在企业里,任职也会受法律的一定限制。

这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大的损失。

3.社会舆论的歧视。

虽然我们反对歧视犯过罪的人,只要他们改过自新,我们仍然要尊重他们。

但现实中社会舆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却是不争的事实。

一个人,一旦犯罪了,他的婚姻、就业、名誉,家庭将受到极大的损害。

同学们,你们愿意一辈子活在别人歧视、怀疑的目光中吗?一辈子被人家说没脊梁骨吗?同学们,不违法犯罪是一个人做人的最低标准,也是我们人生幸福的基本前提。

珍爱生命,远离犯罪,只有这样我们人生的天空才能永远晴朗,生命才可能精彩!二刑法是不能私了的,暴力的除暴安良也是一种犯罪案例:亲生孽子被毒杀,错把公法当私法-----2001年重庆荣昌发生一起杀人血案,被害人是一名28岁的年轻人,而被告人就是他的亲生母亲。

这位母亲叫于道银,是荣昌县河包镇海月村地地道道的农妇。

30岁的时候,才生下大儿子胡年友。

辛辛苦苦把儿子养到28岁,她邀约同村3位村民,把儿子毒死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农历八月的一天,因不满儿子胡年友打伤村民和亲生父亲,于道银从集市上买来老鼠药,准备和在儿子的饭食中将其毒死。

因实在不忍心下手,于道银找到了同村的单身村民周国义,请他帮忙把饭炒好送给儿子吃。

周国义答应了,但害怕事后负责任,便到生产队长胡远玖家做炒饭。

胡远玖和妻子李志平都在家,在明知周国义要炒的饭,是搀和了老鼠药,并将用来毒死胡年友的,生产队长夫妇俩也同意了,并让不知情的8岁小女儿帮忙烧火。

饭炒好后,周国义将毒饭拿给了胡年友吃,当晚,胡年友被毒死。

第二天,证实胡年友已死,几人将胡年友的尸体埋在了于道银家中。

胡年友死后,村里人都没有人追问其下落。

直到2006年,荣昌县发生了震惊全国的高速公路投石砸车案。

该案其中一名主犯在看守所检举了一起他听来的杀人案。

原来,一次喝酒时,周国义曾向一朋友透露过这一杀人案,该朋友因故意伤害犯罪被抓后,与投石砸车案的其中一名主犯关在看守所同一房间。

两人闲聊中,此人提到了这起杀人案,其后,此人将这起杀人案交代给了公安机关。

据提交法院的证据显示:当公安人员找到于道银时,没有任何狡辩,于道银直接承认了毒杀儿子的事。

在于道银的指示下,公安人员在于道银的老房子里找到了一具已经高度腐烂的尸体。

通过化验DNA,证实了死者正是胡年友。

同时,公安人员通过鉴定:胡年友的确死于老鼠药中毒。

该案的其他同案人员也被抓。

因为事隔5年,没人记得起案发的具体时间。

检察机关认定于道银是故意杀人的主犯,周国义、李志平、胡远玖是起了次要作用的从犯。

据该案主审法官荣昌法院刑庭副庭长毛义权讲,该案日前开庭时,于道银承认了全部控罪,并当庭表示案子与其他三人无关,请求法院放了三人。

而其他三人当庭也全部认罪,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于道银毒杀儿子案近日审理期间,当地160余名村民联名上书法官,请求放了于道银等4人,因为“他们是为民除害!”连办案法官毛义权也震惊了。

原来,被害人胡年友在当地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人。

头发染得金黄,手里随时提根棒子,棒子一头钉满钉子,另一头绑着一把刀,身上还要拖一根铁链,他走在路上看谁不顺眼,就操起“狼牙棒”就给别人来一下。

这就是荣昌县河包镇海月村二组居民,对死者胡年友的印象。

“他妈是为民除害!”一听说法官是来了解胡年友死亡案的,村民都放下活儿自发赶来,控诉胡年友的种种恶行:胡年友在世时,村里有三怕:妇女怕他、小孩怕他、鸡鸭鹅也怕他。

妇女远远见到胡年友就要绕道走,怕遭骚扰。

小孩见他撒腿就跑,不然冷不丁就被卡脖子或头部挨打。

谁家鸡鸭鹅没关好,胡年友抓起就走,谁敢阻止,他就要烧别人屋子,威胁提刀杀别人全家。

此案被告一个四人,母亲于道银有三名帮凶,其中第二被告人周国义58多岁。

尽管相差近30岁,第二被告人周国义表示和胡年友是好朋友。

于道银之所以请周国义帮忙,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和胡年友走得近,“换了别人送饭,他不会吃。

”周国义称,他答应帮忙杀人,除了当天“喝麻了酒胆子有点大”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想整我姑娘,我姑娘才13岁。

”第三被告人胡远玖的妻子李志平称毒死侄儿是“为民除害”。

东窗事发前她时常害怕,“害怕时就想,管他的,就当是为了救人。

但是早晓得法律有这么严,我当时还是要阻止杀人。

但法律是无情的,等待他们的将是刑罚的惩罚。

刑法是一种公法,是不能由当事人私了的。

出现犯罪事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法院审判。

监狱执行。

在我们传统观念中,行侠仗义,除暴安良是一种善举,但如果我们以自己私人的力量、以暴制暴达到自我救济在现代社会是不被允许的,与法治的理念是相违背的。

在现代社会,面对已达犯罪的损害,只允许公力救济。

刑法就是这种公力救济的体现。

这是社会文明的表现,进步的表现。

这是一起典型的法盲犯罪的案件,类似的的案例在我们国家还有很多,有的偏远地区存在“弃婴”现象,有的未婚女性生下小孩后羞于见人、抛弃在垃圾桶里;有的父母采用暴力方式教育子女,使子女受到严重伤害。

虽然伤害的是自己的儿女,但这些行为同样是犯罪行为,要受到刑罚处罚的。

即便被害人不去公安机关告状,公安机关也会主动侦查。

三.青少年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案例:年少轻狂闯祸端,绳之以法方恨晚据东方网2006年4月18日消息:“昨日,江津市警方快速破获一起命案:两个14岁少年预谋后,持马刀和绳索杀害一名13岁学生,动机仅是为今后闯社会“练胆”警察称,小飞成绩不好,早就不想读书;而小凯在去年已经辍学。

前段时间,他们商定闯社会前先杀人练胆,遂精心预谋杀害小健。

理由是,小健父母在外打工,家中没壮劳力;婆婆视力不好,不易看清他们相貌;小健家位于半山腰,杀人后易逃跑;小健年龄比他们小,不易反抗……作案时,他们故意把电视音量开到最大,还紧闭窗帘和拔掉电话插头。

最令人发指的是,两少年轮番用马刀砍杀已被牢牢箍颈的小健,直至死亡”上面案例看出,一些未成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多么淡薄。

很多青少年学生知道未满18岁是未成年人,当然的认为未成年人犯点“事”是小意思,没关系,更不会坐牢,因此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为所欲为,做事不计较后果。

其实,这些想法是错误的,我国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并不是18岁而是16岁,我国《刑法》规定:“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可见,满16周岁就对任何犯罪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16岁相当我国初中毕业生,也就是说,对大多数学生来说,上了高一就是完全承担刑事责任的人了。

未满16岁的人是不是就不承担责任了呢?不是!刑法17条第二款规定:14岁至16岁的人,相当于我国的初中生,犯故意杀人等八种罪,也应负刑事责任。

这八种罪虽不包含盗窃,抢夺,诈骗三种罪,但如果在实施这三种犯罪时,使用暴力抗拒抓捕,毁灭罪证则转化为抢劫罪,仍然要以抢劫罪定罪量刑的。

同时,在实施任何不法行为时附带有上述八种行为构成犯罪的当然也要负刑事责任的。

另外,虽有违法犯罪行为,但因不符合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即不满16岁而不受刑事处罚的人,并不是什么事也没有,他要承担行政责任,有可能被收容教养;如果造成他人损害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同学们,年轻并不是放纵的借口,年少也不可轻狂!我们一定要从小严格要求自己,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只有这样我们人生的航船才不会触礁,才不会迷航四、谈谈正当防卫贫弱女子抗强暴,正当防卫保清。

案例:是2009年五月的发生、著名的邓玉娇案。

据巴东公安局介绍:2009年5月10日20时许,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邓贵大、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工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

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