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2023年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工程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
然而,在过去的几年中,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包括质量问题、廉洁问题和安全问题等,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行业的良好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迫切需要开展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本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重点本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质量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加大对重点项目和关键节点的质量检查力度。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追溯制度,追究质量问题的责任,严惩质量不合格者。
2.加强廉洁建设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洁建设监督,加强对工程招投标过程的监管,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建立健全廉洁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廉洁建设工作,对举报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处理。
3.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水平。
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督,提高监督监察的效果。
对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
四、工作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组织力度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工作。
成立相关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执行。
加大对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政策支持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措施,明确责任目标和任务。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背景及意义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发展迅速,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如质量安全隐患、腐败现象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民生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我们制定了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工程建设服务。
三、治理范围1.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如道路、桥梁、供水、供电、供气等。
2.保障性安居工程,如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
3.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如学校、医院、文化场馆等。
4.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如河道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四、主要任务1.深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1)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1)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
(2)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管,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3.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1)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负担。
(2)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
4.提升工程建设领域创新能力(1)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方式,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2)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
五、实施步骤1.启动阶段(1个月)(1)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措施等。
(2)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实施阶段(3个月)(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
(2)针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加强监管,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六、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工程建设专项治理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的治理水平,特制定本专项治理方案。
二、治理范围与时间1. 治理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在建、在建及拟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项目、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2. 治理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治理重点1. 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取私利的行为。
2.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 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4. 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四、治理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专项治理工作。
2. 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 强化监督检查。
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
4. 完善制度机制。
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5.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报告等,接受社会监督。
6. 加强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五、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 严格执法。
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 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 加强协作。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
设立专项治理工作经费,用于支持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行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贯彻国资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行方案》,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各项工程建设及相关人员的从业行为,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行方案。
一、总体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两年左右时间,对2023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规模以上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在项目决策、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系统治理,抓住关键、完善制度,把开展专项治理与加强平常监管和规范工程管理结合起来,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推动惩办和防止体系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贯彻“安快好省廉”的规定,促进“两高一低”目的的实现。
二、目的任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9个方面27项任务,目的规定、具体任务、责任部门(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如下:(一)规范项目决策行为目的规定:着重排查和纠正简化决策程序、不经集体决策、未批先建以及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等问题,加强项目建设决策程序的监管,健全项目决策制度。
工作任务:1、健全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体制。
制定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定和考核奖励办法,将项目前期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2、加强对项目建设决策程序的监管。
严格履行项目决策程序,充足发挥公司规划及建设项目投资委员会在审查项目中的权威作用,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3、理清项目投资管理界面。
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系统归纳项目前期、战略规划和投资决策的事权范围。
4、完善公司项目决策制度。
制定修订公司战略与规划管理规定、重大事项决策规定、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决策权限,健全决策制度。
责任部门:规划部、基建部(二)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报批和出让行为目的规定:着重排查和纠正非法用地、违规变更规划设计、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违法违规出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问题,规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报批、出让管理。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发展迅速,但在快速发展的背后,也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的决策部署,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1.1背景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的规模不断扩大,工程项目数量剧增,涉及的资金、资源、利益等方面日益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频发、腐败现象等,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健康发展。
1.2目标设定本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的健康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2)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消除腐败现象。
(3)优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二、整治重点与措施2.1整治重点(1)工程质量问题:包括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存在的质量问题。
(2)安全事故: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安全等方面。
(3)腐败现象:包括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环节的腐败问题。
2.2整治措施(1)加强工程质量监管①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责。
②加大对工程质量的抽检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③严肃查处工程质量问题,对涉及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2)强化安全事故防范①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②加强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③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安全事故。
(3)深化腐败问题整治①完善招投标制度,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②加强合同签订和资金拨付监管,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③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
三、组织保障3.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
3.2明确责任分工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治理背景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如质量安全事故频发、腐败现象严重、项目管理混乱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为此,咱们必须对症下药,开展一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二、治理目标1.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强化项目管理,提高工程效益。
3.打击腐败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工程建设环境。
三、治理措施1.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机制(1)完善工程建设法规体系,确保有法可依。
(2)强化工程建设监管,实现全过程监管。
(3)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2.提升工程建设质量(1)加强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质量管理。
(2)推广先进工程技术,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3)加大工程质量检测力度,严惩质量违法行为。
3.强化项目管理(1)明确项目责任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2)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流程。
(3)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防止资金流失。
4.打击腐败现象(1)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
(2)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审计监督。
(3)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廉洁从业制度。
四、治理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深入了解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为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2.制定方案阶段: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3.实施阶段: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五、组织保障1.成立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治理工作。
2.加强部门协同,形成治理合力。
3.落实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时间安排1.调查研究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2.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3.实施阶段:2023年7月-2024年6月注意事项:1.注意信息收集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解决办法:得,这事儿咱们得落到实处。
成立专门的调研小组,深入一线,用脚步去丈量,用眼睛去观察,用耳朵去倾听,确保收集到的信息都是实打实的,不玩虚的。
2023年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整改方案

2023年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整改方案一、前言工程建设领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然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质量安全隐患、环境污染、腐败问题等。
为了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2023年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整改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整改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1. 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可控、安全可靠;2. 推进工程建设的绿色环保,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3. 清除腐败现象,提升工程建设行业的廉洁度和公信力。
三、具体措施1. 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1)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流程监管,确保质量和安全;(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打击质量安全隐患和环境违法行为;(3)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和执法中。
2. 加强技术标准和规范管理(1)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加强对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资质认证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加强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推动工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工程建设达到相关技术要求;(3)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合同和相关规范,防止违规操作和降低工程质量。
3. 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2)加强对环保设施和措施的检查和评估,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3)强化工程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4. 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洁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和素质;(2)加大对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3)加强工程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管理,防止挪用、侵占公共财物。
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和质量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减少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发生率,以及打造优质工程项目,我部门特别制定了《工程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大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为建设市民满意的城市和美好的家园做出贡献。
二、工作内容1. 重点治理突出问题针对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问题,防范行事故的发生,具体包括:•低质量施工问题,如钢筋超标、混凝土方案不合理、墙面倒塌等;•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如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作业行为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问题,如偷工减料、拖欠工人工资、超标准规模施工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治。
2. 完善工程建设标准通过检查整改工程项目中标准的制定、执行情况等,必要时对建设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避免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的发生,同时也为未来建设提供了更加严格的引导、依据和保障。
3. 企业监督管理重点对工程项目建设企业的管理情况进行督查,针对企业人员的技术、资质、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有效监督企业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验收、验收等全面工作,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发生。
4. 加强宣传和教育针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同时也加强和市民的沟通,扩大公众参与度,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环节监督力度,形成市场监管以及政府监管的融合互补。
三、工作措施1. 组织领导制定由部门负责人挂帅、现场指挥、各级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组织领导方案,并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安全与质量问题的重视程度。
2. 详实计划根据工作目标和重点问题,确定整治措施和计划,梳理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工作时间等内容。
3. 加强督查按照计划,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并进行交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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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加强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市x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 〔x〕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x整治,彻底清理我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和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乱象,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交付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率和按时结算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和工资支付率“六个100%”。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1.全区在建和续建的房建市政、水利交通、乡镇建设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2.全区已建成但未完成竣工结算及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上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二)整治重点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履行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以及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合格未备案即投入使用等问题。
2.违反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问题。
3.违反招投标规定,规避招标、肢解工程、违法发包、围标串标,以及招投标多头监管、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违规补办招投标手续等问题。
4.违反合同管理制度,不使用标准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文本、拖欠工程款、竣工结算久拖不决侵害企业权益,签订“阴阳合同”,以及施工合同(包括劳务分包合同)、监理合同不审核备案等问题。
5.违反相关劳动法规,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6.建设单位以房、车等实物抵顶工程款和人工工资或者将未验收合格、不具备入住条件的住房交付住户、逾期交房等违规问题。
7.行政执法不严,违反政策“开绿灯”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不执行、不落实行政监督执法指令或意见等问题。
三、时间及工作任务专项整治行动从x年5月中旬开始,x年12月底结束。
区直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x开展本辖区整治工作。
发现上报一批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涉事主体,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拆除一批违反规划的违章建筑,约谈一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区直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移交一批涉法涉诉案件和违法违纪线索,营造诚信经营、遵章守纪、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发展环境。
专项整治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5月15日至5月20日)。
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召开x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对抽调人员进行x培训。
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x年5月20日至7月31日)。
围绕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对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逐项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全面清查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对问题工程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边排查边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1.现场排查:从x年5月20日开始,到6月10日结束,完成项目查勘、资料核实、填表登记等排查工作。
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相关规定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合规、达标;对发现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2.问题整改:排查整治和问题整改同步进行,到7月20日结束。
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向工程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现场核实整改情况逐项销号;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问题,核查整改计划、整改责任和任务落实情况。
3.查处违法行为:x分类研究解决排查整改后的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请相关职权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涉法涉诉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裁决化解,对违规违纪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的公务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4.组织验收:从x年7月20日开始,到7月31日结束。
由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排查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并向市、区督导组提交排查汇总表和排查工作总结。
(三)督查阶段(x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区专项督查组围绕重点单位、重点事情、重点问题展开巡查。
其中,重点人指具有审批权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重点事包括工程建设规划和施工许可、招投标监管、工程款拨付、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竣工验收备案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程建设重点环节;重点问题是指在上述重要事项中违反政策规定补办工程建设手续、以权谋私、渎职失职和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体性投诉x强烈的突出问题。
在第四季度向社会通报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结果,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做好接受x专项督查组的巡视巡查准备工作。
四、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一)从严从实化解专项整治排查出的矛盾问题。
在彻底清查已建成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建立并公开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分类化解存在的各类矛盾问题,从严查处违规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所有已办理房屋产权但疑似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未全面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但投入使用的,未批先建和工程建设手续滞后于工程实际进度的,在建和已建成项目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超过规定期限未完成工程结算的,从问题查实确认之日起,给予6个月的合规期。
逾期无法达到合规条件,属违章建筑的,坚决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拆除;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申请司法机关依法抵押偿付帐款;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惩重罚。
(二)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
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要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强化工程建设各环节管理,特别要严把规划许可、工程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关口,确保项目开工前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全区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把工程结算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后90天内办理完工程结算手续的规定,保护企业合法利益。
执行工程项目公示制度,借助x、市直部门相关平台,对工程项目从立项审批到竣工备案等所有环节涉及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执法监督情况和各方责任主体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并进行公开,供社会公众和工程参与方随时查询,确保工程项目信息公开透明,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三)创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
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合同(包括分包合同)属地主管部门备案制度,细化《建筑施工合同范本》中有关工程款和工资支付等内容,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实行工程款专用帐户管理,建立工程款拨付相关各方共同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款挪用挤占拖欠等问题发生。
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建立农民工档案和身份信息专网,各施工单位、劳务企业必须使用在身份信息专网登记的农民工,并依法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建立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按照不少于22%的工程进度款的比例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拨付到专用账户。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在工地现场设立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农民工代表组成的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推行施工现场维权公示、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按月或定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留有签字备案的名册和影像资料备查,不折不扣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不得违反政策减免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坚决不予开工建设。
(四)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规避招标、串通投标和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x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应招标未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的项目主体,由工程属地主管部门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对认定围标串标行为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实施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等工作x现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对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的项目,不予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尤其是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和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劳务再分包等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
(五)强化建筑市场综合执法监管。
整合建筑领域执法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加大建筑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各方行为,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实施现场市场“双场”联动,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工程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
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无力偿还及资不抵债企业、空壳企业、僵尸企业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直至注销相关证照。
(六)加大问责和惩戒力度。
落实工程项目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对建筑市场乱象负有领导责任和以权代法、带头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工程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的,严肃追究责任。
对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政策“开绿灯”的,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的公务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对拒不执行行政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指令、行政处罚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严格依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从重处罚。
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合奖惩措施,加大对涉事企业、人员的失信惩戒力度。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及时录入x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同时加大对涉事企业、人员的失信惩戒力度,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在经营、金融贷款、土地供应、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获得荣誉、安全许可、资质许可、法定代表人从业任职资格、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按照失信程度予以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属外地进石企业的,坚决清出我区建筑市场,并建议x、x市清出x、x市建筑市场。
五、组织保障(一)加强领导,落实单位责任。
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园林x水务局、司法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分局、审计局、监察局、信访督办局、总工会为成员的全区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区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