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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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检查表(三类人员合一)

重大危险源检查表(三类人员合一)
□符合□不符合
2、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间距不够的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查现场
□符合□不符合
3、防雷设施完好,防腐处理完好,通风、防汛设施完好,地沟及地沟盖完好无损。
查现场
□符合□不符合
14
作业证
1、检查间员工在进行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作业证的申办工作。
查现场及记录
□符合□不符合
2、使用过程中,防中毒、防飞溅、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查现场及记录
□符合□不符合
3、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是否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查现场及记录
□符合□不符合
7
安全 设施
1、静电接地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测有记录。
查现场及记录
□符合□不符合
2、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经常保养无锈蚀且定期校验在有效期内,远传信号良好,上下限报警正常。
查现场及记录
□符合□不符合
3、各联锁装置运行正常,且定期试验。
查现场及记录
□符合□不符合
4、易燃气体、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装置运行良好,且定期标定。
查现场及记录
□符合□不符合
5、单体泄漏后,喷淋等安全装置时刻处于备用状态。
查现场
□符合□不符合
6、各有毒有害岗位的过滤式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化服等设备完好有效,且定期维护。
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
4、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5、储罐区的总储量超过1500m3规定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6m且能供消防车通行的平坦空地;

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主要负责人检查表

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主要负责人检查表

防护围堰无渗漏,无空洞高度间距 正常、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
消防线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泄漏 现场检查
防雷、防静电设施 连接良好、符 合要求,定期检测
现场检查
走梯、护栏、平台清洁、无严重锈 蚀,无开焊
现场检查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现场检查 或查记录
框架基础 无松动、无倾斜,无沉 降
现场检查
反应器本体无缺陷,安全附件齐全、 灵敏可靠
现场检查பைடு நூலகம்
泵类联轴器防护罩完好,无泄漏、 接地良好、基础稳固
现场检查
管线外观正常,保温层良好,无跑 冒滴漏;
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主要负责人
检查人:
序号 1 2
检查项 目
安全管 理
现场安 全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或依据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建立重 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安全包保责任 制
现场检查 或查记录
任命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 现场检查
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
或查记录
组织检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操 现场检查
备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存在问题
检查时间:
整改措施
备注
储罐罐体无缺陷,安全附件齐全可 靠,在有效检验期内
现场检查
塔类塔体无泄漏,安全附件齐全可 靠,在有效检验期内
现场检查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1 重大危险源储罐液位显示是否正常
2 储罐管道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3 手动报警器处于完好运行状态
4 泡沫发生器管道完好无堵塞
5 液位、温度等数据远传是否正常
6 储罐区应急器材柜定期检查
7 储源区域是否有违章作业
9 储罐区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10 有毒气体报警仪是否正常使用
11 各类静电跨接是否完好
12 罐顶呼吸阀是否堵塞
13 围堰内是否有杂草
14 储罐区监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15 防雷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测
检查日期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签字
备注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检查表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检查表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检查表
一、一般情况
1.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2. 员工安全培训记录是否完整?
3. 应急预案是否健全且定期进行演练?
4. 安全检查记录是否完整?
5. 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或违章指挥?
6. 危险作业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
7. 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设备设施
1. 生产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
2. 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3. 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4. 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
5.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6.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
7. 通风、照明等环境设施是否良好?
三、作业环境
1. 生产场所是否整洁、有序?
2. 通道、出口是否畅通无阻?
3. 工作场所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
4. 作业场所是否存在明显的安全风险未得到控制?
5. 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区域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6. 作业场所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等安全隐患?
7. 作业环境是否存在高温、低温、潮湿、振动等不良因素影响员工健康和安全?
四、人员管理
1. 员工健康档案是否齐全?
2. 员工是否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 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 是否存在疲劳作业、带病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5. 是否制定了针对特殊人群(如孕妇、老年人等)的安全管理措施?
6. 是否有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预案和措施?。

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检查表(空白表格)

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检查表(空白表格)
否决项,发现问题扣50分
11
自2020年5月起,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
查台账、查记录、查看人员学历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现问题扣20分
12
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查现场、查记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十八条;《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七条
发现问题扣5分
10
1.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应每天签署安全承诺,并在工厂主门外向社会公告。
发现问题扣20分
8
技术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操作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查记录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五条、第六条
发现问题扣10分
9
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应当在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位置设立公示牌,写明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姓名、对应的安全包保职责及联系方式,接受员工监督。
查现场、查记录、查预警系统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四条

重大危险源检查表(三类人员合一)

重大危险源检查表(三类人员合一)

重大危险源检查表(三类人员合一)2021年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包保责任检查表检查人。

检查时间。

序号1.检查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

检查评价: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检查标准/内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的建立情况。

检查方法/依据:现场检查、文件核查。

2.检查项目:任命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

检查评价: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检查标准/内容: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的任命情况。

检查方法/依据:文件核查、人员面谈。

3.检查项目: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检查评价: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检查标准/内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检查方法/依据:文件核查、现场检查。

4.检查项目: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进行检查。

检查评价: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检查标准/内容: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的开展情况。

检查方法/依据:文件核查、人员面谈。

5.检查项目: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是否到位。

检查评价: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检查标准/内容:安全投入的到位情况。

检查方法/依据:文件核查、现场检查。

6.检查项目:检查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近期安全预案进行实质性演练。

检查评价: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检查标准/内容: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预案的演练情况。

检查方法/依据:文件核查、现场演练。

7.检查项目: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保证重大危险源有关数据接入系统并有效运行。

检查评价: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检查标准/内容: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检查方法/依据:文件核查、现场检查。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安全检查表1.检查项目:储罐位置是否接近火源。

检查评价: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检查标准/内容:储罐位置是否接近火源的要求。

检查方法/依据:现场检查、相关规范。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不符合要求扣2分
3.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将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申请和档案材料,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级在省局备案、二级在市局备案,三级、四级在县局)。重大危险源备案周期为三年。
不符合要求扣2分
档案与台账
1.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台账、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相关技术资料、检测与监控措施、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其他情况和资料(防雷检测报告、职业危害检测报告)。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项目
检查项目和内容
扣分标准
组织机构
明确重大危险源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
不符合要求扣10分
制度规程
1.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2.建立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3.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管理的实施方案。
不Hale Waihona Puke 合要求扣2分安全监控系统明确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负责人,制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并落实监控责任。
不符合要求扣2分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建立相应的安全监控系统或者安全监控设施,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设施的有效运行,设立监控系统检查记录。
不符合要求扣2分
建立重大危险源电子信息台账和档案,并随时根据变化更新重大危险源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监控。
不符合要求扣2分
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巡检系统,进行不间断监控,随时掌握有关参数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不符合要求扣2分
安全警示标志
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信息标识牌。
不符合要求扣2分
安全检查

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记录表

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记录表

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记录表
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记录表
记录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检查人员:XXX
检查设备/设施:XXX
检查内容:
1.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正常
2.设备/设施维护情况:正常
3.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正常
4.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正常
5.设备/设施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正常
6.设备/设施安全附件及仪表完好情况:正常
7.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记录:正常
8.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无
检查结论:
本次检查未发现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操作规程执行良好,安全警示标识设置齐全,安全附件及仪表完好,安全运行记录完整。

备注:
本次检查为常规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况。

建议继续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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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发布。

该《暂行规定》包括总则、辨识与评估、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二○一一年八月五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1列示。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一)评估的主要依据;(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八)事故应急措施;(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三)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四)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四条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不得超过本规定附件2列示的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

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第二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第二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一)辨识、分级记录;(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重大危险源出现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加强资料归档。

第二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2月15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二十七条重大危险源经过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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