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优秀教育人才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盐城市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考评细则(1)

文化
10分
学校有特色文化发展规划,有特色文化发展经费投入,独特办学特色。校园布局合理美观,校园雕塑、标语牌、画廊制作与布置精巧,环境育人氛围浓厚,班级文化美观雅致。(3分)
有特色发展规划、有经费投入1分。办学特色鲜明1分。校园文化环境氛围浓1分。
注重学校文化内涵建设。加强“三风”建设;有校旗、校徽、校训、校歌;建有学校荣誉室或校史陈列室,开展学校传统教育。(3分)
严格执行学生在校作息时间1分,学生睡眠时间达10小时以上1分,节假日不组织集体补课1分。发现违规补课现象不得分。
严格监控学生课内外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教辅用书规范,不违规补课、收费。不违规举办培训班,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比赛。(3分)
注重“三风”建设1分;有校旗、校徽、校训、校歌1分;有学校荣誉室或校史陈列室,校园雕塑、标语牌、画廊制作与布置精巧1分。
精心选择确定学校特色项目,对原有项目进行巩固提升,适当挖掘新的特色项目,学校有80%以上学生参与特色项目,50%以上的学生能随时展示才艺。(4分)
巩固提升原有特色1分。挖掘新特色项目1分。学校有80%以上学生参与特色项目、50%以上的学生会唱儿童歌曲随时展示才艺各1分。
盐城市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考评细则
考核
要素
分值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校务管理
15分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树立育人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科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实施扎实有序。(3分)
树立全面育人理念得1分,科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理念正确、规划合理1分,实施扎实有序1分。
遵循教育规律,办学思想清晰,工作目标明确。抓规范、质量、特色责任分明,措施切实可行,师生知晓率、认同度高。在学校及各部门计划中认真落实。(4分)
江苏盐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积效考核办法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人[2009]24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及以下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规[2012]2号)和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办法: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以教师既有的业绩为重点,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注重教师师德、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含经区政府同意聘用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1.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盐城市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申报材料评分标准

(10)
任教班级合格率、优秀率列市、县同类学校前茅,否则减半积分。
论著
(10)
独著10分,主编8分,副主编6分,参编4分。编写教材、教参(不含练习册)参照积分。
优质课(基本功、技能)竞赛获奖
(10)
国家级10、9、8分,省级9、8、7分,市级8、7、6分,县级一等奖5分(指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教师基本功中单项竞赛(如书画作品获奖)按同等级别的1/4积分。单项课题活动中评选的优质课等级奖,国家级4、3、2分,省级3、2、1分。
盐城市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申报材料评分标准
要素
师表
教学
教研
示范
评价内容
基本分(2)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基本分
(6)
工作量足,能胜任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某项不足酌情减分)。
课题
(10)
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应提供课题立项、结题鉴定等材料。未结题的减半积分,一般成员再减半积分。
公开课与示范课
开设讲座
(4)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每次分别积4、3、2、1.0.5分。
获奖论文: 国家级6.5.4分, 省级5.4.3分, 市级4.3.2分, 县级一等奖1分(指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评选;非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评选获二等奖以上的均按县级一等奖积分)。
(获奖论文累计积分不超过7分)
加分项目
论文
(15)
内容与所报学科有关,内容重复时按级别高的积分,两人合作的每人按1/2积分。
(论文累计积分不超过15分)
指导青年教师(3)
指导的青年教师业务水平明显提高的3分,一般的1分。
发表论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每篇分别积9、7、5、3分。(论文必须在1000字以上, 发表在正规报刊杂志上, 不含在各种论文集中发表的文章)
盐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校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方案.doc

盐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校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每一所学校,发展好每一位教师,培养好每一名学生,构建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特制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校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引领,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提高育人质量为目标,以规范学校管理为重点,以提升队伍素质为保证,通过考评促进均衡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引导学校规范办学、塑创特色、全面育人,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办学信誉,推动全区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1.导向性原则:引导学校强化目标管理,明确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年度工作目标。
2.激励性原则:激励学校创先争优,激发内在潜力,充分发挥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提增影响力,扩大知名度。
3.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客观事实,既重视考核内容的全面性,又重视考核方式的操作性,力求客观公正。
三、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和成人校,具体考核时,分高中、初中(含实验学校初中部)、小学(含实验学校小学部)、幼儿园、成人校五类。
区体校列入初中考核,聋哑学校列入小学考核。
四、考核内容中小学从规范办学、学校文化、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育科研、队伍建设、特色塑创、安全稳定、服务中心等方面考核。
幼儿园从管理工作、保教活动、教师队伍等方面考核。
成人校从组织领导、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常规工作、经费保障、社会评价等方面考核。
五、考核办法1.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分为自评和考评。
自评:各学校(园)年终对照考核标准自我评估,自我赋分,形成自评报告,完成自评积分表报区督导室;考评:区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逐校考评,逐项赋分。
2.考评分值由标准分和附加分组成。
标准分为100分。
考评附加分以当年获得的区级以上表彰奖项或取得突出成绩为依据赋分,附加分项目认定时间为本年度之内(以有关文件或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标明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中学年度考核评选细则范本(2篇)

中学年度考核评选细则范本为了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我校决定每年举行中学年度考核评选活动。
以下是本次活动的评选细则,旨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一、评选目标本次中学年度考核评选旨在评选出在学业、品德、实践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并为他们树立榜样,同时也鼓励其他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共同成长。
二、评选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评选结果要求公正、公平,不偏向任何一方,结果以事实为依据。
2.公开透明原则: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评选结果公示,并接受舆论监督。
3.综合考虑原则:评选结果综合考量学生在学习、品德、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充分体现学生的全面素质。
三、评选内容1.学业成绩:综合考虑学生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以及其他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关注学科综合素质的提升。
2.品德表现:评价学生的品德表现,包括诚实守信、正直勇敢、友善乐观等方面的表现。
也可参考学生的班级评议、教师评价等。
3.实践能力:评估学生的实践能力,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以及学生在实践中展现出的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4.公益活动:重点考察学生在公益活动中的参与与贡献。
包括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四、评选程序1.初步筛选:由年级组老师和班主任老师初步筛选出每个年级的候选人,确定学科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以及综合素质评价表现出色的学生。
2.专家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初步筛选出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的候选人名单。
3.公示投票:将候选人名单公示,并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投票。
投票采取匿名方式,每人只能投一票。
4.评选结果确定:根据专家评审和投票结果,确定最终的评选结果,并进行公示。
五、奖励措施根据评选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3.优先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和实践活动。
4.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类特殊培训和辅导。
5.为优秀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盐都区教育集团和教学发展共同体考核办法

盐都区教育集团和教学发展共同体考核办法(试行)为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进一步加强教育集团和教学发展共同体建设,助力改薄攻坚,严控两极分化,促进全区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制订本考核办法:一、过程管理(50分)(一)教育集团牵头校盐城市第一初中教育集团和盐城市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分别由盐城市毓龙路实验学校和盐城市第二小学牵头组织,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1.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对全区“让学引思”公开教学和集体备课展示活动。
(10分)2.每学年举办1次素质教育开放日活动。
(10分)3.每学期组织1次新教育实验或大阅读展示活动。
(10分)4.每学期组织1次集团内学生体艺文化活动。
(10分)5.主动积极融入区局组织的教育督导或教学视导中,安排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参与对成员学校督导、视导。
(10分)(二)教学发展共同体1. 领衔学校校长、分管校长正常性到成员校进行教学调研指导,每月不少于3天,发现问题及时交流,落实整改措施,督查整改到位。
(4分)2.大力实施青蓝工程,领衔学校骨干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以上称号)至少与成员校一名教师结对互助,成员校教师分批进行跟岗学习。
(4分)3.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的公开教学和基本功比赛等活动。
(4分)4.每学期组织至少2次以教学质量提升为主题的教研沙龙、新教育论坛活动。
能正常性利用录播教室、微信群、QQ群等载体组织共同体学科组集体备课或学科教研活动。
(6分)5.每学期组织“相约星期六”集中研修4次以上。
(4分)6.有计划地组织共同体教学监测与质量分析活动。
(4分)7.领衔校每学期组织送教走教1次以上,每次至少5人次,尽量覆盖多个学科。
(2分)8.领衔校每学年对成员校教学视导1次以上。
积极参与到区局组织的教育督导或教学视导中,各学科安排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参与对成员校督导、视导。
(4分)9.认真组织学科教师“1带1”“多带1”“1带多”的教学质量改薄攻坚工作,安排部分学科老师与成员校相应的学科老师(质量检测在全区后1/4的课任老师)结对,确保学年度检测成绩有明显进步。
2024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

2024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
1. 学业完成情况:考核教师在本学年内学生学业完成情况,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2. 教学质量: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包括教学设计的科学性、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教学内容的连贯性等方面。
3. 教学效果:考核教师的教学效果,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的提升情况等。
4. 班级管理:评估教师在班级管理方面的表现,包括班级纪律的维护、班级文化的塑造、学生纪律的管理等。
5. 课堂管理:考核教师在课堂管理方面的能力,包括课堂秩序的维护、学生参与度的提高、学生互动的促进等。
6. 师德师风: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仪表、言行举止的规范性、与学生和家长的关系等。
7. 自我发展:考核教师在自我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包括参加教学研讨活动、持续学习与提升的意愿等。
8. 参与学校活动:评估教师对学校活动的积极参与程度,包括教师会议、家长会议、校园活动等。
以上评价细则可以通过课堂观察、学生评价、同事评价、家长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教师的年度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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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学年度考核评选细则(三篇)

2024年中学年度考核评选细则为了公平、公正地对教师进行考评,使年度考核工作走上制度化、民主化的轨道,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细则:一、组织领导学校建立由行政领导、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组成的年度考核评审小组;重点对年度考核评为“优”和“不合格”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集体讨论通过。
二、评选条件1、将教学质量的高低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条件。
首先在期末考试成绩名列全年级第一名的教师中选拔。
如实绩年级第一,师德无任何问题的班主任工作、分管工作较出色的教师,优先评为“优”等;实绩尽管第一,师德有明显问题的,不能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或分管工作的教师不能评为“优”;如第一名人数超过指标数,必须从备、讲、改质量、教研成果、班主任工作、家长和学生的满意率等方面综合评估,好中选优。
2、如第一名中评为“优”的人数不足,可在考试实绩为全年级第二名的各科教师中择优选拔,按照以上原则以此类推,直到额满为止。
3、特别优秀的行政管理人员、在全市教学有特色的术科教师年度考核也可以为“优”。
方法是单独分组,按实际人数的____%产生推荐人选。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教两班主科的老师(两班的平均分数,如是年级第二名的等同于第一名)。
5、根据泰州、泰兴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校情,确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年度考核中草药申报“优”:(1)全学期无故旷课____天或3教师时以上;(2)病、事假(含产假)全年超过两个月以上;(3)工作量达不到学校平均工作量;(4)三年内未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行政、业务负责人;(5)不认真参加教科研活动,一年内无论文发表或经验总结;(6)期末不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擅自离岗的;(7)本人不申报(或不委托他人申报的)作自动放弃。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一律评为“不合格”:体罚: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商品;向家长索要钱物;工作不负责任,一年中教学质量两次以上(含两次)处于末位的;把不接受领导的合理分工,随意顶撞领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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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优秀教育人才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对区内优秀教育人才的考核,激励我区优秀教育人才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依据《盐都区优秀教育人才考核奖励办法(试行)》(都政办发[2014]84号),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本细则考核的盐都区优秀教育人才,是指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编(含人事代理)的经过政府或权威部门评选认定的且从事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人才,具体指: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名教师、市名校长、市(区)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
名师发展团队成员的考核细则另行发布。
二、考核内容
依据《盐都区优秀教育人才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第二章规定的考核标准,着重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工作任务与工作业绩、教学教研成果、示范带头作用等。
(一)在学年度内,能够全面履行以下六大项职责,考核结果为“合格”;只要有其中一项不能履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模范遵守职业道德
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师生满意度均达85%以上。
2.主动承担教育工作
担任班主任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教科研管理、指导学科兴趣小组和社会活动等),成效良好。
3.有效开展教学工作
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专任教师满负荷工作量,其他人员的工作量须符合区教育局相关规定。
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质量名列前茅。
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成绩显著。
4.积极承担教科研工作
(1)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要主动开展教科研工作,主持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认真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教育类报刊发表。
(2)市名教师、名校长、市学科带头人要主动开展教科研工作,主持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认真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教育类报刊发表(或有2篇在市级报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
(3)市教学能手和区学科带头人要积极参加教科研工作,主持或参与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认真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教学论文(含教学案例、课堂实录等)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有2篇在区级报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
(4)区教学能手要积极参加教科研工作,主持或参与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认真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教学论文(含教学案例、课堂实录等)在区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
5.充分发挥示范指导作用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和市名教师名校长要成为全区指导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核心力量,每学年要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开设高水平观摩课、实验课、示范课或专题学术讲座等不少于4节(次);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40节(次);每学年要重点指导中青年教师2-3名并取得一定的成绩;每学年要主动到1-2所协作共同体学校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帮扶活动,指导、扶持协作学校的教学工作。
(2)市、区学科带头人要积极参加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每学年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不少于2节(次);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60节(次);每学年要重点指导中青年教师1-2名并取得一定的成绩;每学年要积极承担区学科教研基地研讨活动、协作共同体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帮扶活动等相关任务1次以上。
(3)市、区教学能手要积极参加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每学年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不少于2节(次);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60节(次);每学年要积极承担区学科教研基地研讨活动、协作共同体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帮扶活动等相关任务1次以上。
6.关心全区教育教学改革
积极参与研究和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为区域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出谋划策。
每学年完成关于推进区域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调研报告或有关学科建设、班级管理等的调查报告(或论文)1篇以上。
(二)在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参与各类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骗取荣誉称号的;
2.违法乱纪,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不上课的;
5.擅自离岗累计15天以上的;
6.出现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的;
7.搞有偿家教,或未经学校批准、工作期间在校外兼职兼课;
8.出现其它与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称号相悖行为的。
三、考核办法
本考核每学年度一次,一般于学年末暑期进行。
学校的考核对象,学年度所任教学科须与其所获得的优秀教育人才称号相一致;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和电教研究人员,应参照考核内容,提供与所在工作岗位职责相符的学年度实绩材料。
本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个人自评、学校(单位)考评、教育局人社局考核三个程序进行。
具体流程为:
1.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及具体要求,如实填写《盐都区优秀教育人才学年度履职情况考核表》(见附件),逐项进行自评,同时提供优秀教育人才称号复印件以及本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德、能、勤、绩的有关佐证材料(课务分工表、教学质量统计表、讲稿或课件、听课笔记、活动图片等),并装订成册,装入材料袋(其中论文复印件须报经区教育局原件核验)。
2.考核对象所在学校(单位)组织召开师、生满意度测评会,落实专人逐项审核材料并评格,在此基础上作出综合评价意见。
3.区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专家审查材料,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合格者经公示后,按照《盐都区优秀教育人才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第三章规定的标准发放奖励金。
2.学校对考核合格的优秀教育人才在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和学术研究要予以支持并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3.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学年度履职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其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本细则由盐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此前关于特级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管理暂行办法中职责与考核的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处,以本细则为准。
附:盐都区优秀教育人才学年度履职情况考核表
盐都区优秀教育人才
/ 学年度履职情况考核表
称号类别:年月日
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注明级别)。
此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一份由学校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另两份分别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