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简答
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

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是指在民法领域中常见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实践经验。
本文将按照章节划分段落,为您提供准确无误的解释。
第一章:民法的基本原理1.1 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法原理中强调人的自由和平等,即所有民事主体在法律面前应当享有平等的地位。
1.2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指依法享有的个人和财产利益。
民法原理中强调保护合法的民事权益,保障民事主体的自由、平等、公平和公正。
1.3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义务。
民法原理中强调遵守合同、遵循善意原则、保护他人权益,以及追究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
1.4 事实效力:事实效力是指依法发生的法律效果。
民法原理中强调事实的重要性,要求诚实信用、恪守承诺,保障合法权益的实现。
1.5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建立、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民法原理中强调自由意志原则、公平交易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保障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民事权利与民事行为2.1 人格权利:人格权利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关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名誉荣誉的权利。
民法原理中强调保护人格权利,禁止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利。
2.2 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关于财产的权利。
民法原理中强调保护财产权利,鼓励合法的财产积累和自由的财产交易。
2.3 合同法律行为:合同法律行为是指通过合同建立、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民法原理中强调合同自由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公正。
2.4 不当得利与不当竞争:不当得利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利益,不当竞争是指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民法原理中强调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保护公平竞争的秩序。
2.5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民法原理中强调履约诚实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追究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模拟试题二

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对象是()。
A.人民法院B.民事诉讼当事人C.侦查人员D.证人2.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民事诉讼法效力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民事诉讼法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不适用B.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的一切人C.中国公民与其他国籍或者无国籍公民在我国境内进行民事诉讼的,不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D.民事诉讼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3.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调解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凡能调解结案的,就不采用判决的方式B.人民法院调解的手段是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和宣传法律政策C.人民法院应当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调解D.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认为有调解可能的,可以依职权进行调解结案4.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各项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一审程序中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B.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C.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D.再审程序中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原合议庭成员不得参加5.甲户籍地为A市,其在B市已经居住3年,某日甲在C市殴打乙致乙重伤,甲被监禁于D 市。
乙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则乙应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A市人民法院B.B市人民法院C.C市人民法院D.D市人民法院6.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就同一诉讼,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允许当事人选择管辖。
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管辖。
A.最先立案的法院B.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C.有管辖权的法院协商决定其中一个法院D.有管辖权的法院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其中一个法院7.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各项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名词解释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名词解释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民事案件和解决民事纠纷所进行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由国家制定的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确定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时间和什么空间发生效力,也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民事诉讼法调整而形成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中发生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关系。
诉—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保护实体权益的要求。
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提起和反驳诉讼的权利,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基础。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者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
合议制—是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
回避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某一民事经济案件,执行审判任务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与案件具有一定利害关系,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应当主动退出本案的审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请求更换审判人员。
两审终审制—是指某一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就告终结的制度民事诉讼主管—是指国家机关的职权范围。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
P49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P51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各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诉讼管辖。
一般管辖—是指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诉讼管辖。
P56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P58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

1. (单选题) 甲起诉乙,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配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房屋四间,共有存款10000元)。
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本题2.0分)A. 甲提出的离婚请求B. 甲要求分得的两间房屋C. 甲要求分得的5000元钱D. 甲请求法院解除其与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答案: D解析: 无2. (单选题) 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
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
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本题2.0分)A. 王大明租给刘大壮的房子和刘大壮欠王大明的6000元钱B. 王大明要求刘大壮支付的6000元租金C. 王大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大明与刘大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D. 王大明、刘大壮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答案: C解析: 无3. (单选题)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 )(本题2.0分)A. 群众性组织B. 政府机构C. 仲裁机构D. 调解机构答案: A解析: 无4. (单选题) 邓某(男)邢某(女)二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双方共有财产,其中包括房屋一套和五十万存款。
请问: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本题2.0分)A. 邓某(男)邢某(女)请求解除二者之间的婚姻关系B. 共有财产C. 离婚请求D. 邢某(女)要求分得住房答案: A解析: 无5. (单选题) 请求公开致歉之诉属于( )(本题2.0分)A. 给付之诉B. 确认之诉C. 形成之诉D. 不可执行之诉答案: A解析: 无6. (单选题) 我国某公司与甲国一公司就房屋租赁合同发生争议,向我国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适用的民事诉讼法是( )(本题2.0分)A. 甲国B. 我国C. 当事人选择D. 我国或甲国答案: B解析: 无7. (单选题)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
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简答讲解

41.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⑴只适用于合同纠纷⑵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⑶协议管辖所约定的法院须为法定范围内的法院⑷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⑸当事人必须做确定的、单一的选择⑥不得违背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2.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 其他。
43.人民法院的判决在法律上具有哪些效力?(1)判决对人的支配力,即判决具有确认某一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者不应当为一定行为的效力。
(2)判决对事的确定力、(3)判决的执行力。
44.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区别有哪些?(1)程序建立的权利基础不同。
(2)程序的任务与作用不同。
(3)程序的内容不同。
(4)程序启动的原因不同。
45.人民法院对哪些情形的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没有条款或协议,未得到通知不得申辩,仲裁程序违法,不属于仲裁范围或无权仲裁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六、论述题(10 分)46.论证明责任的倒置。
是指将依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应当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负担的证明责任改由否认权利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法律要件事实的不存在负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倒置的几种情况①制造新产品引起的专利侵权②高度危险作业③环境污染④建筑物或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⑤饲养动物⑥缺陷产品⑦共同危险⑧医疗行为41.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支持起诉必须具备的要件。
(1)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2)支持起诉的前提是法人或者自然人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违法行为。
(3)支持起诉的时机必须是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造成了损失,而又不能、不敢或者不便诉诸法院。
42.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专属管辖的种类。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总汇)

民事纠纷的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即纠纷主体依法拥有对发生纠纷的民事权益的处分权。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种类: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
民事诉讼的特点:1民事诉讼的主体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
2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
3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4民事诉讼应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进行。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体系。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同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既分立又统一的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组成的。
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是诉讼事件,二是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1、民事诉讼法是公法。
2、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
3、民事诉讼是基本法。
4、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民事审判权。
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对事的效力2、对人的效力3、空间效力4、时间效力各种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我国现行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和解二是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诉讼。
我们很难笼统地说某种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最好的、最合适的方式。
事实上,作为社会矛盾之一的民事纠纷是纷繁复杂的,要想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有效的解决,必须针对其各自不同的特点,构建与此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
在现代社会,只有构建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并使之形成协调发展的有机体,才能满足社会现实的需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10)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10)第一篇: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 (10)各类考试历年试题答案免费免注册直接下载全部WORD文档.全国200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试题课程代码:00918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5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甲起诉至法院要求邻居拆除违章建筑,这种请求属于()A.确认之诉C.变更之诉A.原告B.给付之诉 D.消灭之诉 B.被告 D.诉讼参与人 B.提交答辩状期间 D.法院宣判前B.三个月D.六个月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相当于()C.共同诉讼人A.收到起诉状后C.开庭审理前A.30日C.60日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提出的期间是()4.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多长时间,视为送达()5.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上诉人上诉期的计算应以()A.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日期来计算B.多数共同诉讼人收到裁判的日期来计算C.最先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日期来计算D.按全体共同诉讼人收到裁判的日期来计算6.民事诉讼当事人必须具有()A.诉讼权利能力C.民事权利能力B.诉讼行为能力D.民事行为能力7.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提出答辩状的日期是()A.7日C.15日B.10日D.30日8.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按下列哪一顺序进行清偿()A.(1)破产企业所欠税款(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破产债权B.(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4)破产债权C.(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第 1 页D.(1)破产企业所欠税款(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4)破产债权9.对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期限是()A.3个月C.1年B.6个月D.2年10.如果法院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应由法院通过何种程序来撤销或变更()A.二审程序C.特别程序B.审判监督程序D.简易程序 B.普通书证和特别书证 D.处分性书证和报道性书证 B.仍然可以调解 D.特别程序案件可以调解B.票据持有人D.背书人11.以文书的内容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为标准对书证进行分类的是()A.书证和物证C.公文书和私文书A.必须判决C.不可调解A.出票人12.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13.公示催告的申请人必须是()C.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A.该法人C.工作人员14.法人因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授权行为发生诉讼时,应为当事人的是()B.该法人及其工作人员D.法人的上级主管机关15.下列哪种情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A.案外人对执行的财产提出异议的B.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C.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D.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比较辨析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比较辨析·论述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5.■■【论述】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2013.102009.1答:■【名词解释】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调解、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1)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
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
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2)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
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
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和审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
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
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被告将被强制性地带入诉讼程序。
即使被告执意不参加诉讼,法院也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3)民事诉讼具有程序性。
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4)民事诉讼具有终局性。
现代国家实行司法最终解决原则,把寻求司法救济作为公民对国家享有的宪法上的权利。
法院的判决是对纠纷的最终解决,判决生效后,纠纷从法律上就得到了终局性地解决,不允许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次提起诉讼。
第二章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4.【比较辨析】处分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答:为了在民事诉讼中正确地贯彻实施处分原则,还需要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处分权与审判权之间的关系。
(1)处分权构成了对审判权的合理制约。
(2)审判权应当指导、监督处分权的行使。
(3)审判权应当保障处分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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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⑴只适用于合同纠纷⑵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⑶协议管辖所约定的法院须为法定范围内的法院⑷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⑸当事人必须做确定的、单一的选择⑥不得违背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2.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
43.人民法院的判决在法律上具有哪些效力?(1)判决对人的支配力,即判决具有确认某一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者不应当为一定行为的效力。
(2)判决对事的确定力、(3)判决的执行力。
44.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区别有哪些?(1)程序建立的权利基础不同。
(2)程序的任务与作用不同。
(3)程序的内容不同。
(4)程序启动的原因不同。
45.人民法院对哪些情形的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没有条款或协议,未得到通知不得申辩,仲裁程序违法,不属于仲裁范围或无权仲裁,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六、论述题(10分)46.论证明责任的倒置。
是指将依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应当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负担的证明责任改由否认权利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法律要件事实的不存在负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倒置的几种情况①制造新产品引起的专利侵权②高度危险作业③环境污染④建筑物或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⑤饲养动物⑥缺陷产品⑦共同危险⑧医疗行为4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支持起诉必须具备的要件。
(1)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2)支持起诉的前提是法人或者自然人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违法行为。
(3)支持起诉的时机必须是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造成了损失,而又不能、不敢或者不便诉诸法院。
42.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专属管辖的种类。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3.简述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
(1)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第三人以案件处理结果与自己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由要求参加诉讼,时间须在法院受理诉讼后作出判决前,一般也应在第一审程序中参加诉讼。
(3)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44.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1)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45.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
(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
(3)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4)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书。
六、论述题(10分)46.试述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将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使原告负担一些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被告负担另一些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
2、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
(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并未解决证明责任分配问题。
(2)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标准应依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并参照其他学说。
具体如下:①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只需对产生权利或法律关系的特别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阻碍权利或法律关系产生的事实则作为一般要件事实,由否认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对方当事人负证明责任。
②凡主张已发生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只须就存在变更或消灭的特别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一般要件事实的存在由否认变更或消灭的对方当事人负证明责任。
③对少数属于例外情形的案件,需要参照反规范说,对证明责任实行倒置。
41.简述适用回避的条件及程序。
条件: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开审理。
程序:1.自行回避。
2.当事人申请回避。
42.简述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才能适用。
43.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主体应当是诉讼当事人2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只可以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申请再审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能申请再审3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4期限发生效力后2年内提出5申请再审的法院只限于原审人民法院和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44.简述督促还债案件审理的特点。
1当事人无需向人民法院起诉2人民法院对督促还债案件无需组成合议庭3人民法院只对案件作形式审查4无需作出实体判决5督促程序不存在两审终审的问题。
45.执行和解的条件是什么?1.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必须是出自双方当事人自愿。
2.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3.执行和解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执行和解必须在执行程序中进行。
5.执行和解必须由执行员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
46.试述提起执行异议的条件。
1.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案外人2.提出异议的内容必须是对执行标的的主张实体权利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到执行结束前提出4.执行异议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41.简述支持起诉必须具备的要件。
(1)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2)支持起诉的前提,是法人或者自然人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违法行为;(3)支持起诉的时机必须是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造成了损失,而又不能、不敢或者不便诉诸法院。
42.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管辖在理论上的分类。
(1)依管辖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还是由人民法院裁定为标准,可以将管辖区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依管辖是否由法律强制规定,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变更为标准,可将管辖区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可将管辖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43.简述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2)双方当事人有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同时,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3)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4.简述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判决的情形。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查清事实后直接改判。
45.简述破产还债程序中债权人行使别除权的条件。
(1)别除权产生于破产宣告之前;(2)别除权的客体限于债务人的特定财产;(3)债权人行使别除权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至清算组制定分配方案之前,以保证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
六、论述题(10分)46.试论我国民事诉讼中分配证明责任的标准。
(1)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只需对产生权利或法律关系的特别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阻碍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则作为一般要件事实,由否认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对方当事人负证明责任。
(2)凡主张已发生的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只须就存在变更或消灭的特别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一般要件事实的存在由否认变更或消灭的对方当事人负证明责任。
(3)对少数属于例外情形的案件,对证明责任实行倒置。
41.简述确定管辖的原则。
①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②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执行裁判;③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④保证各级法院工作负担的均衡;⑤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
42.简述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构成条件。
①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②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已经确定;③众多当事人之间具有共同的或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④当事人推选出若干代表人。
43.简述提出抗诉的法定原因。
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②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③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④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4.简述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①程序的发生不是基于原告的起诉,而是基于票据持有人的申请;②案件的管辖权属于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③公示催告案件由独任审判员进行办理,不必组成合议庭;④公示催告案件的处理,关刍在于发出公告,公告期内无人申报权利,即可作除权判决。
⑤除权判决的效力不同于通常诉讼中判决的效力。
45.简述破产宣告条件。
①债务人自己申请宣告破产,并达到法定破产界限的;②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不具备不予宣告破产或者中止破产程序的情况;③整顿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整顿的;④企业在整顿期间、出现了法定情形,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
六、论述题(10分)46.试述证明责任与提供证据责任的区别。
证明责任,是指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当事人一方因人民法院不能认定这一事实而承受的不利裁判的危险。
提供证据的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为避免败诉危险而向法院提供证据的必要性。
两者区别表现在以下八方面:①承担责任的原因不同;②承担责任的条件不同;③责任发生的时间不同;④责任转移一否不同;⑤能否预先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分担不同;⑥能否由双方当事人负担不同;⑦能否由代理人承担不同;⑧能否强化不同。
41.简述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①依法行使诉讼权利;②遵守诉讼秩序;③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42.简述先予执行的条件。
①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具有先予执行的迫切需要;③当事人提出申请;④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43.简述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①程序发生的基础不同;②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不同;③两个审级所作裁判的效力不同。
44.简述宣告公民失踪的要件。
①该公民须有下落不明的事实;②下落不明的时间须持续满两年;③须由该公民的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④利害关系人必须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⑤提出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出具的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45.简述督促程序中债务人异议的效力。
①对人民法院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导致督促程序的终结,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终止督促程序的裁定;②对支付令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导致其失效。
③对债权人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按照通常诉讼程序提起诉讼。
六、论述题(10分)46.试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程序的特殊性。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由人数不确定共同诉讼人中向法院登记权利的人推选出代表,由代表人以全体共同诉讼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实施诉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