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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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 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 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
在工业生产和实验研究中,危险化学品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需要十分谨慎,因为它们可能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研究,制定了《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

首先,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

他们需要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安全操作方法以及事故应急处理等知识。

同时,操作人员在操作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操作设备完好无损,并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其次,规程强调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规范。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的储存区域,严格按照标签规定的温度、湿度和通风要求进行保存。

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避免混合使用不相容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禁止随意倒入废液桶中。

此外,《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还规定了事故应急预案。

在发生泄漏、火灾等意外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预案还规定了应急装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以确保在危险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总的来说,《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
也提醒人们,使用危险化学品是一个高风险的过程,需要谨慎对待,不容忽视。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1、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均属危险品,应隔开贮存于危险品库中,危险品库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标志牌。

3、领用易燃、易爆、剧毒试剂,采取限量领用制度(按实际用量),随用随领,并要认真填写领用记录。

对配成液体的剧毒品,一次未使用完的,要与一般试剂分开,放入专柜并加锁,由两人负责保管。

4、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药品(包括废液),如汽油、酒精、乙醚、苯类、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机溶剂等。

少量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远理热源的地方或带锁的冰箱内。

5、药品应分类摆放。

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通风良好或备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易燃易爆药品应贮存于铁皮箱或砂箱中。

剧毒试剂如汞盐等应贮存于保险柜中,并有专人保管。

6、易燃药品应与氧、氯、氧化剂等分贮,严禁烟火及曝晒,低温保存,最高不超过30℃。

易燃液体则应密塞后于底层放置,注意通风。

7、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严格按有关规定限量贮存。

小量(小于100克)可在铁柜内存放;100-500克应贮于防爆保险柜中;500- 100O克则需贮于防爆室中。

贮存量不宜超过100O克。

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避免长期存放。

8、遇水燃烧的药品贮存时应避开水源,注意防水、防潮,并不得酸及氧化剂、含水物等共贮。

9、氧化剂贮存时,应将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分别保存,不应与亚硝酸盐、次氯酸盐、亚氯酸盐混贮。

10、搬动药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滚、翻、掷、抛、拖拽、磨擦或撞击,以防引起爆炸或燃烧。

11、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药品(包括废液),如汽油、酒精、乙醚、苯类、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机溶剂等。

少量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远理热源的地方或带锁的冰箱内。

12、领用药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

即: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锁、双帐。

危化品操作规程

危化品操作规程

危化品操作规程
《危化品操作规程》
危化品是指对人体、动植物、环境和设施具有危害性的化学品,其安全操作对于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和保障危化品的安全操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规程。

首先,危化品操作规程要求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的操作证书才能够进行危化品的操作。

在操作前,必须对危化品进行全面的了解,包括相关的性质、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理等知识。

其次,危化品操作规程要求在操作过程中,需要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确保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同时,要求在操作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限制非相关人员的进入,并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标准要求,杜绝一切违规操作的行为。

最后,在危化品操作规程中,要求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应急处理能力,面对突发事故时能够迅速果断地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尽快将事故扑灭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保障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总之,《危化品操作规程》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规程,对于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规程,才能确保危化品的安全操作,预防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易燃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易燃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易燃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易燃危险化学品是指在常温下易发生燃烧、爆炸、自燃、分解等危险情况的化学物质。

为保障职工安全和生产稳定,企业需执行易燃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以下是规程内容,以供参考。

一、工作区域定义与管理1. 工作区域定义:(1)工作区域分为存储区、取用区、操作区和处置区。

(2)存储区防火间距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存储物品应符合全国易燃危险化学品分类与代码规范。

(3)取用区应在显眼位置设置易燃危险化学品使用手册,并备有必要的随身防护器具。

(4)操作区应设有防火设施,如:消防器材、鼓风机、灭火器等。

(5)处置区应备有专用容器、工具和废气处理设备。

2. 工作区域管理:(1)操作区应由特地指定的人员进行管理。

(2)防火设施应按规定防火间距放置,每月至少清点一次,或在有人用后立即清点。

(3)工作区域应整洁干净,不准留有易燃物品和杂物。

二、易燃危险化学品使用规定1. 易燃危险化学品的取用必须在取用区进行,负责人员需是持有相应操作证书的人员。

2. 取用时必须严格遵守使用手册的要求,防护措施应采取完备。

3. 易燃危险化学品在取用前必须经过确认。

4. 生产过程中的易燃危险化学品应进行分类存储,并确保容器的完好。

5. 易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地点应防火通风及切断电源。

6. 易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加工应避免含氧和易燃物接触,防止极度危险情况的发生。

7. 使用后的容器,如有余量应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防止发生漏、毁、损。

8. 易燃危险化学品的局部修改及运输卸装需尽量减少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如有非减不可的情况,应提前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三、易燃危险化学品灭火管理规定1. 易燃危险化学品用完后,及时关闭容器盖子或执行隔绝密闭。

2. 发生火灾时,应按紧急方案进行,同时启动消防器材。

3. 发现火源应立即报警并疏散现场,防止范围扩散。

4. 消防器材和设施应及时维护保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5. 易燃危险化学品容器废弃物应如实记录,并经过整理后送到专门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操作规程(1)储存方式和设施的安全要求1.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

剧毒化学品以及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剧毒化学品仓库的窗户应加设铁护栏, 并应安装机械通风排毒设备。

2. 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设备, 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保证安全要求。

储存场地应当设置通风、报警装置, 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 危险化学品仓库,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 设置明显的标志。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测。

4. 禁忌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棍存, 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 必须采暖的库房, 应当采用水暖, 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 。

不得采用蒸汽采暖或机械采暖。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 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Om2, 垛与垛间距不小于lm, 垛与堵间距不小于0.5m, 垛与柱间距不小于0.3m, 主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

6. 储存有火灾、爆炸性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 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7.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 最大允许占地面积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 、2 、1 条的要求; 库房相互之间及库房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要符合第4 、3 、1 条和第4 、3 条的规定; 库房与铁路、道路之间的防火间距要符合第4 、8 、 3 条的规定。

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8. 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 应为易于冲洗的非燃烧材料的地面, 有防止产生火花要求的库房地面, 需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为了加强危险品,麻醉、剧毒药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健康及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1、危险品是指易燃、易爆及由公安机关所认定的剧毒化学药品试剂,应严格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危险化学品经公安局批准,一旦(领)购回,必须立即存放在危险品保险柜内,不准私自挪用。

3、对易燃、易爆、剧毒的管理,必须由专人管理,对经常使用和管理的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4、化学危险品须专门场地、室、柜、专人保管,严格建立收发登记制度。

危险品柜内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定期检查,认真核对数量与质量,做好数据统计,达到帐物相符,确保安全第一。

5、领用危险品时,除按“实验室领用仪器设备配件、实验试剂及材料的规定”中的程序办理外,还须按下列情况具体办理:①易燃、易爆品必须经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和安全保卫负责人签名核准。

②领用剧毒品,应提交实验方案及所需数量,需实验员或指导教师审查,严禁超量领取。

通过后由实验室分管领导批准。

③易燃、易爆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

存放地点应配备消防器材。

④领用剧毒品应严格遵照审批的数量,由两人领取。

使用时指导教师或实验员应加强监督。

剩余试剂应及时存放于院危险品柜内。

6、实验课需用的高剧毒,麻醉品,严禁带出实验室。

使用结束后的危险品废液必须妥善处理。

如发生意外,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查明原因。

7、一旦发现危险品有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上报校公安处,配合公安处追查落实,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顿处理。

8、对违反化学危险品管理的个人,视情节给予处理。

三墩学校2008-4三墩学校化学实验室规则一、进入实验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内安静。

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及材料。

三、实验前对照实验要求,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

四、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则,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意外,听从老师指挥。

五、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准确填写实验报告。

危险化学品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岗位:1、负责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组织领导工作,对本企业经营化学危险品业务负主要领导责任,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负责落实本企业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2、本人要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从其他组织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班,并且要有培训证书。

3、对本企业的经营人员负有安全教育和管理培训的责任.4、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①、不与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贸易和合作。

②、危险化学品要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制作书和安全标签。

③、不向没有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出售危险化学品。

④、不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

⑤、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危害和防范措施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并且具有解决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二)、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员岗位:1、在经理的领导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负有直接责任。

2、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他部门组织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班,并且要有培训证书,方可上岗.3、了解和掌握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品的品名、性能、危害和防护措施,在特殊情况下能够简单处理缩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带来的危害,懂得防护和保护自己。

4、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办事,坚决不从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进货,也不向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厂家和个人销售。

要坚持要求买方使用具备专业运输资质的车辆承运。

5、负责业务台帐的建立、记录和保管。

6、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内包装容器的时候,一定要用具有国家批准证书的厂家产品,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三)、危险化学品经营采购员岗位:1、在经销处经理的领导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负有直接责任。

2、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他部门组织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班,并且要有培训证书,方可上岗。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四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四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主要用于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操作,以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下面是一份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示例,总字数约2000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合理利用危险化学品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保障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操作过程。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操作。

第二章生产原料的储存和搬运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分区储存,不同类别的危险化学品应分开存放,避免相互混合引发意外事故。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仓库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定期检查仓库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的搬运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人员应戴上防护用品,确保搬运过程中人身和环境的安全。

第三章生产操作的安全防护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应按照工艺流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操作资格证书,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过程中,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做好个人防护。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

第四章废弃物的处置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并定时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应投入专门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到环境中。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过程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对人身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五章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突发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六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人员应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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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1、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均属危险品,应隔开贮存于危险品库中,危险品库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标志牌。

3、领用易燃、易爆、剧毒试剂,采取限量领用制度(按实际用量),随用随领,并要认真填写领用记录。

对配成液体的剧毒品,一次未使用完的,要与一般试剂分开,放入专柜并加锁,由两人负责保管。

4、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药品(包括废液),如汽油、酒精、乙醚、苯类、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机溶剂等。

少量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远理热源的地方或带锁的冰箱内。

5、药品应分类摆放。

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通风良好或备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易燃易爆药品应贮存于铁皮箱或砂箱中。

剧毒试剂如汞盐等应贮存于保险柜中,并有专人保管。

6、易燃药品应与氧、氯、氧化剂等分贮,严禁烟火及曝晒,低温保存,最高不超过30℃。

易燃液体则应密塞后于底层放置,注意通风。

7、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严格按有关规定限量贮存。

小量(小于100克)可在铁柜内存放;100-500克应贮于防爆保险柜中;500- 100O克则需贮于防爆室中。

贮存量不宜超过100O克。

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避免长期存放。

8、遇水燃烧的药品贮存时应避开水源,注意防水、防潮,并不得酸及氧化剂、含水物等共贮。

9、氧化剂贮存时,应将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分别保存,不应与亚硝酸盐、次氯酸盐、亚氯酸盐混贮。

10、搬动药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滚、翻、掷、抛、拖拽、磨擦或撞击,以防引起爆炸或燃烧。

11、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药品(包括废液),如汽油、酒精、乙醚、苯类、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机溶剂等。

少量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远理热源的地方或带锁的冰箱内。

12、领用药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

即: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锁、双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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