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迁移补偿办法

坟墓迁移补偿办法
坟墓迁移补偿办法

XXX二期工程坟墓迁移补偿办法

xxx

道路改造作为xxx改造的重点工程,工程完成后将贯通xxx与xx,对xx道路畅通、环境改善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根据工程实施要求,需将xxx向外15米范围内坟墓全部迁移。

为保证坟墓迁移顺利进行,特制订相关办法:

1、需迁移坟墓具体范围为:

xxx东侧xxx。

2、迁移补偿对象为坟墓所有权人。(所有权人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3、墓穴迁移补偿标准:

(1)墓穴占地补偿(新购墓地补偿):

人民币壹万元(100元)。

(2)起墓、安葬劳务补偿:

人民币肆仟元(4000元)。

(3)新购置棺木(骨灰盒)补偿:

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个。

(4)骨骸(灰)运费补偿。市内补偿:

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省内补偿:

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省外补偿:

人民币伍仟(5000元)。(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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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迁移补偿金的发放。迁移将坚持“先迁移,后补偿”的原则。坟墓所用权人可先与我方签订补偿协议,坟墓迁移完成后,经我方确认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费用。暂定

2012年4月16日补偿1-10号(按签订协议顺序),

2012年4月17日补偿11-20号,依次类推。

5、墓穴迁移时间。即日起至

2012年4月15日止。

2012年4月15日后未迁移坟墓,我方按照无主坟处理。对坟体及骨骸做原地深埋处理。

xxx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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