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制科研院所创新能力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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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转制科研院所的财务管理创新

浅议转制科研院所的财务管理创新

笔者认为 ,在市场经济 条件下 ,转 开 ,财 务 管理 活 动 要服 从 此 目标 。 同 引 进 先 进 管 理 制 度 继 续 发 挥 科 研 院 所
制后 的科 研 院 所 要 创 新 财 务 管 理 体 制 , 才能不断适应新环境的变化 。

转制科研 院所财务管理面 临的主要挑战
月刊
20 年度中国总会计师优秀论文 l 08 汤宏
个 成 立 的 国 家 和 行 业 中心 ( 位 ) 依 托 在 用 。在 企 业 管 理 的 各 个 环 节 都 应 当 贯 8 控 股 公 司 。 单
本 院。2 0 年1 R ,中国建研 院转制为 00 0
械 综 合 研 究 所 也 在 改 企 转 制 中并 入 建 研 院 。经 过 近 几 年 的改 革 .部 分 专 业 研 究 所 ( 院 、 中 心 )转 制 为 公 司 制 企 业 , 分 并 保 留 原研 究所 的 品牌 。
运 作 、财 务 制 度 等 都 键 在 于 构 造 合 理 产 研 比 。产 研 比 是 指 产
发 生 了 根 本 变 化 必 业 力量和研发 力量的综合 比例 ,建立产 须 建 立 一 套 与 之 相 适 研 比 观 念 对 科 技 型 企 业 至 关 重要 。在 国 应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环 节 ,发挥 着越 来越重要 的作用 。财 务 已经从原来 的数据汇总 、整理和记录 转
科研院所 在转制之前 一直沿 用事 变为公司 战略支持者 、决策者 以及公 司
业性 单位 管理体 制 ,这种 管理 体制 的特 变 革 的积 极 推 进 者 和 主 导 力量 。
三 、中国建筑科 学研究 院的财 务创新 管理 实践
彻以财务 管理 为核心 的意识 ,将财务 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委、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委、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委、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闽政办〔1999〕247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公布日期】1999.12.30【实施日期】1999.12.3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委、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办〔1999〕247号)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省科委、省财政厅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暂行规定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决定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

创新资金用于支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资金。

为了提高创新基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一、创新资金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上相衔接,资金上予以配套。

二、创新资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各级政府、企业、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

三、创新资金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

四、创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五、创新资金的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按闽委发〔1999〕10号决定安排的科技专项拨款及其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章支持对象与方式六、创新资金面向在福建省内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其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的技术创新水平及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让项目。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15•【文号】国资发规划[2011]80号•【施行日期】2011.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11〕80号)各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中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中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围绕做强做优、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中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为依托,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与国家发展需要相结合。

企业科技创新活动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将国家发展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统筹创新布局,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引领和骨干作用。

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

要把握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加强科技规划导向,确保组织机构落实、科技投入增长和重要研发平台建设。

要努力突破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激发科技创新体系中各要素的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天津市科技发展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天津市科技发展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天津市科技发展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6.26•【字号】津科院所〔2019〕102号•【施行日期】2019.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天津市科技发展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院所〔2019〕102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天津市科技发展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天津市科技发展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科财〔2013〕274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科技发展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6月26日天津市科技发展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天津市科技发展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活力的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4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津财教〔2017〕72号)和《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津科规〔2017〕10号)等规定,结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科技发展事业专项资金由市财政设立,主要用于扶持市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和转制科研院所(以下统称科研机构),增强其自主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三条科技发展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绩效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制约转制科研院所创新能力提升的因素及对策

制约转制科研院所创新能力提升的因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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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视 角
制约转制科研院所创新能 力提升 的 因素及对 策
侯 波波 金 忠斌
( 北京航 空航 天 大学公 共 管理 学院 ,北 京 108 ) 00 3
摘要 : 上世 纪 9 年代末期, 0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 一大批国家级的科研 院所也进行 了机构改革, 纷纷按 照现 代 企业制 度改 制成 为 高新技 术 企业 , 而科研 院 所转 制后 面对 市场 竞 争压 力纷 纷进 行 “ 平 快” 然 短 的科 研 项 目研
院所更多的倾 向于多 上“ 平快 ” 短 的项 目, 而对 于那些对 长期发展有益 , 是开发周期长 , 但 风险大 的项 目都被排 在
靠后 的位置 。
通过抽样 调查 的结 果显 示 ,O 7 %以上 的科 研 院所认
为市场需求是创新 的主要 动力 , 但是实 际的情况是 , 制 转
二、 制约 转制 科研 院所 创新 能 力提 升 的 外部 因素
1 .完全等同于企 业 的考 核体 系不 利 于科 研 院所 自 主创新 目前科研 院所 的行政 主管单 位对科 研 院所 的指标考 核体系设计 尚需完善 , 一 的用衡 量一 般经 营型企 业 的 单
科研院所在应对市场 风险方 面准 备还不 够充 分 , 多科 许 研院所在调研过程中都 反映院所的优势是科学研 究和技 术开发 , 市场 、 对 管理 等经 营方 面并没有 足够优势 , 因此 科研院所去搞产业化存在一定风险 。
2 转制之后 的优 惠政策 消失 也 影 响转 制科 研 院所 . 创新的持续
经 济 理论 研 究 1 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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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视角
2 建议利 用财 政资 金采取 合 适 的方 式 支 持科 研 院所 的 . 持 续创 新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

五、国家科技经费管理
科技计划课题经费支出范围与标准: 设备费: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升级改造现有仪器设 备,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 材料费:开发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 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 测试化验加工费: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 工费 燃料动力费: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 生的可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 差旅费: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 学术交流等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及协调项目或课题活动 而发生的费用 国际合作交流费: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 用

火炬计划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通过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

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重大、共性和社会公益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与政策、机制研 究 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服务体系
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对行业
技术进步与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内 外先进技术标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的研究开 发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支持提高国际竞争能力、优化外贸 出口结构的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研究开发, 推动科技型企业国际化服务建设
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单位编报项目预算; 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实施进度执行预算,监督落实项目约 定支付的匹配经费及其他配套条件; 按照财政部、科技部的要求汇总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受财政部、科技部委托,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编制项目预算 落实项目约定支付的匹配经费及其它配套条件 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计划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有关财务资料 成本补偿式 定额补助式:其他计划项目 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一般采用成本补偿式和定额补助式

国有科研院所改企转制研究(全文)

国有科研院所改企转制研究(全文)

国有科研院所改企转制研究十多年来,国有科研院所的转制改企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如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在科技产业规模和效益方面,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等都迈出了成功的步伐,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大批具有可持续进展潜力的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转制改企的科研院所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尽管转制改企的成绩有目共睹,但转制改企后的科研院所在可持续进展方面却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如科研活动的外部性、行业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弱化、创新模式的不适应、产业化的瓶颈等问题,由此制约了转制改企的科研院所的可持续进展。

这些都迫切需要在政策上、进展模式上进行进一步改革以得到妥善的解决。

一、科研院所企业化改革成效(一)科研院所科研及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1)科研能力得到有力提升。

转制科研院所不但承担了大量的GJ科技计划和行业重点研发任务,攻克了一批制约行业进展的核心技术,取得了行业进展所需的战略性技术成果,而且还积极进行技术扩散,对行业科技进步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一批地方科研院所已成为区域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

具体表现在研发活动重要性继续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对行业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加明显,应用性研究及其成果转化优势突出。

据科技部统计,20XX年247家ZY级转制科研院所共转让技术成果1800余项,受益企业1.5万余家。

如(图1)所示,20XX年至20XX年期间,ZY级转制科研机构完成科研项目数由20XX年的4835项增加至20XX年的7497项,总体呈快速增长态势,虽然获GJ级科技奖励数明显减少,由20XX年的144项减少至48项,但获行业科技奖励数近三年却逐年递增。

不难发现,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转制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质量总体有所下降,但为尽力保证在行业内的科技领先地位,转制后科研院所更加注重科研的行业针对性,而专利申报数的增长则说明转制后科研院所对技术的市场价值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

(2)科研投入持续增加,科技创新能力稳步增强。

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4.29•【字号】•【施行日期】202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科技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要求,现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一)优先支持方向。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支持和引导地方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事项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

(二)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云南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围绕长期发展需求和云南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设科技创新基地;重点支持企业为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及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

二、主要支持类别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国家和云南省共同财政事权事项。

主要支持以下4个类别:(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结合云南实际,针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开展的各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该类别须以企业(含转制科研院所)为项目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内容应当符合成果转化要求,明确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及转化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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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制科研院所创新能力专项资金
管理方式的调查问卷
-----转制科研院所版
填报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院(所)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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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E-mail
联系手机
填报日期2014年月日
填报说明
根据科技部科技计划(专项)优化整合的要求,从2014年开始,原“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调整为“转制科研院所创新能力专项资金”。

针对新专项如何为转制院所服务,在支持方向及方式上如何改革,需广泛听取转制科研院所的意见和建议。

为此,我们拟定了本调查问卷,希望能集思广益,使专项资金更好地为转制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服务。

一、单位基本信息部分说明
1、单位类别
✧企业单位:指原来属于事业单位,经过企业化转制后从事技术或产品研
发、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实体组织。

✧事业单位:指在中央级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改革中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
科研机构与目前编制属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机构。

✧按转制方式划分:进入集团,独立转制;
✧按从事业务划分:产品制造类、技术服务类、行业技术研究类;
✧产品制造类:偏重于科研产品的制造与研发,已融入市场竞争中;
✧技术服务类: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其中以勘察设计企业为典型,
他们大都为工程项目提供咨询、设计与相关工程咨询服务;
✧行业技术研究类:以行业标准、技术检测和行业共性技术研究为其主要
的业务范畴。

✧按行业划分:科研类院所、勘察设计类院所。

2、调查数据
✧在职人员总数:机构在编的正式职工的总数。

✧研发人员总数:在职人员中,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管理人员、研究开发
人员和各类研究开发辅助人员的合计数。

✧高级研发人员数:在职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数。

✧获省部级以上技术人才数量:纳入省部级以上技术人才支持对象的人数
(如千百万人才工程,各省级人才工程,出国留学人才工程等);
✧总收入:应等于“纵向科技性收入”、“横向科技性收入”、“产业销售收
入”、“上级企业拨款”、“财政拨款”、“其他收入”六项收入之和。

✧纵向科技性收入:指中央或地方政府当年下达的财政性质的“课题经费”。

包括:①当年新承接项目的实际到款额和往年接转项目的实际到款额;
②参与中央或地方政府科技项目、按合同从项目牵头机构当年转拨到位
的经费。

✧横向科技性收入:从市场、而非财政渠道获得的“四技”(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

请注意:此项统计中不包括参与中央或地方政府科技项目、按合同从项目牵头机构转拨来的经费。

✧上级企业拨款:上级企业当年拨给所属开发类院所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
各类拨款的合计数。

如国家××公司对所属××科学研究院的拨款。

✧财政拨款:指科学事业费与其他财政拨款之和;其中:科学事业费指国
家根据科技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人员、任务、编制等拨给科学事业单位的运行费。

科学事业费或由国家财政部直拨,或通过科技部、主管部门转拨。

1985年科技体制改革后,减拨了相当一批开发类科研机构的事业费,但仍有部分院所保留或部分保留了这项经费。

1999至2000年院所实行企业化转制后,这一经费的额度与拨付渠道大体未变。

其他财政拨款:主要是指国家财政当年拨付的科技基建费。

✧资产总额:应是“2013年年末数”。

✧净资产:指所有者权益(等于总资产减总负债)。

✧科研仪器设备总额:指本单位所有用于科研的各类仪器设备原值之和。

但已经报废的科研仪器设备以及用于生产线的仪器设备除外。

✧利润总额,只统计所属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利润;“上缴税金”的统计
口径也如此。

✧上缴税金: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其他税金”之和。

✧研发经费支出:指“内部支出”与“外部支出”两项之和。

✧研发经费内部支出:指本单位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中,用于内部开展研发
活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实际支出。

包括用于研发项目(课题)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间接用于研发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与研发有关的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外协加工费等。

但不包括生产性活动支出、归还贷款支出以及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活动而转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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