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20xx—-2601)正式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出让该土地使用权给乙方进行开发和使用。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和依据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双方应共同遵守。
二、出让土地基本情况本合同涉及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____。
甲方保证对该土地拥有合法、完整的权属,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出让方式及期限1. 甲方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支付方式1.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2.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_____元。
五、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要求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对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2.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土地开发活动的合法性和环保性。
3.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土地资源,防止土地污染和破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3)甲方应保证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使用土地;(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乙方应合理使用土地,确保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2008-260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2008-2601)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8-2601)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8-2601),现予印发,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0年和2006年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
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8-2601)的要求,规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督促用地者严格履行合同。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县签订的出让合同进行统一编号,加强对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编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受让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甲方:(出让方全称)乙方:(受让方全称)鉴于甲方依法享有并且具备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乙方愿意接受并购买甲方出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用地基本情况1.1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甲方向乙方出让的土地,位于(具体地址),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证号),土地面积为(面积),土地用途为(用途),具体边界详见附件一。
1.2 土地权属情况该土地的权属归甲方所有,已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已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权属证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1.3 土地规划条件该土地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可以用于建设规划中的项目,具体规划条件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出让条件2.1 出让方式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给乙方,具体方式为(招标/拍卖/协议出让)。
2.2 出让底价甲方确定的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底价为(金额),具体交纳方式及期限详见附件三。
2.3 出让期限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确定为(期限),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1 使用权取得乙方在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及相关费用后,取得该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使用权益。
3.2 使用权范围乙方在使用权期限内,有权在该土地上进行建设、开发、出租、销售等合法经营活动,但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3.3 缴纳土地出让金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按照出让底价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3.4 项目建设义务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按时启动和完成项目建设,并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3.5 其他权利和义务乙方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和承担以下义务:3.5.1 权利:(a) 使用土地进行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和开发项目。
(b) 出租或销售土地上的建筑物、房屋、设施等。
(c)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转让或抵押土地使用权。
(d) 享有土地增值收益,并依法享有土地收益权益。
3.5.2 义务:(a) 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土地使用规划要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6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出让该土地的使用权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1. 位置:详细描述出让土地的具体位置,包括地址、四至界限等。
2. 面积:明确出让土地的总面积,按照平方米为单位计量。
3. 土地用途:明确出让土地的使用目的,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
1. 出让期限: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期限,一般为几十年或几十年。
2. 出让金: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限。
3. 土地交付:明确土地交付的时间、方式及条件。
4. 土地使用规定:明确乙方在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间应遵守的相关规定。
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利与义务1. 乙方的权利:包括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权、出租权等。
2. 乙方的义务:按期支付土地出让金、按规定使用土地、保护土地资源等。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租限制1. 转让限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如需转让,需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出租限制:乙方在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间,可以将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出租,但应遵守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1. 土地使用权届满时,乙方应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无偿移交给甲方。
2. 若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可在土地使用权届满前向甲方提出续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继续使用该土地。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或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均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5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出让该土地的使用权给乙方进行开发建设和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1. 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2.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 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等。
4. 土地条件:地面现状为__________(如土地平整、未开发等)。
1. 出让方式: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2. 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年。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支付方式1. 出让价款: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出让价款的______%作为定金,余款在______个月内付清。
四、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要求1. 乙方应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开发建设和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2.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相关建设和规划手续。
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开发建设和利用任务。
1.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
如需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 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土地使用权期满处理1. 土地使用权期满时,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甲方,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按照约定处理。
2. 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应在期满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重新协商土地出让条件及出让年限。
七、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通用版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通用版6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出让方):[甲方名称]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地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出让给乙方使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让地块概况1. 位置:本宗地位于[地块位置]。
2. 面积:总用地面积为[面积]平方米。
具体面积以测量成果为准。
3. 规划条件:土地用途为[用途](详细用途请参照土地使用规划)。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及年限1. 出让方式:本协议采用协议出让方式。
2. 出让年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XX年。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支付方式1. 出让金总额:人民币[金额]元。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四、土地使用权的行使与限制1. 乙方应依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2. 乙方需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 乙方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内,如需转让、出租或抵押土地使用权,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 土地使用权期满,乙方如需续期,应在期满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甲方应确保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符合规划条件的用地。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依法使用土地,并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乙方应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违反规划要求建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处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60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60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甲方:(土地出让方)(以下称“国有土地出让方”)乙方:(土地使用方)(以下称“土地使用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下,本着平等、合法、自愿、公平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土地基本情况1.1 土地位置及面积:本次土地出让的土地位置及面积详见附件1。
1.2 土地性质及用途:本次土地出让的土地总体规划为商业、居住、办公等多种用途,具体用途详见附件2,并经国有土地出让方市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条件2.1 土地出让的方式、竞买范围及竞价条件:(1)土地出让方式为招标拍卖。
(2)竞买范围:境内合法注册并在当地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取得境内当地税务和地方财政部门出具的缴税和纳财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境内民间组织和非法人单位,以及符合条件的国外自然人、法人及外商投资企业等。
(3)竞买人须符合本市行财税部门及国有土地出让方制定的其他条件,并在竞买范围内提出的最高竞价自收到挂牌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国有土地出让方制定的收款账户付款。
2.2 土地出让价款的确定(1)本次土地出让价值的确定方式为加权平均法。
(2)加权平均价由所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列出的竞买价格经过加权平均后确定。
(3)本次土地出让的最终竞价结果以公告方式公布在国有土地出让方网站上,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3 投资额本次土地出让方要求乙方在土地出让后的一年内持有有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两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竣工并达到所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
第三章土地出让奖励为鼓励乙方在土地出让后的一年内持有有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两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竣工并达到所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国有土地出让方承诺给予如下奖励:3.1 乙方在土地出让后的一年内持有有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两年内开工建设的,可获得1%的土地出让价款作为奖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GF-2008-2601)

GF-2008-26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编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受让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一)场地平整达到;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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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ter reaching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 the agreement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and the rights that should be enjoyed by each other.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20xx—-2601)正式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20xx—-2601)正式版下载提示:此合同资料适用于日常场景中,在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如若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通过正当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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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说明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附件1(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附件2(出让宗地竖向界限)和附件3(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二、本合同中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三、出让人出让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建设用地。
本合同以宗地为单位进行填写。
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四、本合同第四条中,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平面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出让宗地的平面界限按宗地的界址点坐标填写;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可以按照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也可以按照各地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
高差是垂直方向从起算面到终止面的距离。
如: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标高+60米(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上界限,以标高-10米(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下界限,高差为70米。
五、本合同第五条中,宗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1010-2007)规定的土地二级类填写。
依据规划用途可以划分为不同宗地的,应先行分割成不同的宗地,再按宗地出让。
属于同一宗地中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应当写明各类具体土地用途的出让年期及各类具体用途土地占宗地的面积比例和空间范围。
六、本合同第六条中,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
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选择第一项;属于原划拨(承租)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二项。
七、本合同第十条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按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
双方约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的,选择第一款第一项;分期支付的,选择第一款第二项。
八、本合同第十二条中,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选择和填写。
属于工业项目建设的,选择第一项;不属于工业项目建设的,选择第二项。
九、本合同第十三条中,受让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要求,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只填写最低限指标,即“不低于___”。
新出台的法律政策对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有规定的,签订出让合同时,应当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填写。
十、本合同第十四条中,宗地建设配套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选择和填写。
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的,选择第一项;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的,选择第二项。
选择第一项的,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占受让宗地面积的比例,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的有关规定填写,原则上不得超过7%;选择第二项的,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的有关规定填写。
新出台的法律政策对工业项目用地中企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比例、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及面积比例、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有规定的,签订出让合同时,应当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填写。
十一、本合同第十六条中,受让宗地用于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的,出让宗地的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的有关规定填写,原则上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政策对出让宗地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有规定的,签订出让合同时,应当按照最新规定填写。
十二、本合同第十八条中,在土地出让期限内,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规定执行。
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政策对改变土地用途有规定的,签订出让合同时,应当按照最新规定填写。
十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一项;属于土地综合开发的,选择第二项。
十四、本合同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七条中,受让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出让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出让土地的,应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违约金比例按1‰填写。
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政策对受让人不能按照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比例有规定的,签订出让合同时,应当按照最新规定填写。
十五、本合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编号。
十六、本合同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局;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__________________;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_____________为上界限,以_____________为下界限,高差为__________米。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___项规定的土地条件:(一)场地平整达到____________;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_________;(二)现状土地条件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十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____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______项规定执行:(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