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产品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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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饲料行业检测方法标准

中国饲料行业检测方法标准
饲料中总抗坏血酸的测定邻苯二胺荧光法
62
GB/T 17817-2010
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63
GB/T 17818-2010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64
GB/T 17819-1999
维生素预混料中维生素B12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65
GB/T 18246-2000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饲料中盐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119
GB/T 23743-2009
饲料中凝固酶阳性葡萄球菌的微生物学检验Baird-parker琼脂培养基计数法
120
GB/T 23744-2009
饲料中36种农药多残留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121
GB/T 23873-2009
饲料中马杜霉素铵的测定
122
GB/T 23874-2009
114
GB/T 23385-2009
饲料中氨苄青霉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115
GB/T 23710-2009
饲料中甜菜碱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116
GB/T 23737-2009
饲料中游离刀豆氨酸的测定离子交换色谱法
117
GB/T 23741-2009
饲料中4种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
118
GB/T 23742-2009
饲料中酸性洗涤木质素(ADL)的测定
89
GB/T 20806-2006
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NDF)的测定
90
GB/T 21033-2007
饲料中免疫球蛋白IgG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91
GB/T 21036-2007
饲料中盐酸多巴胺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饲料抽查管理制度

饲料抽查管理制度

饲料抽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饲料抽查管理工作,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动物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饲料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对饲料进行抽查管理。

三、抽查对象1. 饲料质检部门应当对进厂原料、在制品和成品饲料进行抽查管理。

2. 饲料销售企业应当对进货的饲料进行抽查管理。

3. 相关管理部门对饲料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饲料进行抽查管理。

四、抽查内容1. 对原料饲料进行化学成分、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指标的抽查。

2. 对在制品和成品饲料进行外观质量、成分检测等指标的抽查。

3. 对饲料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生产管理记录进行抽查。

五、抽查程序1. 抽查部门应当依据技术标准和抽查计划,制定抽查程序和抽查计划。

2. 抽查部门应当依据抽查计划和技术标准,确定抽查样品。

3. 抽查部门应当依据抽查计划,及时向被抽查方通知抽查时间和地点。

六、抽查方式1. 抽查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对饲料质量进行检测。

2. 抽查部门可以采取送样的方式对饲料质量进行检测。

七、抽查记录1. 抽查部门应当对抽查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抽查时间、地点、抽查人员,抽样数量、抽样位置等信息。

2. 抽查部门应当对抽查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检测结果、检测方法、检测仪器等信息。

八、抽查结果1. 抽查部门应当及时向被抽查方通报抽查结果,并要求被抽查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 被抽查方应当接受抽查结果,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向抽查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九、抽查督导1. 抽查部门应当对抽查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抽查部门应当对抽查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十、处罚措施1. 对于被抽查方拒绝抽查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抽查部门应当对其进行警告,并要求整改。

2. 对于被抽查方一次性违反多项规定的,抽查部门应当对其进行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

3. 对于被抽查方屡教不改的,抽查部门应当吊销其相关资质,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饲料检测标准

饲料检测标准

饲料检测标准饲料是畜禽养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对饲料的质量安全有着严格的要求。

为了保障畜禽的健康和生长,饲料的安全性和营养价值必须得到有效的监测和检测。

因此,建立科学的饲料检测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饲料检测标准需要明确饲料中禁用的添加剂和药物成分。

饲料中添加的药物和化学物质如果超过一定的限量,就会对畜禽的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饲料检测标准需要对饲料中的添加剂和药物成分进行严格的限制和监测,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使用。

其次,饲料检测标准需要对饲料的营养成分进行全面的检测。

饲料中的营养成分直接影响着畜禽的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

饲料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成分的含量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以满足畜禽生长的需要。

此外,饲料检测标准还需要对饲料中的重金属和有害物质进行检测。

一些重金属和有害物质如果超过了安全标准,就会对畜禽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对人类的健康构成威胁。

因此,饲料检测标准需要对饲料中的重金属和有害物质进行严格的监测,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

最后,饲料检测标准需要对饲料的微生物污染情况进行检测。

饲料中的微生物污染会导致饲料变质,对畜禽的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饲料检测标准需要对饲料的微生物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饲料的卫生安全。

总之,建立科学的饲料检测标准对于保障畜禽的健康和生长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饲料中添加剂和药物成分、营养成分、重金属和有害物质、微生物污染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测,可以有效地保障饲料的质量安全,为畜禽的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饲料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为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饲料原料检验操作技巧规章

饲料原料检验操作技巧规章

《饲料质量安全规范》操作规程汇编质检部(原料检验操作规程)徐州金牌药业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目录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原料操作规程 (1)维生素A乙酸酯微粒 (2)维生素E粉 (4)维生素D3微粒 (6)维生素K3(亚硫酸氢钠甲萘醌) (8)维生素B1(硝酸硫胺) (10)维生素B2(核黄素) (12)维生素B2(核黄素)流动性微粒-80% (14)烟酸 (16)烟酰胺 (18)D-泛酸钙 (20)维生素B6 (22)叶酸 (25)维生素B12(氰钴胺)粉剂 (27)饲料添加剂维生素C (29)2%D-生物素 (31)硫酸铜 (34)硫酸亚铁 (36)硫酸锰 (38)硫酸锌 (40)碘化钾 (42)碘酸钙 (44)氯化钠 (46)饲料级1%亚硒酸钠 (48)饲料级DL-蛋氨酸 (50)L-赖氨酸盐酸盐 (52)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原料检验操作规程 (54)牛磺酸 (55)谷氨酸钠 (57)吡啶甲酸铬 (59)饲料级富马酸 (62)柠檬酸 (64)食品添加剂乳酸 (65)甘露寡糖 (66)嗜酸乳杆菌 (68)活性干酵母(酿酒酵母) (70)枯草芽孢杆菌 (72)地衣芽孢杆菌 (73)饲料级轻质碳酸钙 (74)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原料操作规程1 维生素A乙酸酯微粒2 维生素E粉3 维生素D3微粒4 维生素K3(亚硫酸氢钠甲萘醌)5 维生素B1(硝酸硫胺)6 维生素B2(核黄素)7 维生素B2(核黄素)流动性微粒-80%8 烟酸9 烟酰胺10 D-泛酸钙11 维生素B612 叶酸13 维生素B12(氰钴胺)粉剂14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C15 2%d-生物素16 硫酸铜17 硫酸亚铁18 硫酸锰19 硫酸锌20 碘化钾21 氯化钠22 饲料级1%亚硒酸钠23 饲料级DL-蛋氨酸24 L-赖氨酸盐酸盐维生素A乙酸酯微粒Vitamin A acetate beadlets[质量标准依据] GB 7292-1999分子式:C22H32O2分子量:328.49(按199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1.技术要求1.1 外观和性状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颗粒状粉末。

饲料卫生标准2022

饲料卫生标准2022

饲料卫生标准2022饲料卫生标准2022饲料卫生标准2022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旨在保护动物健康,保证饲料安全,提高饲料质量,促进动物饲养业可持续发展。

饲料卫生标准2022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饲料原料的检查和检验1.饲料原料的检查和检验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按照《饲料原料检验规范》的要求进行。

2.饲料原料的检查和检验应包括:(1)检查原料的外观、气味、质地、颜色等;(2)检查原料的化学成分,如水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等;(3)检查原料的微生物污染,如大肠杆菌、霉菌、酵母菌等;(4)检查原料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等。

二、饲料加工1.饲料加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按照《饲料加工规范》的要求进行。

2.饲料加工应包括:(1)原料的清洁、筛选、混合、研磨、添加抗氧化剂、添加防腐剂等;(2)饲料的包装、标签、运输等。

三、饲料安全1.饲料安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按照《饲料安全规范》的要求进行。

2.饲料安全应包括:(1)饲料的检查和检验,如检查饲料的外观、气味、质地、颜色等;(2)饲料的化学成分检查,如水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等;(3)饲料的微生物污染检查,如大肠杆菌、霉菌、酵母菌等;(4)饲料的有害物质检查,如重金属、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等。

四、饲料质量1.饲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按照《饲料质量规范》的要求进行。

2.饲料质量应包括:(1)饲料的营养成分,如水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等;(2)饲料的口感、口味、颜色等;(3)饲料的添加剂,如抗氧化剂、防腐剂、抗菌剂等;(4)饲料的安全性,如重金属、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等。

五、饲料使用1.饲料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按照《饲料使用规范》的要求进行。

2.饲料使用应包括:(1)饲料的存储,如温度、湿度、光照等;(2)饲料的配比,如营养成分、添加剂等;(3)饲料的使用,如投喂量、投喂频率等;(4)饲料的添加,如添加水分、添加抗氧化剂、添加防腐剂等。

饲料质量安全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规范在现代养殖业中,饲料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它不仅关系到养殖动物的健康生长和生产性能,更与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紧密相连。

为了保障饲料质量安全,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应运而生。

首先,我们要明确饲料质量安全规范的重要性。

优质安全的饲料是养殖成功的基础。

它能为动物提供充足的营养,增强其免疫力,减少疾病的发生。

同时,也能保证养殖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让消费者放心食用。

相反,如果饲料质量存在问题,可能会导致动物生长迟缓、疾病多发,甚至会在动物体内残留有害物质,进而通过食物链影响人类健康。

那么,饲料质量安全规范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呢?其一,原料的选择是关键。

饲料原料应来自可靠的来源,并且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

比如,谷物类原料应无霉变、无杂质,蛋白质原料应具有良好的品质和营养价值。

对于一些可能存在污染风险的原料,如重金属含量超标的矿物质,或者含有农药残留的植物原料,必须严格检测和控制。

其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必不可少。

饲料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控。

从原料的接收、储存、加工,到成品的包装、储存和运输,都要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生产设备要定期维护和清洁,以防止交叉污染和细菌滋生。

其三,添加剂的使用要规范。

饲料添加剂在提高饲料营养价值和动物生产性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必须按照规定的种类、用量和使用范围使用。

禁止使用违禁添加剂,如瘦肉精等。

同时,对于一些功能性添加剂,如益生菌、酶制剂等,也要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其四,检测和检验是保障饲料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对饲料产品进行定期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营养成分、有害物质、微生物指标等。

此外,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饲料市场的监督抽检,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处理。

为了确保饲料质量安全规范得到有效实施,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饲料生产企业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生产。

要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让他们了解并遵守质量安全规范。

饲料检验管理制度

饲料检验管理制度

饲料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饲料质量,保障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饲料生产企业和养殖场。

三、饲料检验管理1. 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饲料检验制度,包括检验人员的资质、检验设备和方法的规范等。

2. 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的饲料进行抽检,并保留相应的检测记录。

3. 对于饲料原料的进货,生产企业应对每批原料进行检验,不合格的原料不得使用。

4. 对于生产成品的饲料,应进行全面的检验,包括营养成分、微生物污染、重金属含量等。

5. 对于进口的饲料原料和成品饲料,生产企业应加强检验管理,并对进口饲料的合格证明要求严格。

四、检验设备和方法1. 生产企业应购置专业的检验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使用检验设备和方法。

五、饲料检验标准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饲料检验,对检验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和记录。

六、检测记录和报告1. 生产企业应对饲料检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文件。

2. 对于不合格的饲料,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召回和处理。

七、追溯管理1. 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饲料追溯管理系统,能够对每批次的饲料进行追溯。

2. 对于不合格的饲料,生产企业应能够快速定位问题所在,并进行改进和整改。

八、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饲料质量达标。

九、处罚措施对于违反饲料检验管理制度的企业,相关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吊销许可证等。

十、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十一、结语饲料作为畜禽养殖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饲料质量直接影响到畜禽的健康和生产效益。

建立完善的饲料检验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饲料质量、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生产企业和养殖场认真遵守本管理制度,共同维护饲料质量和畜禽养殖业的良好发展。

饲料检验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饲料检验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饲料检验管理制度范本范文饲料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饲料的质量安全,维护畜禽健康生长,提高饲养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并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和外部的饲料检验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饲料检验管理制度,保证饲料质量的稳定性和合格率,提高本公司饲料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赢得客户的信任。

第四条饲料检验工作应以科学准确、公正公平、及时高效为原则,所有检验工作必须在有关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第五条饲料检验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负责,并应受到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饲料检验机构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校正,并保持设备的合法有效性和准确性。

必要时,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饲料检验。

第七条饲料检验结果及相关信息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和机构。

第二章饲料样品的采集和保存第八条饲料样品的采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采集样品应具有代表性,根据饲料批次数量采集适量样品。

2. 样品应从不同位置、不同时间段的不同包装进行采集。

3. 采集时应戴一次性手套,使用干净、无污染的容器,避免污染。

4. 饲料样品的采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

第九条饲料样品的保存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样品应保存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避免过高温度和湿度导致样品变质。

2. 样品应保存在光线较少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导致样品质量变化。

3. 样品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过期的样品应及时处理。

第十条对于保存期限过期或者保存不符合要求的样品,不得使用于检验工作,并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饲料检验流程和标准第十一条饲料检验应遵循以下流程:1. 样品登记:对采集到的样品进行登记,包括样品编号、样品信息和采样时间等重要信息。

2. 样品准备:对样品进行处理和准备,包括加工、粉碎和筛分等操作。

3. 检验项目选择:根据饲料的特点和检验的目的,选择适当的检验项目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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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普朗克饲料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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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产品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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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西安普朗克饲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品管部发布
一、目的
确保成品验收时符合规定,保证产品质量。

二、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饲料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抽检及最终检验项目、饲料品种、技术指标、检验记录、抽样数量、试样量等,并规定了饲料产品在库存期间有关质量方面的判定和处理。

三、引用标准
企业标准:《产品标准》、《检测方法汇编》、《原料检验规范》
国家标准:《饲料工业标准汇编》
四、定义
1、出厂检验(交付检验)
指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的各项检验。

2、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全部进行检验。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需进行型式检验:
A、对产品定型鉴定时、配方修改后又重新恢复生产时;
B、生产工艺、原辅材料配方有较大改动时;
C、公司新推出的产品或停产半年又重新恢复生产时。

3、全数检查
是对一批产品或提交的所有的批产品进行百分之百的检查。

4、抽样检查
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一部分产品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这少量产品来对批产品进
行评定。

五、抽样
1、袋装饲料采样方法
5包至10包逐包采样,10包以上选取10包采样。

2、出料口采样方法
A、在出料口采样,每10袋或间隔2分钟,用取样铲取样;
B、每批饲料在打包的前、中、后各抽样5次,每次50克左右,然后混合成原始
样品。

3、样品的缩分
将样品倒在清洁、光滑、平坦的桌面或光面硬纸上,充分混匀后将样品摊成平面正方形,然后以两条对角线为界分成四个三角形,取出其中两个对角线形的样品,剩下的样品再按上述方法反复缩分,直至最后剩下的两个对角三角形的样品接近平
均样品所需的重量为止。

4、检验样品与留存样品
把平均样品分成三份,一份作为供化验室检验用称为检验样品(约200克左右),一份供复检用的样品与另一份作为备用的样品均称为留存样品。

留存时标清采样时
间、生产数量、采样人、样品名称等,一般样品留存时间为2个月。

5、样品的包装、签封、记录及交接
样品应用不与其起作用的材料包装(本公司一般用塑料袋),样品装袋后,应标识清产品的名称、数量、采样人、日期等基本项目,然后将样品袋封好并尽快送
交化验室。

注意防潮、防损和防丢失。

六、检验规则
1、检验规则见附表
2、技术指标满足公司各产品标准
3、粒径的要求按标签要求不超过±0.25mm,要求每批次抽检一次。

七、检验判定
1、所有指标均合格后认定为合格。

2、任何一项不合格均视为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

八、抽样检验及抽样检验要求
1、对每批成品,必须对必检项目进行抽检,同时对有规定的其它项目进行例检,未经
检验的产品均视为待检产品。

2、对于常规指标(水分、粗蛋白、粗灰分、酸价等)要求在8小时之内出具检验结果,
因钙、磷需要陈化,但也必须在24小时之内出具检验结果。

3、对所有产品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常规成分、卫生指标在内的全面普检。

4、对竟争厂家的产品定期进行抽样检验分析。

九、库存产品的规定
1、按检验规则规定项目中的感官指标、成品粒度、水分、粗蛋白,这几项出厂检验项
目完成后,并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成品质检开具产品检验合格单,方可允许出厂。

2、成品保管严格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

3、批次产品于库存期间因受潮等原因发生变质或库存超过一个月未出售的产品,保管
应及时报告品管部作处理,品管部出具意见,生产部严格按意见处理。

4、对库存中的破包或包装不合格产品,由保管组织及时更换包装。

5、车间质管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库房原料及成品进行检查,做好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并报送相关部门。

十、相关记录
1、车间质检记录
2、成品验收原始记录
3、成品化验原始记录
4、成品化验报告单
附表1:
注:含粉率的测定,颗粒直径在4.0mm以上用6目分析筛,颗粒直径在2.0—3.5mm用12目分析筛;颗粒直径在1.5mm(含破碎料)用20目分析筛。

附表2: 成品加工粒度检验规范
一、规定
附表3: 饲料生产工序质量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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