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工程变更相关制度

工程变更相关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变更的管理流程,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定义和分类工程变更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施工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对原工程设计、施工计划的调整。
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工程变更可分为一般变更和重大变更。
三、变更原则1. 必要性原则:变更必须是基于实际需要,不能随意进行。
2. 经济性原则:变更应考虑成本效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 安全性原则:变更不得降低工程的安全性能。
4. 可行性原则:变更方案必须是技术上可行、操作上可实施的。
四、变更程序1. 变更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期效果。
2. 变更评估:相关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包括技术可行性、成本影响、安全风险等。
3. 变更审批:根据评估结果,由公司管理层或项目业主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批。
4. 变更实施:审批通过后,按照变更方案进行实施,并对变更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5. 变更验收:变更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预期效果。
五、责任与义务1. 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变更的全过程,确保变更按计划实施。
2. 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执行。
3. 监理单位负责对变更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变更的质量和安全。
4.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变更所需的技术支持和设计调整。
六、文件管理所有工程变更的相关文件,包括变更申请、评估报告、审批文件、实施记录和验收报告等,都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和审计。
七、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变更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管理制度_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一、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纸修改时,应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得进行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分为三种:1.小型设计变更:不涉及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增减预算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变更事项。
例如:图纸尺寸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的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处理等。
2.一般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增减预算费用在1万元到5万元的设计变更项目。
3.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增减预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
三、设计变更审计手续如下:1.小型设计变更由施工工地(队)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经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并征得监理和设计代表同意会签后生效。
设计变更签证应送交建设单位备案。
2.一般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技术部门会签后生效。
实行按施工图预算结算办法时,设计变更单应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
3.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提出工程预算变更单(或修正概算),凡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设计变更和总概算的修改应按设计审批权限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四、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发送各施工图使用单位,工程预算变更单应分送有关成本核算及管理单位。
其具体份数由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商定。
五、一个施工单位或一个工地提出的设计变更如涉及其他施工单位或工地的施工项目需相应作修改时,在决定变更之前应同时将有关工程加以研究、确定处理方法,统一进行修改等,也可以由主要变更单位报请上级领导和提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处理,组织协调行动。
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质量,保证工程设计变更能够真实反映工程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记录、通报等。
第三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设计变更的科学合理。
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当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决策、风险评估和人的主体地位原则。
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应当强调过程管理和结果导向,有效促进工程设计的健康发展。
第八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当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调合作,形成部门协同工作的合力。
第九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十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当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和行业技术人员,做好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程序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变更的提出1.1 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经过客户或相关部门的提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依据和合理性分析。
1.2 工程设计变更应当充分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形成综合集体讨论的结论。
1.3 工程设计变更的提出应当提供全面的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方案、设计计算书等。
第十二条工程设计变更的初审2.1 工程设计变更的初审由专门机构进行,评估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的合理性。
2.2 工程设计变更的初审结果应当做出书面结论,包括同意、不同意、需修改等。
2.3 工程设计变更的初审应当包括技术审核、成本评估、风险评估等内容。
2.4 工程设计变更的初审结论应当报相关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3.1 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准应当经过客户或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的书面意见。
3.2 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准应当属实可行,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所有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必须严格控制,严格执行变更审批程序。
2、设计变更程序:
1)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报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把关审核后报项目组;
3)项目组审核并提供初步意见报规划建设部部长审核,报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通知设计单位;
4)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变更。
需要变更的,及时出具变更资料交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根据县政府相关管理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6)建设单位将确定后的设计变更资料交监理单位。
3、未按此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责任由相关责任方、责任人承担。
如果未按程序完成审批,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则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997字)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
各项目部/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2.设计变更分为三种2.1.小型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2.2.普通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削弱部件强度(性能),不影响部件的质量和工艺,不影响生产运行和经济性,一次变更工程费用在1万元~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设计变更。
2.3.重大变更: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
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
(一次变更经济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3.设计变更审批手续3.1.在工程施工中,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事项,由项目部以《工程联系单》向工程监理提出;3.2.因施工需要所提出的小型及普通设计变更,由项目部直接向监理提出,重大的设计变更必须由项目部事先报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按3.1.条执行。
3.3.设计下达的小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4.设计下达的普通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并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5.设计下达的重大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当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设计变更和总概算的修改应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审批。
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6.小型和普通设计变更可按签证后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实施,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收到原件后方能实施。
4.设计变更单及有关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工程、质量、物资、计划经营)。
5.设计变更实施后,项目部应以设计变更反馈单的形式形成设计变更闭环管理。
6.凡有关变更的文件资料,如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书,变更后的施工图纸、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均应交资料员妥善完整保管,并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移交。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引言:设计变更是指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对原有设计进行修改或调整的一种手段。
设计变更的目的是提高设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降低风险等。
然而,设计变更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难题,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来规范变更流程,保证变更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规范设计变更流程、提高变更效率和保证变更质量等三个方面对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一、规范设计变更流程设计变更的流程是保证变更成功的关键。
一个完善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应明确设计变更流程的各个环节,并规范各个环节的操作。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变更申请设计变更的第一步是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人需要详细描述变更内容,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支持。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应规定变更申请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变更评估设计变更申请提交后,需要进行变更评估。
变更评估是判断变更的可行性和影响的关键环节。
评估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经验,能够准确判断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应规定评估的方法和标准,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3. 变更审批在变更评估合格后,需要进行变更审批。
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关权力和责任,能够审查变更申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应规定审批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审批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4. 变更实施变更实施是变更管理的核心环节。
变更实施需要按照变更方案进行操作,并对变更过程进行记录和跟踪。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应规定变更实施的步骤和方法,确保变更过程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
二、提高变更效率设计变更的关键是提高变更效率,确保变更能够及时有效地完成。
一个高效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信息化支持设计变更的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的共享和管理。
通过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变更信息的集中存储和共享,可以提高变更的响应速度和变更的质量。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应规定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使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某总包单位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某总包单位设计变更、施工洽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一)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洽商单是施工设计文件、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是编制竣工图的依据,也是变更合同价款和调整竣工日期的重要依据,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设计变更和施工洽商的管理。
(二)各项目经理部应充分利用设计变更、施工洽商进行补充预算、施工索赔,为企业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三)项目部应建立和完善内业资料管理制度,专人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洽商的收发、登记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某总包单位所有在建项目设计变更管理。
三、职责(一)公司工程部成本部和招采部1、指导和监督各项目部做好设计变更和施工洽商日常管理工作;2、参加由项目部组织的对可以引起较大合同变更、工程量或使用功能较大改变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洽商进行评审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结论;3、对各项目部设计变更和施工洽商文件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各项目部设计变更和施工洽商引起的签证、索赔和结算办理进行指导、监督工作。
(二)项目部1、负责设计变更通知的接收、审核、发放和执行工作;2、负责施工洽商的实施和相关手续办理;3、负责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可以引起较大合同变更、工程量或使用功能较大改变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洽商进行评审工作;4、负责因设计变更和施工洽商造成的签证和二次索赔工作全过程(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洽商前后现场原始照片、视频等能反映出现场实际形象进度和人工、材料和机械投入使用情况的第一手资料的收集整理)手续的办理和结算办理。
四、设计变更、施工洽商的管理(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图纸的变更和修改应以设计变更通知的方式由建设单位发给总承包单位作为施工依据。
(二)项目部提出改善设计的合理化建议,材料代用以及因施工其它原因需要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的,应以施工洽商的方式,履行必要的签证批准手续,作为施工依据。
(三)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洽商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双方签证。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第三条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正式提交施工图成品文件至工程投产后一年期间内,因设计或非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改变。
(1)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
(2)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相关单位要求发生了改变。
(3)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
第四条职责(1)办公室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组织对设计变更的风险评价;审核、实施设计变更方案并将文件归档等管理工作。
(2)设计单位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说明变更依据,并根据设计变更的实施结果出版终版施工图(竣工图)。
(3)监理单位参加建设项目设计变更过程的审查,监督设计变更的实施。
(4)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变更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五条变更程序(1)变更程序包括:设计变更的提出、批准、形成文件、实施和文件归档。
(2)生产根据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外部环境变化、改进与优化等提出建议。
(3)办公室组织讨论审核设计变更建议,评估变更方案风险,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可靠的工和措施、管理措施和防护措施,确定变更的可靠性。
(4)设计变更方案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形成文件后下发执行。
第六条设计变更文件应准确说明工程名称、变更的卷册号及图号、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必要时应提出变更附图。
第七条工程竣工后,设计单位负责出具竣工图,所有已实施的设计变更必须在竣工图上得到完整真实的体现。
第八条设计变更完成后,办公室将设计变更文件及时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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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业主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0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年**月 建设单位(业主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1 第一条 目的 1.1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 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 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总工办、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 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 设计变更单由项目管理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金福花园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JF-1-JZ-1-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 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建设单位(业主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2 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 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1.3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1.4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2.1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2.2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2.3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2.4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2.5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2.6 客户提出的变更; 3.相关部门职责: 3.1 项目管理部: 3.1.1 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办理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3.2 销售部: 3.2.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 3.2.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3.3 工程部: 3.3.1 配合总工办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配合总工办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 3.3.2 受理销售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3.3 指导与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设计变更相关手续; 建设单位(业主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3 3.4 开发部:
3.4.1 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3.4.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3.4.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 3.5 工程总工办: 3.5.1 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 3.5.2 审核所有变更技术的合理性; 3.5.3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 3.5.4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 3.6 分管副总: 3.6.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 3.6.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 3.6.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 3.7.董事长(总经理): 3.7.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 3.7.2 审批重大设计变更; 4.相关流程: 4.1 项目管理部、工程部、销售部、开发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1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或销售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4.2 项目管理部、工程部提出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填写完成后,转至总工办,总工办需要对变更进行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等进行审核和完善,明确变更实施可行性,时间不能超过2天,如需要设计院出具方案,则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转至开发部进行费用估算,时间不能超过1.5天,开发部有对变更经济性进行审查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建设单位(业主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4 4.3 对于已经从技术角度、经济合理性确认可以实施的变更项目,由工程部
负责人签署意见,在三日内报分管副总,分管副总在一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 4.4 所有变更必须由提出部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按流程审批,对于没有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的设计变更,其他部门不予受理; 4.5 开发部在接到《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后一般情况下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估算。施工单位在收到甲方批准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实施完成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项目的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签字认可后,应在工程变更内容完成后7天内将预算书报建设单位开发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部→工程部→开发部)。开发部在每月20日前与施工单位核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且已有回执的设计变更单所涉及的费用,核对后的费用进入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变更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未向建设单位开发部报送预算书并进行核对的,以开发部单方面计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若设计变更减少工程费用的,可以在工程款计量支付中直接核减。
4.6 项目管理部、工程部、总工办、开发部在接到变更后,要做好变更资料存档、统计工作,开发部对变更通知单按一单一结的原则,每月统计汇总已完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变更结算资料双方各自留存,并随时调整动态成本变化情况,每月向公司汇报。
4.7 对于经设计单位和公司正常手续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总工办同时下发《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给开发部、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实施。所有资料一式五份。 4.8 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见图一、图二。 5. 设计变更费用的确定和支付 5.1 设计变更费用的确定原则 5.1.1 设计单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的设计费用,由原设计单位自负或者支付,造成工程费用增加或损失的还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追究责任; 5.1.2 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仔细审阅图纸,由于施工技术措施及工艺不当、质量等问题造成的变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若造成工程损失的还应建设单位(业主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5 当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5.1.3 对于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经批准后,销售部在明确费用承担单位后,通知工程部,属客户承担费用,需预先收取费用;属公司承担费用(需经公司批准),计入项目成本; 5.1.4 其他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设计费用一般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或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确定并支付。 5.2 设计变更工程费用的计价原则 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以下原则执行: 5.2.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单价; 5.2.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商定; 5.2.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的,可在综合考虑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商定。 5.3 设计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 设计变更工程费用按程序确定后,一般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原合同约定方式和时限支付,但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商定的设计变更工程费用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提出异议,则应当暂定一个计量支付价格先行计量支付,待各方协商一致后调整。 5.3.1 因施工单位责任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实施设计变更所需增加的工程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建设单位只能按原设计的工程数量、工程类型和原合同单价或者总额价进行计量支付; 5.3.2 因设计单位责任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实施设计变更所需增加的工程费用,由设计单位承担,建设单位按相关施工合同进行计价支付; 5.3.3 因施工单位不愿意承担设计变更工程施工而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或者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施工的,所需一切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但增加的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从原施工单位的应付款项中扣减; 5.3.4 其他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依据相关合同、规定,分清责任,实施设计变更所需增加的工程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建设单位按相关施工合同进行计价支付。 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