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劳动合同范本(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范本(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同编号: ______甲方:(雇主)公司名称: ______地质: ____________乙方:(员工)姓名: ______地质: 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雇佣乙方从事某项工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劳动合同:第一条工作内容1.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安排和要求,从事于______(具体工作内容)______。
2. 乙方应遵守相应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作地点1.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公司所在地,根据工作需要可能会有临时调动。
2. 如工作需要,乙方可能会随甲方到其他地点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假1.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______小时,一周工作______天。
2. 乙方享有带薪年假,具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
第四条工资和福利1. 乙方的工资由甲方按照国家规定计发,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
2. 甲方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3. 乙方享有国家法定的带薪病假、婚丧假、产假等福利。
第五条保密责任1. 乙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需对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公司机密等保密。
2. 乙方不得将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公司机密等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解除合同1. 乙方有权在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终止合同,但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甲方有权在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终止合同,需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日。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雇主):签字: ______乙方(员工):签字: ______(以上为劳动合同的范本,具体合同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劳动合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简洁范本

劳动合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第一条 总则为了贯彻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动合同。
第二条 合同订立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1.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2.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长期劳动合同。
第四条 试用期1. 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待遇,双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薪酬福利1.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资、奖金和津贴。
2. 用人单位应当购买符合法定标准的社会保险,为劳动者提供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条 工作时间和休假1. 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保证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2. 按照国家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第七条 劳动条件1.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卫生和无毒害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八条 劳动纠纷处理1. 对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等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2. 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1.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2.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附则本劳动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具体劳动关系另行约定。
最新劳动合同书(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最新劳动合同书(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书】甲方: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雇员姓名]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商议,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合同目的1. 甲方允许聘用乙方从事以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
2. 乙方允许接受甲方的聘用,并依法履行与此劳动合同相关的义务。
第二条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1. 工作地点:[工作地点]。
2.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工作时间],歇息日为[歇息日]。
在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商议调整工作时间。
第三条劳动报酬1.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薪酬标准和计算方法,享受相应的劳动报酬。
2.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乙方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第四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五条保密义务1.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其他人。
2. 乙方应对使用、保管的相关资料和文件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带离甲方工作场所。
第六条违约责任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终止1. 合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 合同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经商议一致后终止合同。
附件:1. 乙方深分正复印件:[附件1]2. 劳动合同附件:[附件2]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劳动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2. 社会保险:国家提供的基本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3. 住房公积金:国家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提供购房、租房、住房贷款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劳动合同6篇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劳动合同6篇篇1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劳动合同一、总则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社厅”)制发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明确劳动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落实一岗双责,推进人才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劳动合同签订1. 劳动合同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有约定、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书面形式。
2.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工作岗位、岗位要求等因素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等。
4.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关系的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等相关事项。
5.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经劳动者确认并书面签字。
三、劳动报酬1.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者的薪酬标准、发放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2.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3.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享有的奖金、津贴、补贴、奖励等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
四、劳动时间和休息1.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加班情况等内容。
2. 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应当安排劳动者合理休息。
3. 劳动合同约定的加班工作,应当遵循国家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劳动保护1.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安全标准的工作环境。
2.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设备,并进行相关安全培训。
3.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情况。
六、劳动争议解决1.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一般应当走调解、仲裁、法院的程序,协商解决劳动纠纷。
2. 若劳动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调解,应有一个明确的调解组织机构,劳动合同争议调解工作由该组织来负责。
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2024版)

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一、合同主体甲方(用人单位):(填写甲方全称,下同)乙方(劳动者):(填写乙方全称,下同)鉴于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
二、合同前言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就业岗位,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劳动,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三、定义与解释1. 本合同中的“甲方”指代(填写甲方全称),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2. 本合同中的“乙方”指代(填写乙方全称),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本合同中的“劳动”指代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提供的岗位上所提供的劳动。
4. 本合同中的“工作时间”指代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5. 本合同中的“工资”指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劳动任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报酬。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
(2)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的工资。
(3)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4)提供乙方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
(5)尊重乙方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乙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劳动,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按照本合同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4)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损害甲方的利益。
(5)按照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准时上下班。
五、履行条件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为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岗位上提供劳动,甲方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4.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填写合同期限,如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等)。
六、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合同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合同导读:合同的签订合同双方:甲方(雇主)和乙方(职员),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的签订1. 合同双方:甲方(雇主)和乙方(职员),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2.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的有效期从雇佣开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日止,或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被更新。
二、雇用条款1. 职位:乙方应就甲方担任XX职位,执行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
2. 工作时间:乙方每月应出勤XXX小时,以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3. :乙方按照月工资制度,每月应支付乙方XXX元(大写),该工资以甲方指定的形式发放给乙方。
三、法律责任1. 双方共同承诺遵守《中华大唐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相关劳动纪律。
2. 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时,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支付报酬。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服从管理,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并不得擅自离开甲方的工作地点。
五、退休金1.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参加养老保险,并定期支付乙方的养老保险金。
2. 乙方在实际退休后,有权取得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的退休金。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修改、解释、执行和解决争议均适用中华大唐国法律。
2. 如果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项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厅社会保障黑龙江省必要条款:一、写作原则1、确定协议书的内容:在写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协议书时,要先确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期限、、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等。
2、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协议书中,要详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必须按期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有义务按时完成工作、双方应尊重彼此的隐私等。
3、注意使用准确的语言:在书写协议书时,要尽量使用准确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的语言,以免引起歧义而导致双方之间发生纠纷。
劳动合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劳动合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劳动合同,这看似简单的几个字,却承载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至关重要的权利和义务约定。
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更是具有权威性和规范性。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会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
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就业关系复杂多样,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公平,统一印制劳动合同就显得尤为必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主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府部门,具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制定出符合法律法规、适应市场需求的劳动合同范本。
这种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通常包含了一系列重要的条款和内容。
比如,对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明确规定。
工作内容的清晰界定,让劳动者清楚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避免出现工作范围模糊不清导致的纠纷。
工作地点的确定,也能让劳动者对工作环境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再看劳动报酬这一关键部分。
合同中会明确规定工资的计算方式、支付周期和支付形式。
这不仅保障了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所得,也防止了用人单位在薪酬方面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同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也必不可少。
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充足的休息休假,是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也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此外,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也会在合同中有所体现。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是对劳动者工作环境和安全的保障。
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对于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还需要明确告知劳动者,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在违约责任方面,合同会规定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这既是对双方的约束,也是在出现纠纷时解决问题的依据。
《劳动合同书》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劳动合同书》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合同书甲方:(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方式:邮编:乙方:(个人全称)联系号码:住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为拟录用乙方,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录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劳动合同:第一章合同双方第一条甲方是合法注册的单位,依法批准成立,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第二条乙方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定,为甲方提供劳动,并接受甲方对其劳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工作内容和条件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是(具体工作内容描述)。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具体工作地点)。
第六条工作时间和休假:1.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具体工作时间)。
2. 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休假、年假等休假权益,具体休假安排另行协商。
第七条薪酬待遇:1.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具体金额)元/月。
2. 乙方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待遇另行协商。
第八条乙方享受的福利待遇:1. 乙方享受甲方为其购买的五险一金。
2. 乙方享受甲方发放的其他福利待遇另行协商。
第九条考核和奖惩:1. 乙方的工作绩效将按照甲方规定的考核制度进行评定。
2. 乙方如有违反劳动纪律、工作失职等行为,将受到甲方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合同期限和解除第十条本合同的期限为(具体合同期限)自(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第十一条本合同到期前15天,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第十二条由于乙方的工作表现不佳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四章法律及争议解决第十三条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列出本合同涉及的附件并注明)附件1:个人联系复印件附件2:学历证书复印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劳动合同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劳动合同书一、合同双方雇主(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注册地址:XXX联系电话:XXX雇员(以下简称“乙方”):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住址:XXX联系电话:XXX二、合同期限本劳动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至XXXX年XX月XX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及职责1.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安排和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XXX工作内容- XXX工作内容- XXX工作内容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1.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6:00,中午休息1小时2. 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和其他带薪假期,具体假期安排如下:-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年假:按照乙方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XX天年假- 病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带薪假期:根据甲方的规定执行五、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1. 甲方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具体报酬标准为XXX元/月。
2. 乙方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社会保险:甲方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 住房公积金:甲方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 其他福利:根据甲方的规定执行。
六、保密条款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甲方相关的商业信息和技术资料等保密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2. 乙方不得擅自复制、泄露、传播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解除1.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可在合同期满前XXX天提前沟通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职责;- 盗窃、泄露商业机密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 擅自离职或无故旷工超过XX天。
劳动合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通用4篇)
劳动合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通用4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试用期月薪为________________元。
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a.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b.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c.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2.甲方的义务a.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b.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a.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b.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c.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2.乙方的义务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b.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c.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a.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b.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a.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b.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c.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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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印签约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 2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属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延长时间的情形,则不受前述限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实行,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 - 3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没有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第九条甲方将采取以下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第十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十四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一)计时工资。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
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 4(三)年薪。
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薪酬制度确定,甲方每月预付乙方薪酬元。
(四)其他工资形式。
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五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拖欠。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六条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八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19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8%的比例缴纳;(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1%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0.5 %的- - 5比例缴纳;(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二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①②③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具体情形为:①②③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具体情形为:①②③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6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7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
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
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标准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一、三款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