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城区民政局对申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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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养⽼机构设⽴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1、有符合相关登记规定的规范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举办者是单位的,应当是依法成⽴的组织;举办者是个⼈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为能⼒);2、有符合养⽼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防疫等要求的基本⽣活⽤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员、专业技术⼈员和服务⼈员。

⼯作⼈员配备符合规定,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作⼈员与⽣活能⾃理服务对象的⽐例不低于1:10;与⽣活不能⾃理服务对象的⽐例不低于1:3;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5、提供集中居住的养⽼床位数在10张以上.⼆、办理材料A4纸,⽆特定格式,加盖公章材料属实材料属实,现场审核原件可⾏性⾼,A4纸材料属实,现场审核原件材料属实,现场审核原件材料属实,现场审核原件三、办理流程⽹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登陆阳江市社会组织信息⽹上业务办理系统提出申请,上传相关材料。

2.受理:登记管理机关5个⼯作⽇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但满⾜申报条件,登记管理机关退回补正并⼀次告知不符合内容。

若不予受理需要说明理由。

3.审核:受理后,审查⼈员对材料进⾏审查,在15个⼯作⽇内作出审查决定,并电话或短信通知。

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不予通过的,电话⼝头告知并书⾯说明理由,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作⽇内向申请⼈⼀次性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办结:⽹上显⽰业务已办结或接到电话通知,申请⼈带齐纸质材料到阳江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领取《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

窗⼝办理流程窗⼝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到区政务服务中⼼民政局窗⼝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受理:登记管理机关5个⼯作⽇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但满⾜申报条件,登记管理机关退回补正并⼀次告知不符合内容。

民政局办事流程图

民政局办事流程图

民政局办事流程图(1)、办理结婚登记行政许可流程图(2)、办理离婚登记行政许可流程图(3)、办理地名命名更名行政许可流程图(4)、办理社会团体登记行政许可流程图(5)、办理收养登记行政许可流程图目录一、政务公开事项1、应当公开事项 (4)1.1 民政局工作职能…………………………………………………………111.2 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职责…………………………………………………121.3 机关机关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及岗位职责……………………………142、重点公开事项 (4)2.1 社会团体登记……………………………………………………………172.2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登记………………………………182.3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登记………………………………192.4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192.5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202.6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212.7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事项变更登记……………………………………222.8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222.9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232.10 社会福利企业的初审、上报……………………………………………242.11 结婚登记…………………………………………………………………252.12 离婚登记…………………………………………………………………252.13 收养登记…………………………………………………………………262.14 地名命名、更名…………………………………………………………272.15 县城公墓使用……………………………………………………………272.16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282.17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292.18 残疾军人残疾等级鉴定审批……………………………………………302.19 复退军人、“三属”享受定补、抚恤审批 (30)2.20 革命烈士审批……………………………………………………………312.21 退伍士兵接收……………………………………………………………322.22 优待安置证审批发放……………………………………………………332.23 农村五保户审批…………………………………………………………332.24 农村贫困户大病医疗救助审批…………………………………………342.25 城市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审批…………………………………352.26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 (35)2.27 遗属补助审批……………………………………………………………362.28 一次性抚恤金审批………………………………………………………373、本单位确定公开事项 (9)3.1 基本规则…………………………………………………………………383.2 工作制度…………………………………………………………………383.3 政务公开制度……………………………………………………………393.4 首办责任制………………………………………………………………393.5 办事接待制度……………………………………………………………403.6 信访工作制度……………………………………………………………403.7 廉政建设制度……………………………………………………………413.8 财务管理制度……………………………………………………………414、本单位确定对内公开事项………………………………………………10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1、社会团体登记流程图……………………………………………………43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流程图……………………………………………443、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流程图………………………………………………454、社会福利企业初审、上报流程图………………………………………465、申请办理城市低保流程图………………………………………………476、申请办理农村低保流程图………………………………………………487、残疾军人残疾等级鉴定审批流程图……………………………………498、革命烈士审批流程图……………………………………………………509、退伍军人接收安置流程图………………………………………………5110、复退军人、三属享受定补抚恤流程图…………………………………5211、农村五保审批流程图……………………………………………………5312、农村贫困家庭大病医疗救助审批流程图………………………………5413、城市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流程图………………………………5514、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流程图 (56)15、收养登记流程图…………………………………………………………57一、应当公开事项:二、重点公开事项:三、确定公开事项:四、确定对内公开事项:一、应当公开事项附件1 :民政局工作职能一、拟定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民政局业务工作流程图

民政局业务工作流程图


公 示
经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社区居委会明显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群 众无异议的,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街道)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及时
进行审核。

公 示
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由社区居委会在本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群众无异议的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
本人申请或村民代表提议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 16 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 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 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 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村委会评议
召开村民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
风险点:1、故意 刁难申请人;2、 受申请人请托, 违反程序审核审 批
婚姻登记处受理并对相关证 件进行审查

防控措施:1、 建立举报制 度;2、采取定 期抽查、集体 评议的方法, 发现并纠正审 批过程中存在 的问题
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婚 姻当事人填写声明书
婚姻登记处对婚姻当事人 声明进行审查,无误后进 行婚姻登记
防控措施:1、 按照项目核准 规定程序办 理;2、建立举 报制度
县民政局审核、批示

发证
民办非企业登记流程图
受理

风险点:1、不
按规定程序受理 2、 擅自降低检查 标准 防控措施:1、
审核

核准发证
采取定期抽 查、集体评议 方法,发现并 纠正审批过程 中存在的问题

公告

医养结合养老院审批流程

医养结合养老院审批流程

医养结合养老院审批流程
如果是养老机构要在内部设置卫生所、诊所或者是医务室以及护理站等,申办人是需要到当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如果养老机构需要申办二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比如不含有急救中心、急救站等,需要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经公示、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如果是设立三级医疗机构,需要先向省级或者是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收到《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之后,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登记。

若审核合格,可以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如果是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要先向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备案,然后修改业务范围,增加养老服务。

如果需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可以到当地的政务服务机构申办,如果当地没有设立政务服务机构,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即可。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4.05.26•【字号】杭民发[2014]59号•【施行日期】2014.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民发[2014]59号)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局,市各直属养老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提高我市养老机构管理能力建设,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及《浙江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13〕18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清理削减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杭政函〔2013〕15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办〔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报经市政府法律审查同意,现就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及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权限及要求市民政局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权(市本级财政为主出资设立的除外)委托给主城区及萧山、余杭等各属地民政部门行使,包括受理、审查、决定、发证和年检等环节。

五县(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仍由属地民政部门负责实施,包括受理、审查、决定、发证和年检等环节。

申请设立200张(含)床位以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以使用“杭州***养老机构(不加某区)”名称。

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内部在许可及管理上可根据养老机构的类型,分别由不同部门来承担:优抚部门负责光荣院,社会救助部门负责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城镇养老机构及其它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由社会福利部门负责,统一发证。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2.03.26•【字号】•【施行日期】2012.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民政部门:现将《郑州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郑州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维护老年人及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河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和《河南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是指除政府行政部门以外依法成立的组织、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举办的为老年人提供住养、护理、康复、精神慰籍和日间照料等服务的机构。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办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政府相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

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

受民政部门委托,所在地依法成立的养老行业协会可承担指定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我市有关规定,保障收养对象合法权益,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如何开一家养老院的注册申请流程资料条件和相关注意事项

如何开一家养老院的注册申请流程资料条件和相关注意事项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60张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审批,60张床位以下的由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审验,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执业申请。

办养老院首先需要经办人填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还得有审办资格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证明和固定场所证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项条件后就可以到所在辖区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办理程序第一步:兴办企业所在区(市)县民政部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规定的时限内派人对新办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第三步:市民政局将相关资料移交市税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省民政厅;第四步:经省民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审批办证后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转交区(市)县民政部门发给新办企业。

-----------------------------------补充说明:现在国家鼓励民间投资做福利事业,你要先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具体要问:用地,贷款,税务,工商,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等,这些都是民间投资者应该享有的优惠政策.国家现在已经颁布了这方面的政策,,但跟当地的地方财政有关.总的说国家,地方是鼓励,支持民间投资兴办养老院的!!!-----------------------------------还需要说明的就是:所谓资质证明就是说你必须具备办理养老院的条件,硬件\软件缺一不可!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建筑设计规范。

目前我国已有的大型养老机构一般都能按照建设部、民政部联合颁布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较为科学合理的考虑了消防、通风、内部无障碍交通等问题,以及卧具、饮食、娱乐、医疗等功能配套。

养老院行政办公审批流程模板

养老院行政办公审批流程模板养老院行政办公审批流程模板一、前言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加剧,养老院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权益,养老院的行政办公审批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养老院申请设立到运营期间所需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详细介绍。

二、设立申请阶段1. 养老院设立申请书(1)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养老院名称、地址、规模、服务内容和标准、经营方式等。

(2) 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 城市规划部门审核(1) 城市规划部门对养老院所在地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进行审核。

(2) 如符合要求,出具《城市规划许可证》。

3. 消防部门验收(1) 养老院建筑物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消防部门对建筑物进行验收并出具《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4. 卫生局审核(1) 卫生局对养老院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审核。

(2) 如符合要求,出具《卫生许可证》。

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养老院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和社会保障要求进行审核。

(2) 如符合要求,出具《劳动用工许可证》。

6. 工商部门注册(1) 养老院需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2) 工商部门出具《营业执照》。

三、运营期间审批事项1. 营业执照年检养老院每年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缴纳相应费用。

2. 卫生许可证年检养老院每年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卫生许可证年检并缴纳相应费用。

3. 消防安全检查养老院需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4. 劳动用工许可证更新养老院需在劳动用工许可证到期前30天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更新,并缴纳相应费用。

5. 经营范围变更申请如养老院需要调整经营范围,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经营范围变更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

6. 投诉处理如老年人或其家属对养老院服务不满意,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相关部门将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四、总结养老院行政办公审批流程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和流程,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固定的服务场所2、服务场所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国家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的生活和活动场所的建筑设计有特殊规定的还须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分别符合相应的规定3、床位数量为30张以上4、有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宿舍、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及供暖设备5、开办经费按床位计算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6、每一名从业人员平均服务的生活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6人平均服务的生活不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3人7、护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8、机构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9、拟任的法定代表人无拐卖人口、虐待、遗弃、诈骗、强奸以及其他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犯罪记录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记录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8、法律、法规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关于民办养老院享受哪些国家优惠政策您可以查询国办发200019号文件《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或咨询珲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科。

个人开办养老院提示:1.如果个人想申请办理敬老院性质的企业应当以申请者本人提出申请。

它可以是公司制的也可以是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

2.设置养老机构的床位数需达到50张以上,建筑面积达到1250平方米以上。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福利房申请和分配流程的步骤解析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福利房申请和分配流程的步骤解析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福利房成为了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保障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民政部作为负责社会民政事务的国家机构,旨在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适当的住房福利。

本文将对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福利房申请和分配流程进行详细解析。

一、申请条件的确定在申请福利房之前,民政部工作人员需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

首先,他们必须是民政部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具备正式工作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

其次,申请人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年龄、家庭结构和收入标准。

最后,申请人还需履行一定的服务期限要求,即已在民政部工作一定年限,并具备一定的工作绩效。

二、申请材料的准备申请福利房时,民政部工作人员需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

首先是个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等。

其次,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与住房相关的材料,如婚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居住证明等。

此外,民政部工作人员还需要准备个人劳动和工资收入证明,职称证明,以及其他有关个人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途径和提交流程民政部为工作人员提供了多种申请途径,以方便他们办理福利房申请事宜。

申请人可以选择到民政部内设的福利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也可以通过民政部官方网站在线提交申请。

在填写申请表格时,民政部工作人员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填写完成后,申请人需要将申请材料和表格进行整理,并按要求递交给相关部门。

四、审核和评估程序一旦申请提交完成,福利房管理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审核过程包括对申请人的身份、资格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以确保申请人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

同时,福利房管理部门会根据政策规定的评估标准,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收入水平和住房需求等进行评估,以确定其福利房申请的优先级。

五、房源分配和公示程序福利房的分配是根据审核和评估结果来进行的。

福利房管理部门将根据申请人的优先级顺序,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房源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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