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批发零售行业挂靠经营偷税现象及建议
医药行业涉税问题

医药经销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分析及对策洛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高红亮尚修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医药公司和个体药店蓬勃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买药难,吃药贵”的现象,同时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医药经销行业税收逐渐成为一个新的税收增长点。
但从长期的税收征管实践看,该行业仍存在发票使用违规及利用各种手段偷逃税款等一系列涉税问题,亟待加以规范。
本文拟结合工作实际,对该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征管建议。
一、当前医药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一)行业的经营特性增加了税收管理难度1.分支机构较多,挂靠现象严重。
各医药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较多,许多是个体医药代表挂靠在其名下,名为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是自主经营、自行核算、自负盈亏。
一些医药经销企业通过办理变更或注销的手段,造成了税源流失。
业务员因自身没有经营资质,为了经营挂靠医药公司,每月进项票在医药公司抵扣,销项发票也在这些企业开具,每月上缴一定的管理费;或者购药时不取得发票,销售时利用以前挂靠的资质购买开具假发票,从而造成少缴税款,这已经是行业里公开的“行业秘密”。
而这些开具发票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未注销的情况下,仅通过了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摇身一变,导致税源流失。
一些医药经营者甚至干脆不办理税务登记,不申报纳税。
2.销售价格之外,存在平销返利行为。
与大多数商品零售企业一样,生产商或上级经销商会在销售额之外按销售数量给予经营者一定比例的平销返利,这部分返利就直接导致了税款流失。
厂家返利不记账,造成少缴税款。
制药企业为了让经销商销售自己的产品,往往采用现金返利或赠送药品、报销费用等方式,对经销公司进行奖励,而经销商在收到奖励后,不记账或只就其中一部分记账,而大部分奖励则直接存入自己的账户或将赠药直接销售出去不做账务处理,从而造成少缴税款。
如在对医药行业的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一家销售额几千万元的医药公司,而账面上却无一分返利收入的记录,经多方内查外调,终于发现厂家支付该公司的20多万元返利的事实。
医药批发零售行业挂靠经营偷税现象分析的演讲稿PPT

偷税手段
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采取不开具发 票、少报销售收入等方式,隐瞒实 际经营情况,达到偷税的目的。
影响与后果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 害了公平竞争,同时导致国家税收 流失。
案例二
税收漏洞
该市场存在大量现金交易和账外 经营现象,使得税务机关难以准 确掌握纳税人的真实收入情况。
整治行动,包括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处罚力度、推动行业自律等措施。
02
成效展示
经过整治行动,该地区医药行业的税收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偷税现象
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竞争也更加公平有序。
03
经验与启示
该地区的税收整治行动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表明只要相关
部门下定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就能够有效打击医药批发零售行业的偷
不正当竞争手段
偷税成为一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不 正当竞争手段,进一步扭曲了市场机制。
对消费者权益的影响
产品质量风险
偷税企业为降低成本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如使用劣质原料、减 少必要工序等,从而增加产品质量风险。
售后服务不佳
由于缺乏足够税收支持,偷税企业在售后服务方面可能投入不足, 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税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国家的税收安全。
05
偷税现象的危害
对国家税收的影响
税收流失
挂靠经营偷税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削弱国家宏观调控 能力。
VS
财政支出压力
税收减少使得政府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受到压力,影响社会福 祉。
对市场公平竞争的影响
扰乱市场秩序
偷税行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使得守 法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药品经营挂靠走票

挂靠走票实质上是规避国家对药品经营的监管,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药品经营资 质和票据,以实现药品销售和利益获取。
产生原因
利益驱动
市场竞争
挂靠走票能够带来高额利润,一些不 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通过非法手段获 取药品经营资质和票据,从事药品经 营。
药品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企业为了扩 大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采取不正当 手段,如挂靠走票等,以增加销售额 和利润。
完善药品经营挂靠走票的 监管机制,建立有效的监 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 和打击违法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药品经营挂靠走票行 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严格执法
对药品经营挂靠走票行为 进行严格执法,确保法律 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提高违法成本
加大对药品经营挂靠走票 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 法成本,起到震慑作用。
法律支撑。
加大药品监管部门对药 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 提高监管效率和执行力。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 立药品追溯体系,实现 药品全流程可追溯管理。
提高行业自律
加强行业协会指导,推 动药品经营企业自觉遵 守法律法规,树立诚信
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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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药品经营挂靠走票的防 范与治理
提高企业合规意识
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企业合规意识,让企业充分认识到挂靠走 票的危害和风险。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合规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鼓励企业主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挂靠走票等违规行为,防止问题扩大化。
加强行业自律
监管资源有限
由于监管资源有限,监管部门难以 对药品经营挂靠走票现象进行全面、 有效的监管。
打击措施
关于进一步整治药品经营中挂靠经营关于进一步整治药品经营中挂靠

关于进一步整治药品经营中挂靠经营关于进一步整治药品经营中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问题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7]6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进一步深化流通环节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解决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挂靠经营等问题的危害性 近年来,我国药品流通领域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问题比较突出,干扰了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
挂靠经营是指药品经营企业为其他无证单位或个人提供药品经营场地、资质证明以及票据等条件,以使挂靠经营者得以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对于药品经营企业,接受挂靠的性质是出租、出借证照;对于挂靠经营者,进行挂靠的性质则是无证经营。
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是《药品管理法》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挂靠经营者利用合法药品经营企业为其提供相应的经营条件,其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难以确定销售人员的企业员工身份;二是药品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如验收、入库、养护、出库等记录)不符;三是往来资金不使用企业统一账户,往往使用现金结算;四是非企业人员利用企业的场地和设施销售非企业购进的药品。
挂靠经营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流通秩序,甚至为假劣药品流入市场提供了机会,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构成了极大威胁,必须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予以惩处。
二、整治工作的措施(一)认真开展挂靠经营等违法活动的清查工作。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本地区流通领域挂靠经营等违法活动的基本情况,严密部署清查工作。
年底前,要完成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对发现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活动,要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挂靠、过票、出租、出借证照等违法经营药品的现状分析及监管对策

挂靠、过票、出租、出借证照等违法经营药品的现状分析及监管对策挂靠、过票、出租、出借证照等违法经营药品的现状分析及监管对策近年来,随着药品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行动的深入开展,各种无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打击和遏制,但是与此同时,无证经营药品的形式也有了新的变化。
通过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挂靠经营情况。
针对目前药品市场上挂靠经营的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调研和座谈,药品监管人员和药品经营企业一致认为:挂靠经营药品是指药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被挂靠者)为其他无证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挂靠者)提供药品经营场地、资质证明及票据等条件,以使挂靠经营者得以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挂靠者经营或代理的药品品种一般比较单一,且大多数单独存放(有的存放在家里,有的存放在租赁的房屋内等),其违法行为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极易逃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严重扰乱药品市场流通秩序,甚至为假劣药品流入市场提供了机会,给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带来极大隐患,因此,对此种行为必须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一、挂靠经营药品现状及代理行为存在的问题《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
在现实生活中,药品经营企业为其他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药品的经营场地、资质证明、票据帐号等便利条件,以使违法经营者得以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现象就是所谓的“挂靠经营”。
合法(不合法)企业负责向下级“代理”或“业务员”提供开展业务的一切资料,由他们以企业或企业业务员的身份在披上合法的“外衣”之后将药品销售给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至于采取何种方式、销售给谁、如何作价等全由业务员决定。
偏远城乡药品市场的巨大潜力既给他们带来了无限商机,又着实让消费者得到了不少实惠,这种目前较为盛行的药品销售方式带来的不良后果和问题暴露无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024年药店挂靠走票自查报告

2024年药店挂靠走票自查报告一、引言近年来,我国药店行业发展迅速,药店挂靠走票问题也随之而来。
为了加强药店行业合规管理,保障医药安全,我公司特发起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行动。
本报告旨在总结2024年我公司药店挂靠走票情况,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相应措施,以保证我公司未来的合规经营。
二、自查情况介绍本次自查共涉及我公司旗下20家药店的挂靠走票情况,包括查阅会计账册、财务报表、购销合同等文件,与销售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
三、问题分析经过自查,我公司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 药店收购药品时存在走票行为。
由于我公司药店需要保持竞争力,一些销售人员利用走票方式购买药品,以降低成本。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还会给药店行业带来恶劣的影响。
2. 药店销售药品时存在虚报销售额的行为。
为了达到销售目标,一些销售人员会采取虚报销售额的手段,以达到获取奖励或提成的目的。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合规经营的原则,也不符合市场竞争的规则。
3. 药店与供应商之间存在违规合作关系。
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一些药店与供应商之间存在着违规的合作关系。
例如,收受供应商的回扣、抽成等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市场竞争的原则,也容易导致药品质量问题。
四、问题原因分析经过对问题的深入分析,我公司认为以下原因是导致药店挂靠走票问题的主要原因:1. 盈利压力过大。
药店行业的竞争激烈,利润空间有限,为了保持竞争力,一些销售人员迫于盈利压力采取不正当手段。
2. 内部管理不到位。
我公司在药店管理上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例如对销售行为的监管不严格,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等。
3. 缺乏专业知识和培训。
一些销售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培训,对市场竞争规则和合规经营要求了解不够,容易陷入违规行为。
五、问题解决措施为了解决药店挂靠走票问题,我公司提出以下解决措施:1. 加强内部管理。
完善药店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监管。
2. 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
医药批发零售行业挂靠经营偷税现象分析

医药批发零售行业挂靠经营偷税现象分析近期,××市国税局选择了国有、股份、私营等不同类型具有代表性的14户纳税人及其下属35个分支机构实施了纳税评估。
在评估中他们发现,该行业的挂靠经营方式导致企业管理混乱,偷税现象严重。
一、挂靠经营方式的产生及由此引发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药品的批发、零售业务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要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二要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但是由于“药品经营许可证”在近几年内基本停办,且经过国家医药局的整顿又撤消了一批违法经营或不具备经营资格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而办理一般纳税人需要在注册资金、经营面积、专业会计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
上述两资格审批的严格使得新办药品经营单位不得已纷纷挂靠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单位经营。
在评估检查中他们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主要是原国有医药批发、零售企业。
这些企业为了增加资金、拓宽市场以增强竞争力,通过企业改制或增设内部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方式允许内部及社会上有药品经营要求而无上述经营条件的人员挂靠经营,双方间只是名义上的“总公司”和“所属分支机构”,而没有实际的投资、约束关系。
总公司仅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各分支机构收取管理费,同时为它们提供发票、税务登记号码供经营单位使用,而对各分支机构实际经营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却不进行审核、监督,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会计核算数据失控,为部分违法经营者偷逃税款提供了方便之门,以至直接影响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经检查分析,采取挂靠经营方式的纳税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账簿设置不健全,不能真实反映其经营情况总公司未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对各分支机构的账簿设置和会计核算方法没有统一的要求。
总公司不建总账,每月只负责汇总所属分支机构上报的会计报表,并以此计算、申报、缴纳税款;对各分支机构的账簿设置也不作统一的要求和检查,因而分支机构设账情况较为混乱,上报的数据不能保证真实、可靠。
对医药零售行业存在涉税问题分析及管理建议

对医药零售行业存在涉税问题分析及管理建议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健康问题,医药零售行业随之发展迅速。
医药零售行业特点突出,市场准入严格,药品售价稳定,行业利润相对较高,不可避免的存在较大税收风险。
本文以XX市XX辖区医药零售企业为例,剖析涉税问题,提出管理建议。
一、XX区医药零售行业税收管理现状截至2013 年底,该局管理医药零售企业112 户。
其中:一般纳税人6 户(含总机构 5 户),小规模纳税人42 户,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64户。
2013年,XX区局医药零售行业入库税款280 万元,同比增收23 万元,增幅9%,占零售业税收收入的5%。
该局医药零售行业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除一些规模较大的医药连锁企业经营手续、财务核算制度齐全,相对正规外,大部分纳税人帐表设置不健全。
二是医药零售企业、个体户比较集中,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多,管理上有一定难度。
三是医药零售行业经营模式独特,隐蔽性大,税负相差较大,大部分业户低于全市行业平均税负。
二、医药零售行业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一)部分企业存在帐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的现象。
管理中发现,医药零售企业利用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迟记收入、隐瞒收入现象严重。
有的医药经营企业存在购进药品不入账、不申报抵扣进项税金、销售收入也不入账的帐外经营现象;有的医药经营企业人为压低部分商品的销售价格,少记销售收入,造成企业账面反映的毛利率与税负偏低。
(二)部分企业挂靠分支机构较多,统一核算管理有漏洞。
多家医药企业下属分支机构较多,部分个体经营者挂靠在其下,名为企业分支机构非独立核算,实为个人承包、挂靠经营,仅向总公司每年上交一定数额的承包费、保险费、养老金外,其他均自主经营,企业设置虚假账簿,偷逃税款。
(三)发票使用开具不规范。
消费者购买药品后索取发票意识不强,致使医药经营企业存在大量不开发票业务。
普通发票的填开质量差,有的只填写名称和总金额,名称一栏只填写“药品”,无具体品名,数量和单价栏空白,很难从普通销售发票上看出具体商品的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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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机关与医药管理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严格审批从事医药批发、零售企业的经营资格。
对那些不具备财务管理及医药产品管理能力的单位,一律不允许其经营此类产品。
(二)强化对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监管力度。
在督促分支机构办理注册税务登记的同时,加强总机构对其注册机构在财务核算、税收核算和上缴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三)强化会计核算单位的监控力度,提高纳税申报的质量。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会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限期整改。
必须要求各总公司统一制定会计核算制度,统一账簿设置,统一会计核算方法,对库存商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健全会计核算体制,提高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增强汇总核算的纳税人对其所属分支机构在财务核算、税收核算和上缴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四)加强对医药行业批发、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发票使用的日常监控和管理。
一是严格控制专用发票的使用。
要求医药行业批发、零售企业在开具专用发票前、后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必要时要审核购、销双方的合同或资金往来情况,最好能将库存商品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在开具专用发票前审查仓库中有无发票上销售的该种商品,尽可能杜绝虚开发票行为。
二是规范普通发票尤其是自印普通发票的管理,严格自印发票审批程序,建立验旧印新制度,并将其纳入微机管理,确保已使用的发票规范、完整,各基层管理局要定期检查,堵塞管理漏洞。
(五)完善销货退回政策。
医药批发企业的销售对象大部分为医院、诊所,由于受药物有效期等因素的影响,销货退回时有发生,目前的退回凭证为医院出据的退回证明,有的是医务处等医院部门出具的证明,随意性较大,业务的真实性也值得怀疑,由于业务量大、医院不配合等原因,难以查实,易造成税收漏洞,建议完善销货退回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