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讲义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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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暄 马克昌《刑法学》(第三版) 总论讲义

高铭暄 马克昌《刑法学》(第三版) 总论讲义

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第三版)总论讲义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一)总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具体些说,刑法就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二)概念分类:①根据刑法规定范围的大小,可将刑法分为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

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

狭义刑法仅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②根据刑法适用范围的大小,可将刑法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

特别刑法指仅适用于特定人、时、地、事刑法。

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一)刑法的阶级性质①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

②刑法的阶级本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一切剥削阶级国家的刑法都是镇压人民的工具。

③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刑法,它是建立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保卫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保护广大人民当前及长远的利益。

(二)刑法的法律性质其一,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

①刑法所保护的是所有受到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既涉及经济基础,又涉及上层建筑。

②刑法可以说是其他部门法的保护法,没有刑法作后盾,其他部门法很难得到彻底的贯彻实施,即充任“第二道防线”的角色。

其二,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刑罚不仅可以剥夺财产,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剥夺政治权利,而且在最严重的情况下还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

其三,刑法是直接用来同犯罪作斗争的法律。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一、刑法的创制1、早在建国初,我国先后制定了一些单行刑事法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为刑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刑法学讲义

刑法学讲义
刑法学讲义
演讲人
202X-06-08
扉页
扉页
一.
第一章 刑法基 础知识
第一章 刑法基础 知识
刑法:犯罪人 的大宪章
刑法:犯罪人的大 宪章
001 刑罚的起源 002 刑法是道德伦理的最低要求 003 不受约束的刑罚权,比犯罪 更可怕
刑法的基本原 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
004 罪刑法定原则:对权力的严 格约束 005 空白罪状怎么填 006 罪刑相当原则:罪刑的标尺 007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 非多余的重复
刑罚的裁量与 消灭
刑罚的裁量与消灭
038 量刑 039 自首 040 累犯和缓刑 041 刑罚的消灭:减刑和假释
第四章 危害公 共安全罪
第四章 危害公共 安全罪
危险方法类犯 罪
危险方法类犯罪
042 危险方法类犯罪 043 投放危险物质罪 04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故犯罪
事故犯罪
生命健康
060 故意杀人 061 自杀行为 062 协助自杀 063 故意伤害罪 064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性自由权
性自由权
065 强奸罪 066 性同意年龄 067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068 职场中交易与强奸 069 猥亵与强奸
侵犯自由
侵犯自由
070 非法拘禁罪 071 绑架罪 072 拐卖妇女、儿童罪 073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婚姻家庭类
婚姻家庭类
074 婚姻自由 075 虐待和遗弃 076 家庭暴力 077 侵犯名誉和民主权的犯罪
第七章 侵犯财 产罪
第七章 侵犯财产 罪
强制占有型的 财产犯罪
强制占有型 的财产犯罪
06
083 索赔是 正当权利

读书笔记张明楷刑法学讲义

读书笔记张明楷刑法学讲义

读书笔记张明楷刑法学讲义
《读书笔记张明楷刑法学讲义》是一本介绍刑法学的讲义,由张明楷撰写。

本书主要分为七个部分,分别介绍刑法学的基本概念、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刑法责任、刑罚种类、刑法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刑法学的发展历程。

在基本概念部分,张明楷主要介绍了刑法学的定义、作用、基本原则、刑法的意义以及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在犯罪行为构成要件部分,他详细讲解了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要件,以及犯罪的各种形式和特殊情况。

在刑法责任部分,他讲述了犯罪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刑事责任的种类和刑罚的目的。

在刑罚种类部分,他详细介绍了死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各种刑罚,并讨论了各种刑罚的适用原则。

在刑法诉讼部分,张明楷阐述了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和原则,以及证据的认定和刑事判决的执行。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他介绍了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诉讼,包括民事赔偿和民事调解。

最后,在刑法学发展历程部分,他回顾了刑法学的发展历程,探讨了现代刑法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总体而言,本书是一本系统、全面、深入的刑法学讲义,对刑法学的基本概念、犯罪构成要件、刑罚种类、刑事诉讼等方面都有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适合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律从业人员以及对刑法学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刑法学讲义读书笔记

刑法学讲义读书笔记

刑法学讲义读书笔记罗翔老师的《刑法学讲义》是一本科普类读物的刑法教义,本书采用了举案说法的方式将刑法总论和分论在理论上深入浅出地讲了出来。

若要明白刑法的发展,与其从其本身出发讨论变化,不如从社会物质条件的发展中出发去观察其出现变化的动因。

如今,刑法作为现代法律体系中公法的一个种类,调节的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因为,刑事犯罪危害到的法益是社会的公共安全,所以,提起刑事诉讼的一般都是行政机关(检察院),极少数情况下才会出现由公民个人到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而公民个人提起的刑事诉讼是由于案件在公安机关认为不够成刑事案件,因而不予立案侦查;但由于我国倡导“有权利必有救济”,因此在诉讼途径多元化的情况下公民个人可以自己到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的起诉。

这一点所体现出的,正是刑法对于程序正义追求的进步。

这是社会进步的使然,因为,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对公民的自由甚至生命处置最为严格的法律,而其衍生出的执行机关便是警察和监狱等暴力机关,所以,刑法天然最强调的是实体正义的实现;所以,当国家从程序正义出发,将刑法从一种单纯实现维护秩序稳定的法制工具转向视为保护公民以及罪犯本身的权利的法治工具时,体现的正是时代和文明的进步。

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共识,程序辅佐刑罚本身的合法实现,但是也许并不看重刑法本身规定了什么。

比如,韩国会对强奸幼女罪的罪犯在脚踝戴上可定位的机器,这成为了一种识别该类罪犯和其他社会人的最大标识,这让很多出狱的罪犯在生活中无地自容,纷纷要求撤掉这种装置。

这就像《水浒传》里体现出的,我国封建时代在犯人脸上刺字以表现和正常人的区别,宋三郎武二郎的脸上都有,而武松去快活林为施恩抢回酒庄时还要特意用一个药膏遮挡住脸上的“囚”字。

这种带有歧视性质的标识从理论上来说确实是现代社会所不应有的,但是,从实体正义和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谁叫他活该呢。

正如《邪不压正》里,李天然对亨德勒大夫说:“我要把师兄和根本他们绑在一起facetoface,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罪有应得。

刑法学讲义

刑法学讲义

二、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 罚”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 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1215年英王约翰(1167 1215年英王约翰(1167— 1、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1215年英王约翰(1167 1216年 签署的《英国大宪章》 1216年)签署的《英国大宪章》。 17、18世纪 世纪, 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罪刑法 定主义——罪刑擅断主义 定主义 罪刑擅断主义 立法化:1789年法国 人权宣言》 1791年法 年法国《 2、立法化: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1791年法 宪法》 1810年法国 刑法典》 1787年美 年法国《 国《宪法》、1810年法国《刑法典》、1787年美 国宪法、 国宪法、美国模范刑法典
三、刑法的性质、任务、功能 刑法的性质、任务、
(一)刑法的性质
• 刑法的阶级性质 刑法的阶级性质 • 刑法的法律性质 刑法的法律性质 制定内容的特定性——犯罪、刑责 犯罪、 1、制定内容的特定性 犯罪 2、法益保护的广泛性 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部门法律的补充性(补充性、 4、部门法律的补充性(补充性、 谦抑性原 则) 其他法律的保障性(保护法) 5、其他法律的保障性(保护法)
第二节 刑法基本原则
刑法基本原则
罪 刑 法 定 原 则 适 用 刑 法 平 等 原 则
罪 责 刑 相 适 应 原 则
一、刑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概念 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 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指导 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准则 (二)特征 1、刑法规范所特有的准则 贯穿全部刑法规范, 2、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全局性和根本 性的原则 刑法制定、 3、刑法制定、解释与适用必须遵守的准则

高 马 《刑法学》(第三版) 总论讲义 第五季

高 马 《刑法学》(第三版) 总论讲义 第五季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一)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
1.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犯罪——双方缺乏意思联络
2.同时犯:二人以上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同时在同一场所实行同一性质的犯罪。——双方缺乏意思联络。
3.罪过形式不同。表现:①过失地引起他人实行故意犯罪;②故意地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过失行为。——双方缺乏意思联络。
(三)依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简单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某一具体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
要件:①主体要件:二个以上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②客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共同实行犯罪。
情况:共同实行同样行为;实行不同行为;对不同对象分别实行犯罪。
应注意:(1)我国刑法对胁从犯采取必减主义。
(2)对胁从犯予以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应按照其犯罪情节具体确定。
三、教唆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一)教唆犯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
2、构成要件:
(1)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教唆行为。
第一节 罪数概述
一、研究罪数形态的任务和意义
(一)概念
罪数:犯罪的单复或个数,刑法理论上指一罪与数罪。
罪数形态:表现为一罪或数罪的各种类型化的犯罪形态。
(二)任务:
(1)探讨确定罪数的科学标准
(2)揭示一罪与数罪的区分
(3)阐明各种罪数形态的构成要件和本质属性
特点:①触犯的罪名可能不同,也可能相同;
②各自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
③双方的对向行为互相依存而成立;
④一方构成犯罪,一方可能不够成犯罪。

刑法学讲义读书摘录读书感想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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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讲义》刑法规定了犯罪和刑罚,刑罚是对犯罪的惩罚,而刑法则是对刑罚的约束。

从表面上看,"刑"字从刀,拿人开刀,把开刀的依据合法化就叫刑法,但是如果只是为了惩罚犯罪,真的需要刑法吗?有一位女士网上发帖,说有两个同村的村民,在她小学7岁的时候就强暴她,现在她才敢出来向公安机关举报。

这两个男子在公安机关也承认有过强奸行为,但这个案件已经过了21年,公安机关会处理此案吗?如果没有刑法,该案能够打击吗?当然可以,法官拍案而起,下令把这种人渣拖出去,犬决。

但有了刑法,该案却无法处理,因为现行刑法规定追诉时效最长是20年,只有可能判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才可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而本案并不属于可以核准追诉的情节,按照刑法规定,它的追诉时效是15年。

可见,如果只想惩罚犯罪的话,根本没必要制定刑法,刑法往往束缚了国家打击犯罪的手脚。

另外一个更经典的案件是1998年深圳的邓某驹案。

邓某驹年轻有为,30多岁就当上了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不到3年贪污公款2.3亿,包养了5个情妇。

凭借我们朴素的情感,对邓某驹应该判处什么刑?你可能想到了死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但是邓某驹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按照刑法规定,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贪污罪,只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刑是15年有期徒刑,最终邓某驹也确实被判处了15年有期徒刑。

你觉得,刑法是惩罚了邓某驹,还是保护了邓某驹?刑法,不仅惩罚罪犯,也保护罪犯刑法的机能不是一元的,而是二元的。

刑法既要实现惩罚犯罪的保护机能,也要恪守保障罪犯人权的保障机能。

古话说,"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

如果刑法的使命只是打击犯罪,其实没有必要制定成文刑法。

它只需存于统治者的内心深处,一种秘而不宣的刑法较之公开明示的法律,更能打击一切所谓危害社会的行为。

刑法理论也是简单明快的:因为你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所以你犯罪了,那么你就要接受包括死刑在内的一切刑罚,至于具体处何刑罚与你无关,这要看法官的心情。

刑法总论讲义

刑法总论讲义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效力范围的含义
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 时间内具有效力。 它包括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两个方面
第一节
1、属地原则 2、属人原则
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的理论
3、保护原则
4、普遍原则
二、我国的属地原则(国内犯)
(一)原则
基本原则——属地主义 补充原则——旗国主义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 如果你是法官,你的解释会起作用吗?
(四)解释的方法
1.文理解释
2.论理解释
扩大解释与缩小解释:印鉴\情报
当然解释与反对解释:二次\二年
解释结论不是无限的, 但解释方法是 无穷的; 思考:刑法规定,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的,重于一般抢劫,那么,真正的军警 人员抢劫的,应否重于一般抢劫呢? 要做到: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 断地往返于法律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 切不可:大脑永远一片空白,目光不 断往返于法条文字与汉语词典之间

2。犯罪的实质概念:是从犯罪的本质特征 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涉及犯罪的法律特 征。 例如1922年《苏俄刑法典》第6条规定: “威胁苏维埃制度基础及工农政权在向共 产主义制度过渡时期所建立的法律秩序的 一切危害社会的作为或不作为,都被认为 是犯罪。”这就是犯罪的实质概念的立法 例。

犯罪的实质概念不满足于对犯罪的法律 界定,而力图揭示隐藏在法律背后的社会 政治内容。犯罪的实质概念不是把犯罪当 作一种单纯的法律现象,而是首先把它视 为一种社会现象,在与社会的关联上揭示 犯罪的性质。由于犯罪的实质概念突破法 律形式理解犯罪,因而它在一定程度上回 答了一种行为为什么会被刑法规定为犯罪 这一具有实质意义的问题

3、应受刑罚惩罚性 应受刑罚惩罚性以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 性和刑事违法性为前提,行为如果没有严 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自然不应 受刑罚处罚。同时,应受刑罚处罚性是对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的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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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讲义书摘
1.1刑法的任务是保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惩罚犯罪行为,预防犯罪发生。

1.2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罚的关系原则、罪责个别化原则、法定刑与量刑裁量原则、法无规定不可罚原则、犯罪人应负刑事责任原则等。

1.3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原则,它要求刑罚必须事先明文规定,而且不能扩大解释,罪与刑应当合法、合理、适当。

第二章犯罪与刑罚的基本概念
2.1 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危害社会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2.2 刑罚是国家依法对犯罪分子实施的强制措施,包括剥夺自由、罚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2.3 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

第三章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
3.1 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包括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

3.2 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能力和犯罪人的主观过错。

3.3 犯罪人的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包括轻过失和重过失。

第四章刑法的特殊规定
4.1 刑法的特殊规定包括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破坏选举罪、破坏国防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恐怖主义罪等。

4.2 刑法的特殊规定是针对某些具体犯罪行为的规定,对于这些犯罪行为,应当根据刑法规定予以惩处。

4.3 刑法的特殊规定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要求司法工作者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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