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办理材料
关于遗属补助的申请报告范文

关于遗属补助的申请报告范文
一、丧葬抚恤费的办理
1、职工去世后,所在部门应及时向人事处提供职工去世的准确日期。
2、丧事处理后,去世职工的家属携带火化证明办理丧葬抚恤手续。
3、人事处按照国家规定核算丧葬抚恤费的发放标准与金额,通知家属到财务处领取丧葬抚恤金。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办理
1、申请人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能确定与去世人员关系的有效证明。
2、由人事处到市人事局审批。
3、人事局审批后,院人事处通知财务处发放。
三、工伤的认定审批程序
1、发生工伤事故后,部门应在十五日内向人事处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工伤报告和申请材料包括:
(1)部门的工伤事故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2)工伤职工本人的申请;
(3)医疗机构的诊断材料。
2、人事处调查后,将有关材料和初步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党委会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作出决议。
3、职工被认定工伤后,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可到指定部门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经学校确认后,落实相关待遇。
遗属补助申请流程

遗属补助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需为逝者的合法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2. 申请人需提供逝者的死亡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3. 申请人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经济条件。
二、申请材料准备。
1. 逝者的死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3. 逝者的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 申请人的经济条件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前期准备,申请人需搜集好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材料齐全;
2. 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填写遗属补助申请表,并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3. 递交材料,申请人需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递交至当地民政局或相关部门;
4. 审核阶段,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经济条件;
5. 结果通知,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将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6. 领取补助金,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遗属补助金。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确保填写的申请表真实有效,提供的证明材料齐全准确;
2. 申请人需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递交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影响补助金的发放;
3. 如有疑问,申请人可随时向相关部门咨询,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
五、结束语。
遗属补助是国家为了保障逝者合法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所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希望申请人能够按照规定流程认真申请,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效审批,及时发放补助金,让逝者的家人能够得到应有的关怀和帮助。
死亡家属困难申请情况说明

死亡家属困难申请情况说明
死亡家属困难申请是指在家庭成员死亡后,由于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而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援助或补助的一种制度。
申请人通常是死者的家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等。
死亡家属困难申请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的家属度过难关,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这些困难可能包括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的丧失、负债累积、无法支付生活费用、无法继续承担房屋贷款或租金、无法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等。
申请死亡家属困难援助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申请表等。
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申请死亡家属困难援助的具体流程一般是:首先,申请人需要收集申请所需的材料;然后,将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如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机构等;接着,经过审核和核实,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符合援助标准;最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会获得相应的援助或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死亡家属困难申请的标准和政策可能不同,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要求进行申请。
为了确保申请成功,申请人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关于申请办理XXX同志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的

关于申请办理XXX同志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的第一篇:关于申请办理XXX同志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的关于申请办理XXX同志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的报告XXX人社局:兹有我单位退休人员XXX,男,X族,生于XXX年XX月X日,家住XXX,XXX年X月参加工作,XXX年X月退休。
该同志于XXX 年XX月XX日,因病医治无效去世。
现特向上级申请办理该同志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望及时给予办理为盼!XXX同志家庭成员情况如下:长子:XXX,X,X依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XX务工;次子:XXX,X,XX族,XX年X月X日出生,现在XXX工作;特此申请单位XXXXX XXX年X月X日第二篇:办理抚恤金、丧葬费单位证明证明县人社局:兹证明我单位行政/事业(在职/离退休)人员,年月出生,年月参加工作,于年月日因去世,生前基本工资(离、退休费)为元,请按有关规定给其办理抚恤、丧葬费手续为盼。
特此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第三篇:申请一次性抚恤金报告Xx单位[2014] 号Xxx单位关于申请xxx同志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报告县政府:自x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下发后,新办法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我单位职工xxx于xxx年xx月份病故,其生前基本退休费为xxx元,(附xxx 同志一次性抚恤金证明),共需发放一次性抚恤金为x万x仟x佰x拾x元整(xxxx.00元),根据相关规定,特申请拨付专用款项,恳请解决为盼!以上报告妥否,请批复!Xxxx 单位Xxx年xx月xx日第四篇:丧葬费抚恤金报告++++++++++ 关于申请拨付退休教师++++安葬费、抚恤金的报告汉台区教育体育局:汉台区++++退休教师+++于20++年+月+日去世,2014年+月+日火化。
公职人员死亡办理抚恤金相关材料

一、办理抚恤金必带材料
1、《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
2、县级《公墓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3、户口注销证明;
4、单位证明;
5、建行账号;
6、死亡前工资批件;
(由单位后勤人员带公章到局老干股办理手续)
二、办理遗属补助必带材料
1、个人申请;
2、所在村(居委会)证明;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5、近期照片3张(照片上显示拍照日期);
三、享受遗补人员每年审核时间
享受遗补人员每年的4月20日至5月20日带初批时所需材料和遗补审批表到福利股认证。
一、离退休人员每年到社保所认证时间:
1、由本人持《养老金领取资格证》于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到社保所认证,否则将停发其离退休。
2、居住异地离退休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进行异地认证,并将异地认证表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邮寄社保所。
二、乡镇离休人员药费报销手续于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交局老干股,手写报销票不予接收。
三、各单位死亡人员上报时间
1、离退休死亡人员及在职死亡人员应在其死亡一周内由单位报告局老干股;
2、在职工死亡人员应在72小时内报告局老干股,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享受遗补人员过龄或死亡人员次月报告局老干股,并主动停领补助金。
教师死亡、抚恤、遗属补助办理须知

教师死亡、抚恤、遗属补助办理须知
一、提供材料:
①火化证;
②户口注销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③死亡教师工资花名册(在职死亡的须提供工资卡);
④填写《遗嘱困难补助申请表》(网上下载)一式三份须先由所在学校签注意见并盖章。
遗属若有供养须提供
①遗属户口簿
②村居证明(体现关系及无经济收入)
③夫妻关系另须提供结婚证。
④未成年子女另须提供学校在学证明
二、办理程序:
由学校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送县人事局审批,核准所应领取的抚恤金、
丧葬费等,然后下发文件通知有关单位执行。
三、办结时限:
经县人事局审批下发文件执行后15个工作日。
四、联系电话:26230015
牺牲、病故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填报单位:填表时间:。
三属生活补助审批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三属”生活补助审批办理
事项类别
行政非许可
办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受理机构
民政局优抚安置股
决定机构
民政局
办理条件
1、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2、子女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3、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申请材料
1、本人申请,一式三份,四张两寸兰底免冠照片和一张红底全身照;
2、本人身份证和户籍复印件,一式三份;
3、烈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证明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4、派出所出具的与死者关系证明书,一式三份。
5、享受抚恤待遇的相关材料。
办公地址: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
“三属”生活补助审批办理流程图
当事人向所在镇(乡、)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
镇(乡、区)民政办调查核实后,出具证明,并填写《生活补助审批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材料送县民政局优抚股审核;
↓
县民政局审核后报市区民政部门审核
办理程序
1、当事人向所在镇(乡、区)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2、镇(乡、区)民政办调查核实后,出具证明,并填写《生活补助审批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材料送县民政局优抚股审核;
3、县民政局审核后报市区民政部门审核
办理期限
县民政局受理时间截止每年12月20日,从区民政厅批准的次月起发放资金。
办理结果: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类别
烈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
办理遗属补助流程

办理遗属补助流程
首先,办理遗属补助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死亡证明、
户口簿、身份证等。
这些材料是办理遗属补助的基本条件,没有这
些证明材料是无法进行后续的办理流程的。
其次,需要前往当地的民政局或者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请。
在办
理遗属补助时,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证明材料。
办理遗属补助的流程中,民政局或者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会对申
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
接下来,等待审批结果。
一般情况下,办理遗属补助的流程需
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审批
结果。
如果审批通过,申请人将会收到相关的补助金。
最后,领取遗属补助金。
一旦审批通过,申请人可以前往指定
的银行或者社会保障局领取遗属补助金。
在领取补助金时,需要携
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总的来说,办理遗属补助的流程相对来说比较繁琐,但是对于
失去经济来源的遗属来说,这项补助金无疑是一份重要的帮助。
因
此,希望大家在办理遗属补助时能够按照相关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以便顺利获得补助金。
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给予遗属更多的关爱和帮助,让他们能够度过难关,重新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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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抚恤金发放审批表3份(单位审核盖章),XX年”退休人员规范生活补贴明细表和”和“xx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
审核表”(个人档案中复印),死亡人员火化证明,领取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一)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周岁,无经济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二)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周岁,无经济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具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与前妻或前夫生子女)年未满18周岁、无生活来源;或虽满18周岁但正在普通高校(不包括研究生或休学工作的)、中专、技校、中学读书无生活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四)工作人’员生前抚养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周岁、无生活来源;或虽满18周岁,但正在普通高校(不包括研究生或休学工作的)、中专、技校、中学读书无生活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需提供材料: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调查表1份(分别到居保股和社保大厅查询后盖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2份;申请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与死者关系证明(事实婚姻的由村居证明并镇盖章),遗属申请人申请报告(写明申请人基本信息、收入和供养情况,户籍所在地村居证明并盖章),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