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财研究生培养方案

合集下载

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属学科门类:管理学所属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电子商务所在院系:经济信息管理系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优异,能够为企业制定和实施电子商务战略的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具有扎实精深的信息技术专业知识和系统全面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相关知识,能将技术与管理有机地融合;能把握本专业作为新型交叉学科的特点,了解本专业领域的主要研究成果,关注企业信息化的发展进程暨电子商务在企业的应用进展;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跟踪本专业的发展前沿。

学生毕业后能在相关部门从事企业电子商务的规划、应用和开发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电子商务技术与应用三、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35-38学分,其中跨学科学生为38学分。

(一)学位公共课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2个学分,36课时;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论,2个学分,36课时;第一外语,3个学分,72课时;共三门课程7学分。

(二)学位基础课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数理统计,每门课程3学分,51学时,共三门课程9学分。

(三)学位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包括:数据库设计研究、企业资源计划研究、计算机网络设计、电子商务研究和供应链与物流,每门课程2学分,36学时,共五门课程10学分。

专业选修课包括:高级运筹学、管理中的模型与方法、信息系统开发方法研究、决策理论与计算机方法、决策支持系统与专家系统、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管理沟通、信息系统研究专题、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工程、企业电子商务战略,每门课程2学分、36学时,至少选三门共6学分。

(四)任意选修课可以在全校任意专业选修3学分课程。

五、培养方式与成绩考核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课程基本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专题研究的方式进行。

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 培养工作的暂行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 培养工作的暂行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办法(2010年6月修订)第一条 为了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创造多种形式培养博士生的途径,提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0〕14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以及部分学科试行硕士生与博士生阶段连读(简称硕博连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开展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及要求(一) 凡开展硕博连读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2) 至少已有两届博士毕业生,积累较为完整的培养硕士和博士的经验;(3) 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至少应有2名在岗的博士生导师;(4) 有健全的从事培养硕士到博士的课程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 凡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博士点,要经所在院、系(所)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由所在院(系、所)报校研究生部批准后,方可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三) 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应该根据本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制定本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学制和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转博资格考试(包括条件、时间、内容、方式、通过标准等)、学位论文、培养方式和方法及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培养等。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应作为附件,同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申请一起报研究生部审批。

第三条 选拔对象与条件(一) 选拔对象:一年级学术型的硕士研究生。

(二) 选拔条件:1、政治表现及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身体健康;2、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3、学习成绩优良;4、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 选拔程序:凡符合上述选拔条件者,可由本人在入学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院(系、所)学位分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考核小组进行专业能力的考核,由院(系、所)党委(总支)进行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方面的审查。

上财金融专硕培养方案

上财金融专硕培养方案

上财金融专硕培养方案作为中国财经界的顶尖高校之一,上海财经大学在培养金融人才方面一直有着卓越的声誉。

其金融专硕培养方案更是旨在为学生提供全面、深入的金融知识和实践技能,使他们具备在金融领域发展的能力和潜力。

本文将深入探讨上财金融专硕的培养方案,并对其如何开拓学生的思维、提升修养、培养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逐一剖析。

的核心特点之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专业的课程设计旨在通过系统学习金融理论,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研究,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能力。

在这一方面,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开设了一系列金融实战课程及实验小组项目,真实还原市场环境,锻炼学生战略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方案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的结合,使学生充分了解金融领域的各个方面,并能够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作为一所财经院校,上财注重学术研究的基础培养。

该校的金融专硕培养方案中设有一系列研究性课程,培养学生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独立研究的能力。

学生在国内外知名学者的指导下,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广泛接触最前沿的金融理论和研究成果。

学校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会议,通过发表论文和参与学术讨论,提高学术研究的水平和质量。

这种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学生深入思考问题、提出创新观点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除了学术研究,还强调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该校与金融产业界的合作紧密,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

学生有机会在实践企业中或研究机构中实习,感受真实的金融工作环境和职场文化,并将所学的金融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

此外,学校还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金融竞赛和模拟交易,提高他们的实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这种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学生具备在金融行业立即投身工作的能力,为他们进入职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课程设计方面,力求达到全方位的教学目标。

除了金融领域核心课程外,学校还开设了一系列管理、经济和法律等相关课程,使学生能够全面了解和适应金融行业的多个方面。

培养方案还注重学生跨文化交流和国际视野的培养,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国内外交流与学习机会,培养学生的全球化思维和竞争优势。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培养计划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培养计划

上海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政治经济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要求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熟知西方经济学和其它经济学知识,对国内重大经济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较为了解,具有独立进行经济学研究的能力,能够运用经济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的能力;成为经济学研究、教学和经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研究方向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2. 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四、课程与学分要求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修满33学分,其中1、学位公共课:5学分2、学位核心课程:12学分高级微观经济学A、高级宏观经济学A、高级计量经济学A、高级微观经济学B3、专业必修课程:9学分专业必修资本论I、中级政治经济学(I、II)4、选修课程:6学分从学院开设的课程或外院开设的部分课程中选修6学分课程5、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培养:1学分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学习,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并写出社会调查或社会实践报告。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类学术活动。

应具有独立从事经济学研究的能力。

6、其他规定(1)在第一学期课程中,学生可以选择《高级I系列课程》替代《高级A系列课程》;(2)每学期每个学生选修课程总学分不能超过18学分,总门数不能超过8门;(3)硕士项目一年级学生,如果对学术研究感兴趣,在修读完《高级微观经济学II》、《高级宏观经济学II》、《高级计量经济学II》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参加硕博连读资格考试,通过者可以转入硕博连读项目。

五、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在第一学期确定指导老师,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题和论文写作,最晚在第3学期举行论文开题报告,在第四学期完成毕业论文后,可以申请进入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要求参照《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培养计划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培养计划

上海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政治经济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要求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熟知西方经济学和其它经济学知识,对国内重大经济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较为了解,具有独立进行经济学研究的能力,能够运用经济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的能力;成为经济学研究、教学和经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研究方向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2. 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四、课程与学分要求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修满33学分,其中1、学位公共课:5学分2、学位核心课程:12学分高级微观经济学A、高级宏观经济学A、高级计量经济学A、高级微观经济学B3、专业必修课程:9学分专业必修资本论I、中级政治经济学(I、II)4、选修课程:6学分从学院开设的课程或外院开设的部分课程中选修6学分课程5、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培养:1学分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学习,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并写出社会调查或社会实践报告。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类学术活动。

应具有独立从事经济学研究的能力。

6、其他规定(1)在第一学期课程中,学生可以选择《高级I系列课程》替代《高级A系列课程》;(2)每学期每个学生选修课程总学分不能超过18学分,总门数不能超过8门;(3)硕士项目一年级学生,如果对学术研究感兴趣,在修读完《高级微观经济学II》、《高级宏观经济学II》、《高级计量经济学II》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参加硕博连读资格考试,通过者可以转入硕博连读项目。

五、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在第一学期确定指导老师,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题和论文写作,最晚在第3学期举行论文开题报告,在第四学期完成毕业论文后,可以申请进入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要求参照《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

上海财经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

上海财经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

目录上海财经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 (1)上海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 (6)上海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10)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16)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研究办法(试行) (22)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27)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3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 (37)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定 (44)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48)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细则(试行) (64)上海财经大学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样检查的实施办法 (67)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异议论文的处理办法(试行) (70)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条件与程序(试行) (73)上海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75)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79)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82)上海财经大学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86)上海财经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J.M)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以法学学科为基础,依托及整合学校居国内领先水平的经济、管理学科的丰厚资源,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与市场经济运行相关的规则,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

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我校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样表

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样表

上海财经大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所属学科门类:
所属一级学科:
所属院系:
一、培养目标
二、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部分专业为2.5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部分专业为3年)。

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研究方向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五、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七、学位论文
课程名称中英文对照:
1
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专业研究方向
2。

上海财经大学体育经营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上海财经大学体育经营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大学体育经营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政治素质强、文化素质高、专业素质突出的体育营销管理、体育产业管理和体育赛事组织管理人才。

要求研究生通过学习全面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及发展动向,对体育营销管理、体育产业管理和体育赛事组织管理的基本规律有较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对体育市场经济领域的热点问题有较强的洞察力和判断力;要求研究生通过实践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管理运筹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要求研究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

二、研究方向:1、体育营销管理2、体育产业管理3、体育赛事组织与管理三、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以课堂讲授为主,专业选修课采取课堂讲授与课外实践结合方式。

课堂讲授采取理论讲解、课堂讨论和专题研究等方式,结合案例教学,注重学生知识培养;课外实践采取项目管理、赛事经营和市场运作等方式,结合实务教学,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要求研究生完成学位公共课7学分,学位基础课9学分,专业必修课9学分,专业选修课5学分,任意选修课2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共计33学分。

六、考核方法必修课考核采取闭卷方式,选修课考核采取开卷或论文方式,实践考核采取现场评定等方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七、科研实践硕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加强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和有关学术活动,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八、学位论文1、第二学年末,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并作出开题报告,经导师指导小组认可后方可进入写作阶段。

论文选题应体现本专业方向最新研究趋向,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论文摘要1000字左右。

2、学位论文在答辩前一个月提交答辩委员会。

论文评阅意见书不少于2份,由专家准确、公正、客观地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本人签名的评阅意见书寄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0年5月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制订本总则。

一、培养目标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从事创造性学术活动能力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富有学术竞争精神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1、思想政治上,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恪守科学道德,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和诚挚合作的工作作风,有为科学事业奋斗和献身的精神。

2、业务上,要求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高度综合和提出独立见解的能力,并能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要求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使用该语种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学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或4年。

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6年。

允许成绩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在完成所要求的学分、相应的科研任务和学位论文后,经导师和院(系、所)领导同意,提前进入论文答辩和提前毕业。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原则上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正式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专业属于二级学科,一级学科下不设二级学科的,专业设置对应于一级学科;结合本学科研究现状和长远发展规划,还可以确定若干明确的、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属于三级学科。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可以自主设置学科、专业,但要注意发挥《学科、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设置和划分的指导作用,《学科、专业目录》中相应一级学科下的学科、专业可作为自主设置学科、专业时的参考。

研究方向的调整和设置,要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需要努力把握本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拓宽学科领域和内涵,突出本学科已有的特色和优势,并力求体现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

同一专业内所设置的研究方向数量不宜过多,并力求相对稳定;所设研究方向应全面体现该专业科研前沿状况,应在总体上对本二级学科的主要研究领域有一定范围的覆盖面,既不宜过窄,又要避免重复。

研究方向的调整和设置还应注意新研究方向的开拓。

鼓励设置一些跨学科的研究方向,以促进学科专业间的合作、交叉与渗透,特别是促进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立与发展。

所设的每个研究方向均应有较强的师资配备,并有丰富的研究成果。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1、总体要求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是体现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的重要标志,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是体现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方面,也是学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已有的特色和优势的具体体现。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应结合博士研究生所需要的知识结构以及提高其创新和独立科研能力的需要设置,原则上应按二级学科设置。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对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适用对象及教学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

不仅要与硕士生的课程设置分清层次,体现进一步拓宽和加深专业基础的要求,而且还应注意与硕士阶段学位课程之间的区分和衔接。

2、课程类型和要求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其他必修环节。

其中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为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和其他必修环节为非学位课。

学位公共课是指根据教育部要求,全校各专业博士研究生都要修读的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外国语课程,分别为54学时和72学时,各计3学分。

学位基础课(四年制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中必须有此类型课程)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的重要基本课程,应按一级学科设置;至少设置三门课程。

学位基础课的教学,应有课外阅读和作业布置及考核。

专业必修课是指为博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所必须修读的课程。

一般应按二级学科的要求开设,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拓宽业务基础需要的基础理论课程;二是为进入学科前沿或研究课题需要的理论专著和文献选读课程;三是适应学科交叉的跨学科的课程。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学习三门专业必修课程,并均需进行考核。

专业选修课是指为拓宽博士研究生的知识面,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拓宽和加深各研究方向必要的知识,体现学科发展前沿和跨学科的课程。

每个专业应开出足够数量的选修课。

选修课可以按一级学科设置,博士研究生也可以跨学科选修,每门设置36学时,计2学分。

其他必修环节是为了扩宽博士研究生的视野,促进博士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各学科的培养方案应根据本学科的情况,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实践和学术活动,包括听取的学术报告(讲座)的次数及考查要求和方式。

至少应在校内外学术会议上或学术活动中作过三次学术报告(讲座),或按学科进行的研究生讨论班。

第二外国语是否作为选修或必修,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情况作出决定。

3、学分要求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四年制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修满不少于30学分的课程和其他必修环节最低学分数要求,其中学位公共课6个学分,学位基础课至少9学分,专业必修课至少10个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4个学分和其他必修环节(学术报告等实践活动)至少1学分。

三年制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期间应修满不少于20学分的课程和其他必修环节最低学分数要求,其中学位公共课6个学分,专业必修课至少10个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4个学分和其他必修环节(学术报告等实践活动)至少1学分。

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招收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至少两门相关的硕士课程,所修课程不计入上述学分之内。

三年制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课程学习和考试一般应在入学后1年内结束,四年制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课程学习和考试一般应在入学后的2年内结束。

五、培养方式和考核方法1、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导师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培养工作的需要,组成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首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其成员一般为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实现知识结构互补,导师小组成员中至少应包括一名非本学科的教师。

2、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内,在导师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课题研究方向与博士研究生的个人特点,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并报院(系、所)和研究生部备案。

个人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科研工作、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以及实践环节等项目的要求和进度做出具体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者,须经导师和院(系、所)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批、备案。

3、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可采用教师讲授、学生自学、课堂讨论、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

提倡教师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为主的教学方式。

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既要使博士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他们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4、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以后,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始之前,各院(系、所)应指定3-5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对其进行一次综合考试。

考核小组负责命题和评定成绩。

博士研究生导师可以参加考试小组,但不担任负责人。

综合考试主要考核博士研究生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的了解情况、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素质以及科研作风、学习和工作态度等。

综合考试一般应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四年制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试一般应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考核小组应在考试前一个月向考生宣布考试范围、方法及时间。

六、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博士研究生教育是以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主。

博士研究生不仅要具有独立地从事科学研究创造性工作的能力,而且还要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和探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

为此,提倡和鼓励在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各种科研基金,积极主动地参与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和项目。

设立专项资助基金,引导和鼓励博士研究生写出优秀学位论文。

要通过实际科研工作的磨练,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学科在培养方案中应明确本学科博士研究生须具备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基本要求,并对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参加的科研活动、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应取得的研究成果等作出明确规定。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基本科研工作量要求见《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七、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通过综合考试后即可进入论文写作准备阶段。

学位论文工作是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博士研究生能否获得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博士研究生(包括预取得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2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1、博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本人主攻研究方向的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自己的学位论文研究题目,论文选题要注意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应立足学科前沿,选择对学科发展或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作论文开题报告。

培养方案应对本学科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的基本要求及进行开题报告的方式、组织预答辩和预答辩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

四年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及开题报告至迟须在第四学期末完成,三年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及开题报告至迟须在第二学期末完成。

2、各学科应结合本学科的特点,根据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要求,在培养方案中对本学科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基本标准作出规定,并对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提出具体的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见《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

八、本总则是全校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性文件,各院(系、所)可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要求,制订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

九、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本方案自2011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