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检验制度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文(4篇)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首件鉴定工作,提高鉴定质量,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首件鉴定是指对首次被鉴定的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分析研判,并作出鉴定结论。
第三条首件鉴定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首件鉴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案件:(列举案件类型)第二章鉴定程序第五条首件鉴定应由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鉴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与经验,且不得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第六条鉴定请求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案件材料与证据,鉴定机构应在接到鉴定请求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七条鉴定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分配,并确定鉴定人员。
对于涉及复杂案件,可以成立鉴定组或邀请专家协助鉴定。
第八条鉴定人员应本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开展鉴定工作,依法采取熟悉案件、实地勘查、分析研判、实验检测等方法进行鉴定。
第九条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将鉴定信息外泄。
第十条鉴定人员应及时向鉴定机构报告鉴定进展,并及时向当事人说明鉴定程序及可能的结果。
第十一条鉴定人员应在鉴定工作结束后,书面提交鉴定报告,并加盖鉴定章,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鉴定报告应具备明确的结论,并详尽列出鉴定过程中采用的方法、技术和依据,鉴定结果应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第十三条鉴定报告应及时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首件鉴定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
第十五条鉴定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并接受上级机构或第三方的质量监督与评估。
第十六条鉴定机构应提供专业培训,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与技能。
第十七条鉴定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鉴定材料,确保鉴定过程的可查验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八条鉴定机构应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与举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对于新研发产品或是已有产品重大改进后的首件进行检验的管理制度。
产品首件检验是一种质量控制措施,旨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设计和客户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的目的、内容和实施流程。
一、目的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新研发产品或是已有产品重大改进后的首件质量符合要求,避免批量生产前存在的问题,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通过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确保产品在投放市场前达到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
二、内容1.首件筛选:首件应选择产量中间的一批进行检验,通常以10%左右为宜。
首件的选取应具备代表性,能够反映出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变量。
2.检验依据:首件检验应基于产品的设计规范、技术要求和客户需求等,制定相应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3.检验项目:根据产品特性和关键要求,制定相应的检验项目。
通常包括外观检验、功能性能测试、电器安全性检验、耐久性测试等。
检验项目应具体、明确,并与产品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指标一致。
4.检验设备:首件检验需要的检验设备应在检验前进行校准和确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5.检验记录:对首件检验的过程、结果和问题应进行详细记录。
记录应包括检验员、检验日期、检验数据等,以便后续分析和跟踪。
6.异常处理:对于检验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报告和处理。
对于不合格的首件,应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后续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三、实施流程1.计划阶段:在产品研发或重大改进计划中,确定产品首件检验的目标和要求。
2.准备阶段:确定首件检验的时间、地点、检验员和检验设备等。
根据产品的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制定首件检验的检验标准、项目和方法。
3.执行阶段:(1)首件检验前,进行检验设备的校准和确认。
确保检验设备满足要求,准确可靠。
(2)按照制定的检验项目和方法进行首件检验,记录检验过程和结果。
(3)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记录、报告和处理。
零部件首件检验标准

零部件首件检验规程(草案)1、首件是指每个生产班次加工的的第一个工件,或因换人、换料、换工装、调整机床等工艺条件改变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有些产品首件可以规定为开始的头几件。
2、自检是指生产操作员按照图样、标准、工艺或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中所规定的项目、频率等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对自己所加工或装配的工件进行检测。
如有进行记录的规定,还必须做好记录。
3、首件检验是指对生产开始或工艺条件改变后的首件(或最初几件)产品质量的检验。
4、实行首件自检、复检制度,以防止发生成批不合格品。
首件未经检验,不得继续加工或作业。
未经首件检验造成的不合格品由生产操作员负责;因首件错检造成的成批不合格品,质量检验人员应负错检责任。
5、质量检验部门检验验收的产品(包括首检零部件),都必须有明显的识别标记,填写质量证明文件,做好原始记录,办理检验验收手续,建立和保存质量检验档案,以保证质量检验工作的可追溯性。
6、对以下情况都应进行首件检验:1)刚上班或换班后加工出来的第一件产品。
2)调整设备后加工出的第一件产品。
3)调整或更换工装加工出的第一件产品。
4)改变工艺参数或操作方法加工的第一件产品。
5)改变原材料、毛坯、半成品后加工的第一件产品。
7、首件检验应检验的项目是:1)图号与加工路线单(工作票)是否相符。
2)材料、毛坯、半成品与图样和工艺规程是否相符。
3)检验材料、零件表面处理、配合部位的加工表面有无宏观的缺陷。
4)所检验的零件数量、前工序的加工质量合格与否,加工路线单上质量检验人员的盖章和签证是否正确。
5)量具应事先校对好,确保检测的数据正确无误。
6)检验加工出的首件(批)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产品的图样、工艺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8、生产操作员要认真进行零部件首件自检,经反复调试直至零部件合格要求为止。
自检合格后,生产操作员需填写《首件自检记录表》,方可向检验人员交检,首件必须做出标识。
质量检验人员对交检的首件产品应再次进行检验,其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产品应全部退回生产工人重新进行自检,然后质量检验人员接受再次交检。
工程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首件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首件检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首件检验工作。
三、检验管理责任1. 质量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工程首件检验计划。
2. 生产部门负责配合质量部门进行工程首件检验。
3. 检验员负责具体的工程首件检验工作。
四、首件检验程序1. 接到新的工程首件时,质量部门应及时组织召开首件检验计划会议,确定首件检验计划及时间节点。
2. 质量部门制定首件检验大纲,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等。
3. 生产部门按照首件检验计划制定生产工艺流程,并确保首件生产过程符合要求。
4. 质量部门组织检验员进行首件检验,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和评定。
五、检验标准1. 工程首件的外观要求应符合产品设计图纸。
2. 工程首件的尺寸精度需符合工程技术要求。
3. 工程首件的材料和结构要求应符合产品标准。
4. 工程首件的功能要求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六、检验记录与报告1. 检验员应及时填写工程首件检验记录,包括检验项目、实际检验情况、检验结果等信息。
2. 检验员应按照质量部门要求,制作工程首件检验报告,并在报告中反映产品的检验情况和结论。
七、异常处理1. 如果工程首件检验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质量部门和生产部门,同时对异常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和处理。
2. 质量部门应深入分析异常情况,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确保下一批产品不再出现相同的问题。
八、首件检验结果确认1. 质量部门应对首件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并签署检验确认文件。
2. 生产部门应根据首件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相应的生产调整和改进。
九、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执行及监督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工程首件检验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严格执行工程首件检验制度。
2. 质量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首件检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十、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质量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首件检验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与实际情况相符。
电子厂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子厂生产的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不良品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子厂所有生产线的首件检验工作。
第三条首件检验是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产品质量的保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二章检验目的与要求第四条检验目的:1. 确保首件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规范和质量标准;2. 发现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品流入后续工序;3. 保障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第五条检验要求:1.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责任心;2. 检验过程应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执行;3. 检验结果应准确、客观、公正;4. 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三章检验流程第六条首件检验流程如下:1. 生产准备:生产前,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计划提前准备好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工装设备等。
2. 产品制作: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产品制作。
3. 首件确认:生产过程中,生产人员应主动与检验人员沟通,确认首件产品。
4. 检验人员对首件产品进行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检验。
5. 检验人员填写首件检验报告,并签字确认。
6. 检验结果分析:检验人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确定首件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7. 检验结果反馈:将检验结果反馈给生产车间,生产车间根据反馈结果采取措施。
第四章检验标准与方法第八条检验标准:1. 设计要求:参照产品图纸、技术规范等;2. 工艺规范:参照生产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等;3. 质量标准:参照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
第九条检验方法:1. 视觉检查:观察产品外观、尺寸、颜色等;2. 量具测量:使用量具对产品尺寸进行测量;3. 功能测试:对产品进行功能测试,确保产品性能符合要求;4. 其他检验方法:根据产品特性采用相应的检验方法。
第五章检验结果处理第十条检验结果处理流程如下:1. 检验人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确定首件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2. 如首件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检验人员应立即上报生产车间负责人。
工程质量首件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首件验收制度工程质量首件验收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首件验收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对首件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保证工程质量的高效、可靠、安全和经济。
工程质量首件验收制度的实施,可以为工程建设质量保驾护航,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工程质量首件验收制度具体描述如下:一、首件验收的定义首件验收是指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工程重要部件、重要节点、重点工序,进行全面检验,确定其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的一项质量控制手段。
二、执行首件验收的工程1. 一般情况下,执行首件验收的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工程、电气工程等。
2. 对于注重工程质量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将其他重要的工程列入首件验收的范围。
三、实施首件验收的程序1. 制定首件验收方案,明确首件验收的目的、范围、要求等。
2. 交付首件验收典型样件,并对样件进行详细的技术/documentation资料和过程配合。
3. 进行首件验收,对关键时刻,核心部件、要素如机器设备的电气控制系统、液压系统及环保成分等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检验。
4. 完成首件验收后,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整理,明确工程质量检验的标准和要求。
5. 提出验收结论,确定是否允许继续建设,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实施首件验收的要求1. 对首件验收的范围,要求严格,不允许任何偏差。
2. 首件验收的程序要跟进,不能有疏漏。
3. 首件验收要有具体的记录及报告,确保无误。
4. 首件验收的结果要有明确的判断和验收汇总工作,方便事后结果的追溯和验证。
五、实施首件验收的作用1. 验证工程质量,保证工程的可靠、安全和经济。
2. 有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降低产品质量不达标时间和成本。
3. 有助于企业推广成功经验、改进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及工程建设流程。
4. 有助于企业树立品牌形象,提高产品和工程建设质量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总之,工程质量首件验收制度是控制工程建设质量的一个有效手段。
通过实施首件验收制度,可以为工程质量提供坚实的保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高效、可靠和安全。
首件检验制度(质量管理)

首件检验规程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避免出现批量生产出现的返工、报废性问题,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1.3权责单位
(1)质检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首件检验规定
2.1定义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检验确认,判定符合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件产品(半成品、成品)。
2.2首件检验时机
(1)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每班次加工批量在10件以上(下料在30件以上)开始生产加工时。
(3)当班中途更换操作者或更换生产设备,开始生产加工时。
3.首检控制方法与程序
3.1首检由操作者当班开始生产,在调整好设备、工装、生产条件具备并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时,加工的第一件自检合格品。
3.2由操作者负责通知质检人员进行首件检测,由质检人员按以下要求检验:
a) 图号与生产工序是否相符;
b) 检测首件质量是否符合产品图样和技术要求并记录。
3.3经质检人员检测判定首检合格,操作者方可成批生产加工。
3.4首检不合格,质检人员及时协助操作者查明不合格原因,调整设备或工装,并重新提交首检,直至首检合格。
3.5质检员随时巡检深入生产工序,了解情况,检查生产工人的操作方法及设备情况,随机抽查批量生产的产品是否与首件检验记录相符。
4.记录
《首件检验确认单》
5.附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自检、首件、巡检管理制度

自检、首件、巡检管理制度1.目的为明确生产制程中首件检查、巡回检查、员工自检的管理要求,以防止不良品产生或流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凡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
3.定义3.1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和(或)装配的产品进行的独立的、自主的检查。
3.2首件——加工出的第一件产品或装配出后的第一件产品。
可以是整件,部件、零件、某工序完工的再制品。
3.3首检——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合格后,再提交检验员进行检验的活动。
3.4巡检——对生产过程和生产的产品所进行的巡回监督检查和抽查。
4.职责4.1生产部负责编制作业指导文件,规定每道工序自检内容;负责教育、督促和检查所属员工的自检、首检并随时巡查抽检,确保自检、首检的实施,配合品保部稽查自检、首检工作;4.2技术部负责编制检验规范;4.3品保部负责监督和协助车间做好自检、首检和巡检工作;4.3操作者实施自检、首检工作;4.4检验员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首件的专检、督促操作者自检,进行制程巡检;4.5各线长负责督促检查本线员工进行自检、首检,并对本班组生产工序进行巡检。
5.过程描述5.1首检5.1.1生产部负责将作业指导文件自检内容编制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中,品保部负责将检验规范内容编制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中,规定每道工序的首检内容;5.1.2生产部负责各岗位员工首检的培训工作,使操作员工充分了解本工序产品首检内容和检验方法;5.1.3生产操作人员应在开线前,异常停机或正常停机再开机时核对来料、工装并按规定点检设备、工装、模具、量具、来料等均处于合格状态,对首件进行检验,填写《设备点检记录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5.1.4生产操作人员首件检验合格后将首件交检验员确认,检验员按检验规范要求对首件进行专验,将检验结果记录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中,检验员对首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5.1.5若检验员专检首件不合格,则立即通知生产线长,生产部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待查明原因解决问题后,重新按5.1.3和5.1.4操作;5.1.6《设备点检记录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需悬挂在相应工序上以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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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检验制度
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题,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首件检验规定
2.1定义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2.2首件检验时机
(1)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2.3新产品首件检验
2.3.1检验流程
(1)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或调试,并进行自检。
(2)品管PQC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应调出各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道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4)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道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5)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问题或制造单位无法改善之问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6)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不得PQC人员直接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7)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8)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可以正式量产。
(9)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原因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2.3.2注意事项
(1)某些品质特性之判定无法参短时间内得出结论(如寿命试验等),这些特性于新产品试制时应进行检测,在首件检验时,可先不检验这些项目。
(2)品管部应在量产开始后,依规范随机抽样,就未进行检验的项目实施检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对策。
(3)某些检验需要不止一个产品时,可要求制造单位生产足数之“首件”。
(4)首件检验讲究时效,以避免制造单位停工时间太长。
(5)应将合格之首件产品,作为样品由品管部保存。
2.4订单首件检验
2.4.1检验流程
(1)参照新产品首件检验流程进行。
(2)因不属新产品,在客户没有技术个性变更之一般状况下,只要品管部判定合格即可生产,不必送开发部检验。
2.4.2注意事项
(1)是否进行长期性试验(如寿命试验)由品管部根据具体产品状况确定。
(2)应将新产品之首件留存样品与各订单(制造命令)之首件作比较确认。
3.附件
[附件]HC04-1《首件检验报告。